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购销合同 篇1
甲方(购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价金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乙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年月日前提(供)吨。其中:吨,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除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年月日前付定金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月日前电汇元;年月日前电汇元;
年月日前电汇元;年月日前电汇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日~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 %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
代 表 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乙方:
代 表 人:
开户银行:
帐号: 年月日
建材购销合同 篇2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详情
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额:
第二条产品要求
1.达到省的相应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同证明书和相关文件。
第三条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知计划后应当在甲方计划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之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第四条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贷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证明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的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贷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年月日
建材购销合同 篇3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工程向乙方购买铝单板事宜共同订立并遵守下列合同条款:
1、质量标准:国产优质1系列铝板,按国家GB/T-20xx标准;
2.铝单板加工过程包括:采购素材铝板、按甲方的图纸制造加工、前处理、氟碳喷涂、包装、装车及发运。
3.加工铝单板颜色代号:按双方确认的业主封样。
4.实际加工的面积超过或不足合同规定的面积时,则费用依据实际加工数量而定。
5.每个铝单板的折边高度不超过20mm时,则不计算面积;如超过20mm时,则计算实际展开面积。
6.铝单板表面氟碳喷涂的加工符合国标要求,不发生剥落、起泡、变色变质等问题。
7.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所要求的加工尺寸、公差范围、技术要求进行加工。
三、产品包装、运输、地点:
1、乙方必须按满足货款运输要求标准进行包装,且包装物不回收;
2、运输方式为汽运 ,由 乙 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其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货到目的地后,货物卸车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乙双方确定的派驻现场代表或联络代表:
甲方代表: 联系方式:座机 手机 身份证号: 乙方代表: 联系方式:座机 手机 身份证号:以上甲、乙双方确定的代表,视为已经双方公司正式授权,其代表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 2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本合同货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20xx0 元整,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安排生产;
2、交货:甲方交付预付款后,双方确定加工图纸、颜色,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乙方在 10 工作日内交第一批货,以后各批货物按约定付清上批货款后,以双方协商的日期(协商事项为合同附件)交货。
3、剩余款项计人民币 220xx 元整,在乙方货到合同约定地点,经甲方现场代表验收后 2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凭银行转帐单或汇款单提货)
4、其它: 单次发货在300㎡以上的运费由乙方承担,300㎡以下由运费甲方承担。
五、图纸等技术资料的提供方式及相关约定:
由甲方提供准确的加工图纸,如甲方提供图纸无误,由此引起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甲方图纸加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图纸有变更,甲方应在乙方未生产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在甲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其未付款部分货物所有权归乙方,但乙方交货后,甲方负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责任。在货物交付前由乙方承担,货物到达工程地点后,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者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得不到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充分考虑受损害一方的利益,双方约定: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或有其它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则由乙方住所地为本合同法律管辖地;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货或有其它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则由甲方住所地为本合同法律管辖地。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预付款后生效。乙方交完各批货物,甲方付清乙方全部货款时合同终止。
九、附则:
1、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应将其有效的营业执照交对方验证并复印存档;
2、为履行本合同,双方往来的传真、函(信)件等均视为有效法律文本、作为本合同附件;
3、依附本合同产生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需变更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或补充协议,该协议视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具体施工事项可参照乙方的相关资料;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如需公证交由公证机构备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其它约定: 乙方提供检测报告以及合格证。
十一、施工注意事项:
1、请小心搬运、加工、安装、防止划伤、撞伤;
2、收货后请立即安装施工,施工完毕,45天内需将保护膜撕下;
3、请采用中性清洁剂和软性擦头进行清洗。
甲方:乙方:年月日:
建材购销合同 篇4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湖北申鄂建材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助,诚实首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购买油漆、瓷砖、地板砖
二。质量要求(乙方需提供的产品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提供全新的货物,表面无划痕,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附产品合格证书及检测报告,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3.乙方对其产品包修,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责任、另选供货商。保修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三。交货时间及总金额装饰材料购销合同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十日内
2.总金额:元(拾陆万贰仟伍佰叁拾贰元伍角整)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甲方有权拒收,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2.在铺贴过程中,如需乙方配合,乙方提供各种条件及辅助人员的技术指导,在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下进行辅助安装及其他工作。
四。付款及交货方式
1.乙方货物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定货价付95%货款,安装完成后付清尾款。该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10天内将货物送至工地。按总承包合同付款比例和时间向乙方付款。
2.乙方应保证各规格瓷砖为同一色批号。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或包装,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乙方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乙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包修、包换、包退或该产品在包修、包退、包换一次后仍然出现质量问题,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货款的10%(比例)的违约金。
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如果乙方逾期交货,应征得甲方同意,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货款的10%(比例)计算,向甲方赔偿逾期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货物逾期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并承担总货款10%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甲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甲方按实际收到材料数量付款;甲方不需要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材料款。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合同鉴定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由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解决。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且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年月日
建材购销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乙方因建设或经营等需要,向甲方购买建材五金,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提货方式、提货地点、运输方式等:
一、提货日期:。
二、提货地点:。
三、提货方式按以下第种方式提取。
