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以下是热心网友“caidunuo”收集的委托服务合同12篇,供大家品鉴。
委托服务合同 篇1
保安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草拟稿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
服务方:(以下称“乙方” )
保安服务资质范围:
证书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64号) □《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DB32/T538-20xx)
□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GA/T594-20xx
□《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苏公通﹝20xx﹞157号》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___(注明名称及条款编号)
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项目:
□出入口守卫(门卫)服务:按照要求对客户单位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的服务业务。
□目标部位守护服务:对指定的场所、物品或要害部位等特定的目标进行看护与守卫的服务业务。
□武装守护服务: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依法为保安员配备公务用枪,为军工、金融系统、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信工程等单位提供专职守护服务。 □巡逻服务:对特定区域、地段和目标进行巡视检查、警戒的服务业务。
□押运服务:按照要求将客户或者本单位的财、物安全地护送到目的地的服务业务。
□随身护卫服务:通过随身护卫等方式维护特定客户自然人人身及其合法财产安全的服务业务。
□安全检查服务:使用安检设备,通过目测等方法,对特定的人群和车辆、设备、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甄别安全隐患的服务业务。
□秩序维护服务:为保持服务区域内正常工作、生活有条不紊,不出现混乱局面所提供的一系列服务活动。
□人群控制服务:在特定的地点、区域、部位等人群聚集场所维持秩序的服务形式。
□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运用科技手段和安防、消防等产品设备,为客户指定的或者本单位的区域和目标,设计、安装各种报警监控系统并定期维护,提供接警、先期处置和其他相关支持的服务业务。
□安全风险评估服务:按照科学的程序和方法,从系统的角度出发,对客户指定的或者本单位的区域和目标可能受到侵袭、发生意外事故等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发现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策划提供相应的安全防范方案的服务业
务。
二、服务内容:
1、出入口守卫(门卫)服务
□乙方对甲方确定的出入口进行值守,查验出入人员、车辆的证件,阻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登记出入人员和携带的物品、出入车辆和运输的物品。防止危险品、违禁物品入内及服务区域内物品被盗。
□疏导出入口车辆和人员,确保出入口畅通有序。
□做好出入口安全防范工作。
□完成与甲方单位约定的其他任务(譬如协助甲方实施来访人员的接待)。
2、目标部位守护服务
□甲方对甲方确定的目标部位进行检查看护、值守、守卫。
□对出入目标部位的人员、车辆及所携带或装运的物品进行验证、登记,严禁外部无关人员进入。
□指挥、疏导出入目标部位的车辆,清理无关人员,维护目标部位出入口的正常秩序。
□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在目标部位巡回检查。
□协助甲方发现并消除治安隐患。
3、武装守护服务
□确保守护目标的安全。
□防止违法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协助服务单位维护守护区域的秩序。 □预防和处置可能危害守护目标的事故和灾害。
4.巡逻服务服务
区域巡逻
□4.维护巡逻区域内的秩序。
□4.发现各种可疑情况,制止不法侵害。
□4.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发生。
□4.协助处置区域内的自然灾害事故。
□4.保护现场
人员密集场所巡逻
□4.疏导人员有序行进和流动。
□4.巡视、检查场所内的安全设施,确保运转正常。
□4.进行安全宣传。
□4.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4.协助处理紧急情况。
5、押运
□押运目标______,押运装备______
□制定详细的押运方案。
□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
□对押运财物的置放、运输条件、环境等做好押运前的勘察工作。
□做好押运财物的交接工作。
6、随身护卫服务
□敏锐观察周边情况,加强预测和防卫。
□做好与安全有关的生活服务和医疗保障工作。
□指定随身护卫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了解护卫对象的活动情况、活动意图,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
□控制接触护卫对象的人员范围,掌握好活动时间,及时提醒其转换地点。 □遇有正在实施的针对护卫对象的突然袭击、滋扰等不法侵害时,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制服不法分子,将护卫对象转移到安全地带,防止事态扩大。
7.安全检查服务
□通过目测观察的方法及时发现可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使用安检设备,对特定的人群和车辆、设备、场所进行检查,发现、甄别安全隐患。
□及时处理检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避免事态的扩大。
8、秩序维护服务
□通过巡视查看、安全检查、报警监控及时纠正和制止服务区域内的不良行为。
□疏导服务区域人员的有序流动。
9、人群控制服务
□对聚集场所的人群进行疏导、分流限制,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 □查验人员证件及携带物品,维持特定地点、区域、部位的治安秩序,威慑不法分子,保护重点部位和目标的安全。
10.安全技术防范服务
□为客户指定的区域和防范目标设计、安装报警器材。
□接到入网客户的报警信息,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
□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对于误报警应迅速给予排除。
□对于联网报警客户的技防设备定期维护,防止出现设备故障。
□对于客户提出的技防设备报修和技术方案的修改意见及时给予解决。
11、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客户指定的或者本单位的区域和目标可能受到侵袭、发生意外事故等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
