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区域乙方的代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乙方销售代理甲方的产品为: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收回发出的全部货物,费用乙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不收回货物,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壹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五、最低代理销售量乙方承诺向甲方的订货量为每月平均,如果年内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奖励乙方年销售量达到,甲方赠送给乙方;年销售量达到,甲方赠送乙方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半年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160;
九、发货方式采取物流发货方式,乙方承担物流费用。
十、售后服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3、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
返
销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传真:
邮编:
乙方: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传真:
邮编: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及产品(以下简称为“合约产品”)以及今后甲方授权销售的其它产品。
二、授权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区域销售代理商,负责在地区开拓市场和销售上述代理产品。
三、订货数量和订货额度
双方协商同意:
1。乙方首批订货数量不少于套。
2。双方合作的最初个月为乙方市场开拓期。在此期间,乙方“合约产品”的累计订货数量不应少于套。
3。市场开拓期之后,乙方月订货数量不少于套。
4。乙方每一订单的订货金额不应少于万元人民币。
销售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发展的原则、在互利互惠、密切配合、实现双赢的前提下,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代理销售泸州老窖香酒坊散酒系列,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商。
合同期限及期限结束后应进行续签规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续签合同约定销售区域范围。
3、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7个工作日将调整信息通知经销商。
甲方的权力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定的市场营销方案权利。
2、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3、有权处置乙方出现的违规行为、违规经营和损害甲方(利益)的权力。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厂家合法有效证件。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工作(周转壶返厂中间物流费乙方自理)。
5、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确保乙方区域销售权。
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的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
2、严格遵守甲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3、不得擅自生产、伪造、售价变改、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4、保持和甲方的持续沟通,及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5、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产品的宣传资料前必须经甲方审核,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发布。
6、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者签订经济合同,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和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与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贸易有限企业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指定行政区域内的代理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 特许代理产品名称
二、 特许代理区域: 省 市 县(区)
三、 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附产品价格表)
四、 甲方对乙方的销量要求: 乙方首批进货量为 万元,年销售目标约定 万元。乙方每季度至少从甲方购进产品 万元,否则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并有权终止本协议。
五、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
(1)有核定市场零售价和指导乙方给核定区域内下级代理商供货价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或损害甲方及甲方其它代理商权益行为的处置权利;
(3)有收集乙方市场调查、广告宣传材料、销售工作总结的权力;
(4)指导促销活动方案和召集必要的工作会议的权利;
(5)有对乙方销售业绩和相关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处罚的权利。
2、甲方义务
(1)为维护乙方区域代理权益,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区域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乙方所代理权的产品;
(2)保障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包装,并按时发货; (3)负责提供乙方正常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
(4)每一个合作年度,乙方超额完成协议规定销量总额要求时,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 的奖励;
(5)协助乙方对其销售网络进行终端包装和维护。
3、乙方权利
(1)享有本协议规定区域内所代理产品的独家代理权利及要求甲方对此权力进行保护的权利;
(2)享有甲方货源紧俏时优先供货的权利;
(3)享有所代理产品改进意见反馈和新产品开发进度的知情权。
4、乙方义务
(1)全权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2)负责本区域内甲方产品保护情况的调查和上报,协助甲方做好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3)不得在本协议代理的区域外销售产品,不得更换甲方包装、商标或用其他厂商的产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出售;
(4)负责代理区域内的通路建设,保证销售点具有以下条件:设在相对繁华区域,交通便利,形象和档次良好的商场,显著位置,并素质较高的专柜员;
(5)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代理区域内的促销活动和市场推广工作;
(6)按甲方规定的市场指导零售价格制定代理区域内的零售价格,若价格上下幅度大于20%,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联系电话、地址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二个月内甲方无法按原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而乙方又未通知甲方新的联系方式,本协议自行作废。
六、定货及运输约定
1、甲方在收到乙方订货单后,应及时向乙方发出确认订货通知,并在收到乙方相应货款后按乙方指定地点发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首批产品的定金 元,待乙方提货时转为货款。
七、退换货规定
乙方从甲方购货后原则上不得要求退换货,但若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或因型号与订货单不符,乙方可自收货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出调换产品要求。但必须保证原产品完好、附件齐备、标签和包装不得损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2、乙方所需售后服务的材料应以月订单形式向甲方提出。
九、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乙方执行第六条第(2)款之规定即自动生效,有效期壹年,至 年 月 日终止。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根据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贸易有限企业(盖章)
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电话:
销售代理合同 篇5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20年月日在省市签署。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企业所在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企业所在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地区代理销售“ ”开发经营拥有的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地区的销售代理商,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也可在其它地区进行销售代理,甲方书面确认后的文件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委托乙方在等地区设立售楼处,销售“ ”指定的,在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公寓B座,具体房源以甲方销控为准。
第二条销售价格
销售价格见甲方书面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乙方有元浮动权。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年月年3-2、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当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一个月另行协商,重新签定合同。
3-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四条费用负担
4-1、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税金、策划推广费用、销售场地费用、交通费、食宿费、人员工资等)由乙方承担。
4-2、甲方企业的所属楼盘的所有宣传印刷品,在销售代理合同签署后由甲方先免费提供宣传资料样品,乙方在保证宣传资料内容真实性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印刷。(乙方在自行印刷宣传资料前,需提供小样给甲方审核确认)
4-3、乙方所有的广告宣传等,必须保证甲方的企业形象与楼盘形象,涉及到重大问题须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按计划进行宣传,费用由乙方承担。
4-4、定金及房款均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客户收取其它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5、乙方组织来项目的看房团,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负责雇佣搭载看房的车辆必须是各种手续齐全并参加保险的车辆。看房在往返途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意外伤害及突发疾病情况,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代理佣金
5-1、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统一价格进行销售,乙方基本代理佣金按销售额5-2、奖励政策:以为区域单位划分,本合同签署后四个月内,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内至少完成销售额万;合同签署一年内,乙方在其所代理区域内至少完成销售额万元,否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在该地区的代理权
5-3、销售价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售价和折扣,乙方不得随意增减。
5-4、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若乙方没有销售业绩,则甲方有权单方面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佣金结算方式
6-1、一次性付款达到总房款的100%,即交定金之日起10天内交付总房款的100%,佣金按100%计取。
6-2、银行按揭首付款到位,即交定金之日起10天内交付总房款的30%以上,并在30天内办理交银行按揭手续的所有资料,佣金按100%计取。
6-3、结算时间为每月一结(月结),客户缴清总房款后的下一月15号前乙方将销售报表报甲方审核,甲方在每月25日前将佣金结算给乙方。
6-4、乙方结算佣金时须开具海阳的正式发票。
6-5、一次性付款客户,必须在交付定金后七日内交齐总房款,否则视为放弃购买,按照退房处理。按揭贷款客户必须在交付定金后七日内交齐银行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并准备齐全按揭贷款所需资料,否则视为放弃购买,按照退房处理。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然后双方协商处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代理佣金,每迟付一日,按应付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催收房款。若乙方客户违约一个月以上,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佣金总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7-3、如乙方以虚假之词欺骗客户,或单方夸大宣传,超范围承诺而引发的客户纠纷,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原价赔偿。
7-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甲方以书面形式给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不能限期整改,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5、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退房处理
8-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购房户退房,乙方将不予返还因该客户购买房屋所提取的佣金,客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8-2、由于客户原因造成退房,定金不予退还的,甲方与乙方按5:5分配定金。
第九条:甲方应提供乙方的资料
9-1、“五证”、营业执照、统一说辞、销控表、合同范本、交房标准、银行帐号、楼盘总平面布置图和单体户型图及相关楼体效果图、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相关事项
10-1、双方发生销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免发生重卖现象。
10-2、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甲方到乙方售楼处办理按揭手续,费用自理。
10-3、甲方因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正确或由商品房销售合同而引起的客户纠纷以及因建筑质量引起的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责任。
10-4、甲、乙双方应对合作事项保密。
10-5、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催交房款、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协助甲方处理客户纠纷。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1-1、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完成本合同的权力与义务后自动终止。
11-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在公平、信任、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资格、区域
1.甲方指定乙方为产品“特约批销商”。
2.乙方特约批销区域:。
3.批发对象为:; 零售对象为:。
第二条 双方提供
4.甲方免费提供:甲方直属营业厅内长一米以上的展销柜台一节,供乙方展销相关产品。
5.甲方免费提供安全的仓库,可存放相关产品、办公设备;供乙方授权的员工存取相关产品及办公用。
6.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下属经销商所享有的一切优惠政策,包括话费卡、各种优惠套餐等。
7.乙方以其网上的批发价格加上比例的售后服务费向甲方提供手机。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手机均为行货。
8.乙方提供:市场部、售后部、营销部等相应的人员;员工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从甲方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三条 利益
9.甲方确保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的批发价不低于如下价格:“网”上每日的“批发价”+“批发价”乘以%的售后服务费。
10.乙方展销柜在甲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实行独立运营、独立核算。
第四条 售后服务
11.乙方在展销柜上所零售的乙方相关产品售后,保证按国家规定的三包服务执行。
12.乙方在特约批销区域内批发给经销商的产品必须遵从与经销商之间的协议(详见“经销商协议”);乙方承诺对所售出产品做到更快更好的服务保证。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3.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经过双方协商,依法另立协议。
14.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1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或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及盖双方合同用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应。
16.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销售代理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总代理方(以下称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第一条 总则
