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苗购销合同(精华13篇)

时间:2023-09-05 08:16:31 合同

树苗购销合同 篇1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购枫杨苗,规格直径15公分,每株价格500,数量1200株,金额元。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供应的种苗必须及时验收,及时付款。

  2.甲方对乙方不合格的种苗,验收期间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乙方认真说明理由。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合同向甲方供应种苗。

  2.在乙方正常供应种苗时间内,甲方无故不收购种苗,所造成的损失有甲方承担。

  (四)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按规定供应种苗,甲方有权拒收种苗

  (五) 本合同已经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二份,

  (六) 双方签字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树苗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发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核桃苗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准、规格、数量、价格

  说明:①本合同核桃苗的销售价格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核桃苗质量须达如下标准:

  1、根茎部必须完好无损;

  2、无检疫病虫害;

  3、没有严重的损伤;

  4、达到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付总合同款30%,陆万元定金,其余核桃苗款20xx年12月10日付清。

  四、交验货时间交货时间,电话联系。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给甲方所需的核桃苗,保证不提供假苗。

  2、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核桃苗,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核桃苗。

  3、甲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核桃苗。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5 %的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树苗购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发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核桃苗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准、规格、数量、价格

  说明:①本合同核桃苗的销售价格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核桃苗质量须达如下标准:

  1、根茎部必须完好无损;

  2、无检疫病虫害;

  3、没有严重的损伤;

  4、达到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付总合同款30%, 陆 万元定金,其余核桃苗款 20xx 年 12 月 10 日 付清。

  四、交验货时间 交货时间,电话联系。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提供给甲方所需的核桃苗,保证不提供假苗。

  2、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核桃苗,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核桃苗。

  3、甲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核桃苗。

  六、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5 %的违约金。

  七、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树苗购销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 株,金额为人民币 。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附件 附后)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苗木,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 年 月日至年 月日。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签订地点: 年 月日 签订时间:年 月日

树苗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发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核桃苗购销协议:

  一、合同的标准、规格、数量、价格

  说明:本合同核桃苗的销售价格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核桃苗质量须达如下标准:

  1、根茎部必须完好无损;

  2、无检疫病虫害;

  3、没有严重的损伤;

  4、达到目的地后合理栽培能够成活;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付总合同款30%,陆万元定金,其余核桃苗款提供给甲方所需的核桃苗,保证不提供假苗。

  2、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提苗期限内不提完所有的核桃苗,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剩余核桃苗。

  3、甲方在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苗款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提供所需的核桃苗。

  四、违约责任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有违约,则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

  五、免除责任

  双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可免除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乙方应在遭遇不可抗力事件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如贻误通知,贻误通知一方需对因贻误通知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纠纷的解决

  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若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交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树苗购销合同 篇6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树苗,具体的苗品种、数量、规格等见本合同附件表所列内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质,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保证在年月日前运送到目的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送到目的地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苗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和乙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共同填写苗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付苗总价款的95%(45万元),剩余款项等到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八、因乙方延迟交付或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供应苗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一、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三、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当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

  甲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树苗购销合同 篇7

  需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苗木买卖合同:

  第一条 供方向需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和价格等祥见下表:

  第二条 供苗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

  2、苗木交货地点和方式:供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三条 苗木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供方向需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表中的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无

  2、验收方法:交货时,需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数量和质量。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苗款总额 万元。合同签订,全部苗木到位后.视单位资金情况予以支付。供方应为需方提供正规的税务发票。

  第五条 需方的权利义务

  1.需方对供方供应的苗木必须及时验收,并在供货单上签字。

  2.需方对供方不合格的苗木,验收时有权拒收,但必须对供方说明拒收理由。

  第六条 供方的权利义务

  供方在与需方签订合同后,供方应按合同要求标准向需方供应苗木。

  第七条 需方违约责任

  在正常情况下,供方苗木规格、标准、数量、价格等达到了需方要求,需方无特殊情况不得拒收。

  第八条 供方违约责任

  供方如不按规格、标准、数量、价格等供应苗木,需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 如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一份,自供需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供需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供需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苗木供求的预测,重新签订定购买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树苗购销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金额为人民币 。甲方与乙方按实际采购苗木数量,按实结算。

  二、苗木采购清单

  三、交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负责将苗木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苗木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苗木款。

  五、苗木质量:

  乙方保证所供苗木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苗木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苗木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树苗购销合同 篇9

