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11篇 雨雪天气应急预案培训总结,供大家赏析。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1
为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机制,科学、高效、有序地应对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交通运输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常德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局属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副组长,局办公室、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安全监督科负责人,局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市铁路专用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公路通行保障组、水上通行保障组、公路运力保障组、水路运力保障组、新闻宣传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应急工作组。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事态复杂、影响严重时,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现场指导组和专家组。
二、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
由安全监督科负责人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基建科、公路管理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局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各1人为成员。负责落实省市关于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局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安排;负责执行上级启动、终止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指令;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协调;根据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或应急处置需要,成立指导组,赴现场协助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报送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动态;承办局领导小组的指令下达、督查以及预案执行情况的收集、汇总和上报等工作。
(二)公路通行保障组
由公路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公路管理科、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1人为成员。按照局领导小组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和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协调解决在公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路通行保障组
由港航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港航管理科、市水运事务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1人为成员。按照局领导小组命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调配机具和人员,保障辖区内水路安全畅通,协调解决在水路畅通保障任务中的各种问题;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路运力保障组
由运输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运输管理科、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各1人为成员。负责公路客运运力筹措和调控、旅客集散等应急处置等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水路运力保障组
由港航管理科负责人任组长,港航管理科、市水运事务中心各1人为成员。负责水路客运运力筹措和调控、旅客集散等应急处置等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新闻宣传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局属相关单位各1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信息宣传、舆情收集和舆情引导工作,按照规定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通信保障组
由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路网监测与网络、视频等通信保障工作;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值班值守;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后勤保障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各1名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现场指导组
由公路管理科、港航管理科负责人分别带队,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带队,按照局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要求,协助当地政府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局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
(十)专家组
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级处置的原则,视情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协助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为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三、局机关相关科室及成员单位职责
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宣传报道、舆情收集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局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科负责向市财政局申请安排防灾救灾所需工作经费;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制科根据交通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需要,协助调用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力量;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划统计科负责配合提供所需相关建设项目基础数据;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建科负责指导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建设项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路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农村公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灾毁处置、恢复等信息的报送以及相关处置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运输管理科负责指导道路运输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依据道路运输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做好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港航管理科负责指导水上运输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协调工作;依据水上交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做好抗灾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监督科负责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履行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对外联系等职责;负责公路、水路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处置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党委办负责对应急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职渎职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指导保障、恢复跨市域公路路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应急保通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站指导全市交通建设工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指导全市道路运输、客运站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城区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水运事务中心指导全市水路运输、港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水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市城区水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协助做好公路、水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路网监测与应急中心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易发区域交通状况的路网监测和网络、视频、通信保障工作;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铁路专用线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铁路专用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方案;负责指导全市铁路专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积极与铁路监管机构、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衔接,配合地方政府开展社会道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铁路监管机构做好市域国家铁路道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响应
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指挥部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
(一)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局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指挥,确保与市指挥部的联络畅通;按市指挥部统一部署,调派应急救援队伍赴灾区开展救援。
(二)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局主要领导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派出现场工作组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三)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局分管领导到岗指挥,增加应对措施。
(四)启动IV级应急响应时,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各科室和行业管理部门参与,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公路建养机构采取措施,保证道路畅通;道路、水上运输管理机构协调抗灾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组织提供转移灾民所需的交通工具。
五、应急措施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行业管理部门和公路经营企业、道路运输企业、水上运输企业、渡口码头经营企业等单位,根据灾情程度,采用相应的应急抢修保通、应急通行保障等处置措施。
(一)公路建设养护机构
1.全面掌握管辖公路路况,组织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道路巡查,适时启动《常德市公路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在桥梁、陡坡等交通节点雨雪冰冻前采取防冻措施。
2.依照管理职责,采取“定人、定责、定路段”的“三定”措施,有效处置冰冻雨雪;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针对灾害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对发现的各类问题,不能解决的,报请当地政府救灾指挥机构协调政府部门和相关社会力量进行扫雪除冰。
3.做好公路、桥梁、施工路段作业现场的巡查。对路面、桥梁、施工路段、公路安全设施、行道树、公路边的山体、沿河(湖)以及易水毁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冰冻雨雪灾害造成公路中断或通行困难时,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协助相关部门疏导交通和维护交通秩序;对受伤害人员实施简单医疗救护措施,并向专业救援机构报告。
5.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二)交通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1.加强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不宜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要督促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2.指导项目参检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三)道路运输服务机构
1.检查辖区运输企业处置冰冻雨雪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2.实时向运输企业发布恶劣天气信息和道路通行信息,督促企业合理调整客运班线、班次。
3.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及时发布客运班线、班次停运、调整信息。
4.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
5.遇有大面积大雪、冰冻,做好旅客分流疏导工作,为滞留旅客提必要的帮助,妥善安置好旅客。
6.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四)水运事务机构
1.检查辖区渡口船舶处置冰冻雨雪灾害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2.及时协调、处理冰冻雨雪灾害期间辖区水域突发性公共事件。
3.加强对港口码头的作业安全监管,协调港口码头等相关单位做好扫雪除冰工作。
4.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
5.严格落实应急值守与信息报告制度。
六、物资与技术保障
(一)物资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维护、管理和调拨制度,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和运力,配备必要的专用应急指挥交通工具和应急通信装备,并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二)技术保障
依靠局路网监测系统和省道路运输“三级协同”系统、“两客一危”智能监控系统等行业监管平台,对全市交通领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局应急工作组要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善后工作,同时根据需要指导、协助受影响地区的区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基本信息统计和应急工作总结。相关业务科室或行业管理部门协调对征用的车辆、船舶进行补偿。
(二)调查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局属各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本次灾害期间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改进工作。
每年各单位应针对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找出问题,从处置冰冻雨雪灾害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完善预案,以进一步做好冰冻雨雪灾害预防工作。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2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为提高应对冰冻天气的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统筹,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落脚点;紧抓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坚持防灾和救灾并重;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成员
镇政府设立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 宏
副组长:唐仲久 邓 超
成 员:张 清 李复钦 李坪 李博伟 吴光辉
张秀林 陈建平及各驻村镇干部、各村(居) 支两委成员、中心卫生院、学校主要负责人、交警、协警派出所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超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研究确定灾害应对工作重大决策和工作意见,确定灾害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根据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指导全镇应对灾害防御、抢险救灾和救助工作。
(三)办公室工作职责