□1安全风险评估中发现隐患及时提出防范措施,策划提供相应的安全防范方案。
三、服务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平顶山市绢纺厂家属区卫生保洁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一、总则: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及物业企业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座落位置:xx市体育路中兴路中段,居住人口1700户左右。
二、委托管理服务的内容及标准:
1、按幢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一次。
2、住宅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1次;楼道每日清扫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一次;共同部位玻璃每季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主要道路积水、积雪。
3、区内公共雨、污水井每半年检查1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季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三、委托管理形式
委托管理形式为全权委托,统一管理服务,独立经营。
四、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财政拨款,转账支票,支付金额:
五、委托管理期限
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广告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http://下同)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 )上相关条款执行。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8. 附则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鉴于:
甲方因资金周转需求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贷款业务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利用自身资源,为甲方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业务、财务顾问及贷款方案策划等服务。为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遵照执行。
一、甲方如实告知自身信用、有价资产、贷款用途等信息。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材料,并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即使签订本协议,乙方仍有权拒绝受理。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下列条件、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甲方按实际到帐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公式:服务费=实际贷款额*费率)。本次协商的服务费率为%,即按实际贷款额度的%支付服务费。
三、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在此协议期内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并承诺乙方作为本次贷款业务唯一委托授权办理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撤销委托,不得将委托事项另行委托除乙方以外任何第三方。甲方单方面暂停不配合乙方开展业务或撤销委托的贷款业务的,需全额支付乙方贷款服务费用。
四、本协议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若三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提供的银行未成功办理贷款,视为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产品价格:
乙方提供产品《 》套版本, 共个用户,随产品附带加正式销售发票一张,密狗一个用户,光盘一张,许可证卡一张,总价格为元(全部大写)。
一、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不对乙方所开发的软件进行拷贝、复制、泄露给第三方使用,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2.若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软件系统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乙方收到甲方合同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系统的远程安装,并通过E快件向甲方邮寄软件光盘,光盘包括软件系统安装程序、用户使用手册。
4.服务:
(1) 乙方为甲方提供年期的服务(从软件安装日起),包含:软件系统的版本升级和补丁代码升级,软件系统的远程技术支持。
(2) 甲方通过电话和EA等方式向乙方提出技术服务要求,乙方有义务及时响应和认真服务,努力确保甲方所购系统的正常使用。
(3) 乙方软件是XXX,甲方需要改动并进行二次开发,工作量过大需另订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另收开发费用。
二、服务期满后的39;收费标准
年服务期满后,如果甲方还需要乙方继续提供有关服务,则双方应重新签订合作协议。
三、 软件系统的安装和验收
乙方为甲方提供所购软件系统的远程安装服务,甲方需事先做好相关的技术准备。安装调试完毕后,软件系统能够在甲方服务器上正常并连续运行10个工作日即为验收合格。
四、其它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有管辖权的法律仲裁机构。
3.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后方能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日期:日期:
地址: 地址:(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箱: 邮箱:
公司名:
开户行:
帐号
委托服务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为甲方购买就旧机动车壹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证明:
( 1) 单位名称, 证照号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年月:单位代码:。
