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租赁合同精彩13篇

时间:2023-09-02 09:04:47 合同

酒店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XX酒店法定代表人:地址:

  承租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XX酒店会议室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租赁时间:小时,自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

  二、租金:元(大写:)

  三、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支付定金元;

  (2)年月日结算付清租金。

  四、乙方查看确认海天酒店会议室通道及会议室设施、设备符合乙方要求。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按租赁时间开放会议室;(2)收取租金。

  2、乙方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使用会议室;

  (2)按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

  (3)乙方及参会人员不得损坏海天酒店及会议室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由乙方赔偿;

  (4)租赁期间乙方及参会人员人身损害,由乙方及参会人员自己承担,与甲方无关;

  (5)乙方及参会人员应遵守海天酒店规章制度,不得在酒店及会议室内起哄闹事;

  (6)乙方不得利用会议室做违法行为。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酒店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鉴于乙方有意租赁甲方物业且甲方愿意出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利,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珠海市横琴镇银河街1号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G0),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经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10年,甲方从xxxx年7月1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xxxx年7月10日收回。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双方另行在附件中进行确认。

  第三条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交纳期限、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租金元/月(含税价),由乙方在每月10日前交纳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五日内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格发票。

  2、房屋押金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出具相应的收据。

  3、租赁合同到期双方交接完毕后3日内,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4、租赁期间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自行缴纳。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屋及其设施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缮房屋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人为损坏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装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带走,不可拆卸部分归甲方所有。

  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第五条产权保证

  1、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保证本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出租权。若因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导致房屋被拍卖、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备合法权利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应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预收的租金、押金并支付等同于押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则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若乙方违反此约定,则甲方有权没收押金。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5、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为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载地址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书均按照该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后果。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2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酒店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大酒店

  乙方:(以下简称甲乙各方)

  双方就会议接待达成以下协议: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房间数量:

  会议用房需提前三天以上预定,并请会议签单人于每日18:00以前与总台确认核对房数,如预定未住,需由乙方按会议价格付空房费用。

  A、标准间:40间

  B、套房:4间

  二、房费标准:

  A、标准间:200元/间天(原价398)

  B、套房:380元/间天(原价588)

  三、用餐标准及用餐时间:

  会议用餐需提前一天预定说明,价格、人数、酒水要求及有何特殊需要;用餐时间由乙方提前确定。

  23、24日免费早餐:88人标准:18元/人用餐时间:7-9点用餐形式:自助

  23、24日中餐:人标准:35元/人用餐时间:用餐形式:自助

  22、23日晚餐:人标准:35元/人用餐时间:用餐形式:自助

  四、会议室标准:

  会议室名称:多功能会议室免费提供音响、话筒、投影仪

  收费标准:500元/半天/次(按4小时计算,原价800元)

  会议室使用时间超过壹小时,按半天计费。

  五、会议室条幅收费标准:

  酒店大门:电子屏幕免费提供会议室元/条;

  六、会议结算:

  1、本协议签定后,甲方即开始为乙方做会议计划之有效工作,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元的会议预付定金,同时乙方在会议期间有足额押金以保证在本酒店的费用支出。若实际费用超出在本酒店消费或押金不足时,甲方随时有权催交押金。

  2、乙方保证在会议结束时将会议在本酒店的全部消费一次性结清。

  七、乙方签单人说明:

  在会议期间,乙方可指定签单人( )以供甲方备案;甲方有权拒绝除乙方指定签单人以外的签单要求。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以各种理由违背各自承诺的`义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尽最大可能满足乙方要求。

  2、乙方不得无故拖欠甲方账款,否则,甲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酒店租赁合同 篇4

  出租商:

  地址: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古今字书、四大名绣、宜兴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宝、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书装裱及各种工艺美术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至晚上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年月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 法定代表人:

  盖章: 日期: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盖章: 日期:

  20xx商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约代表:

  电 话:传 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酒店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地方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州府路161号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共计层楼间房。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二、租赁用途

  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该房屋作为酒店经营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房屋所在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该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赁期限也相应顺延。