传达上级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导组的决定、指示,负责全镇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灾害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灾情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负责镇应急领导小组指示的传达以及贯彻落实指示情况的督查检查。负责与各单位的联系,处理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和新闻媒体搞好正面宣传,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协助领导小组指导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安监站:加强道路交通的安全检查,督促各行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交管站、派出所、综治办:负责灾区的交通管制与疏导工作,及时组织因雪灾堵塞公路的疏通工作,保障交通运输畅通和社会治安工作。排查各种不稳定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财政所:负责安排救灾款项列入财政预算;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筹集、拨付和使用的监督。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灾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以及灾情的核查和上报;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向上级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供电所:负责所属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农村生活用电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需要。
农技站: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作物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农户给予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积极协助村组织受灾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
动物防疫站:负责制定和实施畜牧业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动物疫情发生,及时对因灾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林业站:负责制定和实施林木及林业设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受灾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对受灾林木进行评估,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卫生院:负责救援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和综合管理;组织灾区的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工商所:加强市场巡查,及时提醒经销商加强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和库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市场规范经营和安全。
中学、中心小学:加强对本校及各村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的`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师生安全。
水管站:加强管网设施的检修,做好水源储备,确保全镇供水安全。
电信、移动: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工作,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通信畅通。
海事办:加强对水上交通的安全隐患排查及过往船只的掌控,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加油站:确保油品库存,增加资源投入量,确保市场供应。
三、信息报告和预警
(一)加强信息预警预告。加强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检测、预报,完善工作手段,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导和帮助。将采集的准确、客观、真实的信息,通过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
(二)加强值班工作。各村(居)“两委”,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纪律,各单位负责人要身体力行,带头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各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灾情,确保通信畅通,对值班制度不落实而影响工作的,要立即追究责任。
四、应急处置
(一)指挥与协调。本方案启动后,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镇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灾害现场的指挥和协调,各单位要遵照镇领导小组的应急工作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全力以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现场控制。险情发生后,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三)交通管制。根据灾情的需要,灾情发生后,镇领导小组要立即向上级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得到指挥部同意后,依法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对确需进入或通过的,要严格手续,并保障安全。
(四)抢险救助。遇重大灾情,领导小组各成员立即集结抢险队伍并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并组织灾害点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镇卫生院应紧急派遣医务人员,为因灾致病致伤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五)安全防护。在处置灾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情正在或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六)调集征用。根据当前灾害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镇应急领导小组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七)信息报道。领导小组要将灾害检测预警和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按程序及时准确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汇报。并通过广播及时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领导小组要依法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救灾物资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在出现卫生、环境事件的事发现场,相关部门要做好污染物收集、清理。征用了物资、设施、设备或其它财产的,要及时归还或按规定予以补偿。在对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要制定计划,恢复重建。
(二)社会救助。镇民政部门要积极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广大人民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三)调查总结。应急工作结束后,镇领导小组及时组织调查和总结,包括:因灾时间的影响范围、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时间所造成的损失情况,对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原因以及应急处置过程及期间存在的问题,今后应改进的措施建议,需表彰或追究责任的单位、个人等,报上级应对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3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全区应对冰冻雨雪灾害道路运输救灾工作,提高综合防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区交通运输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提高道路运输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期间道路运输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长沙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开福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开福区交通运输局实际,制订本预案。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生产生活稳定有序,作为灾害性冰冻雨雪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坚持防灾和救灾并重;坚持单位联动、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全区范围内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道路运输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救援、灾后重建。
五、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雨雪冰冻天气期间道路运输应急、协调、抗灾、救灾指挥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办的指令,下达启动预警预案的、指令,同时具体指挥春运期间道路应急运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xxxxxx。由姚亚敏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资料信息收集、报送。
办公室职责:
1、督促指导全局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的安全稳定应急工作;
2、负责日常工作资料、信息的收集汇总,并向市、区应急办汇报交通运输动态及进展情况;
3、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发出各项应急处置指令,指挥责任科室开展应急工作;
4、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公布有关情况。
(二)工作职责
1、运输综合科
负责为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道路运力协调和保障,负责组织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和组织道路运输应急分队随时服从政府的统一调度,确保全区道路客运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负责督促各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应急处置器材(防滑链、安全锤、三角木、灭火器、警示牌等),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安全监督科
负责汽车北站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旅客滞留压站应急处置工作和旅客乘车拥堵疏散秩序工作;达不到道路通行安全要求的线路要协调汽车北站停开班线。组织应急处置分队,服从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3、农村公路管理科、养护中心
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因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可能造成中断的预防、应急处置及修复工作,并督促各涉农街道、养护单位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应急抢险物资、机械设备(工业用盐、砂砾石、麻袋、铁铲、铲车、挖机等)和应急抢险队伍。对通过排查的危桥险路,要安排专人跟踪勘察,对禁行桥梁、路段要防止低温、雨雪、冰冻期间被人为破坏禁行标志标牌或部分群众为图便捷而私移限禁标志;对冰冻前不能完工的在建交通建设项目,要责成停止施工,并对施工围护缺损部位和停止运行的机械设备,电路电线等危险源做好保护措施;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因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造成损失的评估、预算、上报、重建等工作。
4、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财政经费保障和灾后重建、征用物资、运输车辆补偿所需财政经费保障。配合街道和各级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应急处置分队,必要时服从局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响应启动后,全局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事件变化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并将受灾情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道路运输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并经核实确认发生后,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启动有关公路、道路运输的应急或抢修方案,保障道路畅通和物资、旅客的及时运输,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供道路运输保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状况,组织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帮助做好道路运输事件应急处置。
(四)信息发布
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局党政综合办将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五)应急结束
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道路运输应急任务完成,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受危险威胁人员已安全离开危险区并得到妥善安置。
局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指挥部的报告,确定符合应急结束条件后,宣布应急结束。
七、其他要求
(一)由于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车辆无法正常通行造成旅客积压时,运输综合科和局汽车北站值班人员、运输企业管理干部和车站管理人员要到车站进出口,负责维持车辆进出站秩序;临时调派到车站的人员要组织运输企业管理干部和车站管理人员协助公安人员维护站内外秩序;切实做好道路上滞留人员和车辆的服务工作,提供取暖设施,保证滞留人员饿不着、冻不着,保证滞留车辆有燃油,让司乘人员了解公路封闭情况和采取的各种措施,取得他们的支持和谅解。
(二)遇雨雪、冰冻天气突发情况致使道路阻断的。由汽车北站发布公告,更改客车途经点售票。在道路恢复畅通后通报区应急办,完成班线调整回原线路运行事宜。如遇断道又无法提供经济安全绕行线路的,所涉及客运站要立即停止售票,并做好解释宣传和退票工作。
(三)落实应急备用运力,必要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征用社会车辆参加省内中短途客运。征用车辆必须保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符合规定,并持区级以上运管机构出具的证明运行,运行前要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运输安全和客运业务教育。
八、善后工作
(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迅速报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员安置工作。事故中的受伤人员由指定医疗机构实施抢救,直至脱离危险并安全出院。
(二)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征用物资、运输车辆给予补偿。
(三)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事故总结评估工作,积累经验和教训,逐步完善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九、奖惩
对在应对雨雪冰冻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十、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开福区交通运输局制定,并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十一、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昭潭镇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工作,保证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灾工作,全面提高应对处置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确保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安全有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协调一致。全镇各部门、村委落实责任,互相配合,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
3、以科技为先导。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预警、响应和处置。
(四)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称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指受寒潮、低温、冰雹、霜冰等天气而造成的大范围降水、降雪和冰冻灾害,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
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镇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救灾等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昭潭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由书记任指挥长,镇长任副指挥长,成员由镇党委班子成员和镇各成员单位组成,应急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下设九个工作组。
1、交通道路保障组
组长:张选凯
成员:公路站、供电所、各村支书。
2、安全保障组
组长:唐国培
成员:派出所、交警队、综治办、各村支书、自愿服务队。
3、市场保供组
组长:汪清秀
成员:市场监管所。
4、应急处置组
组长:章志祥
成员:应急办、供电所、蓝天救援队,各村支书。
5、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长:吴田君
成员:党政办。
6、宣传报道组
组长:任嘉玲
成员:宣传专干、各村支书。
7、核灾报灾组
组长:郎平
成员:民政所、各村支书。
8、医疗保障组
组长:汪清秀
成员:昭潭镇医院、各村卫生室。
9、督查核查组
组长:胡润生
成员:镇纪委。
(二)主要职责
1、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灾害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订灾害应急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各成员单位职责
