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模板5篇(商铺租赁合同)

时间:2023-08-30 09:34:00 合同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租赁合同模板5篇(商铺租赁合同),以供参阅。

租赁合同模板5篇(商铺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模板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租赁乙方车辆,乙方为甲方职工上、下班提供通勤服务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租赁期限与通勤服务内容

  1、租赁车辆要求:普通大型公交车。

  2、租赁期限:20xx年4月11日下午至20xx年 6月30日。

  3、租赁服务内容:在租赁期限内,根据甲方工作安排,乙方每天为甲方职工上、下班往返提供通勤服务一次。通勤服务具体路线如下:

  上班路线:东风汽车大道—油坊岗—南周新村—工厂(暂定,具体停靠点根据实际情况再做调整)

  终点站:襄阳东风李尔泰极爱思汽车座椅有限公司。

  下班路线:原路返回

  甲方通勤线路若需临时调整,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若有特殊事情,依照具体情况而定。

  二、租赁费用确认及付款方式:

  1、由甲方指定人员与乙方驾驶员在每日的“车辆行驶结算单”上签字确认。该结算单经过核实后,方作为结算的依据。

  2、上、下班往返通勤服务一次(两个单趟),按照300元/天(含税)的单价结算。

  3、每月15日之前,根据实际“用车天数和车辆行驶结算单”,甲方向乙方支付上月的租赁通勤费,甲方在乙方出具通勤服务费发票后方可付款。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通勤服务费。若不能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暂停发车,待费用付清后,乙方再发车。在此期间,乙方应按费用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向所有乘车人员告知乘车的安全注意事项,要求所有乘车人员遵守乘车管理规定,文明乘车,按规定时间、站点上、下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驾驶员或稽查人员若发现有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者,有权责令其立即下车),严禁在车内吸烟、进食。若出现甲方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3、甲方需调整通勤车运行计划时,应至少提前一个小时通知乙方。

  4、甲方有责任教育职工按规定站点上下车,并督促乙方驾驶员按规定时间发车。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派遣本协议约定的车辆,根据双方约定的运行线路、停靠站点及运行时间提供优质的通勤服务,并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律法规,若有违规则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2、乙方保证提供的车辆车况良好、合法、卫生整洁、准点、守时、技术安全可靠,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在运输过程中,无故发生时间延误,中途掉人等情况,甲方将对问题车辆扣减租车费用50元/人次;乙方负责甲方乘坐人员的乘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事故责任与损失。

  3、乙方负责通勤车的行车安全,负责甲方乘车人员的人身安全,应选派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技术过硬、责任心强、持A3以上的驾驶员驾驶通勤车并将驾驶证件复印件交于甲方备案,应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将保养的单据的复印件在甲方备案,保证车况正常良好,运行安全可靠。通勤车的维护、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通勤服务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及造成的损失亦均由乙方负责。

  4、通勤车到达甲方上班地点后,应按照甲方指定位臵有序停靠。

  5、乙方驾驶员在甲方上班区域内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密等管理规定。

  6、通勤车应制作清晰的乘车标识,应保持卫生清洁,应准点守时。通勤服务时,不应搭乘甲方以外的乘客。

  7、乙方应保障行车安全,保障通勤服务车辆运行畅通,满足正常通行需求。因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车辆停驶,乙方应在1小时内及时更换其他车辆投入运行。

  8、乙方应保证每年度总出车率为100%(本协议约定车辆或同类型、同档次车辆的年度总出车率不低于95%),准点率不低于98%(应甲方要求变更时间的,以变更后的时间为准)。

  9、甲方下午下班时间因加班需延长,由甲方分管车辆部门(总务)提前两小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甲方通知规定的一小时内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来执行,甲方有权进行考核乙方,考核金额每次50元;但是甲方下班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9点或者加费用50至100元。

  10、乙方若需要变更通勤车辆和驾驶人员,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报备,甲方同意之后才可实施变更。

  四、双方的权利

  1、甲方的权利:因乙方车容车况、通勤时间、整体服务等方面不满足甲方要求,甲方将提出书面整改要求。

  2、乙方的权利:当甲方存在连续2个月而不按时对乙方进行结账,乙方则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则需提前至少15天告知对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双方协商处理。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年度发车准点率若低于98%(每超10分钟算一次不准点),按次计算每次罚款50元;累计超过5次,视为减少发班一次,罚款200元。罚款从月租赁费中扣除(不计因水涝、冰雪灾害、突发的路堵车堵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晚点)。

  2、乙方在运行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或车辆发生事故时,超过1小时未及时另派车接送甲方职工的,每次罚款100元,罚款从月租赁费中扣除。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事故,而是由甲方处理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则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车辆应严格遵守甲方厂区内的行车规定,限速行驶,按指定位臵停靠。若违反规定发生事故,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有违纪行为,每次罚款100元(罚款从租赁费中扣除),同时乙方应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5、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协议的,应按照本协议剩余期限正常履行理论计算的租赁费用的30%进行赔偿。

  七、其它约定

  双方单位出现合并、分立、撤销等情况,需变更协议,应当提供有效证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八、双方应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避免给对方造成损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模板2

