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您提供的标题,我可以给出以下前言:在进行任何项目的实施之前,制定一个明确的项目委托合同是至关重要的。这份合同将确保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表和责任分配等方面得到明确规定,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本文是会员“yezhifanlu”分享的项目委托合同(共14篇),供大家参考。
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示本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原年月日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达成本补充协议条款,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1、监理内容:乙方承担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从项目开工到竣工验收项目交付期间本项目建筑主体及售楼中心的所有土建、安装、装饰、总平景观、道路等施工内容以及管网、电力通讯通道、路灯照明、景观、绿化等及其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管理。
2、监理期限:
监理期限从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并办理完成相关的备案手续,完成所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监理工作内容后终止。
监理包干费用的计算期限(即现场监理期):各部分监理起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详见本协议附件3。
4、监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进行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详见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附件3所列的监理人员名单组建本项目监理班子。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具有签字权力、经建设主管部门注册批准的人员,监理员及其它监理工作人员不在其列,必须单独配置。人员配置同时应满足各阶段各专业监理工作需要,满足现场工程进度需要。乙方监理人员进场时须向甲方代表提交以下在本工程项目任职的监理人员的证明文件(职称证书、监理资格证书、身份证等A4幅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4.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全国监理工程师、八年以上工作经历)。
4..1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重要验收、重要监理例会及甲方通知的重要会议时必须到场参与。
4.专业监理工程师(工程师以上职称,有监理资格证书,六年以上工作经历)。
4。监理员(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有监理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4乙方须对监理人员的资质及经历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确定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更换。
对不合格的监理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换的监理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乙方须按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的时限及时回复、确认相关文件(含记录、材质证明、合格证明、请款报告等),承担由于检查、批准不及时而造成工期进度的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须回复的有关内容,及向甲方通告有关工程进度、质量的信息。
如每周工程进度计划的关键工序及形象进度延误可能会导致影响总控计划执行时,乙方须将检查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工程施工中如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的事故,须在事故发生的2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进行现场取证。
乙方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安全监理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细则)必须报甲方确认批准。乙方监理人员须按甲方确认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以及按甲方要求的工作标准严格进行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具体的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详见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的工作时限要求。
本补充协议
第条的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考核依据。
5、监理费用:
本工程监理包干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该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本工程监理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含节假日),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加班费、现场监理设备费、现场监理设备使用费、分户验收费、交通费、办公费等涉及本项目监理的全部费用。
甲方有权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具体施工范围,调整后的范围及对应的监理费用、付款方式、监理期限等以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为准,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本项目监理单位,且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若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月内未开工,则监理工程的监理费总价失效,监理费用甲方双方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另行选择监理单位,且3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超过本协议
第条约定的现场监理期限的监理费用按以下方式收取:超期一月以内(含一个月)的,免收超期期间的监理费及相关费用,减期一月以内(含一个月)的,不扣减期间的监理费及相关费用,超期/减期一月以上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相应增加/扣减的监理服务费。
6、合同价款支付:
付款方式: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
甲方在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相等的合法、有效的其他服务业专用发票。
付款比例:〔参考条款〕
63..1每部分的监理人员进场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监理费总价的%作为预付款;
.2每部分施工至±,且基础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部分监理费总价的%,此时该部分的预付款转为该部分合同价款的一部分;
.3每部分施工至主体封顶,经甲方及政府质监部门主体验收通过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部分监理费总价的 %;
.4每部分设备安装、总平工程完工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部分监理费总价的 %;
.5每部分工程竣工并经政府部门综合验收通过,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完竣工资料、完成竣工备案,双方办理完本合同财务决算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工程结算造价的85%,同时扣除《财务决算书》中乙方应缴纳(含甲方代扣部分)的款项;
.6每部分内部验收一次合格(移交客户部分合格率为90%)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至该部分结算总价的95%;
.7每部分工程交房后6个月内,监理范围内无质量投诉,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该部分余款。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或办理结算过程或结算办理完毕中,根据审计初审结果或甲方初审结果确认实际付款比例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的,乙方同意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10个日历天内退还超付款项,乙方逾期退还的,应向甲方支付该笔款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7、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按本协议相关条款实施甲方权利,对乙方的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及管理。
甲方应及时确认乙方报送的方案及文件。
73.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事关本项目监理工作的配合。
甲方有权享有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8、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检验评定标准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理。
乙方须全程参与配合验收(含分户验收)相关事宜。
严格按《监理规划》和甲方批准的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及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对本协议约定的工程项目进行监理工作。
对本工程项目按甲方批准的工程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监理。
按“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监理宗旨对项目进行监理。
及时对承包商提交的相关资料(记录、材质证明、合格证明等)进行确认。具体的确认时限详见相关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
监理工程师须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如甲方发现其监理不具备协议约定的资质将视为违约。
项目常驻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周(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周),且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驻地监理工程师如因特殊情况离开施工现场,应提前告知甲方代表,并由总监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进行适当的临时调配,以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组织召开现场例会,编写和发布例会纪要。
0按协议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开展工作,并接受甲方每月一次的考核。
1乙方应在施工单位请款报告上签字确认,确认时限详见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
