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代理合同【通用8篇】

时间:2023-07-18 15:24:27 合同

  【简介】下面是会员“zhuobenluehuilu”分享的产品代理合同(共8篇),供大家参阅。

产品代理合同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提供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区域、期限

  乙方同意在地区代理销售甲方提供的化妆品等产品,代理期限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二、产品销售

  乙方须依法开展销售活动;代理销售产品的价格由甲方确定,乙方有义务将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调整销售。

  三、货款

  协议签定2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乙方在第二个月末将销售所得货款全部交回给甲方;从第三个月起,乙方需在每月末统计本月已销售和未销售货物的数量,并把销售所得款项全部交回甲方。

  四、销售佣金

  甲乙双方根据销售货物的种类、价格等因素另行商定销售佣金的计算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销售货款后3天内支付乙方应得的佣金。

  五、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移交货款或甲方逾期支付佣金的,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六、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代理或销售与代销甲方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协议订立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广州市番禺区订立;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子产品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代理甲方产品的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产品,授权在(区域)独家代理,在此区域内销售,代理期限为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的相关手续资料;

  3、甲方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负责,在产品有效期内,因产品生产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甲方承担质量引起的相应责任;

  4、双方合同一经签定,在乙方合法经营、及时支付货款和遵守合同及其规定的情况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中断产品供应,因由中断货源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产生滞销,甲方给予退换(返货的发货费用由乙方负责),期限自发货日起三个月内,超过此期限,不予受理;

  6、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市场的稳定,杜绝其他代理商恶意窜货,保证乙方在代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如发现恶意窜货行为,甲方为乙方清市场,并追讨窜货人或窜货单位赔偿乙方市场损失(赔偿标准:进货总金额的5倍);

  7、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铺底货,铺底数量按甲方的招商政策执行,在代理结束后,乙方返还货物或按代理价格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独家经销,在代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发生进货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乙方代理协议签定后,再次提货为现款现货,既乙方将电汇底联连同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联系方式传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3、乙方在代区域内以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的宣传方式销售甲方产品;在销售上出现任何问题(非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帮助协调处理;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最低限价,不得高于物价批准的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供货价供给零售药店,一经发现,取消代理权,扣罚市场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非甲方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要向乙方索赔50万元;

  三、双方协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甲方负责将货物通过邮局、铁路和货栈发给乙方,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包括航空快件、特快专递、公路短途运输),发货方式由甲方决定,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发货失误,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因本协议发生的经济纠纷,则由甲方所在地仲裁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向签约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公章:

  印章:

  日期:日期: 经办人:经办人: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3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名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合计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四、履行地

  五、交(提)货方式

  六、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及费用负担

  七、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九、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十、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十一、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二、担保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五、本合同于在签订;有效期限: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企业产品代理合作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受托方):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所有的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独家销售策划及代理单位,策划并销售产权属于甲方的位于 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总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委托销售面积共 平方米。

  项目详细指标及相关资料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一),甲方于合同签订后的天内提供给乙方,以保证销售策划和代理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 委托销售代理期限及进度

  1、本合同代理期限:(1)自的 个月;

(2)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本项目开盘销售的条件为:

  A. 甲方就所委托的物业取得《预售许可证》等开盘所需的全部合法证件;

  B. 销售中心完成并具备销售条件:大堂、电梯厅、样板楼层装修完成;

  C. 在开盘后的3个月的销售期内确保一个秋季或春季的销售黄金季节;

  D. 至少一部电梯到位;

  E. 宣传物料到位;

  F. 距离入伙时间不能超过九个月;

  G. 整体广告推广费用(报纸广告、户外广告、电视/电台广告等)不低于销售总金额的 %。开盘前广告投入不低于整体推广费用的 %。

  2、销售代理进度

  A. 第一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B. 第二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C. 第三阶段:从项目销售开盘之日起 月内,乙方完成委托销售总面积的%,广告费投入原则上不低于广告总预算的%。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严重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代理期满后双方视销售合作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 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二)。

  第五条 策划费、代理费及支付

  1、策划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营销策划费共计人民币 元(¥);