( 2)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现在常住地址。
2、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旧机动车车辆类型,厂牌型号,登记时间 ,颜色, 已行驶里程公里,质量要求, 委托购买价格( 人民币大写),价格浮动率%,其他。
3、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旧机动车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务后,甲方应当按机动车成交额的%支付乙方佣金并承担乙方处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乙方履行本合同后,定金抵作甲方应当支付给乙方的佣金。如甲方违约,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乙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6、甲方委托乙方购买的旧机动车在乙方办妥过户、转籍等手续后,未即使将成交的车辆提走的,应按规定支付停车费。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灭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
2、乙方应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转委托。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处理委托事务,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应按约或依规定收取甲方支付的款项,并开具收款凭证。
5、乙方不得采取胁迫、欺诈、贿赂和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
6、乙方不得伪造、涂改、买卖交易文件和凭证。
三、甲乙双方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安、交通等部门有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并遵守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规定。
四、变更和解除。甲方变更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应当按实赔偿。乙方需要变更甲方委托要求的,应当经得甲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解除方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六、其他约定事项。
七、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产生争议时,先行和解,和解不成的,提请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调解,调解成功的,双方应当履行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和诉讼中选择其一,将不选择的划除)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经纪人:
经纪资格证书号: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协议编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担保方(丙方):
邮编:
住址:
联系电话:
为改善邮政服务,方便群众用邮,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邮政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原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就邮政业务委托代办的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期限
邮政业是国家重要的社会公用事业,邮政业务经营权属邮政企业。甲方委托乙方代办邮政业务,期限为壹年,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签订协议后,乙方应在30天内办妥工商登记,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送交甲方审核后,方可开业。自乙方办理营业执照后,其权利义务即转移给依工商登记设立的主体。逾期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此协议视为无效协议。
乙方可在协议期满前9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续签申请。未提续签申请,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第二条、经营场地
1、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县) 区(乡、镇、村) 路(街) 号设立邮政业务代办点(以下简称代办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代办点地址和名称。如因地理环境变化或其它原因需要变更代办点位置,乙方就提前30天申请甲方审批。
2、代办点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在协议期为不得缩减营业场地面积,开设店中店的,经营项目以不影响邮政企业形象为原则。签订协议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有效的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其中使用期限不能短于本协议期限。
3、代办点应按甲方指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装修,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乙方可按甲方要求使用“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和带有“中国邮政”标识的物品。
(1)、代办点大门正止方统一装设“中国邮政”主体标误解标准化店招,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根据网点门面最长长度视实际情况确定为1:3、1:6或1:9,门楣上只允许出现一组居中排列的横式标准组合。横式标准组合位于标准化店招中部3/5区域内,上下均留标准化店招的1/5,统一采用绿色底(PANTONE342C)、黄色字体和邮徽(PANTONE116C)。店招材料采用喷绘。
(2)面对大门,左侧为名称牌(“XX邮政业务代办点”),右侧为营业时间牌(每天不少于8小时,原愚昧上为夏季8:30-17:30、冬季8:30-17:00,半营半投的可按当地作息习惯确定营业时间)。名称牌和营业时间牌大小为63CM(长度) ×43CM(宽度),黄底黑字,距地面高度为170CM左右。
(3)在代办点门前选择适当位置设置信箱(筒),标明开取频次和时间。