2乙方在本工程的保修期间有义务和责任会同甲方处理施工质量问题及其他遗留问题。
3乙方保证每月对现场监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指导。
4乙方监理部所有人员与甲方一起统一打卡上班。
5乙方有权享有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9、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协议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次应付未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未全部完成附件1规定的监理工作,应减收相关部分的监理费。造成损失或工程延期的,还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但赔偿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
乙方工作人员与承包方、分包方、材料设备生产(供应)方串通,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按实际损失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附件3的监理人员名单组建本项目监理班子,并对监理人员的资质及经历的真实性负责;如名单中的监理人员未到岗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名单中的监理人员或名单中监理人员的资质、经历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每发现一次按监理包干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监理人员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无故旷工按¥5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执行每周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乙方对施工单位放纵,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措施未跟上工程进度而冒险施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500元/次;由此引发上级主管部门或媒体通报,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3000元/次。
乙方未在附件1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监理工作,每发现一次按下列方式处置:
9.未造成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按监理包干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造成经济损失但未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
9.造成经济损失并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
甲方组织内部验收时发现的渗漏(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防水渗漏),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整。有旁站要求的重要关键部位的施工,甲方发现乙方未进行旁站监理的,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整。
0甲方组织的内部验收中户内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低于85%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整。
1乙方未按附件1规定实施监理工作,未发现或及时发现工程中的安全、质量隐患6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本工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每发现一次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置:
出现的安全、质量问题较小,经发现后能及时得以纠正的,按监理包干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经发现后需进行局部返工、修复,未造成总工期延误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
13.承包方未按图纸、规范要求实施工程的,一经查定,或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并延误工期的,除按监理包干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实际损失,但总额不超过本项目监理包干总价。
2凡在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存于甲方的履约保证金,或监理包干总价,或其他任何利益中直接扣除,且甲方对未能扣除的部分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10、履约保证: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元(大写:人民币整)转为本协议履约保证金。
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监理归档资料后28天内一次性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11、奖励:
乙方及时发现了图纸中的问题,避免工程重大损失的,甲方予以适当奖励。
乙方严格按本附件1实施监理工作,工作成绩显著,所监理的本工程质量优良,获得“天府杯”以上奖项的,甲方予以适当奖励。
在监理过程中,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甲方接受,降低了工程成本,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按实际产生经济效益的3%进行奖励。
12、关于送达
1乙方的通邮地址为,乙方必须保证该通邮地址为有效通邮地址,能接收一切邮件,且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凡甲方有相关事项需要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的,以上述地址为准。
1凡甲方有相关事项需要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的,均以特快专递送达。乙方的通邮地址在四川省内的,甲方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后经过三日的7(以邮戳为准),视为送达;乙方在四川省外中国境内的,甲方向邮局或其他经营邮递业务的机构投递后经过五日的(以邮戳为准),视为送达。
1乙方的联系电话号码为;联系传真号码为;乙方应保证上述话机,传真机有专人值守,不得随意销号,停机。
甲方以上述电话号码联系乙方的通话当时即产生通知效力;甲方以上述传真号码联系乙方的,甲方传真发出后30分钟即视为甲方已将相关事宜通知了乙方。
13、其他约定事项
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如原合同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未提及的条款均按原合同执行。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达成的补充协议以及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均具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协议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工作标准
附件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附件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人员名单
附件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人员配置要求
附件5:建设工程委托监理现场抽检和联合取样清单
附件6:监理工作考评表
附件7:反商业协议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项目委托招商合同范本 篇2
委托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托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共同做好 的招商工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进行招商销售管理事务,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事务
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对外推介商品城,并进行独立招商运营活动。全权负责出租、经营权出售。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招商租赁的商品城为合法取得项目,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各项批准手续,可以进行招商,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条 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
2.地址:
3.占地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楼 平方米,二楼 平方米,三楼 平方米,负一层 平方米。
4.招商方式为:出租、经营权出售。可采用的出租期限设定为:一至五年;经营权出售期限设定为: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
5.在委托期限内,乙方须完成的招商任务为有效面积的80%,即: 平方米。有效招商面积见附件《招商布局平面图》。
第三条 委托期限
1.委托期限为两年,自20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叁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就该项目再委托其他代理商。
第四条 委托招商价格
甲方确定租赁均价为 元/㎡,销售均价为 元/㎡。乙方有权根据出租、出售情况,灵活掌握、决定浮动价格,同时还可决定房源的调整。但低于均价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第五条 费用、佣金及支付
1.费用 本合同签订前已经产生的招商、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等)由甲方负责。
合同签定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0万元作为后期招商筹备费用。该费用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由甲方交付乙方,该费用由乙方负责处置,甲方不予干涉;
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确认重新装修招商部。乙方负责提供装修方案并负责施工,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提交设计方案,甲方须在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后三日内向乙方拨付相关费用。
2.佣金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出租方式的部分,由乙方负责代表甲方向商户收取租金。乙方收取第一年全年租金的60%作为招商佣金,40%返给甲方;第二年收取全年租金的50%作为招商佣金;50%返给甲方;
出售经营权方式的部分,由甲方自行向商户收取购买经营权的款项。乙方按销售金额的5%收取佣金。
乙方须按约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款项及时转交甲方;甲方也须及时与乙方结算并支付乙方佣金。
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的应收款项,由甲方负责收取,但须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