(1)应急办:为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报送、分析和评估工作;及时通知调动镇应急综合队员集结,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党政办:负责后勤物资保障,协调相关视频会议调度。
(3)气象站、林业站、国土所:负责灾害天气的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水文、农业生产、森林火险、地质灾害等气象次生、衍生灾害信息及灾后相关项目的实施。
(4)交警队:负责组织做好镇域范围内人员、车辆道路交通疏导,及时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等突发情况。
(5)派出所:负责组织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镇纪委:负责受灾期间纪检监察工作。
(7)市场监管所:负责受灾期间市场物价稳控和打击囤积生活物资等管理工作。
(8)公路站:负责保障救灾工作的交通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救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
(9)卫生院:负责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做好因灾防疫工作,防止灾区疫情、疾病的发生、传播、蔓延。
(10)供电所:负责组织协调并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通电设施,保证救灾工作的通电线路畅通。
(11)民政所:负责组织灾情的摸底、调查、核查、统计上报工作。
(12)综治办:负责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摸排、汇总、分析工作;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排查及调处工作;确保我镇社会稳定。
(13)宣传办:负责对灾情期间工作、优秀典型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14)蓝天救援队、自愿服务队:组建团委和妇联两只自愿服务队与蓝天救援队,负责在应急期间24小时待命,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在第一时间集合应战。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应急指挥场所
指挥部设在应急办,指挥全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
(二)雨雪冰冻天气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1、气象站管理本镇行政区域内的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承担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任务。
2、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知情部门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报告有关气象灾害信息。
(三)预防预警行动
1、气象站根据收到的气象灾害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气象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相关工作部署,并上报镇气象灾害综合应急办。
2、镇气象灾害应急办对气象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达到预警启动级别的,发布启动预警命令,并向上级气象灾害综合应急指挥部报告。
3、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4、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5、镇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四)预警支持系统
1、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2、建立和完善以灾害性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气象灾害预警能力。
3、建立气象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建立和完善气象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气象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5、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当省、市、县发布各级响应时:
Ⅲ级响应时,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Ⅲ级响应,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部门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雨雪冰冻天气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Ⅱ级响应时,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Ⅱ级响应,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部门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及时监测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指挥部。Ⅰ级响应时,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迅速宣布进入Ⅰ级响应,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值班制度,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二)应急处置
各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启动预警后,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领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群众发布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各应急指挥部成员部门按照县、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应的应急响应工作。
1、镇政府和各村应当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救;政府各部门和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立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加大对灾区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力度、帮助困难群众度过生活难关。
2、卫生院应派遣医疗人员抢救伤员,并对辖区内流行病、常见病进行防治。
3、镇应急办指挥根据需要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三)信息共享和处理
1、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管理,实现共享。
2、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当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当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当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四)应急通信方式
镇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辅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向上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报告。
五、后期处置
1、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发生后,组织有关部门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2、卫生院应当做好雨雪冰冻天气灾害现场消毒与疫情监控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3、镇民政所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雨雪冰冻天气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上级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六、应急保障
1、指挥系统保障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办指挥部应当配备无线通信系统等方式实现灾害现场指挥。
2、资金保障根据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3、装备保障加强对雨雪冰冻天气灾害应急救援和减灾等方面的专用物资(工业盐等)、器材(吹雪机等)、工具(汽车防滑链等)的储备,应当组织建设应急指挥车,相关物资调配统一由镇长统筹安排调度。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按规定报告灾情或虚报、瞒报、谎报灾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应急处置中,指挥严重失误,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八、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根据情况变化,由镇政府应急办组织进行修订和完善。
2、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镇应急办印发,镇政府应急办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5
为确保商场的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连续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为有效防范商场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商场的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确保我校防寒防冻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防雪防冻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
1、组长:负责召开防寒防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防寒防冻安全事宜。
2、领导小组各成员:具体负责冰冻、下雪时各部门防冻、铲雪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做好下雪、冰冻时的商场安全。
3、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通讯组、铲雪防冻组、抢救组、水电维修组、安全教育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铲雪、铺设防滑设施、抢救伤员、抢修水电设施、安全教育等工作。
1、通讯组
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
发生下雪、冰冻时,及时电话通知学校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小组快速得到信息,视寒情及冰冻情况,通知铲雪、防冻小组进行防寒防冻工作的进行。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则在第一时间向组长报告。
2、铲雪防冻组
负责人: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商场内主要干道、行路及校门外主要通道的积雪、积冰的清除,保证道路的畅通、安全。
3、抢救组
负责人:商场负责人负责下雪、冰冻时受伤群众的紧急处理和救护,情况紧急直接与120救护联系。
4、水电抢修组
负责人:商场负责人
负责对全校水电安全进行检查,对水管全面进行保暖,以防水管冻裂结冰造成学生滑倒事故的发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冬天低温下的用电安全。在出现水电故障时,要迅速在第一时间抢修,保证水电的正常使用及安全。
5、安全教育宣传组
负责人:商场负责人
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交通安全、防冻防滑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群众雨寒天气的安全意识,提高对防范恶劣天气的认识,了解防寒、防冻、防滑、防火灾、防煤气中毒等知识,掌握遇路面结冰、积寒时乘车、骑车、行走的安全措施。要及时掌握天气变化的第一信息,及时告之群众,做好防范准备。
三、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宣传教育
1、要加强商场安全检查,注意宿舍内取暖安全,严禁使用电炉烤火取暖,对商场内电路进行全面检测,严格按规定配置、更新消防灭火器械。要加强对人员接送车的安全监管,确保运载安全。
2、在群众中大力加强冬季防雪防冻的安全宣传,充分利用集会、主题班会课、教工政治学习时间,向群众宣传防雪防冻知识及做好防雪防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除向教师、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等教育外,根据学生活动特点,制定出相关的校内学生活动规范,不允许学生把雪和雨水、冰块等带入室内,以免影响他人安全,规范学生雨雪天的室外活动,确保群众在校活动安全。
四、制定措施,落实到位。
1、由领导小组检查学校的校舍、水电安全,在每次的大冰雪到来之前和之后都彻底查一次。
2、成立扫雪突击队,及时清扫学校道路和校门前等的积雪。
3、遇突发事件,及时向县教育局汇报和请示,及时组织和安排好群众。学生由学校学生处组织,率全体班主任及时做好工作和安置,教师由工会组织安排。
4、做好学校各项防雪防冻的准备工作,认真检查房屋、校舍及有关设施的安全,并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准备好扫雪除雪等劳动工具,以备急用。
5、加强安全值班。在雨雪天,学校组织教师进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正常门卫除外)并由学校校级领导在岗带班,结合冬季防偷防盗工作,加强夜间巡逻,及时排除雨雪天带来的安全隐患,保障学校财产安全。
商场一切工作,群众的安全为第一位。如遇到特别恶劣的天气,商场将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安排群众的安全,学校所有的防雪防冻工作以商场负责人为主,保护好群众的身心健康。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6
寒冬将至,气温越来越低,此次大幅度降温容易导致油站员工冻伤、加油机管线、自来水管线、阀门冻裂、加油机不能正常工作等风险。为确保我站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范冬天下雪、冰冻引起的事故发生,确保我站防寒防冻工作做到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应对,确保公司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预案启动条件
1、当加油站面临冰雪损失时,本预案开始启动。本预案涉及的冰雪损失事件指连续降雪引发罩棚倒塌、设备损坏等影响到加油站正常生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的损失事件。
2、加油站罩棚或站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急小组报告上一级应急中心,停止营业,在进出口设置警示标识,人员撤离出加油站罩棚或站房。
二、组织机构
加油站成立防寒防冻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在冰雪损失来临前,关注天气预报和损失预报,事先做好应急防灾准备。
2.准备好应急储备物资,油罐尽量保证满容量。每天检查设备状况,如果设备冻坏,及时抢修。
3.对罩棚采取立脚手架等加固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请专业公司及时清除罩棚积雪。
其他人员职责:
计量员:1.检查油罐密封情况,确保油罐各密封垫圈和阀门密封性能良好,防止油罐进水。
2.定时计量油罐水高,水位超标及时排除。
疏散救护员:1.做好设备设施的防冻准备,包扎裸露管线、水表;2.放尽柴油发电机的水箱及缸体内存水,避免冻坏设备。
加油员:
1.随时关注罩棚变化,定时检查罩棚是否存在倒塌隐患。
2.做好现场秩序维护,让车辆在罩棚外等候加油。如无加油车辆,可在站房内值守。
3.上下班时注意安全,防止在上下班的路途中发生意外,住站员工一律不得请假外出,必须驻留站内。
卫生员:
1.做好地面除冰工作,每天将进出站口、厕所等处的积雪和积冰清除。2.在入站口和厕所处张贴“小心地滑”的提示语。
3.通过洒盐和铺设防滑草垫等方法确保入站人员及车辆安全。
三、应急储备物资
应急器材:防滑草垫、防冻液、铲子、防冻手套、安全帽
急救物资:急救箱及药品、绷带
四、应急预案
1、冬季到来时,应急小组要经常注意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强降雪预报,查实政府部门对损失的应对要求;准备好防灾用品。
2、当强降雪来临时,做好以下检查:
(1)检查罩棚是否牢固。
(2)排水系统是否正常。
(3)站内门窗是否关闭。
(4)检查卸油口、量油口是否密封。
(5)检查操作井盖是否盖上。
(6)将贵重或易坏的物品和化学品放在不漏水的房间内。
3、加强对罩棚和员工宿舍等站内建筑物的巡检。一旦发生险情,立即停止营业,切断电源,关闭所有阀门,对卸油口和量油口进行密封,疏散站内车辆和人员,设置警戒线。如遇房屋倒塌、罩棚断裂坍塌时,要立足于自救,在第一时间报警,及时抢救受伤人员,迅速将所有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
4、强降雪结束以后,应急成员按照分工立即进行清扫,必要时可以使用融雪剂,测量油罐水高,检查油罐是否进水,如已进水,应停止使用该储油罐,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5、清理现场,恢复营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开展灾后检查,查找安全隐患,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五、有关要求
1.低温天气易导致地面、楼梯、罐车爬梯等处结冰,应及时对加油站范围内的地面积水、积雪、冰层进行清理;外部楼梯、厕所地面等处铺设防滑垫;进行油品接卸作业时按要求佩戴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2.站内配备多种应急药品,便利店备齐方便面、面包、饼干、热饮、柴油降凝剂等物资,同时为顾客免费提供24小时热开水,给这寒冷的天气带来一丝温暖。
3.在冰雪天气来袭时,提醒员工注意低温天气的防寒保暖工作,在站内醒目位置张贴“冰雪天气、小心路滑”“地面结冰、小心慢行”等温馨提示语。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7
积极响应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发的《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根据气象部门天气预警信息,11月22日起我市迎来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将给县城交通和市民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市政处高度重视降雪、冰冻、低温天气,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特制定雨雪冰冻天气应急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增强认识,全面排查,落实责任。市政处成立领导小组,强化应急保障。及时全面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融雪、除雪等相关物资和装备储备,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及时清除主次干道、慢行道等处冰雪,及时发现、维护市政道路护栏,消除道路障碍,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领导:
组长:周东永
副组长:方新华、孙晓峰、张龙、尹晓刚、王朋
成员:各队股室负责人及成员
三、物质准备:
铲车5台、自卸车6辆、三轮车4辆、铁铣50把、民工40人、封土布20卷、工业融雪盐等物资。
四、值班人员名单:
11月24日 周东永朱坤杏文涛
11月25日方新华范学文丁民
11月26日 孙晓峰朱坤王亚非
11月27日张龙孟文中刘祖梦
11月28日尹晓刚李刚季东风
11月29日王朋蔡军李晓杰
五、纪律要求:
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严禁值班期间饮酒,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保证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奔赴一线,到岗到位,执勤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和重要信息报告制度。其余人员确保通讯联络畅通,确保圆满完成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工作任务。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全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3)《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
(4)《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人大常委会公告〔20xx〕第102号);
(5)《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人大常委会公告〔20xx〕第47号);
(6)《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皖政秘〔20xx〕147号);
(7)《宿州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宿政办秘〔20xx〕52号);
(8)《砀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全社会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预警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1.4.2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及时帮助受灾群众解决衣、食、住、行、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各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
1.4.4部门分工,协作配合。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1.4.5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依靠和发挥驻砀部队、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的作用,在紧急情况下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抗雪防冻救灾任务。
2组织指挥体系
2.1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
2.1.1指挥部机构组成
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人民政府是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在县长领导下,县人民政府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
发生极端性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委、县政府决定升级管理,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
县人民政府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城管局局长担任。
指挥部成员: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民政局、县经信局、县城管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科技局、县文旅体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审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直机关工委、县红十字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供电公司、砀山县火车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宿州市银保监局砀山监管组等相关负责同志。指挥部根据应急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增加其他成员单位。
2.1.2县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处置工作,研究解决预防和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和指挥机构的有关指示;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灾情和应对处置工作情况,并视情况请求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驻砀人民部队、武警部队给予支持;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县文旅体局:负责组织县内媒体对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应急值守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灾情信息的研判、综合、分转,发布预警信息;负责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上报和信息管理;分配抗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和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综合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组、专家组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县民政局:指导各镇(园区)开展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依据民政救助政策,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家庭及时纳入民政救助对象。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指导县内道路沿线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做好道路积雪的清除工作,督促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和公路维护单位调集人力和机械设备除雪铲冰,保证道路正常通行;统计、报告县内道路交通中断里程和公路、汽车站、服务区滞留人员数量。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正常运行;指导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协调有关企业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灾后恢复生产;协调药品、医疗器械、融雪剂等生产供应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保证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县卫健委:负责做好医护人员和救灾工作准备,组织协调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县内高速公路的调度,对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车辆正常行驶时,采取限制车速、警车压速带道等多种措施,进行合理分流疏散;必要时,对县内高速公路交通实行限时封闭;负责县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车辆的清障施救;指导各地加强对县内干道的交通管制和疏导,对车辆通行进行合理分流,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县财政局:编制县级财政灾害救助资金预算,筹集并按规定程序下拨救灾资金,监督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
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将减灾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粮油供应,保证灾区口粮需要;开展灾区价格动态监测,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制定价格干预措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协助开展灾情评估,并提出对策建议。
县住建局(人防办):指导组织开展危房鉴定;组织专家赴灾区提供技术服务,帮助指导灾区开展灾后重建。
县城管局:负责保障城市供热、供水、供气、公交等市政公用设施正常运行;指导供水、供气等受损公共设施的抢修;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除雪铲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动员各单位组织力量打通城市主干道、桥梁等,尽快恢复城市交通。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负责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赴灾区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
县林业局:负责查核、评估林业因灾损失情况,组织林农开展生产自救,组织专家和林业技术人员赴灾区对林农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尽快恢复林业生产。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做好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做好教育部门灾情的核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灾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积雪融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害期间的市场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协助做好医疗救援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县内电网的维护,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清除电网线路杆塔上的冰凌和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企业和居民正常用电。
砀山县火车站:负责组织砀山县铁路系统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做好救灾物资、滞留旅客的运输计划调度,保障铁路运输畅通;统计、报告火车站滞留人员数量。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协调驻砀部队、武警、民兵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县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按有关程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对各级政府及成员单位安排的救灾资金、物资和接收的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组织通信网络以及各通信企业救灾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宿州市银保监局砀山监管组: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后保险理赔监管工作。
其它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
2.2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为县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向县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灾情信息、灾害发展趋势、应对工作情况,并提出对策建议;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后发出灾情综合预警信息;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镇(园区)指挥机构
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视情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抗灾救灾工作。
2.4工作组及专家组
县指挥部视情指派相关成员单位成立工作组,共成立交通和社会治安保障组、市场供应组、公用事业保障组、应急救援及医疗卫生组、灾害监测组、生活救助组、综合协调组等7个工作组,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交通和社会治安保障组: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砀山县火车站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县内主次干道、桥梁、铁路的铲雪除冰作业,道路交通疏导管制工作,以及保障客货运输安全和滞留司乘人员、旅客生活安排,指导镇(园区)公路畅通、安全等工作;社会面控制,及时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社会稳定等工作。
市场供应组:县发改委牵头,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保证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平稳供应,以及交易市场建筑、设施安全等工作。
公用事业保障组:县城管局牵头,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保障城市水、电、气、热有序供给,通信、客运(指公交车、出租车、长短途客运车,下同)、广播电视畅通,以及树木养护、倒伏清理等工作。
应急救援及医疗救治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武警中队、县人武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委等部门组成。开展各类次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因灾伤病的医疗救治、疫病预防、药品器械供应等工作。
生活救助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灾害监测组:县气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与,跟踪天气形势,监测次生地质灾害,农业损失等情况,并向县防指、成员单位及各镇(园区)提供灾害预警信息。
综合协调组: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参与组成。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信息报告、综合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以及宣传报道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指挥部根据灾情应对需要,视情成立应急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参加救援。负责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参与应急方案的制订和审查;落实县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3应急准备
3.1避难场所准备
各镇(园区)、政府相关部门应确定应急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编制相关应急工作手册和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
3.2隐患排查
各镇(园区)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排查工作。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客运、广电等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要在冰雪来临之前,对设施、装备和线路进行巡查、检修,消除故障和隐患,保证安全运行;对校舍、危旧房、加油站、钢结构市场(厂房)、临时建筑物(工棚)、塔吊等建筑设施以及农业设施进行承压隐患排查,做好防范准备,确保人员安全。
3.3储备物资
各镇(园区)应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县发改委要储备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商务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县城管局、县公路事业发展分中心等铲雪除冰作业单位应安排专项资金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铲雪除冰专业机械设备和物资,保证除雪和救灾工作需要。
县交通运输局要保证紧急情况下优先调用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社会公共服务单位要做好水、电、气、油正常供给以及通信、客运、广播电视畅通所需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确保“生命线工程”在雪灾中正常运行。
3.4队伍建设
县住建、城管、交通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当建立铲雪除冰应急队伍,各镇(园区)要组建综合应急保障队伍,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适时组建志愿者应急队伍,建立健全全县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队伍体系。各类冰雪灾害天气应急队伍要加强培训演练,建立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工作水平。
3.5社会动员
各镇(园区)、县相关部门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同时明确“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广场、集贸市场、人行便道、过街天桥、街巷等公共区域,划分成若干铲雪除冰责任区,明确关联就近的单位为责任主体,以便快速响应。
4监测预警
4.1监测预测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测,依据灾害气象预报等级,对城市运行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估预测,并将气象灾害预测情况及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次生地质灾害监测。
4.2预警级别
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第16号令),冰雪灾害天气的预警级别,按照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从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见附件1。
4.3预警发布