1.委托方与总代理方(被委托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总代理协议,共同信守。
2.委托人指定的总代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委托人授权其代表可根据协议所列的条 款和条 件,与卖方洽淡欲引进的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条 定义
本协议术语的意义如下:
1.“佣金”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 款和条 件由委托人按照条 款支付给总代理人的佣金。
2.“许可证协议”,指委托人与卖方所签订的技术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括与技术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补充、修改和增补的技术,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术并向委托方予以报价。
3.“价格”系指委托人为引进该项技术而支付给卖方的款额。
第三条 总代理
1.委托人指定其总代理人,系为独家全权总代理,代表委托人与卖方洽淡引进该项技术应付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 款和条 件,并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事项。总代理人愿意接受此委托。
2.在协议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代理人洽淡引进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 款和条 件,或代表委托人联系有关任何事项。
3.根据协议,总代理人作为委托的独家全权代理,代表委托人洽淡本许可证的协议为引进该项目,为此,一旦成交,予以承认并生效。委托人与卖方洽淡该项技术的价格及其他条 款和条 件,经谈妥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代理取得佣金,其总代理终止。
4.本协议的委托人与总代理人不因委托代理成合股关系,亦不因此获得本协议指定范围外的代理权。
第四条 总代理人的职责
1.必须努力与卖方洽淡,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 款和条 件,便于委托人获得该项技术的转让并尽速签订许可证协议。
2.在洽淡转让及引进该项技术的过程中,总代理人与卖方洽淡中若出现任何争议、分歧或僵局,应立刻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详情,并就此事与委托人磋商。
3.应采取确实有效的办法为委托人取得该项技术并签订许可证协议。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
(1)除委托人指定的全权代理有关事项外,不得自命为委托人代理任何事项;
(2)以委托人的名义允诺或解决事宜,以委托人的信用作担保,代表委托人作出任何保证或陈述,或使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或业务;
(3)与卖方议定转让或获得该项技术的价格及有关条 款和条 件;
(4)不论以任何方式从委托人处获得的信息资料,皆属秘密,仅能为引进技术用,不得泄露。
第五条 委托人的职责
1.代理人当代表其委托人与卖方商定价格、条 款和条 件时,或将转让技术的价格条 款和条 件书就许可证协议时,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委托人须立即向总代理人给予指示。
2.委托人应及时满足代理人的要求,向总代理人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便于总代理人与卖方洽商转让和获得该项技术。
第六条 佣金
1.委托人同意支付给总代理人价格总金额的百分之%)的佣金。佣金于许可证签署之日以支付。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应即时支付。
第七条 终止协议
1.如遇有下列任何条 件或情况时,委托人须以书面方式通知总代理人:按协议规定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或义务时,或当收到委托人就总代理人不履行或不遵守其职责的通知后的30天内,仍置之不理,则立刻终止本协议对代理人的委托。
2.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3.当届满和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时,按下述条 款办理:
(1)总代理人应立即将持有与委托人业务有关的票据、备忘录、记录稿件或其他文件交还给委托人。
(2)按照本协议规定,于终止对总代理人委托的5天内,委托人将佣金(按
条 规定应支付尚未付清部份的佣金)支付给代理人。
4.按本协议规定不论出于何处原因届满或终止对总代理人的委托,本协议仍然予以履行或遵守其条 款,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并付之实施。
第八条 分代理或转让
1.非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总代理人不得将协议之任何义务或责任转让给非经委托人指定的分代理,不论经委托人如何同意的由总代理人委托的分代理,根据协议的规定不得免除代理人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
2.非经总代理人书面授权,委托人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或责任予以转让或转移给他人。
3.本协议对委托人、总代理人及各方指定的继承人均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并确保实施。
第九条 修改
委托人与总代理人签订的引进技术协议书,包括整个协议书和备忘录,立即取代委托人与总代理人对该项技术以往的全部协议和安排,后者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即告终止。除非经本协议当事人签署的39;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第十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根据签字时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 例制订。然而,在协议生效后,由于国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委托人和总代理人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 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委托人和总代理人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在国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仲裁程序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委托人和总代理人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二条 语言
本协议以英文和中文书写,两种文字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通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文字为准,可采用书信、电传、电报方式按对方地址寄发对方。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
委托人:
总代理人: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销售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著作权法》、《软件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加盟乙方销售系统达成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的含义
本协议所称合作,是指甲方申请在中国境内进行并口数字存储示波器的网络销售和推广,并同意将由该所产生的销售额按约定比例支付乙方,乙方同意甲方的申请。
第二条甲方的承诺
(一)甲方在境内销售和推广甲方提供的软件,并负责向使用者收取费用。
(二)甲方提供特定的渠道使乙方方便了解的销售和推广情况。
(三)甲方保证对乙方提供的F不做本协议以外目的的任何使用。
第三条乙方的承诺:
(一)乙方必须是的合法著作权人,并对拥有独立的发行权、传播权。
(二)乙方必须保证不侵犯任何其他同类软件的著作权。
(三)乙方同意甲方在境内销售。
(四)乙方必须保证在使用中不会对客户端计算机系统造成任何破坏。
(五)乙方提供个月免费质量保证,逾期后收取材料费。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签署,一经双方签署,有效期限最低为一年,自甲方向乙方提供并经乙方接受之日起计算。一年期间届满,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退出合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条件停止的推广和销售。甲方未向乙方发出退出合作书面通知,则乙方认为甲方同意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五条销售利益的支付
甲方的代理费为%的原价,以人民币作为计算单位,提货时需预付总额的%。每月号结款如遇公休日自动往后延迟,甲方将支付剩下%的款额。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本协议所涉软件销售利益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退出合作,但必须将退出的合理原因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本协议自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软件并被甲方接受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的签订地为。
第十条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不可调和的争议,应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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