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合同 篇1
甲方(聘任方):地址:乙方(受聘方):地址:项目,引荐提供项目贷款,并为该笔贷款提供融资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融资服务内容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推荐资金方与甲方开展合作,并促使甲方顺利完成项目融资。
协助甲方与相关机构进行谈判;
协助甲方设计和实施融资方案;
为甲方融资相关事宜提供咨询建议;
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资金总额为2亿元,资金约定使用期限年,(以实际融资额度和资金约定使用期限为准)并使得甲方融资年综合成本不超过18 %(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方收益、乙方融资服务费及其他中间机构费用)。
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来完成融资顾问工作。
应向乙方及时如实地提供乙方从事融资顾问工作所必须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融资项目情况等。
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及时支付融资服务费用。
按照当期融资要求提供乙方所需相关文件。
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甲方与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融资成功,甲方收到资金之后,乙方有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融资的特聘顾问,为甲方旗下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融资服务费用。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从事融资服务的工作便利。
对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4、融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如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融资服务费为实际融资额的%。
融资服务费的具体支付方式: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该出资方资金到位后,甲方则在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实际到帐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如融资资金分批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甲方按资金实际到账日,三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资金%融资服务费。
乙方收取融资服务费指定帐户:户名:、 、账号:、 、(如有账户更改,乙方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收到款后,乙方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符合财务规定的正规合法发票。
5、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如在本协议生效后4个月内,乙方未能促成融资资金到达甲方指定账户的,则本协议自动终止,且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6、保密义务
乙方承诺,乙方对其人员获悉的关于甲方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解除或无效而终止。
7、违约责任
如乙方推荐的资金方要求提供抵押担保的,则乙方需保证在抵押人办理完毕抵押物抵押手续后4个月内促成相应融资资金全部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否则甲方有权调整或相应解除抵押物。
甲方逾期支付顾问费用,每逾期日,应按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开户银行:、 、 、
8、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9、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签约日期:年月日建设工程居间协议委托人或单位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居间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13章之规定,经过努力,居间人向甲方(委托人或单位)如实提供了订立市国际贸易城工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方与总包方或建设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成立,因此,经委托人或(单位)与居间人共同商定,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甲方从工程量总额中提取%作为报酬支付给乙方,因此双方特订立如下居间协议作为依据,具体条款如下:
1、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好后先付笔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按总额的%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设方第二笔工程款时,必须按总额的%支付给乙方;甲方在收到建设方第三笔工程款时必须将余额全部支付给乙方。
2、在居间服务期范围内,无论价格变化、合同名称变化、甚至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只要甲方与总包方或建设方工程施工合同成立,包括因工程而引起的其他工程续包合同,甲方都要支付相应的居间报酬。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化或单位名称变更或合同转让,此居间协议依然有效。
4、甲方不按时、按量支付居间报酬时,乙方有权通过总包方或发包方从该工程款中直接扣留乙方所得的所有居间报酬。
5、甲方与总包方或发包方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后,把合同书复印件两份加盖公章后交给乙方保存。
6、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由于经济问题发生争执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4以向当地法律部门进行仲裁解决。
7、乙方居间报酬不支付税金,所有税金有甲方承担。
8、甲方与总包方签订合同后,乙方的任务就算完成,以后的事就由甲方与总包方去联系。
9、此居间协议双方签字后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生效。
10、纠纷的处理,在工程所在地仲裁或法院处理解决。 1
1、此居间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各当事人各乙方,总包方一份作为证明用甲方签字盖章(或指模)乙方签字(指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年月日
家政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服务员工作,聘用期限为
,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为。约定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二、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2)甲方给予乙方每月x天例休,在不影响正常营业情况下,由甲方部门合理安排。
三、甲方权利与职责
(1)甲方支付乙方每月工资(xxxx)。
(2)甲方负责乙方工作期间内的食宿。
(3)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工作条件。
