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以下是热心会员“tubu”收集的厂房场地租赁合同(共10篇),供大家赏析。
厂房租赁合同书范本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市镇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前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年月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车间厂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范本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地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地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地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地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地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地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地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地,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地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地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五、厂地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地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地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地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地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地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地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地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地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壹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在乙方获悉甲方场地基本情况的前提下,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场地
1、场地位置:出租的场地位于 厂区内。(具体位置: 厂区内, 侧围墙、西至 、南至 、北至 )。
2、场地面积:场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实际面积待双方测量后确认。
3、场地租赁期限:经双方同意,该场地的租赁期限为10年,即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
4、场地现状: 场地为空地。
5、租赁费每年大写:壹拾万元、小写:<元>,租赁费按年交纳。第一年租赁费限于 前交清,以后每年租赁费必须于第二个续租年的第一个月内交清。
二、合作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出资在租赁的场地上建造混凝土搅拌站,并且乙方保证其建造的混凝土搅拌站及附属设施符合国家的相应建筑、消防等标准。因乙方违反相关部门的规定或因建筑本身不规范引发的事件、事故与甲方无关。
2、厂房建造期为个月,从乙方进场日起算。超过建造期限,乙方需承担甲方相应的`租金损失。
3、为充分发挥企业利益最大化,乙方保证在其租赁期间只采购甲方生产的水泥用于生产。
4、 门卫人员工资及过磅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三、甲方义务
1、因租赁的场地系政府划拨土地,在场地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动、拆迁或收回该土地,甲方有义务提前三个月告知乙方政府动、拆迁、收回土地信息。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供应源。
四、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在约定好的建造期内完成搅拌站的建造。
2、乙方有义务维护该租赁场地四至范围内的建筑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或改建四至范围内的建筑物。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建筑物及围墙倒塌乙方必须负责修缮、维修。
3、乙方拉运混凝土的车辆及人员安全均有乙方负责管理,责任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动、拆迁或收回该土地,乙方有义务无条件服从,在约定的期限内撤离场地。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从甲方原有水、电源供应处自行接至搅拌站内,水、电源接送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6、乙方保证接至搅拌站内的供电、供水费用独立核算,并安装水、电表。用电费用由电力部门按规定直接收取,水费按照商业用水价格由甲方收取。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若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搅拌站及厂房建造成本甲方不予补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租赁场地及四至范围内建筑物设施损坏的,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2、在租赁期内,若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需对乙方搅拌站及厂房建造成本折价予以补偿。
3、 在租赁期内,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一切纠纷甲方均不负责,若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场地厂房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登记备案部门:
登记备案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愿意将坐落在市区路(街、巷、里、村)号层的房产(以下称“租赁物”),建筑面积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出租给乙方。
2、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的用途仅限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用途。
3、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采取租的方式,由方管理。
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按时把租赁物交还甲方。乙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租赁物,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个月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三、租赁物的交付使用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租赁物的现有设施及附属设备详见附件。
四、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租赁物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月租金不含税,相关税金需按国家规定缴纳,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内第一年租金不变,以后每年递增率为%,租金调整日为每年的月日。
3、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期间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合同期满,如乙方无违约责任、租赁物的设施及相关设备无毁损情形并且乙方已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应无息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4、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个月租金人民币币元(大写:元整)交付给甲方。以后支付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个月的租金。下期支付时间为年月日前。
5、本条规定的乙方应支付的租金、税金和保证金,乙方应以银行转帐方式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
开户行:
帐号:
五、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及通讯的费等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按月缴纳,逾期未支付的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且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元/平方米/月,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按月缴纳,逾期未支付的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且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供电增容费:甲方提供的供电总电容为,不足需增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本条所涉及的费用乙方逾期支付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不退还保证金。
六、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承担下列责任:
1、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房屋出租的规定、要求;
2、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3、甲方如需出卖上述房屋,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七、租赁期间,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应当爱护和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和增添。确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的,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所有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交纳租金。违约除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日按月租金的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不退还保证金。
