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水电承包合同优秀5篇

时间:2023-09-24 21:20:55 合同

建筑水电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工程所在辖区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甲方将该工程: 南山福桂苑商业、###楼 项目的水电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南山福桂苑小区 工程地点: 六安市六舒路与金裕大道交叉口

  二、工期进度要求

  具体工期与作业内容,必须遵照甲方制定的进度节点完成施工。

  三、承包方式与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辅材、包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

  四、工程质量要求:

  1.甲方提前提供完整的蓝图及蓝图电子版,及施工用水用电。必须具备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履行相应的现场管理职责,施工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操作证和上岗证。

  2.乙方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按照设计图纸(含书面通知)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验收每个部分必须合格,通过备案并达到合格标准。

  3.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如实做好工程施工过程的记录,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及现场签证和各种试验。

  4.乙方进场材料要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规范规定,所有进场材料须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对检出的不合格品(项),乙方必须无条件地进行及时整改,直至通过质量检验达到要求。

  5.乙方必须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若因乙方技术不到位或对图纸理解造成的错误,遗漏及返工,乙方还要应赔偿相应的材料费。

  6.对在管理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严重不足或经建设单位、监理、甲方管理人员提出整改而未整改者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严重者清退出场。

  7.乙方负责现场所有临时水电的安装工作。

  8.夜间施工乙方必须派专人值班,负责施工用电照明等。

  9.本工程保修期限为 3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五、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乙方接受监理单位、建设方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对进度的检查、整改、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建设方、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2、乙方在施工中要积极主动施工,预埋线管不单独安排时间,钢筋安装完工时水电的预埋也必须完工。

  六、付款方式: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硬底鞋上班,严禁在龙门架或塔吊下逗留,不得酗酒,更不得酒后作业,施工现场严禁打闹和嬉戏,以上如有违反者,每人次罚款500元(带头组织加倍处罚)。如由于乙方人员违章作业与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全部的责任与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违约责任处理

  (一)凡出现以下情况均视为违约:

  1.乙方工程施工质量未达到本合同所列述的各项工程要求;

  2.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工程再行转包、分包;

  3.其他造成工程各种损失的过失行为;

  4.乙方不履行或擅自变更一切及单方解除协议。

  5.不服从甲方的管理。

  (二)违约处罚

  1.乙方不按质量工期要求施工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以口头和书面指证。若乙方不予及时整改和纠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赔由此带来的损失。

  2.对其他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罚相应的违约罚金。

  3.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在工作中出现扯皮、推诿及整改不及时,造成甲方管理困难对乙方每次罚款20xx~5000元的。

  4、本合同乙方签字认可后,需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附则: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由双方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处理纠纷期间,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程施工,若影响正常施工超过两天,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协议,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另找其他队伍。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 执壹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施工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工程款全部付清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 方: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 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水电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塑钢门窗生产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包工包料

  四、工程量:塑钢单玻推拉窗约㎡。

  中空塑钢推拉窗约㎡。

  五、工程选用品牌、型号、颜色。

  1.塑钢门窗选用××型材;

  2.型材型号:80、76型;白色;

  3.玻璃采用白色玻璃单玻厚度㎜;中空。

  六、工程造价

  1、塑钢门窗(包括材料加工、运输、安装)

  ①、塑钢平开窗单价:元/个

  ②、塑钢推拉门、窗单价:二轨单玻推拉窗元/㎡

  三轨单玻推拉窗元/㎡

  三轨中空推拉窗元/㎡

  2、塑钢门窗合计价款约:元

  七、工程工期:

  1、乙方于××××年××月××日进场安装,至××××年××月××日前完成塑钢门窗的安装任务。在施工中若不能按甲方总体进度的要求完成工作量,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行,乙方自行退场,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如遇以下情况,工程顺延:

  (1)属承包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

  (2)因土建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进场施工的情况下。

  八、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乙方会同甲方有关部门对门窗工程进行初验。

  2、工程验收标准,按现行国家行业产品技术标准及现行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九、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