县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预估,及时制作发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综合预警信息,并通知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责任人,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由县气象局负责发布道路结冰或暴雪预警信号,充分利用“安徽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承担预警发布工作,或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灾害预警内容包括预警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发布后,预警内容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信息。
4.4预警响应
4.4.1分析研判
接报冰雪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后,县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开始运转,并立即通知各有关单位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做好应对工作准备。冰雪灾害发生后,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初步判定灾害级别,并向指挥部建议发布响应级别。
4.4.2调配装备物资
各镇(园区)、县相关部门、铲雪除冰专业作业单位对所属应急装备、物资完成集中保养和检查,并配置到指定地点或一线,以便及时投入使用。
4.4.3集结应急队伍
县应急、公安、城管、住建、交通、卫健、农业、商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客运、广电以及铁路、高速公路管理等单位应及时集结应急队伍,加强值班备勤,明确任务分工,理顺合作互助机制,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迅速展开。
4.5预警解除
由县气象局按相关规定解除。预警信号在解除之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县防指办公室报告。
5信息报告及发布
5.1信息报告内容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以及人员转移安置、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等。
5.2信息上报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县有关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灾情信息,统一报送至县指挥部办公室。县指挥部办公室应进行研判分析,迅速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并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和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情况。
5.3信息发布
(1)灾情和重大决策部署、抢险救灾行动等信息由县指挥部通过媒体对外统一发布,其中一般信息由县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同志审签,重要信息由县指挥部负责同志审签。
(2)特别重大、重大灾害发生后,县指挥部要第一时间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发生较大、一般灾害后,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按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灾害发生在重点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特大灾害的,不受相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级标准限制。
(1)Ⅳ级响应条件
①县建成区,或玄庙、周寨等种植水果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5毫米以上;
②唐寨、良梨、赵屯、葛集等种植水果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
③其他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下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
(2)Ⅲ级响应条件
①县建成区,或玄庙、周寨等种植水果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
②唐寨、良梨、赵屯、葛集等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
③其他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下镇中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3)Ⅱ级响应条件
①县建成区,或玄庙、周寨等种植水果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0毫米以上,局部地区降雪量将达到15毫米以上;
②唐寨、良梨、赵屯、葛集等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③其他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下镇中有2个出现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4)Ⅰ级响应条件
①县建成区,或玄庙、周寨等种植水果面积在10万亩以上的镇其中之一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该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②唐寨、良梨、赵屯、葛集等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的镇有2个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③其他种植水果面积在5万亩以下镇中有3个以上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大部分范围降雪量仍将达到15毫米以上。
6.2响应启动
达到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条件,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响应启动建议,报县指挥部领导研究决定。Ⅳ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县指挥部副指挥研究决定,Ⅲ级、Ⅱ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县指挥部指挥长研究决定,其中Ⅰ级应急响应启动由县指挥部指挥长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
6.3Ⅳ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一般级别时,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县相关部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或行动方案,开展先期处置。
(2)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加强值班,全面开展应急联动指挥调度工作。公安交警部门强化道路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维护道路正常交通秩序。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值班备勤,随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卫健部门及时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3)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城管、住建部门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保障城市主干道、桥梁安全通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全面启动恶劣天气预警信息设施,立即开展铲雪除冰作业,并会同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视情采取限制车速、压速带道、主线容留等多种措施,合理分流疏散过往车辆。
(4)县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城市商业区、车站周边、街头巷尾和桥(涵)洞等部位巡查,及时发现并救助流浪、乞讨和遇到临时困难的外地人员。
(5)县气象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发布预警和防范信息。
(6)各成员单位严格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县防办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6.4Ⅲ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较大级别时,在Ⅳ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县指挥部7个工作组全部运转,牵头单位分别召开会商会议部署工作。副指挥长视情主持召开重点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
(2)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和县城管、住建部门加大铲雪除冰作业力度,扩大作业范围,组织力量向其他主次干道、街巷延伸。交通部门加强主、次干道巡查,及时开展桥梁、陡坡等危险部位铲雪除冰作业,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城管加强道路绿化巡查,做好树木除雪降压工作,及时清理路面倒伏树木、断枝,保障道路畅通。
(3)县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秩序维护和道路交通疏导工作,强化社会面网格化巡控工作,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清理事故车辆,维护正常社会和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实施道路交通人工疏导和调流,对重点路段和桥梁实施封道,便于铲雪除冰作业。
(4)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相关设施和建筑安全巡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控制危险源,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5)县卫健部门加强医疗救护力量,及时开展受伤、冻伤、煤气中毒人员院前急救、医疗救治和疫病防控工作。
(6)县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利)、经信等部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供油、通信等单位开展设施、线路巡查,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正常生产与供应。
(7)县商务、市场、发改、经信等部门加强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监测,跟踪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准备。
(8)县应急、民政、发改等部门解决因灾受困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
(9)县农业农村(水利)部门加强乡镇受灾情况调查,派出工作组指导农民开展农作物、果木等防冻抗灾工作。
(10)县交通运输部门视情限时关闭县域内高速公路入口。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长时间被困车内人员燃油供给、饮食保障等救援工作。
(11)县汽车站、火车站管理部门及时发布班次延误信息,做好旅客宣传疏导工作。及时清理道口、场站、跑道、车身积雪积冰,及时疏散或妥善安排滞留旅客住宿、饮食等生活保障工作。
(12)县委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防雪防冻、燃煤取暖安全等基本常识。
(13)县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向县政府、县委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6.5Ⅱ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重大级别时,在Ⅲ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指挥长视情主持召开副指挥长、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靠前指挥。
(2)县教育部门及各级党组织、人民团体组织动员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等基层组织,开展校园、广场、街巷、小区和各单位周边铲雪除冰工作。
(3)县应急、发改、商务等部门组织调度粮油、肉蔬、副食、燃油、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证市场平稳供应。民政、红十字会等部门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4)县指挥部统一调配县域内应急资源,启用县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受理铁路、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请求,给予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援。视情协调驻砀部队、武警参加铲雪除冰等救灾工作。
6.6Ⅰ级响应
当冰雪灾害天气达到特别重大级别时,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主要采取下列应急行动:
(1)指挥部七个工作组实行联合办公,成员单位抽调专人24小时值守,向社会公布有关热线电话。
(2)指挥长主持召开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全面应对工作,报县委、县政府,必要时申请上级政府支援,指挥部领导分赴抢险救灾一线协调指挥。
(3)县指挥部发布全县抗雪防冻社会动员令,动员全县各方面全力以赴“保民生、保安全、保畅通、保供应、保生产”,全面开展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工作。
(4)县委宣传部门组织新闻单位广泛宣传抗雪防冻、救灾抢险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加救灾行动。
(5)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人民团体组织志愿者行动和送温暖活动,支援重灾区抢险救援工作。
(6)县住建、城管等部门停止户外(高空或道路路面)作业;县教育部门根据灾情调整教学工作时间,必要时,中小学、幼儿园停课。
(7)县财政部门按程序启用应急准备金,协助相关部门实施应急征用。发改、财政部门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8)采取其他一切必要的应急行动。
6.7应急结束
冰雪灾害天气结束、灾情得以控制、道路交通等秩序恢复以及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县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其中Ⅳ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副指挥长研究决定,Ⅲ级、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指挥长研究决定,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由县防指指挥长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并立即向社会公布。
7灾后恢复与重建
7.1善后处置
(1)各镇(园区)和县相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善后处置工作,修复损坏的公共设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2)各镇(园区)应深入开展灾害损失核定工作,制定并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对征用的民用场所、设备、设施和其他物资予以恢复或适当补偿。
(3)善后处置所需救灾资金和物资由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制定并实施救助、补偿、优抚安排,需县人民政府支持的,可向县人民政府申报。
(4)保险监管机构应督促各类保险经办机构积极履行保险责任,迅速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7.2社会援助
各镇(园区)应依据有关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和捐赠,配合县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慈善机构组织开展捐赠、心理疏导等社会援助活动。
7.3调查与评估
(1)应急响应结束后,县气象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损失情况及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县指挥部,并由县指挥部视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2)县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灾害应急处置等进行调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对灾害影响和后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对当年灾害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8应急保障措施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园区)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切实做好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等工作,确保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8.1人员保障
县相关部门和镇(园区)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特点,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协调机制,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消防救援、民兵在灾害应急中的骨干和突击作用。发挥社会力量在抗灾救灾工作中的有效补充作用。
8.2财力保障
县政府合理安排预备资金,一旦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确保应对工作的需要。
8.3物资保障
县应急管理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并会同发改部门落实储备帐篷、棉被等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县交通运输部门、城管部门及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大型扫雪除冰机械设备,储备必要的融雪剂等物资。
县发改、经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煤炭调运和电力供应,负责做好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储备管理。
县商务部门负责保障受灾地猪肉、鸡蛋、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负责协调成品油的市场供应。
8.4基本生活保障
县应急管理部门应会同事发地镇(园区)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衣、食、住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8.5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和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县相关部门或当地镇(园区)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