3、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如有违法行为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甲方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八、租赁物修缮责任:
1、租赁期内,租赁物及其附属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因乙方不及时修复造成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
九、转租、合同变更及归还
1、乙方在承租期间,将所承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或与他人全资、合作经营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另行签订合同。如果擅自中途转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且甲方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在租赁期间,确需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提前协商。因当事人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十、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须申请报批的应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十一、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防火安全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宜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十三、有关费用
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
十四、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适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并由甲方所在地有权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其他
1、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用拆迁,本合同自行终止,有关赔偿事宜按《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办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登记备案部门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工厂厂房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昭阳区凤凰办事处荷花社区八组,法定代表人:崔国庆,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昭通市盐津县落雁乡保隆村河坝社5号,法定代表人:王付忠,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厂房场地及房屋经友好协商,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概况:
1、该厂房及房屋位于团结路西延长线路口往北100米左右,珠海大道路旁。
2、该房屋建筑面积240㎡,共计二层,场地㎡。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5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房屋和厂房前三年(每年租金为: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后两年(第四年、第五年)在之前的价钱上增加元,即后两年为:元(大写:伍万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以现金形式支付,每年付款壹次,头年期满后付第二年的租赁款。
3、其他条款
1、甲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不得影响本合同条款的执行。
2、本合同到期后,连同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未尽事宜,双主协商解决,再有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合同自动终止。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联系电话:
见证人:
年月日
厂房场地租赁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增加效益,依据《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自己的场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为此,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期限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费用及缴纳方式
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共向甲方缴纳租赁费万元,每年交甲方租金为元,具体方式为先支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具体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月(每年前支付),以此类推。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取得场地的使用权后,必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场地使用权和单方面终止合同。
2、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保证场地、厂房等按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面积及边界与当地单位和个人无争议的交付给乙方。
3、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电源,并协助乙方向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要保证租赁场地道路的畅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建设需要,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要服从国家建设需要,合同自然终止。属乙方投资的补偿归乙方;场地、厂房及附属物等补偿归甲方。
5、甲方享有对乙方在生产经营期间所涉的安全生产、
职工人身安全保险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监督权。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交纳租金不得拖欠。
2、租赁期间乙方生产用设备由乙方自备。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法生产经营,不得有违背国家法律及政策的行为。
4、租赁期间,乙方生产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均有乙方承担。
5、乙方不得将租赁场地进行抵押或将租赁场地转租给他人,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使用甲方厂房及场地,不得擅自改变厂房房屋及场地用途,如遇生产需要改变厂房结构时,乙方应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7、租赁期间,乙方承担生产、生活所用的水、电费(根据乙方水、电表实际用数按照水、电部门收费标准收取)。
五、其它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除合同,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
2、乙方在生产经营时所需办理相关的证件等甲方可以协助,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场地厂房租赁的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置
2、 厂房租赁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租期2年。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 甲方双方约定,该厂房含办公楼租金以2年一次性付清,付清的金额是人民币壹拾壹万整(¥元)此合同生效。
2、 租期期间,使用该厂房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如续租,租金按每年5%递增。
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 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6、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7、 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还。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场地厂房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置
2、 厂房租赁自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1日止,租期2年。
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 甲方双方约定,该厂房含办公楼租金以2年一次性付清,付清的金额是人民币壹拾壹万整(¥元)此合同生效。
2、 租期期间,使用该厂房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如续租,租金按每年5%递增。
3、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 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6、 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7、 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 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还。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租赁合同 篇10
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现乙方已对本合同项下所述的厂房作现场实地视察,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位置、用途、交付使用标准
1、甲方将座落在 的厂房(房地产权证号: ,以下简称:该厂房),建筑面积 ㎡,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的范围仅限于上述厂房,除厂房外的其他空地乙方可以合理使用,但需遵守有关人员进出、环境卫生等管理制度。
2、该厂房的用途为 ,如乙方需转变该厂房的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用途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租赁年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租赁期满:如乙方续租或不续租的,须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条 租金
