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合同(通用10篇)

时间:2023-07-13 17:25:16 合同

  【导语】每当我们进行补偿贸易合同时,为了确保公平交易和互惠关系,我们需要仔细考虑合同的内容和条款。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完备且合理的补偿贸易合同呢?本文是热心网友“weichengyuchen”分享的补偿贸易合同(共10篇),供大家参考。

补偿贸易合同

补偿贸易合同 篇1

  甲方:,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乙方:,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成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币及币的年利息分别为%和%。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人到现场指导,为期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当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

  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公司代表(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

补偿贸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互协条件:

  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年零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甲方投资万元,乙方投资万元。

  供货合同:

  产品质量:

  资金利息及偿还:

  风险告知: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

  违约责任:

  风险告知:借款双方约定违约责任一般是以违约金的形式约定的,债务人一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还款,应偿付违约金,债权人一方有权提前收回一部分款项或全部款项。关于违约金比例的规定,《合同法》认为双方对违约金可以约定一定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可以申请适当增加或减少,但违约金数额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认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附加条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补偿贸易合同 篇3

  补偿贸易合同模板一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E-MAIL:

  鉴 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该项机器设备;

  鉴于甲方有意向乙方出售,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此协议。

  第一条 贸易内容

  1. 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型机械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工厂生产的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补偿贸易合同模板二

  甲:乙:双方代表同意订立本协议,其条款如下:

  1.商品

  (1)甲方保证整批供应全套设备,细节详见附表一。

  (2)乙方保证出口以向甲方补偿设备合同金额。规格详见附表二。

  2.价格

  (1)加工设备每套的成本加运费到价格为元,包括:

  离岸价:元;

  海洋运费:元;

  利息: 元。

  (2)每箱离岸价元。

  3.装船期

  (1)加工设备在;

  (2)在年月份。

  4.装货港

  (1)加工设备在;

  (2)在中国。

  5.目的港

  (1)加工设备到中国;

  (2)到。

  6.支付条款:用对开信用证。

  (1)乙方在签约后十五天内,为加工设备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银行承兑的信用证,其金额不少于元,见票天付款。这份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只有在乙方收到甲方为对开的信用证后才能生效。甲方在收到这份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应及时装运加工设备,提供本协议第七条所需的单证和一百八十天期的汇票,以便取得他的银行的承兑。

  (2)甲方应在其汇票得到银行承兑后七天内为对开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金额不少于元,见票即付。该对开信用证的条款应与本协议的规定一致。

  7.单证

  双方在议付时均应向付款行交送下列单证:

  (1)整套可转让的、已装船的、清洁的、待指定的、空白背书提单,并分别注明:a.加工设备的“运费已付”;b.的“运费待收”。

  (2)发票一式份。

  (3)装箱单一式份。

  (4)制造厂或有关当局出具的品质检验证。

  (5)装船后立即发给买方的有关船名、装船日期、数量、金额的电报通知的副本。

  8.品质保证

  (1)甲方保证该设备是用最好材料和头等工艺制造的,崭新而未用过,在各方面均符合本协议的品质和规格的规定。保证期为十二个月,从提单日期起算。

  (2)乙方保证头品质达到中国出口标准。

  9.备注

  甲方应派一名工程师到安装现场,协助安装和试车工作。的机票费用应由甲方负担;的交通食宿费则由乙方负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补偿贸易合同 篇4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国市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国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型机械台,以及各种其它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构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情况、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它商品,经双方协商后,也可用工厂生产的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之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规定开出即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的基础上。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交货期限

  甲方用 年零 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分之。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的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以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为币。

  第五条 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率为百分之。

  第六条 技术服务

  货物达到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商,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继续需要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 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转移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一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仲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

  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 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一年或

  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

  中国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国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补偿贸易合同 篇5

  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版权所有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期遵守。

  第一条技术名称、资料

  1.技术名称、权属:

  2.“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2)产品设计图纸:

  (3)生产技术资料:

  (4)资料的修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30天需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于年月日前需向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第二条合作期限

  1.以补偿贸易进行使用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三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1.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2.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

  3.在合作生产期间,甲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四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期限如下:

  年(大写美元整)

  年(大写美元整)

  年起以后的2年中按每年净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

  2.合同签署生效后(30)天内,乙方按照由银行提交的甲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即.(大写:美元整)。

  (1)根据附件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乙方确认的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条一份;

  (3)甲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甲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于年月日乙方收到甲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支付年总金额的现金,即.(大写:美元整)。

  (1)按附件要求于年月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4.双方同意年用现金支付,年付现金,其余金额用乙方返销产品补偿。

  5.年的费用本年月日支付,甲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6.自年起及其后各年份按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月日在收到甲方商业发票(一式两分)后支付。

  7.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pitc遵照款已向甲方支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若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甲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乙方确认向甲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适当时候予以协商。