价位提升的,超过均价的溢价部份双方按五五分成。
乙方已从出租方式中获取前二年佣金的,则不再享有前二年部份的销售佣金及溢价分帐。
商家直接购买经营权的,视为先租二年,后购买剩余年限的经营权。乙方的佣金按第五条第2项之及的约定进行结算。
佣金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的结算日,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须在次月的5日前以人民币的形式将应付款支付给对方;若拖延支付的,则每日向对方支付所欠金额的5%0(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有关本项目的所有招商资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它费用的估算等),并承诺政策的正确性,如遇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
甲方应为乙方配备工作所必要的设施、设备; 甲方负责委托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乙方负责委托期内的商业管理工作;
甲方出具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所需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2.乙方责任
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商业活动政策;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代理商业无关的经济社会活动;
乙方在招商活动中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乙方针对该项目成立专门的专案小组全程操作本项目,专案小组人员由市场分析人员、经济分析人员、商户研究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组成,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辅助工作人员;
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招商计划,安排时间表;
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策划;
派送宣传资料;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0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招商活动;
1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商户作出任何承诺;
5委托期满后将所有资料移交甲方。
第七条 本合同的终止及变更
1.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本合同的,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或者乙方未将扣除佣金后的剩余部分租金交付甲方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全部招商工作。甲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尚未招商的面积,按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第五条第项进行结算。
2.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承担以下责任:
按未完成的招商量占委托招商任务量的百分比承担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之、
项的后期招商筹备费用及重新装修费用;
甲方有权不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前最后一个月份的佣金。
3.双方违反合同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贰拾万元整)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五页,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建设项目委托管理合同示本 篇3
甲方: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址: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改造工程委托监理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办公楼联网改造。
2.工程地点:办公楼层室。
3.工程规模:总投资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二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2.甲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乙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5.当甲方发现乙方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在乙方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2.甲方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乙方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3.甲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甲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乙方。
6.甲方应当将授予乙方的监理权利,以及乙方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甲方应在不影响乙方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乙方员工地住房及约定的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乙方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甲方要求补偿损失。
3.甲方如果向乙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乙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五条 乙方权利
1.乙方在甲方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根据甲方的授权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权利:
(1)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甲方的建议权;
(4)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当书面报告甲方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
(7)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开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甲方不支付工程款。
2.乙方在甲方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甲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甲方批准时,乙方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甲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甲方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甲方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证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构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六条 乙方义务
1.乙方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乙方员,向甲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报告监理工作。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甲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甲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甲方。
4.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七条 乙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条。如果因乙方过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赔偿。
3.乙方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八条 监理报酬及其支付
1.监理报酬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2.上述监理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3.如果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款项%的滞纳金。
第九条 合同期限
个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和解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2.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项目委托招商合同 篇4
甲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乙 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联系电话: 联络通信地址 邮编
甲方为 (下称“项目”)的开发经营者,对项目具有开发权,乙方具有甲方认可的项目招商经验和出众的招商实力。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招商代理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第二条 合作方式
乙方应为项目提供商业策划方案及招商、招商推广执行方案。
在甲方所要求及限定和政府部门所批准的项目之可租赁面积范围内,甲方指定乙方为项目的招商代理。
第三条 合作期限
招商代理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开业后满一个月时止。
合同到期前30日内,乙方应当做好工作交接的准备工作,按本合同终止条款进行处理。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认为本合同到期后有继续合作必要的,则应在本合同到期日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就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磋商。
第四条 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图文资料及准确数据,并在条件许可前提下,组织乙方与甲方协作单位进行研讨,以便于乙方充分了解项目实质内涵,有利于乙方更好进行项目策划以及代理招商工作。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4.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其他文件)。上述资料由甲方在乙方正式进场时提供复印件;
4.关于招商所需有关资料,包括效果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层高、面积、规格等。
甲方负责对乙方就项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项目交底,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工程技术方面咨询的,甲方应当解答有关疑问。