A: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B:由甲方将货物运输至买方指定的位于的地址,交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或盖章确认。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方负责卸车。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应即时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在三天内提出书面议异,超出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议异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元的定金(所交定金可在履行合同中抵偿价款);在提(收)货物后天内支付全部剩余货款。乙方若采取分批购买的,则买方需在收到单次货物后天内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全部价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
(一)、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产品的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无条件更换或进行维修。(若没有保修则删除)
(二)、由于乙方或其他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买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在约定的提(收)货期限内不及时提取货物或拒收符合约定的标的物,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以及货物运输费用。
(二)、延期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即时支付价款,则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项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中止建材供应。
(三)、任何一方违约导致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败诉方还需承担实现合同目的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用等。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材购销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户型(详见施工图)。
3、施工项目量: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只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3)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个工作日(以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日为标准)。开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注:工期顺延天数未计入)。
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元(:元),
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自行制作并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工程项目增减或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增减或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认书面工程项目增减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项目增减单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施工现场和现场的移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现场条件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到小区物管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类费用,如小区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甲方应负责与小区相关部门协商、缴纳;
(4)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收留备案。
2、乙方的施工现场职责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煤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的移交
(1)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有义务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签认手续;甲方不在期间,指定为代理人对进场材料、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进行签认;
(2)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一项、多项工程有权利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异议成立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以达到合同约定;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应相应的顺延,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第六条:材料的采购和进场
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装饰工程预算书》的要求,材料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的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期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支付款项时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以及小区规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顺延。
6、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时间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增减或变更工程项目所造成的工期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顺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变。
第八条: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以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GB-》为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云南省家装中心投诉调解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经认证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经认证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视为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付
1、双方经协商同意工程款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工程款70%)
开工前三天
支付元
第二次(工程款25%)
工程完成3/4
支付元
第三次(工程款5%)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元
注:工程完成3/4指——泥工完毕,木工完成80%,油漆进场。
(2)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元,大写: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确认结算书时支付完毕;
(3)其他方式: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认可,甲方在工程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甲方签字时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尾款。若甲方有异议应在接到资料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无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甲方已确认结算书。
3、甲方付款必须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或者将款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在乙方指定人员收款的情形下,甲方必须在该人员持有乙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收款授权委托书的条件下才能支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半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损害赔偿金;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需付工资及相关材料费。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覆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当地有关建设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解决,如诉讼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
第十四:合同附件
1、家装工程预算书
2、家装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工程变更单
4、隐蔽工程验收单、各工组工程验收单、材料进场验收单、竣工验收单
5、竣工结算书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公司负责人:
住址:公司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建材购销合同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开、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单位: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交货: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取货)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第四条 验收:对于建材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材质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质量问题的,买方异议期为卖方交货后 日内,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 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 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建材产品经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换,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迟延交货 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部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 %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定金的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 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未定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买方(章): 卖方(章): 住所: 住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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