  甲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乙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为了促进植树造林事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1.甲方将树苗、树苗、树苗……的裁培发包给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亩分土地作为苗圃。

  3.地点:。

  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裁培树苗株,树苗株,树苗株,……。其中,第年出圃树苗株,树苗株,树苗株,……,第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树种斤,树种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以上;树秧株,树秧株,……,树秧长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裁培树苗资金元,其中,第年拨给元,第年拨给元……;甲方每年为乙方提供化肥斤。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月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裁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公分;树苗高不低于米,地表直径不少于公分,……。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月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树苗价格为树苗元,树苗元,树苗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分成,甲方得%,乙方得%。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给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100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

  第五条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原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甲方:代表人:年月日乙方:代表人:年月日

  返

树苗购销合同 篇10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采购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今乙方需求胸径3CM垂柳树苗约株,与甲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树苗规格胸径3CM(2。8—3。3CM),分支点(主干)不低于2。5米,主杆顺直,价格每株3元(上车价);

  2、 甲方义务:甲方负责挖苗,装车,苗根直径不低于30CM,并按要求截杆2。8米,挖树和装车时要注意保护树苗,不得破皮损坏树干;

  3、 乙方义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付给甲方定金5000元人民币,合同废止时在树苗款中退还给乙方。每车装车完毕后乙方会同甲方查点数量后结算;

  4、 双方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发生纠纷受法律保护。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树苗购销合同 篇11

  采购方:

  供货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树苗,具体的苗木品种、数量、规格等见本合同表所列内容。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本合同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乙方向甲方保证所提供苗木全部是绿枝接,纯度95%以上,长势健壮,根系完整,无检疫性病虫害。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保证品质,保成活,人为造成苗木死亡,乙方不负责。如果有不长苗或死苗,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树苗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保证在年5月30日前运送到目的地,运费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目的地后,经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要求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由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和乙方指定的.交货人员共同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乙方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付苗木总价款的95%,剩余款项等到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再付给乙方。

  七、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八、因乙方延迟交付或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合意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在交货时必须提供相关部门提供的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的树形、土坨等的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三、若一方终止合同应当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

  十四、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如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持有。

  甲方:

  经办人签字:

  乙方:

  经办人签字:

  日期:

树苗购销合同 篇12

  甲方:冷水江市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潘久元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开发水果基地需购买苗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苗木种类:南丰蜜桔、世纪红蜜桔、红心柚、梨、王桃。

  二、苗木数量:南丰蜜桔700株,世纪红蜜桔800株,红心柚500株,梨700株,王桃300株,共3000株。

  三、苗木价格:按每株元计算。

  四、苗木总价款:贰万零壹佰元整(¥元)。

  五、供应日期:20xx年10月16日至20xx年11月16日。

  六、质量保证:成活率必须达到90%以上。

  七、付款方式:苗木全部供应到位付款90%,成活达到90%以上后再付剩余的10%。

  八、违约责任:本合同签字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违约应承担一切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10月15日

树苗购销合同 篇13

  出卖人(甲方)姓名: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姓名:

  【身份证】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所有权人,且其对该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4、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5000元整;

  5、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房屋是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乡村组栋单元房及该栋底层东头南向第二间杂屋。

  2、该房屋102房套内面积为平方米,杂屋套内面积为平方米。

  3、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转让。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本合同项下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价款已包含在交易总价中。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再另行计价。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已向甲方交付定金共伍仟元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给甲方;

  2、剩余房款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于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天内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将本合同项下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应在交房当日将等费用结清。

  2、甲方应当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开始办理产权登记后日内(最迟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其他所有权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3、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第六条税费分担约定

  1、甲方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所需要的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花费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自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3、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处理:

  A.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房屋损失,同时按乙方投入房屋装修的费用赔偿乙方的装修的损失。

  B.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特别约定房屋交付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十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2、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一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湖南君安达律师事务所见证。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律师事务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树苗购销合同(精华13篇)相关文章:

药品购销合同5篇

设备购销合同14篇

瓷砖购销合同模板3篇 瓷砖产品购销合同模板

酒水购销合同3篇(酒水类购销合同)

设备购销合同3篇

精品购销合同4篇(购销合同简约版)

装修购销合同8篇 装修贷款合同明细

有关购销合同范文3篇(购销合同范本大全文库)

购销合同4篇

苗木购销合同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