甲方负责办理招商行为得以合法进行的必要手续。
甲方负责准备招商所必须的法律文件以及相应财务用具(包括收据、发票等)。
在招商过程中,甲方应派出相关专业人员或专职人员(如财务人员)配合乙方招商工作。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招商工作,根据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招商计划和乙方的合理要求,在资金和物料方面提供及时支持。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和有关突发事件。
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工作进展情况。
甲方有权就招商工作对乙方提出建议或工作要求,乙方应当采纳,若有异议,应与甲方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招商工作中所出现的失误或不足,乙方应当纠正。
第六条 乙方责任
乙方应分阶段、分主题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招商等实际操作报告(包括市场分析、客户定位、主题提炼、活动组织方案等)。
乙方在提交各类报告时,对报告内容要向甲方予以解释。
乙方负责进行招商现场管理,管理好甲方移交给乙方使用的各类招商物料。乙方指派专业人员担任招商管理人员,并对招商人员进行培训。
乙方根据甲方合理的时间要求完成跟项目有关的所有策划和招商工作,提供项目服务的内容包括:
6.市场调查研究;
6.商业分析;
6. 商圈分析(人口因素、商业竞争、商圈分析、商圈供给特点);
6. 项目优劣分析;
6. 项目定位(商业业态业种组合及分区规划、户型组合);
6. 住宅及商业部分定位及建议;
6. 设计方案、建筑规划建议书;
6. 招商策略、推广策略报告;
6. 招商准备及时间安排;
项目静态成本财务可行性分析。
乙方指导和配合广告机构做好整合推广工作;对广告机构所制作的平面、广告设计、宣传资料及各类文案进行审查并提供书面建议。
乙方对项目招商中心的设计、装修及布置方案的确定,招商物料的准备以及对模型制作,提供书面参考意见并配合工作。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有关法律文件制备工作、取得合法证件。
乙方根据整体营销策略和媒体整合计划,指导甲方和广告公司,制定项目推广费用预算。
乙方应根据推广计划,配合甲方进行各种活动、事件、展会的具体组织实施。
0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按计划完成招商量,并对招商工作进行控制。
1 在招商过程中,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2 乙方派出人员按照甲方提供的商铺租赁合同和商铺管理合同示范文本,与客户联络并签订合同。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支付的费用前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服务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4招商签约率按第5条规定的招商签约率考核方式计算,本项目招商率的考核时间截至项目开业日期止。
5 招商签约率按招商面积考核计算,招商总面积约 平方米(以最终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乙方代理招商面积为准), 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达到相应的招签约商率。
6 本合同项下工作,乙方应当全部自行完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托他人完成。
7 乙方在招商过程中,应收集包括联系方式、地址在内的各类客户信息,应确保客户首次提供的各类信息真实有效。
8 乙方应在项目范围内进行服务工作,不得以违反商业道德与欺诈、瞒骗等行为从事商业活动。
9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与项目有关事宜对外签署任何文件或作出任何承诺、保证。
第七条 乙方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保证招商工作顺利进行的所有合法文件。
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有关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有关合法证件办理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情况。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服务内容完成委托工作,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乙方应恪尽职责,本着为甲方负责态度,依照合同约定执行项目内容;对于项目进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报告,涉及有关责任的,应依照合同约定解决。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时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有关费用。
第八条 工作人员组成
甲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提供,在整个服务项目中配合乙方安排、执行和与乙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乙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甲方行为,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指定 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服务项目安排、执行和与甲方沟通、联络。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各自所配备的项目组工作人员,均与各方直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各方应与上述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上述人员的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均由各方依法承担。
第九条 费用承担
项目以下所有策划费、推广费用、招商物料、差旅费(含异地调研费)、招待费,均由甲方负责准备并承担费用:
9. 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宣传材料和招商手册的设计和印制、模型制作、活动组织、展会参加、礼品制作费、装饰印刷费、规划方案设计费用;
9. 包括但不限于本城市及外地招商中心、展示厅装修及电话费和水电费、所需家具、电器、电脑、招商用车。
凡属于由甲方承担的各类费用,如甲方授权乙方进行具体实施的,则乙方在具体实施前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及提交费用预算,在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具体实施,在经批准预算范围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租金标准
项目租金策略确定原则为:以集团下发的项目租赁决策文件为准。
第十一条 各项佣金、标准及其支付方式
1 招商面积为项目交易区面积、项目品牌展厅面积和项目自招展厅面积之总和。集团招商中心负责项目品牌展厅(例如:月星家居、红星家居、居然之家、香江家居等)品牌招商引进工作,其中由集团招商中心负责品牌展厅洽谈签约,由甲方负责设计方案、工程条件对接等工作。
1 招商佣金为项目品牌展厅引进佣金、项目交易区招商佣金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之总和。
项目品牌展厅引进佣金计算标准=项目交易区平均月租金×项目品牌展厅招商面积×2个月。
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计算标准:
在合作期限内,凡乙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且甲方收到租赁合同约定的由商户支付首期租金和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以下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标准与乙方结算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1. 考虑到招商代理工作的内容和方式,根据各期可租赁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结合乙方已实际完成的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进行结算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所有商户中无论是否为甲方推荐或提供的关系商户,该类商户已签正式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租金和定金或履约保证金后,均纳入计算乙方已完成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并结算乙方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3 购买商铺的客户租赁自己购买的商铺也视为租赁商户,须计算和支付乙方全额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
乙方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
A、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指当期经乙方代理,商户已签署了租赁合同并已付清首期租金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面积;
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的结算:须商户已签署了租赁合同并已付清首期租金和押金、质保金等费用;
B、月租金:指由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条确认的标准租金,该标准租金为免租期结束后商户在租赁合同期内的每平方米平均月租金,免租期不计算在内;
C、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指当期累计达到的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招商面积率所对应的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招商佣金率;
D、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差额:指至上月末止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月租金×当期与上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佣金率差;
E、当期累计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率:当期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之和除以当期可租赁项目交易区和项目自招展厅招商面积总额。
招商佣金结算并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得招商佣金的结算报告,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审核确认后,在每月10日前甲方应按上月乙方实际招商成果向乙
方支付上月80%的招商佣金,剩余20%的招商佣金于该项目正式开业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确定的开业时间(以集团审定开业日期为准),项目签约率应达到80%以上(含80%),若未达到,则甲乙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待签约率达到80%以上(含80%)后,甲方于次月与乙方结算剩余20%的招商佣金。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等额、合法、有效发票。