  3、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租赁权。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按租赁期间段划分为三个阶段,每阶段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不同,该房屋具体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阶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3年。该阶段年度租金为:元/年(大写:贰万零肆佰元整/年),该阶段支付方式为:每一季度付一次,每一季度租金为:5100元∕季度(大写:伍仟壹佰元整∕季度);

  第二阶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3年。该阶段年度租金为:元/年(大写:肆万元整/年),该阶段支付方式为:每半年(6个月)付一次,每半年的租金为:20元/半年(大写:贰万元整/半年);

  第三阶段: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3年。该阶段年度租金为:元/年(大写:陆万元整/年),支付方式为:每半年(6个月)付一次,每半年的租金为:元/半年(大写:叁万元整/半年)。

  2、该房屋的租金均应于每次交租期来临前半个月付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该期应缴租金的3倍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费用

  房屋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宽带上网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乙方怠于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维修成本增加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差额部分。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租赁期间,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修缮义务。

  七、转租、转让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可擅自将该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征得甲方同意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3、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3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未能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房屋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签定为危险房屋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实际使用期限内租金的3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或经甲方提醒后未能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恢复原使用用途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3月的;

  (七)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其它侵权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

  十、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15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租金条款。

  2、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使用期限内租金的3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的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拆除,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转租的,乙方应按已使用该房屋期限的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或因其他原因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之内搬离租赁房屋并交付于甲方,否则租赁房屋内的遗留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可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市人民法院起诉予以解决。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2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酒店租赁合同 篇6

  出租商:

  承租人: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古今字书、四大名绣、宜兴紫砂、金石雕刻、文房四宝、景德陶瓷、翡翠玉器、木刻雕件、字书装裱及各种工艺美术品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至晚上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年月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承租人:

  年月日年月日

酒店租赁合同 篇7

  出租商:

  地 址: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年月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酒店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地方规章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市州府路161号位置(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共计 层楼 间房。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二、租赁用途

  甲乙双方同意,租赁该房屋作为 酒店经营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房屋所在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房屋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该房屋。

  2、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如果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交房日期的,起租日、付款日和租赁期限也相应顺延。

  3、租赁期限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优先租赁权。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按租赁期间段划分为三个阶段,每阶段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不同,该房屋具体租金数额及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3年。该阶段年度租金为:元/ 年(大写:贰万零肆佰元整/年),该阶段支付方式为:每一季度付一次,每一季度租金为:5100元∕季度(大写:伍仟壹佰元整∕季度);

  第二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3年。该阶段年度租金为:元/ 年(大写:肆万元整/ 年),该阶段支付方式为:每半年(6个月)付一次,每半年的租金为:元/ 半年(大写:贰万元整/ 半年);

  第三阶段: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3年。该阶段年度租金为:元/ 年(大写:陆万元整/ 年),支付方式为:每半年(6个月)付一次,每半年的租金为:元/半年(大写:叁万元整/ 半年)。

  2、该房屋的租金均应于每次交租期来临前半个月付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该期应缴租金的3倍支付违约金。

  五、其他费用

  房屋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宽带上网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0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果因乙方怠于通知甲方,造成甲方维修成本增加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差额部分。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租赁期间,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修缮义务。

  七、转租、转让

  1、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可擅自将该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征得甲方同意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3、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3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未能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 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房屋时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签定为危险房屋的;

  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实际使用期限内租金的3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或经甲方提醒后未能在甲方限定时间内恢复原使用用途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3月的;

  (七)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其它侵权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

  十、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15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租金条款。

  2、因甲方未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乙方实际使用期限内租金的3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的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拆除,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转租的,乙方应按已使用该房屋期限的租金的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或因其他原因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3天之内搬离租赁房屋并交付于甲方,否则租赁房屋内的遗留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物,甲方可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市人民法院起诉予以解决。

  5、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2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酒店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厂家代码:

  乙方: 合同编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商品代理授权证书或委托经销证明。如甲方对上述证件存有质疑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三条 乙方租用商城四楼平方米场地经营品牌的商品。

  第四条 在经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变更或增加经营品类、范围或在商品质量上没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合同。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专柜的营业员、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收银及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营业员必须经甲方面试和培训方可上岗。

  第六条 乙方在甲方经营、存放的商品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或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为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 销售费用及结算

