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必备8篇】

时间:2023-07-11 19:50:10 合同

  【简介】每当我们需要租赁工业厂房时,为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双方权益的保障,我们需要了解工业厂房租赁合同的要点和注意事项。那么,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应该如何撰写,才能确保双方的利益和顺利合作呢?下面是热心网友“u3230”收集的工业厂房租赁合同(共8篇),供大家参考。

工业厂房租赁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租用甲方所属厂房3500平方,每月租金¥元,租用期限年,(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同签定之日乙方缴纳甲方定金¥元(以收据为准)。

  三、乙方每月租金定要在当月5日前交齐给甲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用厂房,定金不作退回乙方。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他人;不得擅自改建厂房内、外建筑及装修,乙方需要转让、改建、装修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作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收回乙方租用厂房,定金不退回乙方。

  五、乙方租赁期间,应要爱护甲方固有财物不得损坏,否则按现行物价赔偿甲方。

  六、水、电、税务、工商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交纳。

  七、乙方要做好防火工作及环境卫生,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各一份,自双方签名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有权作出补充和解释。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厂房出租租赁合同范本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租位于博罗县四角楼博头岭村13号新房后铁皮房区平方米。作为工业厂房租给乙方使用,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期为年,即从 年月日起至元每平方,共计(¥元),房租每月1至5号交租。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期未满时,甲方不得收回房屋,不得任意增加房租或转租他人,否则乙方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甲方负责供应水、电、有线电视(水:元/方,电:度/元)到厂房,乙方应按有关部门收费标准负责缴交。

  四、乙方租房用途用于宝石加工。

  五、租赁期间,自然灾害造成厂房损坏甲方负责修复,与乙方无关。

  六、以上协议,望双方共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模板 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公民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厂房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厂房仓库基本情况

  1、厂房仓库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具体见附件平面图。

  2、厂房仓库权属状况:

  甲方持有厂房仓库所有权证(详见附件),厂房仓库所有权证书号为:。

  3、厂房仓库(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4、该厂房仓库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厂房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厂房仓库租赁情况

  乙方租赁该厂房仓库经营范围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项目,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第三条租赁期限

  1、厂房仓库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厂房仓库租赁合同。

  3、租赁期满,甲方继续出租厂房仓库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1、租金标准: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元整(¥:),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元整(¥:)。

  2、支付方式:(现金/银行转账)。

  3、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租金实行季度支付制,每期支付三个月的租金,本协议生效后乙方须于年月日支付第一季度租金,后续租金乙方应在每季度到期前日内向甲方支付下一季度租金,以此类推。

  4、甲方同意从甲乙双方签订本租赁合同之日起,给予乙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该期间免收租金。

  5、甲方应当于向乙方提供租赁。

  6、合同租金为含税价。

  7、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缴纳元整(¥:)作为押金。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厂房仓库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债务,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8、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如欲变更账号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前日通知乙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厂房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厂房仓库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厂房仓库的交付与返还

  1、厂房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物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如租赁物无存在缺陷,乙方应予接收,逾期接收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厂房仓库的返还

  乙方经甲方同意对厂房进行装饰装修的,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厂房仓库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对厂房仓库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对厂房仓库装饰装修部分的处理方法如下:

  (1)对未与厂房仓库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乙方可自行收回。

  (2)对与厂房仓库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A、合同期满的,对上述装饰装修部分,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B、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甲方应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C、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上述装饰装修部分,乙方放弃收回。

  第七条维修、装修

  1、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厂房仓库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2、厂房仓库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直接从应付租金中扣除上述费用金额。因维修厂房仓库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3、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厂房仓库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装修厂房仓库时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5、甲方同意乙方对所租赁厂房进行装修改造,但不得破坏厂房仓库主体结构。

  第八条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厂房仓库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仓库供水、供电。

  (3)甲方保证乙方能够使用该厂房仓库地址作为注册地址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并且应向乙方提供办理相关行政手续所需的房屋资料、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行政手续。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该厂房仓库申请工商营业执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按照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乙方应保证取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场所经营的合法资质,自行办理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卫生许可、消防审批等各类许可审批手续,按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件。因乙方没有办理使用租赁场所经营所需的合法手续及证照而导致甲方被索赔或被罚款的,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2)乙方应保证遵守厂房仓库所在区域的物业管理规约。