第十二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承诺向乙方所提供和出具的所有有关项目的开发经营所需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和合法的。如因甲方的任何不合法文件造成招商工作的阻碍或发生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等任何纠纷,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 乙方承诺在策划、招商过程中不得虚假宣传,不得欺瞒甲方和欺骗客户,不在策划、招商过程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损害甲方利益和项目形象。
乙方承诺对乙方在招商过程中知晓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或用于其他用途。
双方承诺互相为对方保守商业机密,未经双方共同认可,不得将本合同内容和对方的有关资料和数据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若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收取客户财物,甲方将对乙方追究收取财物金额两倍的违约索赔,且甲方有权将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甲乙双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提请召开临时会议或专题会议。提请方负责会议安排及提前通知另一方及相关合作单位(若有),另一方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若为重大事项召开会议的,提请方应当提前将会议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会议应当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参加各方签字确认。
甲乙双方提交给对方并需要对方予以答复的书面文件,应当送达给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双方的通讯地址列于本合同的首页,任何一方通讯地址的变更,应在变更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相对一方送到原地址应视为已按本合同的约定送达。
合同履行中,若达成一致需要变更本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调整本合同内容。
任何一方均应恪尽职守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损害他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造成损害与赔偿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约定,而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如无理由、无知会单方擅自终止执行本合同、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损害项目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守约方除保留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外,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1 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招商代理佣金,甲方每日应按当期应付未付费用的千分之三作为逾期滞纳金补偿给乙方,逾期付款达到60日以上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履行提交策划报告、进度报告或其他义务,乙方每日应按当期招商代理佣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达到30日以上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除向甲方返还已收全部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出现不可抗力(如战争、瘟疫、地震、台风、海啸、政府法令强制要求等),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不能视为违约,双方应予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对所出现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 如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相关补充合同,所签署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1 除非本合同有特别约定,非一方过错,本合同未到期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提出方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终止本合同。
1 无论是本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后,并顺利完成工作交接后,双方合同关系即告结束,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因一方过错、或者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其他
1 本合同中所指“面积”均指建筑面积。
1 如双方决定另定补充协议,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沈阳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乙方:
项目委托合同 篇6
委托人:
受委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代理报酬为人民币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承担本工程的: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项目委托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及代理销售房地产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和代理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并以“独家代理”方式代理销售该项目的商业网点和住宅房产。
2、委托工作具体如下:
(1)负责本项目(总建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的整体销售策划工作;
(2)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物业及住宅的销售代理工作;
(3)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广告设计工作。
第二条 代理期限
1、本合同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甲方同意在委托期限内不再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本项目及不自行组建销售队伍进行销售工作。
第三条 销售代理佣金支付及费用负担
1、住宅、商业网点销售代理的策划、佣金计提及支付方式。
(1)前期企划费为 万元整,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支付。
(2)月费为,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万元整(¥ 元)月费,在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月费。
(3)乙方代理销售住宅、网点、车位的佣金计提方式为,前期团购部分(不超过100套)乙方按房屋成交价的%计提作为销售佣金。正常销售期乙方按所售出房屋的实际成交金额的%计提作为销售代理佣金
(4)超价分成:由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在开盘前制定销售底价表,在销售过程中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可共同适当调整销售价格,超出价格部分开发公司与代理公司按7:3比例分成。本合同所称“成交”,指够房者签署了销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
(5)乙方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因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按约签订销售合同而依法获取的定金款,由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依法获取定金款后,该套房屋不视为乙方销售成交,由乙方再行销售。
(6)代理销售住宅、商业网点的佣金支付方式为,甲方同意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销售代理佣金。如甲方迟延支付前述佣金,须另每天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1‰作为滞纳金。乙方取得佣金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
2、费用负担
(1)本合同中的销售代理费用中包含了广告设计等费用,但甲方同意根据实际需要支付本房地产项目的广告发布费用(包括报纸广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品、售楼书、制作沙盘等销售推广及活动费用)。
(2)乙方负责销售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费用以及销售的推广维护费用(不包括售楼处内电费、水费、采暖费等)。
(3)甲方负担售楼处的建设、装饰、装修、办公家具等费用。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保证本项目的合法性。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同时提供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臵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委托书,授权乙方独家代理策划、销售该项目。
3、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支付乙方的佣金及其他费用。
4、甲方委派1-2名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在销售现场收取销售款项,包括客户交纳的购房款、定金、租金和其他相关款项。
5、甲方应当全面履行与购房户签署的相关合同,并不得因此给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6、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销售场地及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用品(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支持乙方的策划和销售代理工作。
乙方工作中所需打印机、传真机等的耗材由乙方自行负责。
7、对乙方制定的销售合同范本及附加协议等,甲方负责审核确定,以供乙方执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与购房者签订与甲方提供的商品房销售不一致的合同文本或条款,并因此而发生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8、甲方负责在销售过程中加盖公章并办理客户合同登记、按揭贷款等事宜。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服务均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乙方须按本项目工程和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工作所需的策划和营销设计方案。
2、本项目的广告设计、发布(发布费用由甲方承担。)和监控由乙方负责,甲方可协助乙方协调关系,以保证本项目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按本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甲方收取佣金和其他费用。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能付清乙方应得佣金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责对本项目公开发售前的营销推广及销售部署进行总体策划,负责该项目的销售推广方案的具体执行,全权管理销售的日常工作。