  第七条 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经营月租金为元。

  第八条 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担联营专柜发生的一切与经营相关的劳动关系责任及费用,并由乙方同专柜营业员自行签定劳务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九条 为维护商场良好形象,甲方对乙方经营进行统一收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收现金销售,一经违反将处以5000元罚款,并全部清除出场。

  第十条 甲方设定每月末最后一日结帐,次月8日至15日签收对帐单,18日给乙方结算货款。乙方经营之最后一个月的货款,甲方将在一个月后予以结算。期间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支付发生的退货款项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一条 联营专柜的商品必须自行建帐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负责。如有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专柜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保证专柜商品品种齐全,陈列美观、丰满。

  第十二条 联营专柜营业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如有违纪行为,甲方有权处罚、辞退。

  第十三条 专柜出售的商品,价格一律按统一价签六折以下出售,商品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使用商城统一物价标签。

  第十四条 由于乙方商品质量原因,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危害而导致法律诉讼,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或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有对乙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的决定权,并有权在货款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

  第十六条 商城为维护整体形象或整体经营布局调整,供货商应无条件配合。

  第四章 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无力经营需终止协议时,应提前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如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同时收回场地而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若乙方因提前终止协议,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财产,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补足损失,乙方应负责用销货款或其他方式补足差额,甲方不用通知乙方。专柜撤柜时需扣其当月销货款作为撤柜后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金,三个月后如未有问题出现,方可结清货款。终止协议的事由包括: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补偿通知后7日内未作补偿的。 2、如乙方未能清还债务或被提前终止经营,且不论自愿还是强迫进入清算的。 3、乙方暂停营业或歇业连续超过7天以上的。 4、乙方经销的品牌有假冒伪劣成分(不分情节轻重)或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 5、擅自将经营场所转让、转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 6、信用严重恶化,不服从商场管理,情节恶劣的。

  第五章 合同争议及解决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提出诉讼或由合同签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条 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议。

  甲方:乙方: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鉴于乙方有意租赁甲方物业且甲方愿意出租,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双方合法权利,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制订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位于珠海市横琴镇银河街1号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G0),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经营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1、租赁期共10年,甲方从年7月11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7月10日收回。

  2、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将房屋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使用。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由双方另行在附件中进行确认。

  第三条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交纳期限、方式

  1、甲、乙双方议定租金元/月(含税价),由乙方在每月10日前交纳给甲方。甲方收取租金五日内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合格发票。

  2、房屋押金元,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期租金时一并支付给甲方,甲方收款后应出具相应的收据。

  3、租赁合同到期双方交接完毕后3日内,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4、租赁期间水电费、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自行缴纳。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屋及其设施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完好,以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2、甲方修缮房屋时,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3、乙方人为损坏的部分及乙方增加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

  4、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装修物(增添物)可拆卸部分由乙方带走,不可拆卸部分归甲方所有。

  5、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

  第五条产权保证

  1、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保证本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及出租权。若因甲方与第三方的纠纷导致房屋被拍卖、查封、扣押及甲方不具备合法权利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房屋,应按照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含)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已预收的租金、押金并支付等同于押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日租金的20%(以天数计)向甲方交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3、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违反此规定,则应退还乙方预付租金中剩余部分并双倍返还乙方押金。若乙方违反此约定,则甲方有权没收押金。4、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5、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新的房屋,仍需继续短暂使用承租房屋的(以30日为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实际使用天数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灭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所载地址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书均按照该地址送达。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均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应承担送达不能的后果。

  3、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2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酒店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

  住 所 地:

  乙方(代理人) 中国VIP移动公寓

  营业执照号:

  住所地: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出租其位于 的产权式酒店(以下简称“房屋”)等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房屋,并以乙方的名义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甲方委托乙方出租的酒店位于成都熊猫万国商城,楼层 ,房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三、委托代理期限:

  房屋出租的委托代理期间从年月日起至20年2月1日止。

  四、房屋出租的条件:

  租赁的用途:房屋用于承租人经营统一规划的合法居砖办公。

  房屋使用中产生的经费由乙方或承租人负担,与甲方无关。

  保底租金:不管乙方招租具体情况,乙方均须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每年固定支付其购买该房屋合同总款 %的年回报,保底租金为¥ 元/年,即¥元/月,(即人民币大写:元/年,即元/月)。

