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通用13篇

时间:2023-07-30 10:58:25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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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

  卖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地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省市区

  拥有的房地产(住宅),该房地产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一)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购房定金。并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二)甲方应于拿到房产证之日起天内和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并应在产权过户手续办完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三)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一切交易税费由方承担。

  第四条 交房: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二手房买卖协议范本,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

  2.乙方是共人。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房屋产权过户只能是甲方和乙方之间过户,否则乙方将另加万元的费用给甲方,即总房款为万元。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手印)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

  购买方(乙方)(手印)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鉴证日期:年月日

  甲方(签字、捺印)乙方(签字、捺印)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元。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元;其余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共人,委托代理人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单位,代表人是。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房产管理局、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甲方房屋坐落于;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该房屋附属物 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该房屋(包括附属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

  第三条 该房屋为济南铁路局职工房改房,房屋产权证尚未正式办理下来,甲方 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产权明晰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抵押债务、税项及物业水电费 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责该房屋产权证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关的办理费用,该房屋的面积 如有变动,以房管部门测绘后新出测绘图所载为准。

  第五条 甲乙双方以诚意负责的态度进行该房屋的产权交易事宜,并为规避交易 风险,就交易步骤作如下约定。 第一步、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对该房屋现场查看并由甲方就该房屋实际状 况向乙方说明。

  第二步、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到房管部门确认该房屋的产权及相关情况,并 在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同时甲乙双方签订本 向书。

  第三步、甲方应在收取定金后,于年月日之前办理完结该房屋 的房屋产权证。

  第四步、甲方在房屋产权证办理完结后到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并知会乙方。然后,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办理网签和过户手续,同时乙方向甲方支 付人民币 元整先行款。 第五步、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先行款后 日内向乙方交房,乙方在收房 查验后将尾款人民币 元整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契税等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依法向国家 交纳,其他费用,依据政府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 如需通过中介机构办理房屋买卖事宜,中介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支付定金甲方不予 退还。如甲方提出不出售该房屋给乙方,应在提出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 方双倍定金。

  第九条 本意向书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意向书中未规定

  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 本意向书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意向书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区路(街)号,为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含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方负担。

  第三条:付款方式。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市区街道小区号楼单元号(室)。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五)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六)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地下室、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房屋及附属设施见清单。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

  (一)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追索,甲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二)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四)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五)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担保、抵押、未被查封,没有权属纠纷,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甲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六)该房产所在区域的户籍未被冻结,可正常落户。

  (七)未受到政策性限制,保证本房产交易可顺利进行。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一)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二)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更后一期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第二期:

  该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第三期:

  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成交总价的,即人民币元。

  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通过转帐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甲方银行账号:)。甲方在每次收到款项后三日内应当开具收据给乙方。如甲方三日内未开具体要求收据的,则乙方凭其持有的银行开出的转帐凭证或者存入凭证作为付款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房地产交付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按照第十一条规定,办理好房屋交接手续。

  2、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于年月日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如甲方原因而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三)如乙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更长不超过3个月)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四)甲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如甲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五)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3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3、如果乙方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则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其他已经支付的款项退还给乙方。

  (二)甲方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

  1、逾期在日之内,自第五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为本合同项下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其有完全的权利处分该房屋并完全有权签署本房屋转让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2、本合同项下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影响本次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抵押、共有人反对(如有)等情况。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支付房价总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3、甲方保证没有与任何第三人签署转让、租赁房屋的合同,并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办理有关将房屋过户到乙方名下的相关手续。

  4、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甲方及时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不得无故拖延。甲方在

  (明确的日期或者时间)前没有办妥过户手续的,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有权依法申请办法强制过户手续。

  5、甲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10日转移给乙方。如甲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十一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一)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所有权按的转移时间。

  (二)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甲方与乙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6、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第十二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三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应缴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一切与该房屋相关的费用。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钥匙,双方共同清查确认电、水、煤气等度数。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入户手续。

  4、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的更名手续。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维修基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等相关收据。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附属设施的设备发票及保修卡。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6

  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1)该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3)该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2、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3、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条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设施等)总房价款为:万元整(小写:¥元)。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给甲方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作为乙方购买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万元(小写:¥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四条交付期限

  1、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内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应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全额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保证正式交付给乙方的房屋为空房。

  3、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后3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4、甲方应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5、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6、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办理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除应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外,同时应双倍返还定金以及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价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其他

  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乙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出卖方(甲方)购买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通讯地址:邮编:

  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通讯地址:邮编:

  证件名称:证号: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本条描述的该房屋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屋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

  选择划“r”,不选择划“t”,以下选择方法以此相同)

  第二条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产交易。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双方另行规定(见本同补充约定)

  第五条甲方同意乙方购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业贷款支付。如乙方贷款购房,预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乙方据实际贷款金额自行备齐首付款,以确保甲方如数收齐房款。

  第六条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据。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除另有约定外,所述定金即为本定金合同签署时甲、乙双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并承诺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日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在本合同的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期限内,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甲、乙双方须告知对方有效联系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本定金合同时,另一方要通过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则按照付邮日(或邮局邮戳为准)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条若甲、乙双方均不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主张权益。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时间: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8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买卖相关法律,就甲方将所有权所属的房屋出售给乙方等相关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房屋座落在,为砖混结构商品房,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产证号:,土地所有权号:。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甲方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9

  卖方: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买方:

  姓名:

  国籍/地区:

  身份证/护照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

  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房地产证号为:

  房地产用途为:

  登记建筑面积为:

  套内建筑面积为:

  该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地产于 年 月竣工。目前该房地产物业管理公司为,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清单,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地产产权现状

  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卖方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

  第三条 房地产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四条 附着于该房地产之上的户口

  该房地产所附着的户口,卖方保证于收到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之日起日内迁出,逾期则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转让价款

  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

  第六条 交易定金

  该房地产交易定金为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元)。买方同意按如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签订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

  上述定金交由买卖双方约定的监管机构监管。买方将定金存入监管帐号,即视为卖方收讫。

  第七条 交房保证金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地产并结清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在首期款中预留人民币: 佰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分(小写: 元)作为交房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此交房保证金的处理办法为下列第 种。

  1、交由居间方托管;

  第八条 税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2)城市建设维护税;(3)教育费附加;(4)印花税;(5)个人所得税;(6)土地增值税;(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8)土地使用费。

  买方需付税费:(9)印花税;(10)契税;(11)登记费;(12)房地产交易服务费;(13)《房地产证》贴花。

  其他费用:(14)权籍调查费;(15)公证费;(16)评估费;(17)律师费;(18)保险费;(19)抵押服务费;(20)赎楼费、交房前提前赎楼的短期利息;(21)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买方支付或代卖方支付上述 项。

  卖方支付或代买方支付上述 项。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 方缴纳。

  任何一方不按约定或法律、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应向对方支付该房地产总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九条 交易资金监管

  买方所支付款项,除有特别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监管:

  1、由买卖双方指定的 银行进行监管。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2、由居间方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号进行监管。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十条 付款方式

  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币: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元):

  1、一次性付款

  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将上述房款支付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2、买方向银行抵押付款

  (1)买方须于 年 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 元)至第九条买卖双方指定的账户。

  (2)买方须于 年 月 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各方承诺及保证甲方承诺并保证:拥有座落于房屋的所有权,该项所有权是完整的,不存在共有权、抵押权、承租权等权利瑕疵或负担。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乙方承诺并保证:将诚信履行本合同书的项下的合同义务。(甲方:乙方:)

  第二条、标的物甲方自愿转让的房屋(毛坯)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总房产证)为,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年。

  第三条、价款本合同书

  第二条项下标的物全部计价为人民币元。

  第四条、交付与支付

  1、本合同书签订时,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全部门锁钥匙、电费、自来水费等交费证件,并将费用结清。

  2、本合同书签订(并由双方履行了第1款义务)后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房款。付款方式:。

  第五条、所有权转移特别约定各方确认:本合同书项下标的物自交付后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协助义务在乙方确定的时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至乙方名下,包括但不仅限于根据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订合同文书、提供身份证明等。甲方不得因此要求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违反本合同书

  第一条所有权瑕疵产权共有、担保责任而导致乙方主动或被动参与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程序,甲方须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2、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将该房屋交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购房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房价20%的违约金。

  4、甲方如不能及时履行本合同书第六条协助义务,应继续履行该项义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每逾期日,甲方应按总房款的3‰向买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过户手续。若因此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总房款、装修费用及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书其他约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办法(甲方:乙方:)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杂项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1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即人民币小写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万元整,即小写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万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条款

  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2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二手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建筑面积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权属情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共有权证证号为:,填发单位为:。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填发单位为:。

(三)该房屋性质为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四)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日期为: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

  出卖人应于年月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出卖人与抵押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注销他项权利的登记逾期未注销的,应违约责任。

(五)出卖人保证,上述买卖的房地产不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人主张权利的情况。

  第三条出卖人和买受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成交(房地产经纪机构名称:,备案证明编号:,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姓名:,资格证书编号)。中介费人民币元,签约后付50%;买受人拿到房地产证后付50%。中介方收款后应出具收据。如交易失败,中介方应退回所有中介费。

  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

(二)在出卖人收款时出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的条件下,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为:

  1、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后支付定金人民币10万元整。除定金外签约后应还付人民币万元;如在房屋过户时该房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出卖人应立即返还该万元;并双倍返还定金。

  2、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后,买受人支付出卖人人民币万元。

  3、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支付出卖人人民币万元,该款直接汇入出卖人的帐户:。

(三)关于贷款的约定

  买受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在买受人收到银行的贷款5日内,将人民币万元直接汇入出卖人的上述帐户。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所有责任。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信费等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及配套费的账面金额转移至买受人名下。欢迎您访问,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办理房地产过户签字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本资料来源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及汽车库等所有钥匙和其他物品:

  防盗门钥匙;信箱钥匙;水门钥匙;电门钥匙;《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住宅质量保证书》;水IC卡,电IC卡,气IC卡;有线电视交费凭证.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逾期交房责任

  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人的,如逾期超过10日,出卖人应当按照累计已收款项的1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二)逾期付款责任

  如逾期超过10日,买受人应当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如发现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立即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及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为:。

  第十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出卖人应当在收到定金之日起15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逾期未迁出的,自逾期之日起,出卖人应当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房地产过户时签订的合同与本合同内容有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中介方(签章):

  签订日期:

二手房买卖合同 篇1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车库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x市x号2栋4单元8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车库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车库杂物房建筑面积x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x元)(以下金额均为人民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 《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五条 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车库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车库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车库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车库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条 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交易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车库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车库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车库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九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存一份。  甲方: (签名和手印)

  乙方:(签名和手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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