5、乙方所招用的工作人员由乙方管理并负责。
6、乙方在销售代理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和授权向客户如实介绍和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如因脱离甲方的项目资料而向客户作出不当陈述进而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乙方应信守双方所形成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或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如遇特殊个案,应书面专题报请甲方确认。
8、代理期内,乙方应负责整理、收集和管理好相关的客户资料、合同、文书,并在本合同期满后移交给甲方。
第六条 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有关信息、情报、资料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报告、策划方案、营销设计方案、意见分析等,均是商业机密文件,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出示。
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前,不得将甲方的客户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作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出示。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按照约定的期限终止时,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的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及政策性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发承诺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共同执行。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确认的方式和期限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则乙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除应收余款外,每天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金额的1‰的滞纳金。
3、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期满止,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将本项目交由乙方独家代理或中途无故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整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4、如出现其他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直接或间接地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中手写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本合同所涉及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以上条款经双方谨慎阅读后已完全知晓其含义,并愿意承受其法律后果。
甲方: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XXXXX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8
委托人(单位):
受委托人:
我公司因业务需要,特委托 ,身份证号码: 等同志为我公司练习承接工程项目承建事宜。
一、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工程项目造价及方量:
二、工程收费标准及付款方法等相关条件以我公司与业主(中标方或发包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上诉一到四条的内容,我公司全部认可接受,待我公司与业主(中标方或发包方)签订正式承包施工合同时,当天支付受委托人 ,我公司皆视为受委托方完成了我公司的委托要求。同时,受委托方不介入业主(中标方或发包方)与我公司的任何合作关系,更不承担任何风险及任何责任。
四、我公司按承接的工程项目总造价的 %(百分之 )支付共计人民币 大写 提取给受委托方,作为受委托人的人力资源、关系及前期费用的投资回报:工资、劳务差旅费、通讯、招待费、福利资金等综合服务费用(税金全部由我公司承担),其支付办法为: 按工程进度提取支付, 直到全款过完为止,该委托承诺自动作废。
五、以上承诺保证如期兑现,如有违约,受委托方可凭此件向我公司或委托人要求索赔,并由我公司或委托人按实际工程项目总造价3%的违约金赔偿给受委托方。
六、本承若书一式贰份,我公司签到工程承包合同有效,视受委托方完成了我公司的委托要求,我公司承诺自愿支付以上款项,如没有签到工程承包合同,本委托承诺自动作废。
七、如双方有违约,发生争议不能解决,可向 法院申请仲裁。
八、备注:如委托方违约不支付受委托方的劳务等综合服务费,受委托方有权将我公司承包的工程项目转给其他第三方,也可凭借此委托承诺阻止工地施工,直到应该得到的 及总造价3%的违约金全款过完为止,该委托承诺自动作废。
特此承诺
公司名称:
委托人:
法人代表: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帐号
电话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帐号:
电话:
鉴于:
1、甲方需要对中国境内 公司所拥有的 项目(“奥动项目”)进行投资;
2、乙方愿意协助甲方运作相关投资事宜,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代理运作相关投资事宜。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代理投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一、合作事宜及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将委托乙方对于中国境内 公司(“目标公司”)奥动项目进行资金投资,投资金额最高为 元(大写: )。
2.甲方在本协议签定后 日之内将资金以合理方式提供给乙方。乙方将在资金到帐后 天内合理将资金汇入甲方提供 公司帐号。
3.甲方要求(或同意)对 公司的奥运项目中的投资由乙方以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形式对其进行投资,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4.鉴于乙方在代理甲方委托行为期间必然发生相关费用,甲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乙方费用人民币 万元作为补偿,该款项应于 时支付给乙方,除非乙方严重违约,否则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若该款项不足以补偿乙方在代理期间的支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该款项,但应当提供相关支出证明。
二、投资收益及风险分配
1.甲方享有对于投资目标公司奥动项目所产生的全部收益的权利。项应的,对于投资目标公司奥动项目的所有投资风险及相关经营风险均应由实际出资人即甲方最终承担。
2.双方同意,乙方不参与目标公司对奥动项目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甲方应履行或行使作为实际投资人的权利及对于投资产生的相关义务,需由乙方承担的作为外商投资者应履行的一切义务均由甲方最终实际承担。
3.双方同意,乙方不参 有限公司对奥动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运作,但有权代甲方了解公司项目的实际经营情况。
三、承诺和保证
1.甲方是依照 法律依法注册并在 境内合法存续 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保证具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主体资格,为此,乙方有权为达到本协议目的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外国投资者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甲方保证对于其投资的目标公司合法设立并存续的公司,无违约经营项目。若由于甲方或目标公司的原因,在乙方代理投资期间给乙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名誉、信誉上的任何损失时,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保密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并订立,关于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五、违约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承担因其行为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的责任。
六、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七、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
面文件。
2.甲乙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4.任何一方如变更协议载明的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5.本协议一式贰份(中文正本),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为正本,自双方有权的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9
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双方合意达成条款如下:
一、受托事项:
委托受托方实施项目,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委托方责任:
1.提供受托方完成项目所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2.提供项目进行中所必须的资料和信息。
3.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款给受托方付款。
4.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无故变更合同价款。
5.不得委托受托方从事违法的委托事项。
6.其他受托方应履行的义务。
三、受托方责任:
1.在委托方统一管理下,负责委托项目的具体实施。
2.严格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做好该项目的保密工作。
3.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标准,交付项目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间,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遵守项目履行时应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5.承担合同价款取得的相关税费。
6.承担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的设备材料及人身伤害事故的全部法律责任。
7.其他应由受托方承担的义务。
四、项目内容:
五、项目完成标准、时间与质量考核:
六、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服务费:双方约定本项目服务费用为元;
2.付款方式:双方约定以下第款执行:
服务费按月支付,每月日之前支付元;
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在本合同委托期限届满后日内,委托方一次性支付给受托方。
3.受托方每次领取服务费用时须向委托方提供真实、有效、足额的服务费发票。
七、违约责任:
1.委托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条件和环境或项目所需资料、信息,由于委托方原因不能完成,委托方负责其后果。