(4)营业台席上方采用金属链条悬挂“邮政营业”标识牌。标识牌采用钢板冲孔喷塑、不干胶贴定,尺寸规格:原则上100平方米以上的营业厅为60CM×25CM×1CM,100M平方米以下的营业厅为50CM×22CM×1CM; 小孔直径; 中心距3CM;牌面业绿色底,使用黄色中宋字体,字高10CM;标识牌下沿距地面不低于200CM。
(5)在营业柜台后面的墙壁上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中四邮政”标识。标识采用横式中英文标准组合规范,制作尺寸按长高3:2比例,颜色字体同网点店招,绿色底,黄色字体和邮徽。
(6)营业厅内必须张贴服务公约、邮件资费表、禁寄和限寄物品规定、业务单据书写样式、服务监督电话、包装箱价格表等定宣传画,要求做到尺寸、定体、大小、底色和标识统一,统一采用大小两种规格,即×(大)、53CM×(小)。宣传画应张贴在柜台外,宣传画下沿位置不应低于160-180CM。各局自行制作的各类喷绘宣传画,必须符合上述标准规格采用120CM×80CM规各。阶段性、临时性宣传资料(画)、公告等,应在宣传架内进行规范张贴或摆放。
(7)应建立《客户意见簿》(营05)、《进口查单登记簿》(营07)、《进口验单登记簿》(营08)、《出口查单登记簿》(营09)、《日戳打印簿》(营10)、《信箱(筒)开取邮件登记簿》、《收入台账登记簿》(县局印制)等基础资料 。
第三条 经营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下列第 项邮政业务:
1、 出售邮票、邮资信封、明信片及邮政系统制作的其他物品;
2、 收寄国内、国际函件;
3、 收寄国内包裹;
4、 收寄特快专递邮件;
5、 零售报刊、图书(由甲方供货);
6、 收订报刊;
7、 其它业务: 。
第四条 经营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下列区域内代办上述邮政业务 标明街道名称、单位名称、信报箱号段,或乡、镇、村、组名称)。
第五条、结算标准
年业务收入达到 万元,甲方付给乙方年代办费 元。超额部份,乙方按 %提成。未达到上述业务收标准的,每差业务收入1%扣减代办费1%。
甲方每月按月均代办费标准,考核业务收入,并在扣减违约责任(详见第九条)扣款后,按实际支付给乙方。乙方于每月10日前,将结算情况报甲方审核后开具发票,甲方于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六条 营业规范化服务
1、邮件轻拿轻放,不摔、不拖、不拉。
2、严格执行邮件收寄验视规定。
3、个人物品存放在室内指定位置,日戳、墨盘、章证、单册、夹钳、笔、柢、绳、剪、锤等各种用品摆放整齐。
4、各种登记簿册、台帐、单据、文件入柜管理,摆放有序。
5、营业厅内放置胶水,老花眼镜、书写用笔、业务单式、针线、封装用品、邮政编码簿、意见簿等服务用品用具。
6、营业柜台内应悬挂工商营业执照、时钟、日历等,悬挂位置原则上应正对大门。
7、营业人员必须佩带工号牌上岗,或将工号牌摆入在营业窗口内的右下角。
8、营业厅内应做“四净四无”,即地面净、桌面净、墙面净、无灰尘、无纸屑、无杂物、无异味,保持现场卫生、整洁、明亮。
9、营业人员接待客户时应主动、热情、周到、微笑自然,精神饱满,彬彬有礼。做到“四个有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收付款有唱声)“六个一样”(生人熟人一样热情,情绪好坏一样和蔼,业务心忙闲一样耐心,金额大小一样欢迎,表扬批评一样诚恳,检查不检查一样认真)。
第七条 甲方职责
1、 在开业前及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可以接受乙方委托,向其聘用的从业人员(简称乙方从业从业人员)传授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范,进行邮政业务指导。
2、 按规定班期送交需乙方投交的邮件。
3、 按规定班期接收乙方封发的邮件。
4、 为乙方配置办理业务所需的代办点名称牌、信箱(筒)、业务戳记、计量工具、微机、打印设备、捆扎机、油墨、业务单据、单式及其它生产用品(以上设备、用品用具属邮政企业所有,签订协议时,应将未配置的用品用具划销)。
5、 负责及时核报代办费,结算业务收入分成,甲方付给乙方的代办费每月结算一次,收入分成按月考核、预付,年终结算。
6、负责对乙方履行协议、业务经营、服务质量、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违规者实施处罚。
7、负责对乙方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对装修结果进行验收。
第八条 乙方职责
1、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服务区域、范围、标准和规范化服务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邮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通信秘密,认真负责代办点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保证服务质量。
3、应按邮政业务规章制度规定的时限、质量、规格要求办理邮政业务,不得擅自停办和拒办应办的邮政业务。代办点正常营业时间为: ,节假日营业时间按甲方通知执行。
4、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邮政资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甲方相关文件通知为准),不得强迫用户使用某种业务。在协议规定的经营区域内办理规定的业务,严禁跨界揽收业务。
5、应妥善保管邮政设备、用品用具,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不得丢失和损坏;不准私刻章戳;不得外借、滥用戳记。
6、乙方收寄的邮件应按规定频次封发给甲方指定的邮政支局所处理,不得倒卖邮件。在邮件处理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勾挑核对、平衡合拢”三项基本制度,确保各类邮件安全准确地传递、投交,确保邮件、报刊不积压、丢失、损毁。
7、乙方应自筹现金到属地邮政支局所请领邮票、邮品、信封、包装箱、明信片、电信卡等,每次购买总金额不超过800元。并按面额或规定售价出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售价,不得擅自接办业务或另开进货渠道。
8、营业收入(含代收货款、特快送汇收入)现金达到500元时,应于次日内通过农村信用社或手工汇兑缴至指定的账户或部门。
9、应每日编制营业日报表报所属邮政支局所,妥善保管营业日报表及其它业务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对邮件交接路单、邮件内件清单、包裹、特快详情单存根,领取包裹通知单、取款通知单、邮件投递清单等原始凭证分类顺号摆放整齐,按月装订成册,次月上旬内上缴邮政局档案保管部门保管。
10、乙方负责代办点所有成本费用支出,如:人工成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水电费、业务材料费、修理费、安全技防费和卫生费等;负责其聘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以及相关税费(含所得税)。
1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款项,乙方应负责提供发票。发票项目包括租赁费(如代办点用房为甲方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无此项)、代办费、水电费、修理费、物管费(卫生费)等。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第三方担保,并交纳保证金 元。