(5)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人员的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对工资做出合理的.调整。
四、乙方权利与职责
(1)乙方必须身体健康,确保无任何传染疾病。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安排,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上班期间必须保持服装和个人形象整洁。
(4)乙方需交纳制服及工作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合同期满,乙方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后,此保证金随工资一同退还。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x天通知甲方,给予甲方足够的时间重新聘请替代人员,或由乙方推荐合适的替代人员,方可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扣发当月工资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乙方有一系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1)违反规章制度、职业道德的。
(2)聘用期间乙方触犯法律、法规的。
(3)因病或因事不能完成工作的。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家政服务合同 篇3
甲方(客户):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月嫂):身份证号:电话:
丙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同意由丙方委派的乙方为其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乙方、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甲方家庭住址。甲方在三天之内如觉不满意,可由乙方再另行调换一名“金牌月嫂”,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内最多调换一次。
第三条服务期限:在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派遣月嫂进入甲方家庭之日起连续服务天或月,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服务地点(家庭住址):
第五条服务费:
1、短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元人民币在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乙方安排月嫂正式上岗三日之内甲方需支付剩余的全部服务费元,如有其他费用产生,由甲、丙双方进行适时结算,所有费用款项均由乙方委派专人收取,不得由月嫂代收。
2、长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个月支付一次,定金为元,定金从初次服务费中冲减。初次支付费用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甲方初次支付金额为元,以后每个月应支付一次费用,金额为,甲方须在每个周期结束前一周支付下一周期服务费,否则乙方可提前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本合同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若对乙方安排的月嫂服务不满意,如月嫂工作能力差或态度散漫恶劣、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2.甲方有权拒绝月嫂在其住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
3.甲方应向乙方月嫂明确其生活习惯、家庭禁忌、母婴状况等,合理安排日常护理事务;甲方应保障月嫂白天时间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的休息调整时间;甲方应每周安排月嫂休息一天时间,即30天之内休息4天(如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月嫂休息期间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员照料,月嫂应在休息之后的次日上午8点之前到达甲方住所。如甲方另需乙方在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工作的,需另支付费用给乙方。
4.如发生因乙方月嫂造成甲方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时,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有权向乙方和乙方月嫂提出赔偿;乙方月嫂在甲方处工作时甲方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乙方月嫂在甲方住所内遭受人身、财产等损害时,甲方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5.不得与乙方月嫂私下达成任何协议;如无续约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嫂继续服务;不得不经乙方同意安排月嫂到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诱乙方月嫂违反乙方和月嫂之间劳动合同,导致月嫂从乙方辞职而为甲方服务;否则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5倍的经济损失。
6.甲方及其家属应尊重月嫂人格,保持与月嫂良好的互动和沟通,甲方有义务向家庭成员申明月嫂只听从于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7.甲方对月嫂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及违法工作;如遇月嫂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嫂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8.甲方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付清相应费用,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应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9.甲方有义务保守合同内容中包含的各项商业秘密,如约定的服务费用、交费方式、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否则赔偿乙方3000元的损失费,损失费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认真履行义务,督促和指导月嫂做好服务工作。
2.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经常的联系,有义务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甲方的反馈意见;乙方客服主管姓名电话座机。
3.为甲方委派经身份验证、体检合格、诚实可靠、技能过硬的“金牌月嫂”,并按时进入甲方家庭服务。
4.乙方月嫂有事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
5.乙方月嫂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包括为甲方的家庭成员服务,有权拒绝甲方的家务劳动,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母婴需在外治疗的或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6.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需向甲方主动出示乙方公司营业执照,乙方月嫂的身份证、健康证、育婴师资格证等有效信息。