2.如因受托方疏忽出现商业机密泄露问题,受托方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受托方应按照进度安排执行项目实施计划,如果无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无法完成的应承担其后果,并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
4.如果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受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如对项目完成质量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判。
八、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由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九、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属于项目委托合同关系,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以书面形式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从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补充条款:
委托方:
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委托合同 篇10
委托估价方:办公室(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估价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进行土地评估事宜,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评估协议如下:
一、评估对象
估价对象位于(现为市路号)号宗地、市路号号宗地,食品公司位于路三里号号宗地的国有土地。
二、评估目的
分析估价对象价格,为甲、乙双方进行补偿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基准日:本合同签订之日。
四、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
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其他资料。
五、甲、乙双方义务
(一)委托方应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全部文件、清查评估明细表与汇总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委托方应为受托方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负责受托方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并派出相关人员协助评估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和现场勘查。
(三)评估报告仅供评估报告使用者为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使用,如非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使用者用于非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目的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委托方负责,受托方概不负责。
(四)委托方未征得受托方书面许可,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丙方义务
(一)受托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同时按照约定的期限对委估对象出具评估报告。
(二)受托方对委托方提供的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评估资料和评估报告的内容提供给受托方以外的第三者或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因委托方不能按时提供资料,或因委托方其他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受托方有权延长交付评估报告时间,同时有权要求委托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四)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受托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受托方可以解除业务约定书。业务约定书被中止履行后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可以顺延,业务约定书被解除后所收取的预付款不退还。
七、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根据三方协商,甲方按 发改价格[20]2914号文规定 的收费标准向丙方支付评估费,即评估费为评估总额的%。甲方或乙方持评估费缴费凭证向丙方领取评估报告。
八、评估纠纷处理和评估责任
本合同产生的评估纠纷,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可向本协议项下土地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后甲、乙双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规定外,丙方不得将所涉及有关资料和评估结果泄露给任何单位及个人,评估人员与本评估业务有利害关系的,应自行回避,否则,甲、乙双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的责任。
九、违反本合同义务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方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内容
1、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委托事项及评估约定的,需提前与其他方协商,导致产生评估费用的三方另行协商。
2、因不可抗力因素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三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一致的原则解决。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事项完成日之后失效。
十二、对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南宁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三、补充条款:无。
甲方: 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项目委托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进行设计工作,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项目
1、商务配合
2、施工图设计
3、施工配合
经协商,乙方为甲方对以上个项目进行承包设计工作。
设计期限为天。
二、甲方责任
在设计过程中,甲方协助乙方同客户进行沟通。
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
甲方指派为乙方主要技术协助,甲方指派为乙方主要商务协助。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时向业主方交付设计方案及其它设计成果。
2、乙方在提供设计方案中应保证无知识产权纠纷。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与客户达成其他协议。
4、乙方在开展设计工作时需要甲方意见修改设计方案直至合同终止。
5、乙方有责任维护此设计的知识产权保密性。
6、乙方有责任维护与客户的关系,不得同客户发生争吵等其他纠纷。
7、乙方为甲方设计方案工艺必须具备能够施工、涉及材料必须具备能够通过正常渠道购买。
8、乙方为甲方所做预算必须符合甲方预算定额,乙方不得存在漏项。
9、乙方指派设计团队进行设计。
10、乙方应独立完成整改项目设计,若需要甲方配合完整部分设计,需要扣除相应设计费,见下表。
四、费用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设计费(大写);(小写) 。
本项目工程造价(大写);(小写) 。
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按下:
五、知识产权
最终选定的设计方案所有权属甲方专有,乙方可将其成果用于展出、展示、参加评比等非赢利性活动,乙方具有署名权。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设计约定时间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为 元;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此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产生纠纷,按《民法典》处理,或请仲裁部门仲裁。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选择。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12
工程项目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委托人:上海XXXXX学院
管理人:上海XXXXX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项目管理人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xx)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年 月 日
项目委托合同 篇13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帐号:
地址:
邮编:
传真: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及地产品牌服务进行广告传播推广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合同事宜。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项目广告服务内容
1、整体广告策划方案,内容包括:
A、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包括前期的市场资料搜集、与竞争对手优劣势比较、竞争对手近期推广策略、营销状况及广告推广状况分析)及具体广告执行方案;
B、项目的VI设计手册;
C、项目分析:市场背景、消费形态、楼盘特点及自身优劣势、竞争环境等;
D、广告定位:目标市场定位、项目形象定位、提出品牌的核心价值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E、媒介策略:针对本项目的特定目标市场,提供各阶段(月度、季度、年度)媒体策略和排期、媒介预算建议,并提供相应的媒介投放反馈(包括平面媒体发行量、传阅率、触达率、电波媒体的视听率等)分析。
F、软性新闻策略:跟踪市场变化和最新动向,结合项目特点和需求,提出有计划、有目的的软性炒作方案;
G、公关活动建议:结合各阶段销售任务,设计相关公关活动方案,参与公关活动实施过程,监控活动质量;
H、品牌形象建议: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广告调性、有鲜明个性的统一视觉标准,解决品牌形象积累与销售信息传递的相关关系;
2、系列广告创意表现,以光盘形式提交,内容包括:
A、报纸、杂志广告
B、影视、广播广告
C、户外广告、现场包装、房展会现场平面、公关活动现场平面
D、楼书、客户通讯、宣传单页、DM、展板等各类销售道具
E、公关活动所需各类宣传品
F、针对本项目的软文撰写
3、项目网站日常维护工作,内容包括:
甲方制作项目网站或改版网站时,乙方参与把控整体风格并进行栏目规划;
在甲方的指令下发布和更新网站即时信息;
网站的日常运营维护(比如网页管理、改进等);
4、公关活动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年度及阶段性公关活动的思路构想;
公关公司的甄选;
公关公司运作执行的风险控制(比如活动执行前期的`工作推进、工作内容的考核、议价能力的控制等);
