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2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一、双方就借款事项达成一致,约定如下:
二、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人民币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条款变更
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贷款人:
借款人:
连带保证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签订借款合同要依据国家信贷计划和政策,确定信贷资金的分配方向和数额,坚持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
(2)应掌握信贷方的资信情况。贷款方在签订借款合同前,应对借款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进行调查,选择与那些信誉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有发展前途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3)贷款方应充分发挥自己的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注意审查借款方的贷款用途,保证所发放的贷款专款专用,防止借款挪用贷款和不合理占用资金,减少或避免浪费贷款的现象发生。
(4)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贷款安全。为确保资金安全回笼,避免损失,保证借款方按期归还资金。贷款方应与借款方签订担保合同,明确担保责任,同时注意审查担保人的资格和偿还能力。
(5)不得私自抬高或降低利率。借款合同中所规定的利率应按国家制定的统一利率签订。
(6)签订借款合同要注意条款齐备、文字含义清楚、用语准确、程度合法,以防止酿成纠纷,或无效、违法行为的发生,使签订的借款合同得以全面履行。
(7)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返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了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遵循自愿、平等、恪守信用得原则基础上,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种类、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主要用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期限为:个月,从年月日起计算。
第三条:借款利率、计息、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月利率为%,即月息人民币元,本合同项下的结息方式:按月结息,付息日为每月的'日。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息为固定利息,合同期内不调整。
甲方本金及利息的支付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若甲方提前还款,应经乙方同意,并按实际使用情况支耕息;
乙方的权利义务:
5.依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借款(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到期不偿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有权限期清偿,同时对逾期未能支付或清偿的款项按借款总金额%/月按日计收延迟履行金。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昆明市官渡区人民诉讼解决。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
保证人:
身份证:
保证人: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万 仟元(¥: )。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结息。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甲方将款项以现金交付乙方使用。
五、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方式:借款到期前全部结清。
七、保证条款: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2、保证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乙方还清所有借款本息为止。
八、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金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保证人:
乙方:
保证人:
证明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xxxx有限公司
经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一年。(xx年9月26日至xx年9月26日)月息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运港字第00000242号)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3%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乙方签字盖章: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意事项:
一、债务人的身份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作为借款合同的必备附件。
二、要求债务人的配偶签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证明。
三、要明确约定借款利息。
四、关于复利的约定。
五、明确约定借款本息的还款顺序。
六、应该明确约定诉讼律师费承担。
七、关于债务担保
八、要求债务人披露财产。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6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
六、违约责任: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计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款方、出借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盖章)
乙方(出借人)(盖章)
年月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7
甲方(借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按身份证上的顺序填写)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8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最新借款合同范本。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最新借款合同范本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乙方于年月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账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
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所有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由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范本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乙方:
连带保证人:年月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9
订立合同单位:
,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用于。预计用款为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年月起至年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年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三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六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
贷款方
负责人:
日期: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10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丙方(保证人):
甲乙丙三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具体约定:
(一)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万元。于年月日前交付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账号
(二)本合同借款用于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本合同借款期限xx月,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百分之)。利息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利息并入下月本金并计算利息(即计算复利)。
(四)借款方保证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按月利率6%计算利息。
(五)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六)借款方以抵押,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第二条、保证条款: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
2。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3。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
(三)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四)在借款期内,保证人发生被宣告破产、被依法撤销、解散、资不抵债等丧失担保资格和能力的变故时,保证人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提供新的担保。
(五)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一)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的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间,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要求恢复原状、提供担保遭拒绝;
(六)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中断、撤销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险;
(七)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保证人违反本合同保证条款或丧失担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
(九)甲方或担保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贷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一)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质押物以清偿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三)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第四条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个人借款合同书
出借人(公司):身份证号码:
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保证人:连云港市苏盛理财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经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定本合同,由三方当事人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借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以下内容的借款: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大写):元,(小写)元。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率:月利率,利息从出借之日起计算。
(五)还款方式:到期足额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保证人自愿以本人有权处分的财产为出借人提供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包刮该笔借款的本金、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借款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在合同到期之日次日直接履行债务。保证人
向出借人付款后,出借人在法律上享有的一切权利,自行转归保证人所有。
第三条出借人承诺
(一)按期、足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保密。
(二)对到期合同,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此款的,出借人经公司协商,同意作短期垫付者,
借款人每天按双倍付息。
第四条借款人承诺
(一)到期按时足额偿还借款,如提前还款超过七天的,公司按天退息。
(二)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三)住所或经营场所及宅电、手机号码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保证人(公司)。
第五条借款人应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或者抵押,担保的金额应大于借款本息的金额,如借款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保证人有权自行对该抵押、质押财产进行抵偿、拍卖和处分,借款人自愿放弃一切抗辩权。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
1、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借款总额的千分之四计收违约金。即:违约金=借款总额×4‰×逾期天数;
2、不按期归还借款利息,按约定计收双倍利息。
(二)出借人违约:
1、合同期内要求退款者,属单方违约,除按约定退息外,另承担借款总额4%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连云港仲裁委员会仲裁。由此发生的任何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分。
第十条签约各方已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借款人:借款保证人:保证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11
甲方(借款人)乙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2、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借款还款方式:甲方必须于借款到期当日将借款元整归还。
二、借款偿还
1、甲方在借款到期日,应归还全部借款;确实不能如期归还的,必须提前l0个工作同书面通知乙方,并就还款事宜与乙方进行具体协商。
2、甲方若提前还款,需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乙方认可。
3、甲方还款时须一次性还款。
三、甲方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保证不因与任何第三方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二)甲方保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债务;
(三)甲方保证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
2、甲方涉及重大诉讼案件或主要资产被冻结;
3、甲方发生对其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
4、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而无法与其联系时;
四、债权债务转让
乙方将其在本合同下的权益转让给第3方时,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五、违约和违约责任
1、借款逾期(借款到期至债权处理完毕)期间,乙方以每天未偿还借款金额的2‰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2、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中债务履行的相关条款,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金额的30%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3、甲方使用借款如同时出现(一)(二)所列情形的,乙方应择其重而处罚,不能并处;
六、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资产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办理产权变更过户的`相关税费等。
七、其他约定事项
甲乙双方一致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额和比例,均系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ll4条第二款规定的权利,不再提出增加及减少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房屋管理部门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它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约定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乙方:
借款人(签名及指印)债权人(签名及指印)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借款人:
贷款人: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大写)(小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 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
(2)。
(3)。
第七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 担保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向贷款人提供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利息。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利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违约金。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经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后生效。有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生效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其项下贷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得到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以及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等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份。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经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
万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月息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一个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
乙方签字盖章: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个人短期借款合同 篇14
合同编号:
保证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贷款银行(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乙方与签订的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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