8.乙方有义务对月嫂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义务对甲方进进定期不定期地回访、慰问,了解乙方月嫂工作和服务情况,及时解决甲方投诉和合理要求。
9.因乙方月嫂原因(如生病、事假等)造成月嫂不能继续服务时,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月嫂,本协议继续有效。
10.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月嫂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甲方费用,如发生不尊重月嫂人格、打骂月嫂、多次重复让月嫂从事《服务内容》之外的工作而被月嫂拒绝的;不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的等。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服务期满甲方若延长服务期,应征求乙方同意并提前7天与乙方续签合同。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续约,合同双方应于当日确认各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是否完毕,认真检查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确认无误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3.合同的附件《服务内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丙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家政服务合同 篇4
甲方(服务公司):
乙方(服务对象): (会员代码: )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服务合同。
一、服务内容
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
服务方式:每周 天( );每天 小时(从 点 分至 点 分)服务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星级要求:□见习(无星)□初级(一星)□中级(二星)□高级(三星)□管家(四星)□涉外(五星)
服务费用:收费标准: 元;计费方式:□按时□按日□按月;定金: 元
二、服务条款
乙方或甲方服务员如需临时调整固定服务时间,双方可自行协商;协商不通的,可由甲方协调;服务时间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不满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半小时以上不满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依次类推;
每次服务结束后或每月月底,乙方需在《服务时间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因乙方原因需甲方服务员暂停服务1~2个工作日(一个月内),乙方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或服务员,此天服务费可不付;如未通知到甲方或服务员,导致服务员按原定安排到乙方家中却无法工作的,此天服务费按原定标准照付;如一个月内暂停服务超出2个工作日,乙方如需保留原服务员的,则须支付服务员所有暂停时期内50%的服务费作为保留费用;如无需保留原服务员,则甲方不收取任何保留费用。
三、付款条款
《服务合同》签署后,乙方须向甲方预付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定金,具体数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如需调整服务内容,定金按调整后的服务费为准;定金将在合同到期时被用作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
每次收款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7天内)收取,收款总额按实际发生上月自然月服务费用计算(按照佣工时间确认表上计算实际费用)。同时上1个月的预计服务费自动转为本月的预计服务费,不用另交预计服务费。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服务费按每天0。5%的滞纳金计算(因甲方原因除外)。超出14天仍未付清实际发生服务费视乙方违约,甲方可扣除预计服务费为实际服务费并取消会员资格。乙方应于每月1日至5日向甲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服务费按本合同的有关服务费用规定及《服务时间确认表》确定;实际服务时间未满1个月的,按天计算;乙方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付服务费,甲方将视其为违约,将按每天0。5%的`滞纳金收取违约金;超出14天仍未付清服务费的,甲方将用乙方的定金支付服务费和违约金,并终止服务合同,招回服务员;乙方应将每月的服务费直接交付给甲方,不得直接交给服务员或让服务员代为转给甲方,否则将以未交服务费处理;
服务费的支付方式有以下三种:
甲方专职财务人员上门收取;
乙方至甲方交付;
乙方从银行转帐至甲方提供的帐户;
甲方收款后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正规票据。
四、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员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十小时;如需加班,乙方需事先争的服务员的同意,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非国定节假日的加班费按标准日工资的1。5倍计算,而国定节假日(春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劳动节三天、元旦节一天)的加班费按标准日工资的3倍计算。
五、服务合同如需修改,以双方修订后的《服务合同》为准。
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即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月日
家政服务合同 篇5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了避免甲乙双方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此协议。
一、
乙方提供的地址为:路号室。服务项目:。
二、
服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
每日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每月月底由甲方派人上门收取或由家政服务员带回服务社同时甲方出具收款单据或正式发票,在收到票据之前,乙方不得将任何钱款交给甲方家政服务员,否则甲方将不予承认此收款行为。
四、
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服务时间和项目,如需更改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违约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月服务费的20%。
五、
家政服务员出于自身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责任自负。如果出于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由乙方负责,并做出相应赔偿。
六、
家政服务员由于违规操作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
在甲方提供家政服务期限内,乙方发生财物失窃,如确系家政服务员所为,甲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但是乙方应妥善保管现金、首饰、手表等贵重物品。
八、
如乙方在签约后终止与甲方的协议并继续留用甲方的家政服务员,视为乙方违约,之后乙方与甲方家政服务员之间发生任何纠纷(包括经济、民事、刑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一经发现此属实,立即以法律形式向乙方追缴违约金人民币元整,以及由此产生的诉讼、代理费。
九、