8.6通信保障
县经信、文旅体等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区域应急通信和广播电视保障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传播。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县应急管理局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9.2奖励与责任
县政府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灾害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时之日起实施。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镇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安徽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鲁口镇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以及相邻区域发生的,对我镇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本预案所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由低温、雨、雪、冰冻等天气现象并发引起的自然灾害。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并举的原则。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镇域生产生活和运输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切实做到有备无患。要认真做好农业工业生产原燃料和人民生活必需品的储备,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镇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灾害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5)资源整合、统一指挥的原则。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的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根据形势研判或灾情发展,镇成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决策指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建立应急指挥部,由书记、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班子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班子领导任副指挥长,内设站所、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书记和主任为成员,实行统一指挥、责任到人的制度。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内和本单位所辖行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御和救灾抢险应急工作。
镇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 统一领导我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2) 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救灾重大事项;
(3) 协调相关村(社区)、有关单位应急处置工作;
(4) 决定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
2.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为镇应急指挥部的临时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应急管理班子领导兼任。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 落实指挥部的各项任务;
(2) 执行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 组织协调制定具体应急措施并监督执行;
(4) 组织开展灾害损失及影响评估;
(5) 负责信息收集与发布;
(6)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应对低温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实施;
(7) 负责指挥部其他日常工作。
2.3 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
各村(社区):负责做好本村(社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急救援工作,保护和减少村(居)民的受灾程度;加强对村(社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的监护;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主要交通干道清扫积雪、融冰化雪工作,尽快恢复交通;广泛宣传灾害风险,提高辖区村(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应急办:负责组织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展态势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加强监测预警,提出应对建议,协助镇党委政府组织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
党政办:负责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抗灾救灾工作宣传报道,统筹安排值班值守工作,并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人武部:在收到镇应急指挥部请求后,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组织民兵力量参加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必要时,申请上级派遣部队支援我镇抗雪防冻救灾工作。
宣传办:组织开展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领域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大问题研究,向县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提出工作建议;负责指导协调涉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过程中网络舆情信息工作,及时分析网络舆情态势,协助开展网络应急处置工作。
经发办:负责及时通知和指导各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控工作。
中心校:负责部署、指导鲁口镇各学校、幼儿园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各各学校、幼儿园根据避险需要,适时调整教学安排,保障在校师生生命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做好中小学校危房除险加固和因灾毁损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校舍安全;指导帮助受灾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做好突发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引发的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会同防灾减灾办查核、评估农业因灾损失情况,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
自然资源规划所(国土所):负责危房人员的转移安置,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安全监测和人员转移安置,各项基础设施、建筑工地防御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督管理,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联系备用相关机械、设备、人员
交通管理站: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路面应急措施,负责主次干道及时清洗扫障保洁工作,储备工业盐等相关物资。
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趁灾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组织群众转移和撤离。
市监所:负责依法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负责灾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加强灾区食品、食用农产品以及灾后重建所需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和其他生活生产必需品的市场管理;协助镇党委政府做好因灾受损市场内经营户临时经营场地安置工作。
粮站:负责和县商务粮食局协调,确保灾区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市场调控工作,灾区成品油的市场供应、向灾区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粮油的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市场供应充足。
民政所(防灾减灾办):负责灾民安置与社会救济工作,及时核实灾情,管理分配上级救灾物资使用,按规定做好伤亡人员的抚恤事宜。负责指导敬老院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控工作。同时按县民政局要求保障各类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
财政所:负责筹措解决冻雪灾处置救助工作经费,将救灾队伍装备、救灾物资储备(供应)以及灾后重建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卫生院:负责做好医疗救灾工作准备,加强冬季易发病的宣传,做好流行病的预防和控制,组织协调医护人员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救援。
安全办:督促各单位和各村(社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全面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综治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
农电站:负责电力线路、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及时做好除冰等工作,确保供电稳定和供电安全。
水利站:负责指导、协调做好水利工程及水利部门管理的相关供水设施的防冻工作,加强水利工程调度运行、监测和维护管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保障水利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同时督促鲁口镇自来水厂保障灾害期间供水通畅。
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做好抗灾救灾期间通信畅通工作,及时修复因灾导致的设施、设备损毁和故障,确保通信畅通。
镇纪委:负责督促、检查、落实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查处冰冻雪灾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2.4 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Ⅱ级(含)以上响应后,镇应急指挥部即成立综合组、生活救助组、安全生产组、交通工作组、市场保障组、医疗卫生救助组、宣传报道组7个工作组,处置重大以上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对处置工作。
综合组:负责材料起草、公文办理、会议安排、监测预警、信息报告、舆论引导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牵头责任人:耿德升,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办、应急办)
生活救助组:负责灾情的查核与上报,分配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吃、穿、住、医等基本生活。(牵头责任人:武斌,责任单位:民政所、财政所、国土规划所、工会、卫生院、粮站、受灾的村(社区))
同时各村(社区)要组织力量对居住在危房中的群众进行转移,应急办要及时协调各相关单位开设避灾(避险)场所,临时安置转移群众。必要时利用学校、体育、文化等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主要道路人员车辆大量滞留的,应急办要及时协调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滞留人员,同时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安全生产组:负责灾害期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做好危旧房屋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同时督促各单位、各村(社区)做好灾害期间安全宣传工作。(牵头责任人:武斌,责任单位:安全办、市场所、国土所、派出所)
交通工作组:负责全镇主干道路的除雪铲冰,保障客货运输工作;统计主干道路中断里程和交通滞留人员数量;全力为主干道路上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食品、饮水等保障;指导受灾村(社区)做好相关道路的除雪铲冰保畅工作;配合县级做好城乡公交系统的调度工作,确保公交系统正常运营。(牵头责任人:闫庆祝,责任单位: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市场保障组:负责做好肉、蛋、菜、粮油等货源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牵头责任人:沈云鹏,责任单位:市场所、粮站)
医疗卫生救助组:负责组织做好灾区伤病群众的救治、灾区疫情疫病预防控制、救灾药品器械供应、因灾卫生监测报告等工作。(牵头责任人:闫庆祝,责任单位:卫生院、受灾的村(社区))
宣传报道组:负责抗雪救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做好灾区广播系统设施的恢复。(牵头责任人:高永,责任单位:宣传办、党政办)
3 应急准备
3.1 避难场所准备
各村(社区)应确定本村(社区)的避难场所,设立标志,制订完善紧急疏散办法和程序,确保受到灾害威胁的群众安全、有序、及时转移,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食品、饮用水、衣被、临时住所等。
3.2 物资准备
镇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的村(社区)应当建立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制度。
3.3 队伍准备
镇政府和各村(社区)应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任务。
3.4 宣传、培训与演练
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委会应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防灾应急、自救互救等知识普及教育。中心校应指导中小学校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应急知识,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各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应当组织制订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3.5 社会动员
受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的村委会(社区)、村民组等应当按照应急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企事业单位应服从指挥机构的决定、命令,根据需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社会力量应在镇党委政府统一指导下,适时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开展救灾救援工作。
必要时,应急指挥机构可以紧急征用灾害救援救助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场地。灾害救援救助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 灾害信息管理
4.1 灾害信息共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汇总各类灾害信息,经核实后,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和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汇报和通报信息。
4.2 灾情信息管理。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5 信息报告和预警
5.1 加强信息预警预告。加强对冰冻雨雪天气的监测、预报,根据县气象局和其他相关单位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报和预警级别,积极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指导和帮助,及时传达预警信息。
5.2 加强值班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值班工作,严格值班纪律,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责任制,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雪情、雨情、风情、灾情,应急期间应急确保通信联络24小时畅通。
6 应急响应
6.1 响应级别。根据突发性强降温降雪灾害的程度,设定三个响应等级,即发生严重灾害为Ⅰ级响应,发生较重灾害为Ⅱ级响应,发生一般灾害为Ⅲ级响应。
6.2 启动程序。接到准确预警信息或灾情报告后,指挥部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向镇党委、政府提出启动建议,由镇党委、政府决定启动本预案,镇政府内设站所、各受灾村(社区)和镇直有关单位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
6.3 组织领导。由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抗灾救灾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职责,受灾的村(社区)、单位也要及时抽调人员,按照救灾抢险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 具体措施
(1)现场控制。险情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岗对重点区域、地段、重点人群和财物进行保护。
(2)交通管制。根据灾情的需要,依法对受灾区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采取管制措施,限制车辆和人员进出交通管制区域路段,对确需进入或通过的要确保安全。
(3)抢险救助。遇重大灾情,立即协调组织集结抢险队伍,并迅速到达现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工作,做好因灾伤亡人员的医治和善后工作,为因灾致病致伤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做好因灾损坏通讯、电力、交通等设施的抢修,确保灾区生活、生产秩序正常,社会稳定。并组织受灾区域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自救。