  甲方同意乙方可在不损害甲方在本合同中上述各项约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可自主决定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内容。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将房屋全部或部份进行抵押或者转让时,应先行通知乙方。

  甲方允许乙方或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视经营需要统一对房屋进行重新规划布局和装修。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足额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

  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消防、水电、排污等事宜,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甲方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时,应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履行并及时真实完整地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应向甲方书面回复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七、房屋产权的转让

  甲方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将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作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前置条件,在签署转让合同或有关法律文件时必须对此加以声明。

  在该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时,甲方应将与他人签订的转让合同文本及附件在签订后二日内报乙方备案。

  八、租金的支付:

  在甲方配合下由乙方统一为甲方在银行开设领取租金的专用帐户,并由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该帐户划付租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的时间如下述第 种方式。

(1)自 年 月 日起,按季支付,乙方每季末10日内向甲方支付当季的保底租金;

  2)甲方委托乙方按月将保底备用金直接支付给借款银行用于偿还甲方的月供款,保底租金不足月供款的部分由甲方自行补足,超出月供款部分,年底一次性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九、乙方的佣金:

  租金与保底租金之间的差额为乙方的应得佣金。

  十、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阻碍或未尽相关的配合义务使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能正常出租房屋的,甲方的保底租金从恢复正常出租的开始日计算,且甲方每延误一日应按该房屋的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保底租金,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乙方保底月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中任何一项委托事项,否则违约方须支付合同约定金额的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道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的成立及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成立并在甲方同 (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即告生效。

  十三、(开发商)有限公司自愿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如乙方违约,(开发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受委托人:有限公司

酒店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房东):

  乙方(二房东):

  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又将房屋转让给丙方使用,由丙方向乙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转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乙方中途再将房屋转租给丙方,丙方需向乙方支付房租转让费和转租费合计¥元(大写:肆万圆整),年月日丙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大写:贰万圆整),丙方对该商铺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其余¥元(大写:贰万圆整)尾款在乙方交房给丙方之日(年月日)起,丙方直接和甲方改签合同成功当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元(大写:贰万圆整)。

  第二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方必须保证不得干涉丙方的正常经营,合同到期后甲方必须保证同等条件下与丙方签订下一次的租赁合同。

  第三条由于乙方不再继续经营,乙方转让商铺给丙方必须经过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乙、丙三方都不能有隐瞒事实真相和欺诈行为,否则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该协议至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丙方支付除全额租金¥元(大写:肆万圆整)以外,并偿还丙方违约金¥5000(大写:伍仟圆整)元。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酒店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商:

  地址:

  承租人:

  联系电话:

  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订,租约条款如下

  一、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二楼的商场(约平方米)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空调费和电费。

  二、经营范围

  三、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四、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于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付给酒店,逾期不付,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卡面额5%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7:00至晚上12:00之间。

  4、如承租人要求安装酒店分机电话,酒店则按电信局标准收费。

  5、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书面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6、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7、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8、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9、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

  10、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1、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2、如非因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物损坏或损失,概由租户自行承担。

  五、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1、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2、租户每月可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元/人执行。

  3、酒店可提供制服洗涤服务给租户,收费按酒店对外价格的七折执行。

  六、押金

  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元整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友好协商提前终止时,如租户已付清所有租金,并遵守合同的规定,酒店将退回押金,但不付任何利息,押金不可以用作租金交付。

  七、违约责任

  承租人如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酒店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从押金中扣除损失费用。

  八、合同终止

  1、租户如逾期十天不交租金,酒店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由租户所负责的一切经济责任。

  2、如酒店或租户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此租约时,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终止方需负责对方的经济损失。

  九、续约

  1、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续约权,但租户应于租约届满时提前三个月向酒店发出续约的书面通知。

  2、租户如不续签租约,本合同至年月日即终止,届时租户必须搬出酒店,逾期不搬届时将按酒店酌情制定的租金标准计算场租,并需赔偿酒店一切有关损失。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商定后另行补充,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商: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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