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法律、行政法规、省及国家邮政部门要求终止协议的除外),或造成本协议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时,须向无过错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最高不超过 元。但双方均不向对方承诺遇有法定的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担。
3、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独自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从业人员违约、违规、违法,由乙方负责。
4、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予以扣罚代办费的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多次整改均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未按规定悬挂工商营业执照、未按营业执照批准的经营范围或未对外公布的营业时间办理邮政业务的,每次扣款20元;
(2)未按规定登记各类基础管理资或登记不全的,每种扣款5元;
(3)乙方从业人员上班时,未佩带或摆放工号牌,每人每次扣5元;
(4)乙方及其聘用的从业人员不遵守甲方的会议时间,迟到每次扣5元,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扣款20元;
(5)邮票、信封、包裹封装箱未向甲方指定的支局购买,处以邮票面值、货品总额(零售价)的10倍扣款;
(6)使用邮政专用发票、收据时,开写与邮政无关的内容,除按开写的金额缴款外,每份扣款100元;
(7)严格执行各项业务的收费标准,未经物价部门和邮政局同意,乱收费、强行搭售物品、强迫使用高资费业务的,除双倍退还所收费用外,每次扣款100元;特快送汇必须与客户签订协议,严禁强行送汇,违者扣款100元;
(8)各类邮件、报刊未按规定的频次、时限进行封发和交接,每次扣款30元;
(9)未按邮件的封装、重量、尺寸、封面书写等规范收寄邮件,每处差错扣款10元;由于未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禁寄、限寄特品的,每件扣款1000元;
(10)包裹、特快详情单填写不符合要求,给据邮件条形码未按要求粘贴,邮件上日戳、戳记不清楚,收寄的信函未及时贴票、销票的,每处差错扣款5元;
(11)各类邮件错收资费,包裹及特快邮件实际重量与详情单上不符,每件扣款20元;
(12)业务收入、业务资金账实不符的,每次扣款50元;挪用资在2000元以下的,处挪用金超过的2倍扣款,挪用金额超过2000元的,取消其委托代办资格;
(13)未按规定及时上划业务收入和业务资金的,每次扣款50元,且按应缴款金额每天%的比例在代办费中扣罚。
(14)未保持业务标识、名称牌、营业时间牌、业务宣传牌、资费表、信箱(筒)干净、整洁的,每次扣款5元;
(15)现场发现无关人员查询、翻阅邮件,每次扣款200元;
(16)未编制(打印)各类报表、上报的营业日(月)表及其它文件不真实、资金未锁入保险柜以及邮件、日戳、夹钳等未上锁保管的每项每次扣款50元。
(17)因乙方及其从业人员的过失造成各类邮件、报刊、票款或邮政设备、用品用具的丢失、毁损或被窃时,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损失;
(18)由于乙方及其从业人员的原因引起客户有理由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例扣款200元;
(19)各类邮件的原始凭证,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单册、业务档案以及乡邮排单等未按月装订上交甲方的,每次扣款50元;
5、乙方发生以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协议,不予退还保证金。
(1)违反邮政部门的规章制度、通信纪律或跨界揽收、超范围经营或擅自接办夹投业务;
(2)拖欠各项业务资金、货款超过15天没有结清;
(3)私自更改代办点名称、经营地点、经营范围或缩减代办点经营场地面积;
(4)单独或内外勾结,利用邮政局招牌、收据或单式揽收业务,然后将其倒卖;
(5)存在私自外购邮票、信封、票卡、包装材料等造成甲方业务收入流失、信誉、利益、形象受损等其他行为;
(6)骗取代办费、业务收入分成、资费优惠政策等,损害甲方利益;
(7)营业资不及时存行(上缴),隐瞒、挪用业务收入(资金);
(8)有意多收、截留、贪污邮资,损毁、盗窃邮件等;
(9)利用工作之便,与用户勾结,要挟甲方,提出苛刻条件,损分肥私;获得、窃取商业信息,提供给他人,造成甲方客户流失等;
(10)故意造成档案混乱,甚至销毁档案及有关资料,导致无据可查,妨碍检查;
(11)乙方存在重大债务纠纷,影响邮政业务的正常进行;
(12)乙方擅自出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以代办点设立担保权;
(13)乙方受到刑事处罚;
(14)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超过30天仍未开业,或擅自中途歇业、停业。
6、乙方停办或变更经营范围,应在征得甲方同意后15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手续。乙方未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年审、注销或经营范围变更等手续,被工商部门取消营业资格,或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损害甲方权益的,早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7、协议终止后,乙方没有立即归还甲方所有的物品(含设备、邮政用品用具、戳记、各类收据、单式等),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没有在5天内主动撤除“中国邮政”标志、招牌、标签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撤凭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涉及有关邮政业务处理规章制度的事项,按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国际及港澳邮件处理规则》及邮政企业相关文件内容执行。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丙方各一份,四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办。
甲方(盖章)
代表签定: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担保方)(盖章)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作品事项,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简称本合同),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内容]