  第五条合作生产和补偿贸易

  1.为有利乙方的外汇平衡,甲方同意乙方生产主机返销。

  2.上述订单的总值必须保证不低于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甲方同意在乙方补偿能力扩大及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3.乙方将以优惠价格同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产品必须符合标准。

  4.甲方要求乙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甲方要求乙方年内提供主机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六条保证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成果,其内容与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2.甲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七条税费

  1.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乙方国外的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乙方国内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商标

  1.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乙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生产的合同产品上:

  2.乙方制造的铭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九条包装

  1.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安全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2.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漆清楚地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3.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数量。

  第十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3.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一条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分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以英文写成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4.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版权所有失效。

  5.本合同只能根据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6.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补偿贸易合同 篇6

  本合同由公司,主营业所在中国(以下称甲方),与公司,主营业所在国(以下称乙方)于年月日在中国签署。

  兹证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

  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产的,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款;

  鉴于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物此立约:

  1.购买协议

  甲方同意从乙方按下列条款购买下述商品:

   商品、规格及其生产能力:

  商品:

  规格:

  生产能力:

   数量:台。

   价格:

  单价:总价:

   支付:机器设备价款以甲方的产品--偿还,全部价款在三年内平均三次付清,自日开始支付。

   装运:

  装运期:装运港:

  目的港:装运唛头:

   保险:由甲方保险。

   检验:

   保证:乙方保证其机器设备从未用这,性能先进,质量好,并保证该机器能生产规格的,产量每小时。

  2.销售协议

  甲方以偿还购买乙方机器设备的价款。

   商品及规格:

  商品:。

  规格:

   数量:每年。

   价格:的价格按交货时国际市场CIF价确定

   装运

  每年两次装运,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货价为。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包装:。

   支付

  凭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允许转船。信用证必须于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证要与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则,乙对迟装负责;而且,甲方有机就其中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修改信用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验

  甲方保险,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加%

   检验

  甲方出具的品技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若货到后乙方发现质量与上述规定不符,乙方在货到目的港后45天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有争义的问题。

  3.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对未交或迟交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不负责任。

  4.仲裁

  有关或执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有关争议案则提交仲裁。仲裁决定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6.正本条款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

  7.有效期:

  甲方:

  乙方:

补偿贸易合同书通用格式 篇7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合同范围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合资经营中速船用主机厂。兹同合资经营条件尚未成熟,双方将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并以此作为双方合作的第一步,其条件如下:

  乙方将向甲方转让生产下列型号中速船用主机(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的技术秘密及全部技术资料,其型号如下:

  12v——400zc中速船用主机;

  12v——600zc中速船用主机。

  “技术文件资料”的定义范围及交付:

  本合同款所指的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定义是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技术资料由三大部分组成:即乙方现用的一般技术资料,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上述资料方包括详细的技术秘密。

  (1)一般技术资料包括:

  —600zc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规范(包括部装、总装、试车、交货试验等);

  —400zc中速船用主机的主要零部件的技术规范;

  c.合同产品中所使用的配套产品的外型尺寸、安装尺寸和性能参数的样本,

  (2)产品设计图纸:

  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产品设计图纸应包括:

  a.合同产品的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装图、部件图、系统图、原理图及全部零件的详细图纸);

  b.合同产品的计算资料和计算书;

  c.有关船级社发给的证书及交船级社验证的图纸、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清单;

  d.试验书设计图纸及其技术文件。

  (3)生产技术资料: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资料应包括合同产品全部工艺性指导文件及主要零件的详细制造技术资料;对原材料和合同产品零部件在生产过程中和生产后的质量检验要求,验收手段,验收步骤及验收技术文件。

  (4)资料的修改:若乙方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改进工艺过程,降低等需要对提供的资料进行修改时,应将修改的结果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甲方。

  (5)资料的提供方式:

  a.对一般技术文件应提供三份蓝图或同等数量的清晰的复制图;

  b.对产品设计图纸应提供一份生产底图及两份蓝图;

  c.对生产技术资料应提供两份蓝图;

  d.对已提供过的完全相同的重复资料,可免于提供,但需在清单中予以注明。

  (6)资料的交付进度:

  a.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需要,乙方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全部图纸;

  b.根据资料定义的规定,为生产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的需要,乙方在鉴订合同后于年月日前,需向甲方交付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

  甲方将生产的产品向乙方返销如下:

  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每年台;

  12v—6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每年台。

  以补偿贸易进行合作生产期限为2年,2年后若合资经营条件不成熟,则可延长合作生产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二条转让技术秘密和技术文件

  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转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乙方目前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

  合同产品资料的审核和验证:

  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设计图纸、制造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清晰性负责。看产品设计图纸和生产技术资料中的任何部分发现有失误,当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立即补齐遗失部分或更改错误部分。

  在合作生产期间,乙方将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甲方方面市场不能提供的零部件。具体内容另行商定。

  乙方保证向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第三条价格和支付方式

  为了支付转让条款中所规定的12v一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费用,乙方应向甲方交付费用如下:

  年(大写元整)

  年(大写元整)

