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汇总5篇】

时间:2023-07-18 15:27:51 合同

  以下是网友“huangrandu”整理的店面租赁合同(共5篇),以供借鉴。

店面租赁合同

店面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栋房子位于地址

  甲方租赁的`商铺位于兰台路40号一楼北单间。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第三条租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1.年租金人民币

  2、该房屋的年租金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全额支付给甲方。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续签新的租赁合同。

  3、甲方房屋年租金随市场而定。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4、合同签订后,因乙方原因中途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已付租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各种费用的支付

  1、维修费用: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造成租赁房屋或房屋附属设施(包括门窗、水管、下水道)质量损坏,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2、水电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水费每吨元元,电费计算),按表计算。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并对因乙方违法行为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负责。

  2、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对租赁期间因乙方住所造成的所有人员安全伤害负责。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其物品和财产,甲方对任何盗窃或损失概不负责。

  3、出租方将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后,乙方如需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翻新,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乙方装修或改建的房屋的所有相关设施均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在

店面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现金支付,本租赁合同终止。当年租期满(已交纳租金有使用权的日期)后乙方无条件搬出,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的一切税、费等开支,如:店面所有设施的维修,水电费及经营过程的各种纠纷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租赁期满,乙方不得以装修、装璜为由,折价给甲方,且不得破坏乙方现有的地面、墙体及房屋吊顶的装修,否则押金不退。

  七、合同租赁期间,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店面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含合伙人之间的拆伙转让),剩余租期内租金由甲方另定,且乙方须交纳 元转让费给甲方,否则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均无效,甲方有权在乙方租期未满的情况下,终止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店面的使用权,未满期租金及押金均不退还。

  八、本店面不准从事有关鞭炮、农药、化肥、餐饮以及法律法规不允许从事的经营活动,甲方一旦发现,将有权提前收回店面使用权,且剩余租金、押金不退。

  九、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措施,如发生事故与甲方无关;损坏店内墙面墙体,必须负责无偿恢复。

  十、如店面中途因县城规划需要拆迁或遇不可抗力,甲方只负责退回乙方已交纳的剩余租金及押金,甲方在此店面内的任何投资及其他费用均与甲方无关;店面如有任何补偿款全归甲方享受,乙方不予享受。同时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租赁期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店面出售给他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 小区 号楼号店面业主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如系单位签约,需注明法人代表)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店面(房屋)事宜,特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对本合同内的各项规定没有疑义,一致认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第一条 租赁物(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 店面(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所出租的店面(房屋)拥有合法产权。

  2、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店面(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套内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该店面(房屋)进行经营活动,其经营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不得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3、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店面(房屋)内有:铝合金电动卷闸门、供配电、自来水、电信线路(需自行开通)有线电视(需自行开通)消防自动喷淋设施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不包含在租金之内,需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及续租

  1、双方商定,该店面(房屋)租赁期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4 月 日止。

  2、租赁期间届满时,如不再续租,乙方需将租赁物如期归还。

  3、租赁期间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乙方如需续租且甲方同意的,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前3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根据届时双方的约定内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期间届满,如双方未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但乙方继续使用租赁物且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约定为不定期。

  第三条 租金、其它费用、付款方式、时间及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每个月需向甲方缴交租金为人民币 元,租赁期内不浮动。乙方需另行缴纳一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作为押金,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若无拖欠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且经验收房屋相关设施无损害,甲方需及时退还乙方所交押金(无息)

  2、租金支付方式:现金支付或通过银行转账;双方约定租金按季度提前支付,支付时间应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

  3、电费、水费、物业费、公摊水电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包括在租金内。

⑴ 水表号: ,双方确认,签约并移交钥匙时,水表读数: 吨。请到受委托的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代扣代缴手续,逾期缴交所发生的违约金,由乙方负责。

⑵ 电表号: ,双方确认,签约并移交钥匙时,电表读数: 度。请到受委托的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代扣代缴手续,逾期缴交所发生的违约金,由乙方负责。

⑶ 物业管理费:按产权面积(建筑面积)为每月 元/M3,双方约定按年度于每年度初由甲方向乙方代收,即每年人民币 元。如遇小区物业费标准调整,则按所通知的新标准为准缴交。

⑷ 公摊水电费及其它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每月所公布使用情况,由乙方直接到小区物业或相关单位及时缴交。装修垃圾清运费 元,由甲方向乙方代收。