1、首年该厂房租金为人民币 每平方米(¥ 元/㎡),即该厂房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小写:¥ 元);
第 年开始每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的基础上每年递增百分之 捌 :
即 年 月 日开始该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 年, 年 月 日开始该厂房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上述费用均不含税,如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甲方须予以配合,税金由乙方负担。
3、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将该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租金开始缴交日期自 年 月 日起。乙方必须在每月 日前缴交当月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给甲方,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届满且乙方付清水电费、税费、工人工资、租金及相关费用后的7天内由甲方不计利息原额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费用
1、甲方负责提供 千瓦电源,其余用电设备的安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购买及安装甲方指定型号参数的水、电表、限流空气开关。乙方必须根据上述甲方提供的用电负荷之内进行安全用电,若因乙方安装及使用过程或超出负荷造成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一概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自来水源,其余用水的安装及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需增加水、电负荷,则由乙方为主导,甲方义务协助到有关部门协调,一切报装增容、安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间乙方安装独立电表和水表,发生的水、电费用甲方按照地方有关部门的收费标准按实代为向乙方收取,公共用水、电则按实分摊收费,缴交日期与租金同时向甲方支付。乙方逾期缴交水、电费或其他租赁费用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之厂房作停水停电处理,造成损失、损害的,由乙方负责。
4、乙方生产产生的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费用和装运车辆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厂房,但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私自转租、分租给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厂房,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七条 维修、养护
乙方在租赁期间,保证妥善使用该厂房。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建筑的结构。如乙方在使用该厂房过程中,对其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负责修缮或恢复原状,如乙方怠于处理的,甲方可单方面采取补救措施,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不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按照实际向甲方作出相应的赔偿;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厂房损坏或对其他任意第三者造成伤害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装修改造
1、租赁期内乙方如需改建、增建,须向甲方提交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得甲方书面同意才能动工,否则甲方有权追讨乙方一切责任。租赁期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出租物原貌恢复原状。
2、由于乙方擅自改建、增建项目的,给甲方或其他任意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一概责任由乙方负责。
3、如涉及对消防设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改造。因违反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提交的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5、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承租时,由乙方投入的可分割并可移动的属于乙方所有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由乙方带走;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包括但不限于电线、电缆、水管等)及有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6、租赁期未满,由于乙方的原因提前退租,属于乙方所有的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归甲方所有。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提前退租,由甲乙双方共同指定有资格的评估单位,对不可分割、移动的装修物及有关设施进行评估,甲方给予赔偿。
第九条 厂房返还
合同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乙方须按甲方要求 天内迁出并将物品全部搬走,乙方无合理理由逾期不搬迁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日租金三倍的标准支付场地占用费,同时甲方有权将物业内的物品搬出,并不承担保管义务, 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除能用螺丝刀拆卸的器具乙方可自行拆走外,所有入墙入地的固定装修属甲方所有,乙方如有损坏应维修及赔偿。
第十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出租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内,乙方必须按时支付每月租金及相关费用给甲方。
3、租赁期内,乙方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国、地税等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时办理或不办理上述相关证照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如因拖欠工人工资致使任何纠纷发生,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在租赁期内,乙方须取得关于安全生产、消防、环保等方面的合格证或资格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确保在租赁期间,其有关生产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按有关规定安全生产。如有高度危险性机器设备进厂或参与生产,必须书面知会甲方并由乙方为主导上报有关管理部门核查并批准方可进入该厂房投入生产,并做好高度危险作业的危险防范措施。乙方对该厂房的使用必须符合被核准经营的项目的安全标准,达到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在租赁期内,因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安全生产责任或消防责任、环保责任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或任意第三者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乙方因自身原因使用甲方电梯(包括客梯及货梯)造成的损坏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
1、双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须另行订立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国家政策或政府部门规划要求改变厂房使用功能,或政府征用、征收、拆迁等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发生上述情形的,双方互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双方结清款项,甲方则在合同解除后7天内无息退回乙方履约保证金。
3、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尚未使用租赁该厂房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将履约保证金双倍退还,并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4、乙方中途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已交租金。
5、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退还乙方已交租金、履约保证金:
(1)合同期内,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令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或随意改动经营设施和经营范围,经甲方警告仍不予纠正的;
(2)乙方擅自转租、分租或变相转让经营该物业书面,或将该物业作设定任何担保、抵押的;
(3)乙方逾期缴纳租金超过 日,或累计三次逾期交纳租金的,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每逾期一天应按拖欠总金额的 ‰计付违约金;
(4)乙方不承担应由其承担的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物业或设施严重损坏的;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该物业进行装修的;
(6)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乙方出现上述情况的,本合同在甲方书面解除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除应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并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集体征用该地段时,如有征收补偿的,一切补偿及赔偿按法律规定处理。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补偿之责,但乙方所交之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之一切文件的地址均以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为准,从一方寄发信件之日(以邮戳为准)10日内,视为已收妥相关文件,任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均需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怠于通知方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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