  (3)乙方保证厂房仓库按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第九条转租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厂房仓库进行部分或全部转租,但不得改变厂房仓库用途。

  第十条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厂房仓库达日的。

  (2)交付的厂房仓库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隐瞒厂房仓库已经被抵押或查封的事实。

  (4)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厂房仓库的。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厂房仓库: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厂房仓库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厂房仓库主体结构的。

  (5)利用厂房仓库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乙方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厂房仓库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厂房仓库,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实际交付厂房仓库日作为租金起算日。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厂房仓库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2)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个月租金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交付的租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的,每延期支付一天,应当按照延付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厂房仓库,每延期交付一天,应当按照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日内提供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证明文件,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场所不适于租用时,甲方应减收不可抗力影响期间的租金。如果租赁场所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租赁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厂房仓库被拆迁或者被征收、征用,甲方应承担因设备拆除、安装和搬迁等所产生的费用,赔偿乙方停产停业损失。在此种情况下,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如有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简单版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厂房租赁合同:

  一、租赁厂房情况

  甲方将位于厂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第二年过后,乙方有权将租期延长至五年,此租赁合同有效期也延长至五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付情况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四、租赁费用

  1、厂房租金按每年元。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待租赁期第二年过后,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前两年应付的租金,甲方将无条件将租赁保证金抵充第三年乙方厂房租金,如乙方行权将租期延长至五年,在乙方已向出租方交清了前四年应付的租金,甲方将无条件将租赁保证金抵充第五年乙方厂房租金

  3、乙方应于每年月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

  4、在租赁期间,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本合同对新产权人继续生效。

  5、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可以正常运行,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将设备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

  五、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在租赁物内空地建房的权利。

  六、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后,甲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如乙方欠缴,保证金无条件归甲方所有。

  七、免责条款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八、合同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将租赁物空地自建建筑拆除后,将租赁物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张贴处)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厂房出租给承租方,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当地政府对厂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以约束双方行为,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厂房座落、间数、面积、质量

  1、出租方保证向承租方出租的厂房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

  2、出租厂房概况:

  出租厂房座落地址: 。

  出租厂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租厂房使用面积: (平方米)

  出租厂房间数: 。

  出租厂房用途: 。

  出租厂房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厂房租赁期限:租赁期年零月,承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厂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保证金条款

  1、租金每(季度)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租金按(季度)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内,承租方应支付给出租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8日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

  3、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转帐支付/其他 。

  4、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只提供普通收据,如承租方要求支付有效发票,则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发票税。

  5、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在签定本合同书时,出租方收取承租方保证金每年人民币元正(大写: 元整)

第四条 相关费用

  1、厂房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承租方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2、租赁期间,厂房的使用权归承租方,包括出租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厂房外墙、屋顶、及厂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厂房内的空地、汽车车位)等。

  3、租赁期间,承租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环境卫生费、治安费、装修费用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厂房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旧出租方的权利和承担旧出租方的义务,旧出租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2、租赁期间,承租方如欲将厂房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与出租方重新签定新的合同书,出租方有权没收原承租方的保证金。

  3、租赁期间,出租方欲对厂房设立抵押权,须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承租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出租方的行为。如承租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到达出租方的次日起计算。出租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承租方,承租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出租方违约责任。

  4、出租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承租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告知承租方。

  5、。

第六条 厂房修缮

  1、租赁期间,出租方应负责厂房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只保证厂房能满足承租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2、租赁期间,如厂房发生非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承租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20天内予以修缮,超过20天的,承租方有权自行修缮。

  3、租赁期间,如厂房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承租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承租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出租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承租方可以退租或代出租方修缮。

第七条 出租方权利与义务

  1、出租方保证如实向承租方解释和说明厂房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厂房权属、厂房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承租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2、出租方要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承租方提供租赁厂房。

  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必须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方。解除合同后,出租方应支付违约金共计人民币5000元正,并如数退还保证金。