(4)安全防护。在处置灾险情事件时,要对事发地现场的安全性进行科学评估,保障现场人员的人身安全并携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需要公众参与时要对公众讲解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当灾险情足以对公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时要及时疏散人群。
(5)调集征用。根据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资金和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社会征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
(6)信息报道。及时、准确地将灾害监测预警和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按规范程序向上级汇报。
7 响应终止
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镇党委、政府决定终止响应。
8 恢复和重建
(1)善后处置。善后处置工作以受灾村(社区)为主,有关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指挥部协调。镇政府要积极组织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开展互助互济和救灾捐赠活动。
(2)调查与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社区)配合有关单位搞好调查处理和总结评估。由民政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水利站等组织核查灾情,形成书面报告经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3)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在镇政府指导下进行,受灾村(社区)具体组织实施,需要镇政府援助的,由受灾村(社区)提出申请,指挥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村(社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后组织实施。
9 奖惩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党委、镇政府联合进行表彰。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灾情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0 附则
10.1预案管理
(1)本预案是鲁口镇指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的专项预案,由镇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和实施,预案实施后镇应急办应适时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及时组织修订完善。
(2)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和本行业范围内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10.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政策咨询渠道:鲁口镇人民政府;咨询电话:xxx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1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常德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本县以外发生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影响,造成或可能造成本县与外县重要交通运输通道中断,严重影响进出我县的人员和重要物资运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强化基层、提高能力,依靠科技、有效应对。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筹>、管委会)设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
2.1应急指挥机构
县政府设立临澧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必要时由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分管副部长任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县人武部军事科、武警中队、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科工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房管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卫计局、县商务粮食局、县交警大队、县安监局、县旅发办、县气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县人民银行、县红十字会、县供电公司、县消防大队、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相关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县指挥部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预警和抢险救灾等工作。
2.2.2县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与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及相邻区县的联动协作机制;传达县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收集汇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灾情和应急工作动态,督促、协调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抗灾救灾的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完成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县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汇总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抗灾救灾重要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系、协调公安、武警参与抗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保险单位积极参与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督促、指导保险公司做好灾区保险理赔和给付服务工作。
县人武部军事科:办理军队支援抢险救灾行动协调、报批事项;组织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武警中队: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县委宣传部:指导、协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发改局:汇总、上报灾情,统筹安排并督促落实灾后恢复建设项目及投资;监测监管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提请上级部门批准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市场稳定。
县科工局:协调有关工业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煤、电、油、运正常供应工作;协调相关电力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处置;负责做好相关防灾抗灾物资储备和有关灾后重建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指导、协调和督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县教育局:协调、组织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县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的社会稳定工作;依法打击盗窃、哄抢救灾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疏散和转移受威胁的群众。
县民政局:及时核实灾情,组织、协调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县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应对及救灾所需资金的筹集、下拨和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县环保局:监测和处置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县住建局、县房管局: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城市房屋、建筑工地和风景名胜区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及时抢修受损市政设施,确保城市供水、供气设施和城市桥梁等正常运行。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城市道路除雪除冰行动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清运。
县交通运输局:维护公路、水路运输秩序,组织、协调运力运输救灾人员和物资;配合做好公路、水路滞留人员的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指导、督促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经营单位做好公路通行、养护管理工作。
县公路局:组织实施干线公路除雪除冰和路面养护工作;协助交通、交警等部门做好相关交通分流、交通管制和保畅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滞留在干线公路上的司乘人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做好干线公路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水利部门管辖的水利设施及小水电系统的安全工作。
县农业局:调查核实农业灾情,负责农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农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林业局:调查核实林业灾情,负责林业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林业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畜牧水产局:调查核实畜牧水产灾情,负责牲畜、水产品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的技术指导。
县卫计局:负责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县商务粮食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生活必需品和成品油的供应,确保市场正常运转;做好粮食储备和市场粮情监测工作,组织协调灾区粮、油加工、供应和市场调控,保障灾民基本生活所需粮、油供应。
县交警大队:负责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配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路面应急措施。
县安监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督促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等企业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打击囤积货物、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灾区市场正常秩序。
县广播电视台:根据县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报道。
县旅发办: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安全监管,指导、协调旅游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知识的宣传和游客、旅游从业人员的疏导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收集和分析评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县人民银行:协调组织金融各单位积极参加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红十字会:筹集救灾款物,开展社会募捐和救灾救济工作;组织红十字医疗队参与灾区伤员救治。
县供电公司:及时抢修所辖电网受损电力设施,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灾及重点部门和居民生活电力供应。
县消防大队:参与铲冰除雪、险情隐患排查及抢险救援,协助做好被困人员的疏散营救等工作。
临澧火车站、新安火车站:协调、联络相关铁路单位加强铁路安全监管,及时组织抢修受损铁路设施;妥善安置和转送各铁路站因灾滞留旅客;协调、组织运力优先运输抢险救灾的物资和人员。
中石化临澧分公司、中石油临澧分公司:确保成品油市场正常供应,优先保障指挥部成员单位车辆用油,必要时组织流动加油车对因灾滞留高速公路的车辆补充燃料。
2.3 专家组
县指挥部建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专家组,为预防和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工作建议。
3.预防预警与信息报告
3.1监测预警
县政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筹>、管委会)及其相关部门要不断建立健全气象灾害监测及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和预警系统,提高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监测和预报,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及时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发改、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要根据气象部门的监测预警信息,分析预测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对本行业造成的影响及危害,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2预防行动
每年11月下旬至次年3月30日为我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遇有特殊情况,县指挥部可视情况提前或延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警戒期。
各地各部门在防御警戒期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1)各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的收集工作,研判灾害及其影响发展趋势。
(2)县气象局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通报相关部门。
(3)电力、交通运输、通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防灾减灾人员、装备、物资、资金等管理,落实灾害防御措施,建立和完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机制。
(4)基层组织、单位和社会公众按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和应急防范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防御工作,避免或减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3信息报告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要收集汇总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发生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受灾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和县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初步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信息的续报、终报工作。
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已造成的损失或影响、已经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下阶段工作措施及需请求解决的事项等。
4.应急响应
4.1灾害分级
按照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4.1.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在0℃以下,且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千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公路或铁路运输受阻或中断,对居民出行产生较大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城区交通或供水中断,气源供应紧缺,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4.1.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Ⅲ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10厘米以上,或出现直径5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1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8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
(3)造成本县境内高速公路或国道严重受阻或中断,或主要火车站大部分列车班次延误或取消,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滞留,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力设施较大范围破坏,对本地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较大威胁。
(5)造成本县境内主要城镇或2个以上5个以下乡镇(街道<筹>)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本县境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较大影响。
4.1.3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Ⅱ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20厘米以上,或者出现直径在1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2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0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亿元以上、30亿元以下。