(2)合同签订后的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期款计人民币 元(¥ );余款 元(¥)于乙方所提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的三日内付清。

  2、代理费计算及支付方式

(1)代理费率:

  备注: ① 销售率:实际售出面积和可销售面积的百分比;实际售出面积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累计面积为准,当期计算的代理费率根据此销售率确定。

② 代理费率:当期代理费率根据同期销售率确定;代理费的结算时间以客户合同签约后的实际到款时间为准。

③ 根据实现的销售金额按照以上约定费率计取代理费,代理费率随代

  理期内实现的销售率递增而递增,并在执行较高消费率进行结算时,其超过上档部分按照上述表格中分段对应的代理费收取。

(2)每月应收代理费计算公式为:当期应收代理费=当期合同签署累计到帐金额(以市场公开的价格表和同期付款方式为准)×当期代理费率;

(3)双方商定每月 日为结算日,甲方自结算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乙方结算代理费;甲方应在结算认定后的三日内支付当期代理费。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销售代理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销售或自行销售本合同委托销售物业。

  2、在开盘发售前配合乙方处理有关销售事宜,向乙方提供所委托物业的有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销售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及关于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设备、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确保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保证本项目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确保乙方合法向认购者销售该物业。负责与有关部门申办该项目有关售楼、按揭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责任。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4、协助乙方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各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宣传推广、广告、销售资料及销售现场包装等所需的'各项销售推广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5、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6、甲方按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执行方案确保工程进度。负责销售现场清理、销售中心的装修、包装布置、办公设备(如电脑、文件柜)到位等工作。

  7、合同正式签订后,甲方应在本项目所有甲乙双方确认的推广宣传品(楼书、折页、媒体及各种形式广告载体)上和营销活动中标识“代理商:武汉汇得行地产投资顾问公司”字样。

  8、按时与乙方结算代理费并及时支付。如有拖欠,则按所欠代理费总额每日的计付滞纳金,按天累计计算。

  9、负责收取客户购房定金、首期款、房款及相关的房地产税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各种购楼手续。

  10、非乙方之过错造成的索赔或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承接甲方项目策划、销售代理业务,成立项目专案工作小组,按照销售代理进度要求尽责尽职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乙方责任:

  2、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3、在签署本合同书及甲方支付策划费之首期款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报告》(见附件三),在得到甲方认可后收取策划费末期款。同时制定销售方案和宣传推广计划,经甲方确认后组织实施。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5、如果乙方代收款项,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6、与甲方在委托范围内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指派专业人员参加必要的本项目相关的联席会议,从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意见和建议。

  7、依据确认的《项目销售执行报告》,严格按照双方共同商定的销售方案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可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资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销售计划,不得任意放盘和调价销售;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个案协调处理。

  8、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书面报告销售进度,供双方及时调整销售策略。

  9、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10、对每个单元的代理责任,在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甲方督促业主提供按揭资料、签订商品房担保按揭合同后即告结束。

产品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

   乙方的代区域为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年月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乙方为销售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年月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甲方授予乙方()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

  (1)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具体见甲方订单基数表)。

  (3)乙方年订单总金额不得低于。

  三、代理保证

  (1)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四、地区代理价格,见代理价格表(不含税)

  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

  五、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给甲方,作为订金。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有关代理产品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产品的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产品在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具体区域指:

  2、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4、乙方应当提供设备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

  5、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6、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7、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8、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七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月保换、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甲方在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内派员解决。

  五、价格:

  1、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获得价格为其销售最低价,甲方如发现其他代理商的低于其获得的销售价时,甲方有权利按照此最低价执行,甲方并有权要求返还之前的`价差。

  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2、结算方式: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3、货物的风险实际交付时转移。

  七、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3、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九、通知1、甲方确认为其送达地址,乙方确认为其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提前日以方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对方向原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视为其已经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诉讼执行 一案,聘请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双方经协商,签订本风险代理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诉讼执行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申请诉讼保全;

  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3、代为申请执行;