  4、乙方需按规定及时缴纳租金及各项其他相关费用。乙方如拒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60日)内支付,逾期欠款可要求乙方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息支付补偿。超过60日仍未支付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退还押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所出租的店面(房屋)如期交付乙方使用,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乙方应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维修。乙方按照该租赁物的性质正常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方如未按照该租赁物的性质进行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不退还押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⑵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制定的店面(房屋)装修、改造方案及装修、改造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如发现乙方的装修、改造方案及施工过程存在可能危及店面(房屋)结构安全(如破坏承重墙结构,等)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小区业主公约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阻止;如经甲方劝说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押金不退还,并责令乙方限期恢复原状。如施工过程已对店面(房屋)结构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关损失。

⑶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将租赁物进行抵押、出卖(转让);如进行出卖(转让)时,需提前1个月告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且租赁物所有权已转移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建议第三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⑷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无论何方欲提前终止合同,均需提前3个月告知对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1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如未提前3个月告知对方提前终止合同的要求,且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违约的一方需支付另一方3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同时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如未能就提前终止合同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则原有租赁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有权使用所租赁的店面(房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乙方对店面租赁期间使用范围内的人、财、物安全负责。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押金及所预交租金不退还,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⑵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对所租赁的店面(房屋)及相关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在不危及店面(房屋)结构安全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小区业主公约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所租赁的店面(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并接受甲方监督和审查。乙方对店面(房屋)装修或改造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包括在租金内。乙方对装修及改造的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负责。合同到期不再续租时,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不返还乙方有关的装修费用。乙方如因经营需要要求破拆房屋局部结构,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时,乙方有义务将破拆结构恢复原状,或根据破拆程度和范围作价补偿给甲方。

⑶乙方需按有关规定,将所实施的装修、改造方案,及时送报消防、物业等有关部门审批。如未及时审批,在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做出处罚或发生人、财、物毁损时,乙方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⑷店面属于经营活动场所,不具备厨房、卧室等功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确保安全经营,乙方不得将所租赁店面(房屋)用来作为人员生活、居住,不得留宿,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人、财、物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⑸乙方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押金及所预交租金均不退还。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后,乙方与甲方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⑹乙方不得私自将租赁物进行抵押、买卖。违约的,抵押和买卖的合同无效,且乙方需赔偿甲方3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同时合同终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代表人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

  2、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或补充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提出变更的一方,需及时用有效方式通知并按法定方式将有关申请变更的书面函件送达另一方。接到函件的一方应在函件送达后20日内,书面答复对方;如逾期得不到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内容,并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第六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留有指纹(或公章)后立即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相关经济损失。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如已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决,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原件共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备份复印件壹份。

  第七条 其 他

  本合同正文共四页,随本合同的附件有: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首页及图纸)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甲、乙双方签名、留有指纹(或公章),本合同生效:

  甲方: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

  日 期: 年 月 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门面描述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于 门面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门面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2、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保证该房屋及房屋所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没有用于抵押担保。

  二、租赁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为商业门面使用。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1300元每月,每月支付一次,租金应在每月的15日之前支付,押金为1000。

  2、在租赁期内,因租赁门面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的第一个月不收取租金,由乙方安排装修,装修期限为一个月,由第二月开始收取租金。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个月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门面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30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门面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乙方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税收、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及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七、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如有意续租,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3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当该店铺(包含店铺范围在内的土地)因国家征收的原因,甲方可随时收回店铺,并且将押金返还,合同自动解除,乙方需无条件配合甲方在15天之内将店铺收回。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2)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九、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百分之三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店面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人:(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有价有偿的原则下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店面租赁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 店面租赁给乙方使用,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所租赁房屋作为经营使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三、租期叁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相关费用及缴纳方式

  四、该商铺的年租金总额:第一年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第二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第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先付后租,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收租凭证。

  五、水电费:由乙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直至合同期满。

  六、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由乙方负责维修。

  七、乙方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须自行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四条 房屋维护:

  八、乙方确保房屋整体结构的完整性和完好性,以保障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选或增设他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九、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正常供应,乙方应自觉遵守市政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的,甲方按所停水、电天数的日租金赔偿乙方。

  十、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五条 承租的变更: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十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十三、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或转让承租房屋。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三)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五)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或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六)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十四、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乙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收取乙方全额押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不予退还;若甲方出现违约行为,甲方需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同时,违约方还须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八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

  十五、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十六、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清洁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免责条件:

  十七、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八、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十九、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的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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