(3)造成省市内高速公路网、重要国省道干线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铁路干线运输受阻或中断,影响省内主要火车站正常运行的,致使本县交通运输受阻或中断范围较大,大量旅客滞留在县内各主要城镇或高速公路上,或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堵塞道路通行,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造成本县境内电网减供负荷达90%以上,对工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5)造成5个以上乡镇(街道<筹>)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重大影响。
4.1.4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Ⅰ级)
出现以下低温雨雪冰冻天气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的灾害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1)本县境内积雪深度在30厘米以上,或持续3天以上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或者出现直径在20毫米以上的雨淞、冰凌或道路结冰厚度在3厘米以上,或日平均气温连续12天在0℃以下,且预计雨雪天气持续。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元以上。
(3)造成省内国家高速公路网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车的;或致使省内交通运输严重受阻或中断,大量旅客长时间滞留在县内,产生严重社会影响。
(4)造成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对全省电网、华中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5)造成全县大范围交通或供水、供气中断;或者造成全县大范围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脱销,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严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
上述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分级响应
4.2.1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Ⅳ级)
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灾害发生地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筹>)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本地区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2.2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Ⅲ级)
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领导、指挥、组织全县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县指挥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通报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监测和预报情况,发改、科工、公安、住建、交通运输、铁路、电力、通信、农业、林业等部门结合实际,提出防御对策。必要时,县指挥部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2)县指挥部办公室做好县指挥部指示、决策的传达以及灾情和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调配抢险物资,协调救援力量,联系公安、武警等力量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协调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灾害防御信息以及政府应对灾害的工作情况,引导公众主动、积极防灾抗灾。
(3)灾害发生地区乡镇县人民政府(街道办<筹>)根据县指挥部要求,及时动员部署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对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
4.2.3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Ⅱ级、Ⅰ级)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县指挥部做好先期应对处置,并迅速向省市指挥部报告,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
4.3.1先期处置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开展抗灾救灾行动。重点做好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维护和抢修,地质灾害点、易损工程巡查,交通畅通安全和市场供应保障,农业减灾和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3.2处置措施
(1)气象监测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向;增加观测次数,提高分析预报和预警预报频次,及时向县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和通报监测信息。
(2)人员转移安置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力量转移居住在危险地区的群众,民政等部门及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视情提供生活必需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用于转移人员的安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人员大量滞留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适时开设避灾(避险)场所,疏散安置滞留人员,提供必要的基本生活保障。
(3)医疗卫生救助
卫生计生部门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救治因灾受伤人员,为因灾受伤人员、临时转移安置人员和滞留旅客提供必要的公共卫生服务,对因灾受损人群、滞留旅客等进行心理干预,对灾区进行消毒、疫情监控,防止疫病传播、蔓延。
(4)交通疏导
交通运输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对因灾受损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进行应急抢通和养护管理,确保交通大动脉畅通;住建、城管部门开展城市道路、桥梁除雪除冰行动,确保城市主要道路通畅;公安交警部门加强与交通、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气象等部门的配合,做好交通分流组织工作,视情采取“重车不间断通行、分流绕行、警车开道、集中护送”等措施,确保运输正常;铁路部门开展铁轨积雪清除,加强设施维护,调集运力,确保人员和物资运输正常。
(5)基础设施抢修
交通运输、电力、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应急抢修队伍,及时抢修因灾受损的公共设施,尽快恢复各类公共设施基本功能,最大限度满足抢险救援和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6)社会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做好重点部位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的秩序维护,特别要做好人员大量滞留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的治安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哄抢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灾物资、破坏抢险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3.3扩大应急
当灾害影响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或超出本县应急处置能力范围的,县指挥部可报请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和支持,或协调相邻区县给予支援。
4.4社会动员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社会援助制度,鼓励和动员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抗灾救灾,为抗灾救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社会车辆、物资等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4.5信息发布
县、乡两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会同本级政府新闻办公室,按照《临澧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地发布低温雨雪冰冻灾情及应对工作情况。相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分工,通过有效途径向公众发布信息。交通运输、铁路等运输企业和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时、滚动播报的方式发布交通运输信息,增加咨询热线和人员,为公众出行提供服务。必要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汇集各方交通信息,依托临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常德日报临澧站、临澧县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114查号台或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
4.6应急结束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决定并宣布应急结束。
5.善后处置
5.1 总结评估
县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的起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及预警预防、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重建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委、县政府。
5.2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统计汇总灾害损失,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尽快恢复当地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民政、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协助地方政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积极争取和及时下拨恢复重建资金。
电力、交通运输、住建、通信等部门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力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和通信基站,尽快恢复其正常运行。
5.3保险理赔
县政府办、临澧保险行业协会督促、指导保险公司依法及时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和给付工作。气象等部门为保险企业的保险赔付工作提供灾情鉴定等服务。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和成立道路抢险、电力抢修、除险加固、管网抢修、人员搜救等专业应急抢险和救援队伍,作为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的突击力量,确保应急抢险和救援行动的有效实施。武警、民兵预备役人员按照军地协调机制积极支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人员转移安置和基础设施抢修等应急抢险行动。
6.2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所需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
6.3基本生活保障
发改部门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依法依程序采取价格干预措施,维护社会稳定。科工、商务等部门对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增加生产、动用储备、外地调运等多种手段,平抑市场价格,确保居民正常生活。住建部门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管网维护,确保居民用水用气的正常供应。
6.4物资装备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尤其是交通运输、住建、电力等部门按照“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加强并督促有关企业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建立物资装备数据库和更新管理制度。发改、科工等部门组织协调煤炭、电力、石油、盐业等企业,确保煤、电、油、盐等物资的市场供应,特别要做好抗灾救灾、应急救援所需电力的供应保障工作。
6.5交通与通信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力,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企业做好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工作。
6.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防和应对知识,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业务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全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7.2责任追究
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或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政府办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各乡镇(街道<筹>)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行动方案,报县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雨雪天气的应急预案11
一、组织机构
成立应对冰雪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贺立杰
副组长:易立华周碧烂曾建兰沈海明
成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股,由郭建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措施
1.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配齐抗灾救灾物资,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及时妥善应对。
2.加强交通安全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一次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出行安全教育,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寄宿制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在校学生的校园生活,及时做好校园内主干道路及学校周边冰雪清扫,切实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各中心校要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监管,在冰雪天气持续状态下,务必根据当地冰雪结冻情况采取校车停运等应对措施,并报校车办备案,同时务必确保告知每位家长,征得家长理解与支持。
3.确保校舍安全。学校要对校园内所有建筑物以及围墙、车棚、电气线路等区域和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设置警示标志,要拆除的及时拆除。对在建工程要采取防范措施,设立隔离区,明确警示标牌;做好停水停电停气的应急预案,保障校园正常用水用电用气。要做好单车棚、煤棚、临时性工棚的加固工作,以防范风雪危害。做好校舍的积雪凝冰清除工作,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4.严防火灾事故。要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各学校值班人员要对学校设施设备每天至少巡查一次,收缴热得快、电热毯、火炉等违禁器具,杜绝私拉私接电线现象。值班人员和教职工要注意用电安全(含停电期间)和防火工作,严防教职工、学生因用电用火不慎而引发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5.及时调整放假时间。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报通知,如果上学期间出现暴雪、大风、重霜和冰冻等灾害性极端恶劣天气,将适当调整上课时间。
6.强化值班备勤报告制度。各学校(幼儿园)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一名校级领导24小时值班,配备相关人员值班,不得使用呼叫转移。坚持一日一报告制度,每天下午5点前将落实安全工作情况用本单位值班电话报办公室(初级中学上报的情况含辖区学校、幼儿园),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7.执行安全隐患日排查制度。排查重点为:
①学生用车情况;
②单车棚、煤棚、临时搭建的工棚的情况;
③护坡、围墙、拦土墙的安全状况;
④在建工程的安全情况;
⑤校园内高大树木的有关情况;
⑥校园内的积雪、道路清扫;
⑦教职工交通出行和用电安全情况。
8.积极预防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其处置的原则和要求、程序和办法、监测和预防、事故的报告和现场保护、处置的措施等按照《湘乡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应急预案》(湘教字[20xx]56号)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学校党政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应对冰雪灾害工作,成立相应的机构,出台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安排专人,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2.畅通信息渠道。局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务必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听从紧急调配,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各学校有何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
3.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造成学校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情况,将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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