1.本合同委托作品的要求:
(1)设计作品的内容(如填写空格不够,可另作附件):
(2)设计作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如填写空格不够,可另作附件):
(3)设计作品的交付时间: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第二条 [基础资料]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基础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4)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前述基础资料按以下方式处理: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
4.在设计过程中,如果乙方发现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确属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而产生的延误及损失由甲方负责。
5.无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均不免除甲方就其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 [合同价款]
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即RMB:(小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即RMB:(小写);
2、 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即RMB:(小写)。
第五条 [设计建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以使乙方设计的委托作品更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提出的建议,如果构成一个新的设计要求,双方可就设计费的调整、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等安排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 [工作转让]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作品设计的主要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七条 [成果转让]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委托设计作品之前,自行将委托设计作品转让给第三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交付方式]
乙方应当按以下方式向甲方交付委托作品:
1.交付时间:年月日前交付。
2.交付地点为以下第种:
(1)甲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2)乙方住所地当面交付;
(3)其他。
3.交付的载体选择以下第种形式:
(1)纸质版本;
(2)电子版本;
(3)其他形式的载体。
第九条 [评审验收]
对乙方交付的设计作品,甲方应在收到后[7]日内将评审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时间,届时再次评审。对乙方交付的设计作品,如甲方在收到后[7]日内未提出评审意见,即视为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已通过验收;
第十条 [权利归属]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如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9
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称甲方)与委托单位(以下称乙方)就管理人事档案事宜共同订立合同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将其聘用的人事档案存入甲方。
二、甲方管理责任
1.负责办理人事档案接收手续,保留存档人员原工作身份,人事档案调出甲方时按原工作身份介绍到新的档案接收单位(存档人员为非北京户籍人员的,与乙方解除聘用关系后,档案不得在北京市内调转,其档案须转回原籍人才服务机构或变更新的委托单位,重新签订存档合同)。
2.保管人事档案,负责向有关组织、单位出具档案中已记载的材料。
3.负责按档案记载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关人事服务和管理。
4.甲方在未得到乙方的书面通知时,不得应存档个人要求改变存档合同、调转人事档案或出具有关人事证明。
5.甲方不负责其它管理及保险责任。
三、乙方管理责任
1.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存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2.负责收集存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及时交甲方归档。
3.乙方对聘用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一年)满后应及时到甲方领取转正定级表,做出考核鉴定意见后,送交甲方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4.存档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向甲方出具介绍信。
5.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协议规定支付人事代理费。如发生欠费,须在甲方提供相关服务或档案要求转出时补齐费用。
6.乙方与存档个人解除聘用关系后,乙方应在一个月内,按甲方规定的书面格式通知甲方,同时出具存档人员聘用期间的工作鉴定,交回此合同并注明存档人员存档费缴纳截至时间。
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单位立户号:
存档号:
委托服务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 产品的外观设计
2、 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 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
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 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 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
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
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
