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聘用合同5篇 聘用合同百科,供大家阅读。
关于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员):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安全工作需要,决定聘用乙方担任幼儿园门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门卫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项制度,按规定时间开门、关门。
2、工作时间不能离岗,离岗时必须有人顶替。
3、衣着整洁,待人接物和气,工作时间不聚众聊天。
4、幼儿入离园时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门前巡视。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幼儿走失。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并及时进行传达。
5、工作时间非公寻访不得接待,严禁各类商贩入园。
6、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7、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内部车辆必须放在指定地点。
8、协助总务管理好园内绿化,做好包干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每日清晨打扫大门内外的卫生,使幼儿进园时,感受到环境优美整洁。
9、要全面了解校园内的电力设施、水路管道、消防设施、监控和报警设备的基本状况,掌握抢险、灭火、防护的基本技能。
10、门卫值夜班时,注意防火、防盗、每天要检查班级门窗和水、电安全工作,夜间不得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如遇可疑情况,及时通知园长或公安机关。
11、幼儿园物品、财产,未经领导批准禁止带出。
12、及时收发各种报刊杂志和教职工的信件工作。
13、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切实保障园内财产安全。
二、聘用合同期限:本聘用合同期限为 年 月至 年 月。双方如愿意,应重新签订合同。
三、聘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2、聘用期间,如乙方违反园务制度,或严重失职,甲方有权在聘用期内解除合同,并提前一个星期通知乙方。
3、乙方如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时,甲方解除本合同。
4、因行业及特殊性,乙方不得在学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如违反赔甲方违约金 元。
5、因本岗位的特殊性,年龄不能太大,如年龄太大,甲方解除本合同。
6、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关于聘用合同2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乙 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试用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二、乙方的义务
1、按时到岗、认真上课;保证每次课时(______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甲方的义务
1、按时支付授课报酬。
2、向乙方提供学生的背景资料,讲明授课要达到的目的,协助提供和授课有关的业务资料。 3、为乙方的教学提供良好的授课环境。
四、本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2、确需变更合同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发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导致课程不能继续安排。
(2)乙方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乙方故意不按时完成授课内容和授课计划的。
(4)通过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测评后, 乙方教学不合格的。
五、其它
1、若乙方在试讲和授课期间,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与学生及家长达成协议带走甲方资源,经证实,乙方给予甲方_______元课时费的违约金或甲方在乙方课时费中扣除。
2、合同期满前乙方向甲方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两个月提交正式书面辞职信,并做好交接工作。如若没有,甲方有权扣除当月课时费。
3、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5.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聘用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为高级技术人员到甲方4s店维修车间工作事宜形成以下聘用协议:
一、双方确认乙方作为高级汽车维修技术人员被甲方聘用。到甲方所指定部门从事车辆维修技术指导,车辆维修等相关工作。
二、双方商定。乙方被聘用期间月工资为6500元人民币,同时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聘用期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双方同意聘用期限为5年,即从20xx年7月1日始至20xx年7月1日止。
四、聘用期间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协议,否则违约方应一次性支付对方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
五、乙方承诺聘用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为表诚意乙方前来工作之日,将携带
1、读码机;2、信号发生器;3、频率计;4、解码器;5、超声波清洗机5项维修设备供甲方保管使用(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并承诺如有以下行为时,甲方可单方决定没收上述5项设备,同时可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
1、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2、乙方私自外出维修车辆或私自外出指导他人维修车辆。
3、乙方私自为其它维修单位或个人介绍维修用户,维修车辆。
4、擅自向用户泄露维修车辆的维修成本。
5、其它不正当行为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六、甲方承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单方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或不能按期支付乙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时。
2、甲方所提供的工作环境不能有效保护乙方人身安全时。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友好协商的态度另行协商。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关于聘用合同4
甲 方(用人单位): 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省(市)xxx区xx路 xx号
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本合同的类型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项规定。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工作要求及应达到的标准等):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________部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二)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20xx弄94号
(四)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乙方的能力、表现等情形,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_____项工时制度。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二)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___结算。
(三)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四)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税前,下同),试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按计时工资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元/月,如果甲方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甲方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交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三)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与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由乙方赔偿,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4.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五)款约定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 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 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 本合同期满的;
2. 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六)款约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况消失时终止。但是,第九条第(六)款第2项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后终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工商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经济补偿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 乙方按照第九条第(三)款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2. 甲方依照第九条第(一)款约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3. 甲方依照第九条第(五)款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4.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第十条第1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5. 依照第十条第4项、第5项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经济补偿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按照劳动法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补充条款和特别规定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若乙方为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附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甲方可以与乙方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竞争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超过二年。
1.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 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而定 。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本市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甲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聘用合同5
聘用方:
住所地:
受聘方:
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作岗位和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门从事工作。
二 合同期限
聘用方根据受聘方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年。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三 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至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用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四 工资
(一)聘用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 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方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方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 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方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用方对受聘方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方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用方以此作为受聘方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用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
(三)聘用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五)受聘方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六)受聘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七)受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休假权利,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聘用方必须为受聘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方对聘用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聘用方接国家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方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方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用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福利待遇。
(四)聘用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 工作纪律
受聘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
(一)遵守聘月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方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方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得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用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用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用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用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八 合同的变更、解除、重新订立和终止
(一)聘用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方的能力,调整受聘方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臵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聘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受聘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用方规章制度的;
3、受聘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用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受聘方未经聘用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5、受聘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聘用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用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用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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