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文是会员“shangong”分享的出租租房合同(精选8篇),欢迎参阅。
出租租房合同 篇1
编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房):
中介(居间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房产经纪人暂行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经过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位于 室之房屋,月租金为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预付租金房屋定金 元整。双方经约定于 年 月 日前签订此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同时支付甲方贰个月房屋租金和贰个月的租房押金。
双方约定:
一、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如期签订租房合同、付清所有租金和押金。则支付给甲方定金不予退还,由甲方与中介方平等分享。
二、如甲方收受乙方定金后,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他人,或因故不能如期签订租房合同,则应双倍退还乙方租房定金,中介方有权分享其中的二分之一违约金。
三、如由于国家政策性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使甲方无法出租其房屋,或乙方无法承担,本协议书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所付定金。
四、本协议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介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五、备注:
甲方认同签字: 乙方认同签字: 中介方代表签字: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联系电话:
身 份 证: 身 份 证: 签 约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签 约 地 址:
(本人已确认以上条款) (本人已确认以上条款) (本人已确认以上条款)
(本人已将上述条款清楚解释)
出租租房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地 址:邮码:电话:
乙方(承租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地 址:邮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所占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 币)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出租租房合同 篇3
出租方:
身份证:
承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
2、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3、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4、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5、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6、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7、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9、其他约定事项
10、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
乙: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租房合同 篇4
出租方(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元整,并于每个月的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协议期满后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房屋的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费、出租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电话费、保安费、水电费、卫生费、电梯费、房屋管理费由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协议时,乙方需结清费用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本协议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民法院处理。
十一、本协议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租房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月,出租人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出租租房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上海市的建筑面积为㎡房屋出租给乙方。
二、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月)。
三、乙方每月日前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租房押金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反本合同条款之行为,甲方必须将押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实际使用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5%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则乙方不负责任,并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出租租房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的规定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方承担;
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出租租房合同 篇8
经舟山市XX 房屋中介部中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以下协议条款:
一、 乙方租借甲方座落于约计房屋。
二、租房合同期为年,即年月 日至 年月日。
三、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其他费用由 方承担。
四、付款方式为 ,如拖欠房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一切后果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提供乙方等设施,费用由方承担。
六、 乙方在租房合同期内应注意爱惜房屋及内部其他设施,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七、乙方支付甲方押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合同期结束后,如甲方对五、六两点没有异议,应该立即退回乙方押金。
八、乙方如在租借房屋期间,有非常行为发生,和乙方在借用期间使用不当引起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及中介方无关。
九、乙方无权将此房屋转租给其他人,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十、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租借房屋,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与中介方无关。
十一、第二次付款应该提前10天付清。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水表起用度数为,电表起用度数为,煤气起用度数为 。
附录
中介公证方:舟山市XX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中介所
地址:XX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经办: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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