  年起以后的年中按每年将产值(即每年总产值扣除进口部分价值和税收费用后的产值)其提成费为%。

  合同签署生效后三十(30)天内,甲方按照由银行提交的乙方下列单据,予以第一次支付总金额的%,即(大写:美元整)

  (1)根据附件要求,提供第一批资料的空运提单;

  (2)经甲方确认的银行出具不可撤销的保函,正副本各一份;

  (3)乙方方的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4)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于年月日甲方按收到乙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后,予以第二次交付年总金额的%现金,即(大写:美元整)。

  (1)按附件要求于年月日提供第二批资料空运提单。

  (2)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3)乙方方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双方同意年用现金支付,年付%现金,其余%金额用甲方返销产品补偿。

  年的费用本年月日支付,乙方方交付商业发票一式两份。

  自年起及其各年份按款规定的提成费用应在每年月日在收到乙方方商业发票(一式两份)后支付。

  在合作生产期间鉴于甲方遵照款已向乙方交付了转让技术秘密的部分费用,各合资经营时机成熟,双方同意成立合资经营企业时,则乙方将其剩余部分的技术秘密费用可作提资的一部分。一旦双方不能进行合资经营,在五(5)年之内合作生产被迫终止时,甲方确认向乙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剩余部分。若出现上述情况,对支付技术秘密费用的进度和方式由双方在通常时候予以协商。

  第四条合作生产的补偿贸易

  为有利甲方的外汇平衡,乙方同意甲方生产12v—400ze,12v—600zc中速船用主机返销给乙方。

  上述订单的总价必须保证不低于甲方每年向乙方反付购买零部件所需费用总额的%。乙方同意在甲方补偿能力扩大及乙方需求扩大的前提下,其补偿的百分比可以不受限制。

  甲方将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其品种、数量、交货期等将由双方在每批合同中商定。甲方产品必须符合乙方的标准。

  乙方要求在甲方接到上述产品图纸后立即试制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首批产品各一台将分别在双方进行试验,在试验合格的基础上乙方要求甲方于年内提供12v—400zc型中速船用主机台。其价格、交货期在签订正式合同时商定。

  第五条保证

  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所供应的资料应是最新技术的代身,其内容和甲方目前使用的完全一致。

  乙方保证所供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

  第六条税费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收,发生在甲方方以外的均由乙方承担。

  凡因履行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发生在甲方以内的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商标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商标和合同产品的序号。甲方将下列商标标明在甲方所生产的合同产品上。

  甲方制造的铬牌、报价单、技术规格书、广告、说明书、样本等,凡是合同产品均以甲方名称来表示。

  第八条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包装,适合长途海运、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卖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退色油漆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

  

  装箱单两份,注明毛重、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项的品名和数量。

  第九条人力不可抗拒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双方同意的事件而影响执行合同时,双方同意延长合同期限,延长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情况用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十四(14)天以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交给另一方确认。

  受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一至二十(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的问题。

  第十条仲裁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已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地点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那部份外,合同的其余部分在仲裁期间仍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双方代表在正式签字,自签字之日起1周内本合同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本合同以英文书就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1本合同有效期见第十一条所述。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本合同只能根据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文件进行变更、追加或修改。

  在执行合同期内双方的通讯均以函电进行,书信往来一式两份。

  第十二条法定地址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补偿贸易合同 篇8

  甲方为: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型机械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工厂生产的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偿付期限

  甲方用年零个月,分月和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分之。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币的汇率折算为币。

  第五条 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百分之 。

  第六条 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在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需要继续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调,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 保险

  设备进口以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的罚款。

  第十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分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国银行。

  第十一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仲裁

  凡是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交国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在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 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 乙方:

  中国公司代表 国公司代表

  (签字) (签字)

  见证人

  中国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贸易合同 篇9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国家饮料质量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

  上海中博进出口公司华泾仓库。

  四、交货方式及运费:

  20年10月26日前一次性交货。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责运送,运费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担。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

  产品外包装以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给定样本为准,包装箱费由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负担。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款于交货后10日内结清(以收货单位为准)。

  七、买方的违约责任:

  如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未将货款结清,需赔偿山西华夏果品饮料公司相当于总货款20%的`违约金。

  八、卖方的违约责任: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如期交货的,华夏果品饮料公司应提前通知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如山西华夏果品饮料公司无故拖延交货日期或所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规定标准,上海中博进出口有限公司有权拒绝收购,并要求华夏果品饮料公司赔偿相当于总货款20%的违约金。

  九、争议处理方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本合同在履行中出现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补偿贸易借款合同 篇10

  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制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协条件:

  投资时间及金额:

  投资时间共年零月。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投资实际数额以支用凭证(并作为合同附件)分次或一次支用。投资总额万元。其中甲方投资万元,乙方投资万元。

  供货合同:

  产品质量:

  资金利息及偿还:

  按月利率‰计付,按季,半年付给出资方。

  违约责任:

  附加条件: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合同附件有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方有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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