用户(乙方)需家政服务员工作,并以月工资结算,应同意每周不少于休息一天,如遇法定假日(春节三天,元旦节一天,五一节一天,国庆节一天)休息,工资照付。
十、
法定假日(春节三天,元旦节一天,五一节一天,国庆节一天)需钟点工加班服务,除支付钟点工资外,再另外加一份钟点工资。
十一、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如无异议请签名、盖章。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家政服务合同 篇6
甲方(雇主):
乙方:x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x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为工商部门注册的正规家政保洁机构,现受甲方委托,本着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特订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当事人遵照执行。
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甲方与家政员之间即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二、 在协议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家政员的服务态度和质量提出批评并可随时辞退,但不得侵犯家政员的人格尊严,不得让家政员从事违法或危险性等工作(如高空擦拭室外玻璃等),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三、 家政员在服务期间必须对甲方忠诚本分,不得做出贪占小便宜甚至盗窃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若因主观故意的行为给甲方家里造成重大利益损害,乙方将协同甲方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追究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乙方将不承担其责任。家政员因过失损坏甲方物品应主动诚恳赔礼道歉,争取客户谅解,需要赔偿的与客户友好协商解决,乙方从中协调。
四、 特别提醒甲方和家政员之间在服务期间不发生经济借贷关系,若因此事产生的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五、 关于家政员的健康问题,乙方安排家政员到定点医院体检并提供一年内的体检化验单或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健康证,以证明没有传染性疾病(即乙肝),若甲方要求家政员到其它医院做体检则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家中有传染病人应提前告知,家政人员有权拒绝服务。
六、 家政员在服务期间因故不能继续工作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和乙方申请(天灾人祸等不可抗力引起的特殊情况可在征得甲方同意后除外),待乙方提供新的服务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岗。若甲方要求换人须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乙方以便顺利完成调换家政员服务。协议期间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下将家政员转移到其他亲友家庭服务。
七、 协议期限及服务场所:
1、协议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2、服务场所: 。
八、服务的方式、内容、时间及工资:
1、服务方式:
□白班保姆服务□住家保姆或陪护□钟点服务□其他服务
2、服务内容:
3、服务时间: 点至点(共 小时),每月休息 天,工资标准: 元/月。
白班保姆工作时间为8:00 ~17:00或9:00~18:00,具体也可由甲方和家政员协商。对白班保姆包一餐(中餐),对住家保姆及全天陪护提供食宿,白班、住家保姆及陪护中午提供1至2小时休息时间。
4、工资支付方式:甲方须在家政员工作满一个月后支付工资给家政员本人签收,若家政员服务未满一个月的按实际服务天数支付。计算方式:月工资÷月工作日(当月天数-应休假天数)×实际工作日。
5、休假情况:元旦、端午节、清明、五一、中秋各休一天,国庆节休三天,春节休息三天。注:春节加班其中三天工资按工资3倍支付加班费。其它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工资双倍支付。
6、在签约时间甲方向乙方交纳一年输送费和前期招聘费共计 元。在签约十天后此费用不予退还;若甲方试用家政员不满意,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用人要求调换家政员。(一年期协议乙方最多负责调换六个家政员。标准以试用期三天后为一个家政员为准)。
九、 本协议未尽事宜:
十、 本协议壹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xxxx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公章后生效,甲、乙双反各执壹份。
温馨提示:请您妥善保管您的首饰、现金等贵重物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经办人签字:
家庭地址:
单位地址:武xxxxx门4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7—xxxx
签约时间:
家政服务合同 篇7
甲方(客户):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月嫂):身份证号:电话:
丙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民事关系。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合同,以确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同意由丙方委派的乙方为其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乙方、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
第二条甲方家庭住址。甲方在三天之内如觉不满意,可由乙方再另行调换一名“金牌月嫂”,但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内最多调换一次。
第三条服务期限:在丙方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派遣月嫂进入甲方家庭之日起连续服务天或月,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服务地点(家庭住址):
第五条服务费:
1、短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元人民币在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乙方安排月嫂正式上岗三日之内甲方需支付剩余的全部服务费元,如有其他费用产生,由甲、丙双方进行适时结算,所有费用款项均由乙方委派专人收取,不得由月嫂代收。
2、长期合同服务费服务费共计个月支付一次,定金为元,定金从初次服务费中冲减。初次支付费用于本合同签定之日支付,甲方初次支付金额为元,以后每个月应支付一次费用,金额为,甲方须在每个周期结束前一周支付下一周期服务费,否则乙方可提前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须向乙方赔偿本合同金额两倍的违约金。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若对乙方安排的月嫂服务不满意,如月嫂工作能力差或态度散漫恶劣、不服从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不能胜任相应工作、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人员。
2.甲方有权拒绝月嫂在其住所从事与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