后即将该款 %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
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
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
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 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代表: 代表
签日期: 签日期:
委托服务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客户)与(以下简称工程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客户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列明委托服务内容)咨询服务,并已接受工程咨询单位为履行该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和其他报价等文件。
二、本协议中的词语与所属的服务协议书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①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通用条件;
③工程咨询服务协议书专用条件;
④附件,即 附件a委托工程咨询服务范围; 附件b客户提供的职员、设备、 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
⑤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四、鉴于客户按下文规定向工程咨询单位的各项支付,工程咨询单位承诺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附件a中议定范围内的咨询服务。
五、鉴于工程咨询单位按上文规定履行咨询服务,客户承诺按照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咨询单位支付协议规定应支付的款项,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六、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在深圳或其他城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七、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双方各执份。 本协议书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委托服务合同 篇12
以案说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
以案说法: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区别佚名
时间:2008-9-2
浏览量:
深圳市布吉镇××花园热闹非凡,入口处新物业管理公司约四十名保安员整齐列队准备进入,原管理处二十余名保安员也整齐地排列在入口两侧,围观的业主和群众近千人。在住宅局、房管办、镇政府、警署协调下,双方经过一上午的僵持,原管理处保安撤走,新管理公司接管。事情的原委要从1998年说起。
998年10月该花园竣工,发展商成立了一家子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后该花园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双方于2001年2月18日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管理服务费多层住宅按元/m2收取,带电梯的小高层元/m2,商铺元/m2。按深圳市当时收费水平来讲是较低的。2002年2月28日管理处在花园内贴出通知,将管理服务费提高到多层住宅元/m2,小高层元/m2,商铺元/m2。一石激起千层浪,业主纷纷反对。4月13日召开业主大会,罢免了业主委员会的全体成员。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7月份通过招标聘用了一家新的甲级资质物业管理公司。于是出现了前一幕。
事情并没有结束。7月18日,原物业公司就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继续履行2001年2月18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支付管理费300万元。被申请人是业主委员会。本案进行了庭审,尚未裁决。双方争议的焦点就是:2001年2月18日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服务合同,还是委托合同。
该合同虽然名称上使用了“委托”二字,内容上也包含了“委托”成分,确立了业主委员会将该花园委托给原物业公司管理的行为,但从实质上看并不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合同法》直接规定的十五种有名合同类型之一。《合同法》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它具有以下特征:1、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该行为既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具有经济意义的行为,还可以是单纯的事实行为。2、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双方当事人相互信任为基础。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不可能建立。从而,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任意终止合同。这一点,使委托合同具有了区别于其它任何合同的本质特征。《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就明确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3、委托合同是典型的提供劳务合同,受托人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因而办理事务所需要的费用要由委托人承担。如聘请律师的《委托代理合同》。4、委托合同当事人意见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无须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的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5、委托合同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
而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通过对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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