  一、 对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权属有争议的;

  (五)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认为房屋租赁的权源只能是所有权。而无论是法理分析,还是具体考察国外关于租赁的立法及审判实践,都会得出房屋租赁的权源来自合法占有的结论。房屋租赁的权源问题也恰是长期困扰审判人员的根本问题。也正是这个问题使得许多房屋纠纷案件难以作出合乎逻辑和合乎实际情况的判决。比如按揭房出租,因没有完全取得产权,是否就认为出租行为无效呢?还如大量存在的"二房东"现象,是否"二房东"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合同都无效呢?显然,这些出租行为认为无效,极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也会导致房屋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这与社会主义立法的目的和法律应适应事物发展规律的原则是相左的。从物权的角度来分析,所有权人出让占有权是很常见的,合法占有权人在所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享受收益权,理应恰当,否则光"占有"有何经济价值呢?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出租房屋正是这种情况。物权的另一种形式,即他物权人实际上就是物的实际占有者,同时其又享有所有权人的诸如出租等的许多权利。

  如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权,难道说国有企业因为没有对财产的所有权就不能把财产拿来出租吗?显然这是否定的,大量的企业出租商铺,出租厂房,比比皆是,如果都认定为是非法的,那么立法者在自我否定。另外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租赁合同反映的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关系(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出租人作为合同的一方,并非以所有权人为限,因为租赁关系体现的是占有的转移:一方让渡其占有获得租金利益,另一方则通过支付租金取得占有以使用收益。单就租赁的法律关系而言,各方均不与标的物的所有权发生直接必然的联系,具有房屋所有权的出租人与通过其他方式合法获得占有权的出租人之间并无不同,只是他们占有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而已。没有一国的立法和我国当前立法一样将出租人直接表述为所有权人。从理论上讲,合法占有即获得标的物的出租权。至于转租须经原出租人同意,只是租赁合同的特殊要求,且原出租人并不能被认为就是所有权人。综上所述,把所有权作为房屋租赁的权源是不恰当的,而应以合法占有权作为权源。如此一来,许多棘手的案件也就迎刃而解了。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权属受到诸如"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等形式限制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的租赁是否允许。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情形一般是因为权属有争议诉之法院,法院依申请人申请采取了诉讼保全,或者房屋涉及到违法违纪被查封,或者是房屋本身有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情况被查封。后两种情况被查封,因为关系到房屋本身问题,肯定是不能进行租赁的。但前一种情况在一定条件下,应允许房屋租赁。从理论上说,《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是建立在房屋租赁权源来自于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所以所有权不清晰当然认为不能租赁。依合法占有权源理论,即使权属有争议,在法院没有最后裁决之前,合法占有人仍应有权出租的。如果一方坚持不能让合法占有方出租,则应提供担保,以保证法院裁决房屋归属合法占有方后,合法占有方的合理租金损失可以收回。如果法院裁决房屋归非合法占有方所有,则房屋在诉讼期间取的租金归还给最终所有者。如果同时存在"二房东"的情况,则依照所有权人与"二房东"的约定分配租金。从审判实际中看,法院查封有权属纠纷的房屋后,在法院的`监督和办理一定手续情况下,采劝活查封"手段,使房屋不置于闲置,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样做最终还是有利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也利于充分发挥现有社会财富资源的最大作用。不过需强调的是,这种情况下的租赁一定要办理一定的担保手续,并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简言之,非经登记备案,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分析作此立法的目的,应是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和确保国家税收之策。有人认为,房屋租赁登记制度没有存在的必要了,经济的发展和交易日益频繁,一切交易手续应越简便越好,登记制度会制约交易的进行。此论回避了房屋的特殊性,房屋作为不动产有其自身的特征,与一般流通物不同,房屋交易应有权属登记备案,房屋租赁作为房屋所有权中占有权及使用权出让,当然也应予以登记备案。还有人认为,现行《合同法》在规范租赁合同内容及出租人义务时,并未出现关于提供出租权证书以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鉴于低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不得与高位阶法律所负荷的价值相抵触,以及新法吸收旧法的原则,房屋租赁可以不进行登记备案。这种说法似乎有道理,但分析一下也站不住脚。《合同法》关于租赁的规定仅是范指而已,包括房屋,也包括其他财产的租赁。但房屋的租赁,作为一种特殊财产有特别法规来规定,并不违背法理。特殊法效力大于一般法效力,因而合同法与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同时调整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时,优先适用房屋租赁专门法规。实际上,合同法无对租赁要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规定,并没有否定有要求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的必要性,也不存立法价值的抵触问题。所以,笔者认为,没有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4.审查房屋租赁

  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此外,还要审查房屋出租是否用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若是,则在出租人明知情况下,租赁合同无效。

  二、 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

  1.对承租人装修物价值的认定。承租人一般是在租赁房屋期内根据租赁合同的用途对房屋进行装修的,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均规定,装饰物在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归出租人无偿收回。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往往因为合同无效或者当事人约定出租人提前收回装修物,这就存在对装饰物现价值的确认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由租赁双方对装修物进行协调,这样既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节省减少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委托评估评估机构对装修物的价值进行评估。一般评估是按照装修物的正常使用年限计算折旧,房屋装修物的使用年限应与租赁期限相符,故装修物收回时的现价值应当按照租赁期限的计算标准的折旧。