5、应甲方要求协助甲方进行与项目相关的其它广告宣传推广工作。
具体项目见附件一《服务标准及内容》
(二)品牌广告服务内容
1、地产VI系统的调整和完善。重点加入与项目VI系统的组合使用规范和办公现场文化包装使用规范;
2、地产客户通讯杂志(双月刊,不少于36页)的命名、栏目规划及相关设计,参与部分栏目的编辑工作;
3、公司宣传册设计;
4、项目宣传册设计;
5、宣传软文撰写,数量不超过6篇/年;
6、在的网站中,增加“”栏目,将“客户通讯杂志”实现网上浏览;
7、规划及实施地产品牌公益活动,数量不超过2次/年;
8、年月,项目一期落成时,乙方为地产公司提供TVC宣传片创意脚本,在创意脚本通过甲方审核的基础上,如需乙方提供拍摄服务则双方另行签订分项合同。
第三条运作规则
1、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策略制定→创意构成→广告表现→客户签审→正稿制作→正稿确认→提供光盘/方案→意见反馈等。
2、签约后乙方将建立品牌小组,负责与甲方的日常沟通和服务,确保跟进及时和创意质量优异;同时甲方也应明确该项目的负责人及负责部门。
3、项目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的品牌小组将为甲方提供长期稳定的服务,该品牌小组由客户经理、创意指导、美术指导和电脑制作等专业人员组成;(具体人员名单请见附件二)
第四条例行会议及书面文件
1、会议纪录:乙方为甲乙双方的所有会议、决议过程做纪录,并在会后48小时内送达甲方项目主管人员。甲方核实无误后应由主管人员签字认可并于48小时内返送达乙方。
2、定期作业会议:双方原则上每周召开例会,商讨上周工作得失,交流市场信息,改进策划方案。
3、工作进度表:甲方按年度、季度、月度向乙方下发工作进度表,乙方确认后该表作为乙方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4、工作任务书:甲方须根据工作进度表向乙方下达具体分项“工作任务书”,“工作任务书”应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任务的具体要求(包括名称、用途、完成时间、数量等指标)。乙方收到“工作任务书”并确认后,将严格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任务书开展工作。如遇到特殊紧急情况双方在工作前来不及确认任务书,则应该在事后及时补充并确认任务书。乙方不对无任务书的工作负责。如果乙方未能按“工作任务书”规定的内容完成工作,须承担由此带来的违约责任(具体内容见下文“八、违约责任”条款)。
第五条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广告总代理费:每月人民币整;
付款方式:从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始,甲方按每月整(¥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须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全月款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2、影视制作费:甲方需要乙方负责制作影视片时,双方需重新签署单项影视制作合同,影视制作费需在新合同中另行明确;
3、模特肖像权使用费:依据第三方合同,签署单项合同;
4、租用图片或外请专业摄影师费用:依据第三方合同,签署单项合同;
5、印刷制作、专业市调、公关活动等第三方费用: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招投标工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将考虑乙方享有中标的优先权。届时双方根据情况另行签署单项合同;
6、菲林输出费:凡报纸、杂志、画册、CI手册、海报、POP等菲林输出费用,以及图片等扫描、电分费用由甲方直接与指定的输出公司结算;
7、户型图制作费用:项目所需各类户型图制作费用由甲方直接与指定的公司结算。
8、其他差旅费用:因甲方要求使乙方发生以外的出差,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与权利
(一)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必要,乙方会要求甲方提供书面证明,如果甲方无法提供书面证明,乙方有权拒绝使用该资料或图片。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责任或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或损失。
2、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考虑乙方实际工作周期。在乙方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提交后,甲方应该及时、完整地对乙方所提交的有关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稿件修改,至甲方签字后视为定稿。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和审稿、定稿不及时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以书面形式和乙方进行沟通。
(二)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和代理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甲方确认之定稿进行输出。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定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3、如经甲乙双方确认,因创意需要使用的图片资料需向外租用或购买版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和各分项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讫有关款项,乙方保留暂停设计、制作、发布等相关工作的权利,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经济损失。
第七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1.双方保证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合法权益,否则一切责任由该方自行承担,概与另一方无关;
2.双方保证一方根据本合同获知或获准使用的另一方的硬件、软件、程序、密码、商品名、技术、许可证、专利、商标、技术知识和经营过程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该方对此无任何权利或利益;
3.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需双方保密的事项,在合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
4.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款项后,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可将所设计的作品用于参与各类广告专业竞赛、评比活动及用于乙方自身宣传。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违约金: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任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单方面终止合作关系的,除需赔付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外,还须另外赔偿对方一个月服务费用作为终止合同违约金。该终止合同违约金须在双方终止合同后一个月内付清。
2、如果乙方违反双方确认的“工作任务书”的内容工作,并给甲方带来严重损失;或者乙方完成的工作质量低下,无法通过甲方相关部门的审核,则甲方可以向乙方投诉。在甲方向乙方投诉前,双方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应该充分沟通,统一对事件的认识,然后由甲方常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签字下发书面“投诉书”。甲方每下发一张“投诉书”,乙方该月的月费中相应地扣除伍仟元(5000元)。如果乙方在一个月内累计收到五张以上的“投诉书”,则视为双方自动解约,甲方不负任何因解约而产生的经济责任。
3、若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逾期7日仍未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包括附件)为甲乙双方之间完整合同。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正、更改或增删,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后方可发生效力。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合同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合同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相关法律为准则。
5、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署的每份合同均为正本。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之附件资料:
附件一:服务标准及内容
附件二:品牌小组成员名单及协作团队名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附件一
服务标准及内容
一、策划部分
公关活动:促销活动/客户联谊/巡展/论坛
展览展示策划:展会协调/商务礼品/形象墙设计/销控表设计/展板设计
媒介部分:电视宣传片与形象广告策划创意/纸媒部分(报广、DM、杂志)
户外部分:户外广告/公交/地铁
网络/电波等媒体的策划创意
――以上各项不包括组织、实施及制作费用
二、售楼处、工地包装、示范区包装、户外宣传导示设计部分
售楼处内部:售楼处、示范区包装、户外宣传导示包装风格及方案/墙体宣传展板设计/挂旗设计/样板间装饰建议/大厅悬挂饰物设计/楼梯、走道墙壁饰物/其它细节(销售道具摆设、背景音乐设置等)
售楼处外部:售楼处形象广告牌设计/工地围档设计/封顶楼体悬挂物设计/售楼处形象墙设计/售楼处门前广场设计方案/看房通道设计形象及指示/安全帽设计建议/道路灯箱设计建议/巴士站设计建议/立体导示系统设计
――以上各项不包括组织、实施与制作费用
三、销售资料设计部分
宣传单页(户型单页、置业计划书)/宣传海报/直投广告/项目网站建设方案建议/项目形象手册/项目楼书/客户通讯的编辑及设计
――以上各项提供电子文件,不包括印刷、喷绘等后期制作费用
四、平面媒体广告设计部分
按照策略阶段提交
附件二
品牌小组成员名单及协作团队成员名单
项目委托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件。
第二条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履行地及结算。
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
第五条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乙方解决。
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帐户。
第六条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包括进口税款)。
第八条
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暂按一美元元人民币计算)划入乙方银行帐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
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帐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帐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垫款处理
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8条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1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
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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