3.甲方应向乙方月嫂明确其生活习惯、家庭禁忌、母婴状况等,合理安排日常护理事务;甲方应保障月嫂白天时间每天不少于三个小时的休息调整时间;甲方应每周安排月嫂休息一天时间,即30天之内休息4天(如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月嫂休息期间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员照料,月嫂应在休息之后的次日上午8点之前到达甲方住所。如甲方另需乙方在每月4天的休息时间工作的,需另支付费用给乙方。
4.如发生因乙方月嫂造成甲方的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时,经双方核实确认后,有权向乙方和乙方月嫂提出赔偿;乙方月嫂在甲方处工作时甲方负有保障其安全的义务,乙方月嫂在甲方住所内遭受人身、财产等损害时,甲方负有全部赔偿责任。
5.不得与乙方月嫂私下达成任何协议;如无续约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嫂继续服务;不得不经乙方同意安排月嫂到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诱乙方月嫂违反乙方和月嫂之间劳动合同,导致月嫂从乙方辞职而为甲方服务;否则赔偿乙方本合同金额5倍的经济损失。
6.甲方及其家属应尊重月嫂人格,保持与月嫂良好的互动和沟通,甲方有义务向家庭成员申明月嫂只听从于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7.甲方对月嫂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及违法工作;如遇月嫂突发急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嫂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8.甲方有义务在约定时间内付清相应费用,否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应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
9.甲方有义务保守合同内容中包含的各项商业秘密,如约定的`服务费用、交费方式、服务内容、联系方式等,保证不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信息,否则赔偿乙方3000元的损失费,损失费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认真履行义务,督促和指导月嫂做好服务工作。
2.乙方应与甲方保持经常的联系,有义务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甲方的反馈意见;乙方客服主管姓名电话座机。
3.为甲方委派经身份验证、体检合格、诚实可靠、技能过硬的“金牌月嫂”,并按时进入甲方家庭服务。
4.乙方月嫂有事请假外出应征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离岗。
5.乙方月嫂有权拒绝从事与合同内容不符的工作,有权拒绝为其他第三方服务,包括为甲方的家庭成员服务,有权拒绝甲方的家务劳动,有权拒绝在非约定地址服务(母婴需在外治疗的或经乙方同意的除外)。
6.不得在甲方住处从事与合同约定服务无关的活动;不得有任何主观恶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权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7.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需向甲方主动出示乙方公司营业执照,乙方月嫂的身份证、健康证、育婴师资格证等有效信息。
8.乙方有义务对月嫂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义务对甲方进进定期不定期地回访、慰问,了解乙方月嫂工作和服务情况,及时解决甲方投诉和合理要求。
9.因乙方月嫂原因(如生病、事假等)造成月嫂不能继续服务时,有权为甲方调换同等级别的月嫂,本协议继续有效。
10.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月嫂不能继续履行职责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退还甲方费用,如发生不尊重月嫂人格、打骂月嫂、多次重复让月嫂从事《服务内容》之外的工作而被月嫂拒绝的;不按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的等。
第八条其它约定
1.服务期满甲方若延长服务期,应征求乙方同意并提前7天与乙方续签合同。
2.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不再续约,合同双方应于当日确认各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是否完毕,认真检查有无财物丢失或人身损害,确认无误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不再为他方损失承担责任。
3.合同的附件《服务内容》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丙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家政服务合同 篇8
甲方(雇主): xx身份证号码: x
乙方(家政服务员): x身份证号码: x
丙方: x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经丙方介绍乙方在年月日与甲方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乙方承担工作[乙方的工作性质及内容见合同],乙方在为甲方工作过程中将有可能接触、了解甲方的私人、家庭、工作等信息,无论该种商业秘密是由甲方披露给乙方或乙方在工作中自行获得(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的,乙方、丙方都有义务也都同意对所有本协议涉及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基于此,三方经友好协商,为保守上述商业秘密,签署本协议:
1.本协议所指的商业秘密指乙方在为甲方工作过程中将有可能接触、了解甲方的私人、家庭、工作等信息以及甲乙丙三方所签署的合同经营信息。
2.乙方、丙方承认并能预见如下事实:甲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应为甲方独自拥有的,乙方、丙方在未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披露或使用该等商业秘密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或给甲方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害。
3.甲方承认并能预见如下事实:乙方、丙方的所有商业秘密应为乙方、丙方独自拥有的,甲方在未得到乙方、丙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披露或使用该等商业秘密可能导致不可挽回的.损失或给乙方、丙方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害。
4.甲、乙、丙三方必须做到:
(a)乙方、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只能为了完成甲方工作的目的使用该等商业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
(b)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丙方不得利用个人、公司资源和商业秘密进行其它工作;
(c)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乙方、甲方不泄露合同内容。
5.因任何一方泄露其他方商业秘密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为调查和解决该纠纷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及因调查发生的其他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
手机: x座机: x手机: xx
xx年 x月 x日
xx年 x月 x日
丙方(盖章) x
电话: x
账号: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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