  2.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装修物在法律上属于添附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对添附物的规定是: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的,财产所有权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这是对装修物如何处理法律上作出的原则规定。由于我国的《民法通则》对添附物的处理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过于笼统,所以在审判实践中难以把握。笔者认为:对承租人装修物的处理及补偿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因出租人违约导致租赁合同被解除,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形成的装修物,如果是征得出租人同意或者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而合理添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严重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回。不能拆除的可以对装修物现价值进行评估,并归出租人承顶;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或和承租人并非按合同约定的承租目的装修的,对装修物的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拆除后并不会影响其价值的可以责令承租人自行拆除,不能拆回的,进行评估,其装修物的损失由出租人对承租人作适当的补偿。如果是承租人的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基本条款

  1、合同的签订

  合同需经双方盖章正式生效。

  2、合同条款修改

  如果一方要对合同中某些条款做修改,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后,编制合同修改书由双方共同确认。

租赁合同模板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租赁的房屋为位于 甲方公司A栋二楼办公室(共2间,其中办公室1间,大会议室1间)。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用作其公司办公场所。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甲方出租的以上房屋租期暂定年,即从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金为每月伍仟元人民币(¥20xx.00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租金按每满半年(即6个月)为一个周期结算一次,由乙方于每个周期未的10日前支付下一周期的租金给甲方。

  第五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因甲方以上房屋属新装修而未使用过,所以乙方使用时要特别爱护,不得随意损坏屋内设施或损坏墙面,如乙方需要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设臵对于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租赁期间,属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以及按县文件规定交纳的卫生费等费用由均乙方自理,并按时交纳。

  第七条 租赁期满

  本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并续签租赁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房屋收回。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已付的租金不退回;如在乙方正常履约情况下,甲方单方收回房屋,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的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未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条 合同生效时限及份数目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甲方大院内仅允许乙方停放小型汽车,其它大型车辆、工程车辆、工程机械等都不得进入院内停放。 乙方所停放车辆不得占用甲方车位(B栋一楼为甲方车位)。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时间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租赁合同模板4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签定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一、 乙方服务内容和甲方服务要求:

  a)乙方负责向甲方租赁以下设备:

  品名 数量 租金 使用时间 合计金额

  b)甲方于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点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取上述设备,乙方在调试完毕后,经甲方检查无误,移交甲方投入使用。

  c)设备的起租时间为一天。隔夜按两天计算,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d)设备租赁服务费由设备租赁单独组成,不包括其他服务。

  e)甲方租用设备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点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点整。

  f)在甲方使用设备的过程中,由于甲方保护设备不当造成划伤,损坏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由产品厂家修复金额为主。

  g) 甲方应以机器的市值向乙方交付押金(无)

  二、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各自保存一份。

  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且复印有效。

  承租方: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

租赁合同模板5

  承租单位(甲方):_________

  出租单位(乙方):_________

  一、绿化布置地址、范围

  1.甲方所需绿化布置的地址及范围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2.乙方按上述地址提供全程式绿化租赁布置服务,包括设计,运输,搬运,摆放,更换,日常养护等。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付款方式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绿化租金为每月(不含鲜花) _________元;鲜花费用按照实际插花盆数计算,每盆为_________元。

  3.甲方按(注:□内打√)□月度(当月付清)□季度(季度首月付清)付款, 以支票或现金的付款方式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先付后租)。

  4.甲方付押金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日至乙方植物进场之日前支付,乙方在合同期满归还给甲方。

  三、工作要求与承诺

  1.乙方所提供的各类花卉植物,插花均应保质保量,具体品种,数量详见附表<绿化租赁摆放清单>。

  2.乙方必须委派专职人员定期负责植物养护,包括浇水,修剪,清洁,更换等工作。

  3.乙方应根据不同季节及植物生长情况及时进行更换,在原基础上,向更高档的品种,更适合的规格,更优质的服务努力。

  四、双方责任

  1.合同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2.甲方增加任务,请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特殊规格要求提前一月通知。如超出租金,价格另再协商。

  3.甲方对所有植物应珍惜爱护,如有短缺或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人员进出,车辆停放,用水,电梯等方便,配合乙方及时顺利工作。

  5.乙方养护人员应认真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如对乙方养护人员的工作不满,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五、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双方如愿延长租期,需另签合同。

  2.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模板5篇(商铺租赁合同)相关文章:

简单个人租房合同范本标准3篇 最简单的个人租房合同

转租合同范本6篇 转租定金合同范本

财务人员聘用合同范本3篇 财务聘用合同范文

房屋转租合同模板3篇 转租房合同怎么签

用工合同4篇

维修合同模板3篇 正规维修房顶合同模板

供货合同模板4篇 产品供货合同

实用的员工劳动合同模板3篇 员工劳动合同协议书模板

房屋租赁合同4篇

塔机租赁合同4篇(杆塔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