  4、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出租方不作任何赔偿给承租方。

第八条 承租方权利与义务

  1、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出租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承租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2、租赁期间,如承租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出租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租方应付给出租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50%计算,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全部保证金。

  3、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改变厂房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厂房和设备的毁损、倒塌,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厂房当年市场价值的经济损失。承租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出租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4、承租方在厂房内的装修,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全部均属出租方,但安装的设备、物品除外。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承租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厂房原状。超过7天,出租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承租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5、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正式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承租方短期内另找厂房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出租方应允许承租方延期20天,但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5日内厂房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承租方放弃所有权,由出租方处理。

  6、租赁期满,承租方需续租,应提前10天通知出租方,出租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承租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承租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出租方不予以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承租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半年,自10天期满次日起计算。

  7、租赁期满,承租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8、。

第九条 不可抗力和例外

  1、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当地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承租方原因,厂房发生漏水、倒塌,或厂房被认为危房原因致使承租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则由出租方负责维护或修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出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20天内返还承租方支付的保证金和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厂房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0天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0天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索赔

  1、如果因出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应返回承租方多交付的租金及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并无偿给予承租方1个月内的时间搬迁。

  2、如果因承租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承租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补偿金人民币5000元正。作为对出租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出租方有权扣留承租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和保证金。承租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3、承租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的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1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1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30天以上的,则属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厂房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4、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出租方签字: (盖印);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

  承租方签字 : (盖印);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

  签合时间: 年月日;第三方证明人:(盖印)

厂房租赁合同书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承租方向出租方租赁办公用房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市路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见附一、平面图)

  第二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上述房屋面积共(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三条房屋承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甲方给予乙方天装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免收租金。

  第四条房屋租金为元天/平方米,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小写:¥元)。该租金含费用

  第五条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注:水、电、暖气、空调等应约定费用计算标准、水电表的提供、由谁安装等)

  第六条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日内,将上述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租金交纳方式:年租金分两次以支票形式支付。每次支付六个月的租金,先付后用。

  1、首期租金在承租房屋交付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2、以后各期租金在每个月后,甲方通知乙方的日内支付;

  3、甲方必须向乙方及时出具正规房屋租赁税务专用发票或税务部门认可的专用发票。

  第八条承租房屋的修缮管理:

  1、甲方保证乙方所承租的房屋正常使用,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着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或予以赔偿;

  2、承租房屋如出现质量或其他问题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时起24小时内给予维修,如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甲方负担,由乙方从下期应缴纳的房租中扣除;

  3、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设备,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维修中如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无理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如需对承租房屋原建筑物的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进行改造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协助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第九条在租赁期内,甲方提供位臵。作为乙方广告位臵,使用费每年人民币元。

  第十条在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本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及时提供水、电、空调、取暖、消防及其他公共设施供乙方使用,并保证所提供的设施、设备及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本地政府规定的标准;

  3、保证承租房屋公共地方的清洁卫生;

  4、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干扰乙方对承租房屋的正常使用;

  5、甲方不能擅自提前解约,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及大楼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依法与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物业管理公约,遵守管理制度;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乙方不得将该承租房屋转租、转借给第三者使用;

  4、乙方不能擅自提前解约,如因特殊原因不履行本合同,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条租赁期满,乙方仍需继续承租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本合同所述房屋为甲方所有,并有合法出租权。若本合同所述房屋发生产权、出租权及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名誉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由于甲方原因至使本合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甲方应于日内返还乙方已交而未到期的租金,并按照年租金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的,应按实际投入装修费用分年平均折旧,甲方扣除折旧费后,按装修资产剩余价值赔偿给乙方;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1、2项规定超过5个工作日的,应按本条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无故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期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又未能得到甲方同意的,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拖欠款项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用途或将房屋转租、转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乙方未按期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详尽之处,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房屋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第二条房屋用途。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仟佰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押金金额为元,(大写:元整)。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1)床铺张

(2)衣柜子个

(3)洗衣机个

(4)热水器个

(5)桌子个

(6)椅子个

(7)沙发张。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吨;

(2)电表现为:度;

(3)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中介执一份备案。

  甲方:

  乙方:

工业生产厂房租赁合同模板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置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厂房出租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方承担();

  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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