  4、代为签署、收取法律文书。

  三、代理目标 乙方承诺,以代理清收执行回债权本息合计获得 万元人民币的现金清偿作为其在本协议项下应实现的最低代理目标,该代理目标的实现为乙方主张律师代理费的先决条件。若清收回实物资产,则按照抵债金额的 %折合成现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XXX年月日止。 若代理期限届满,乙方未实现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代理目标,则本代理协议自动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费。甲方有权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过招标或协议方式委聘其他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费用

  (1)若乙方代理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按最终清收回现金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若未实现代理目标,则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费。

  (2)上述代理费在甲方收到执行款项或取得抵债裁定之日起日内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评估费、档案查询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及其他工作杂费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

  电话: 电话:

  XXX年月日XXX年月日

产品代理合同 篇8

  卖方:湖北千里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方式

  第一条 经销级别: 省级、; 地、市级; 县市级总经销商。

  第二条 经销区域:经甲方考察合格, 授权乙方为 省 市(地区) 县(县级市)总经销商。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乙方需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万元。(县级:5万;地、市级:10万;省、直辖市:100-300万)

  (2) 履约保证金到帐发货:首批根据乙方工作计划数量或履约金额数发货;以后“送二接一”。

  第四条 乙方必须完成的月平均销量:省级 件/月,地市级 件/月,县(市)级 件/月。

  第五条 乙方首次提货量及价格:(以单价为准)

  品种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零售价

  胃痛安合剂 100ml/瓶×96瓶/箱 瓶

  丹蓝益气养阴口服液 10ml×9支×48盒/件 盒

  巴参胶囊 60粒/瓶×96瓶/箱 瓶

  圣安垫(薄型) 40cm×40cm×3cm×20个/件 个

  圣安垫(厚型) 40cm×40cm×6cm×10个/件 个

  合计金额: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以上内容更改无效

  二、市场扶持

  第六条 甲方可免费提供营销企划方案,电视专题片广告带,报媒广告样稿、终端宣传品样稿。

  第七条 甲方可代为培训市场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广告由甲方决策及发布,乙方需提供发布计划,此计划若达不到市场发展标准或双方共识,甲方无须通知乙方而对其进行否定。

  三、奖励

  第九条 乙方根据销售回款总额,可享受如下比例的返利:

  销售回款总额 50--100万 100-200万 200万以上

  返利比例 年返利1% 年返利2% 年返利%

  四、甲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第十一条 甲方承担50件以上(含50件)的长途运输费用,其他运费由乙方自理。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在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在授权区域对授权产品另设代理商(甲方自己建立的连锁店除外)。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调换在有效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十四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因乙方无法经营下去,可办理完好包装产品及质量的退货手续;超过半年,甲方不受理。

  第十五条 甲方有权建立比乙方级别更高的代理商;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疗效界定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督查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调整对乙方出售的价格和零售价格;在甲方向乙方市场或中央、全国级媒体投入广告时,亦随时通知乙方调整价格(书面传真通知有效)。

  五、乙方责权及权利

  第十八条 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第十九条 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甲方产品的形象。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

  第二十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按双方成交总额的10%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前三个月内,必须完成月平均最低销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乙方代理权。

  第二十三条 为便于甲方有计划组织生产,乙方若需要产品时,必须提前20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广告需求计划;同时,有责任监督甲方在乙方所在地发布广告的情况,并将监督情况向甲方总部企划部反映。

  第二十五条 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获得甲方授权区域及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优先取得甲方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权建立下级代理商网络,享受其中的差价,甲方发展乙方的下级代理网络,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差价;

  六、违 约

  第二十八条 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第二十九条 乙方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销售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条 乙方第一次窜货、冲货,甲方对乙方进行按窜货、冲货量两倍的金额罚款;第二次窜货、冲货,甲方除按前一次方法罚款外,有权取消其代理权,并没收其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时或收到守约方发出的《终止合同决定》之日起,双方在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交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

  七、其 它

  第三十三条 本

  合同有限期 年,从 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在合同期满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予续签。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和乙方将首批货款汇到甲方指定帐户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湖北千里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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