  1、工程进度到塑钢门窗框安装完毕,付总造价款的%,门窗扇安装完毕付总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后付总价款的%。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扣除总价%的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给乙方。

  十、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应选定该工程塑钢门窗的造型,并确定门窗的安装位置;

  2、甲方按标准洞口(清水洞口)交于乙方施工,且标准洞口尺寸符合规定;

  3、甲方的土建施工队在外墙施工中,应及时安排乙方进场施工,并且提供安装用水用电及相关配合工作。

  4、乙方安装时,框连接片沟槽由甲方施工队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的施工队应加强对乙方门窗(半成品、成品)的保护。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门窗材料存放点。

  十一、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大样图及材料配件样品制作安装;

  2、安装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本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人为损失收取材料费。

  4、超出质量保证期后,由乙方负责维修,收取一定成本费用。

  5、乙方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施工工期,保质保量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

  6、乙方在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材料发票。

  7、塑钢门窗材质要求详见附件。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建筑水电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本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交乙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乙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4)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5)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4)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5)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6)其它。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

  二、三类电机产品,由甲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甲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乙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甲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乙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甲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甲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乙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甲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甲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甲方指定厂家、品种让乙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甲方委托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乙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乙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甲方给付乙方劳务费_元(或乙方不收取劳务费)。

  (6)甲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2、甲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必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其姓名、身份、所承担的任务。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

  4、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未接的检查验收,乙方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继续施工,甲方应予承认并办理检验合格手续。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者,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合格者,由乙方负责,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6、电气照明、通风、水暖、卫生工程和机电安装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1);(2);(3)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检验。属于单体试车,由乙方负责进行。无论由谁负责试车,双方均应相互配合,共同进行。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技术劳务费用等,由甲方提供。其费用包括在定额内的,由乙方负担;定额中未包括的,由甲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由乙方会同甲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8、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9、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如甲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10、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11、工程交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采暖工程为一个采暖期,水电保修期为半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原批准、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发出份数与施工图份数相同,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建筑面积(容积)增加、结构改变、标准过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的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有关规定分配。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确认的事实必须在限期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乙方按表计费;负责红线以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照规定提供不少于承包合同建筑面积_%的施工用地,办理红线外的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爆破及临时铁道专用线接岔许可证,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5)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按照《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应由甲方提供材料、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10)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1)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财务和工程尾款。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3)按照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于每月底前天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属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和当月工程进度月报(包括工程量、工作量和形象进度等);

  (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7)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的(或当年投资的)%的预付款,计人民币_万元。

  2、甲方收到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总合同总价的%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预付款(或抵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工验收后天内支付%的价款,留%的价款存入建设银行,待保修期满后连本息一次支付给乙方。

  4、如甲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6、本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进行结算;

  (2)按照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内的费用,按等有关规定结算;

  (3)按照标准施工图单位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按等有关规定结算;

  (4)包干不包料的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及相应的管理费结算;

  (5)招标工程按中标价款结算,中标范围以外的工程费用,另按等有关规定结算。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银行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即由经银行审定后拨款给乙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乙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2、乙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没有经过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总价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3、甲方有提前工期要求的,可以实行提前竣工奖,按照合同工期,每提前一天由甲方按合同总价的%奖给乙方。优良工程每平方米奖元。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如双方属于同一部门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双方不属于同一个部门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它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份,分别报送业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银行备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建筑水电承包合同 篇4

  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商:(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武汉市建筑施工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生产、文明施工,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使各分项工作相互配合,发挥各自积极性,双方结合本工程特点,协作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生汉口城市广场四期二区6#—7#楼

  2、工程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南街

  3、结构类型:框架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1、水电安装工程

  图纸中全部设计变更工程量不进行调增调减。如,电表无论是群装还是分楼层安装,所引起的工程量的变化均含在合同包干清单综合包干总单价中,乙方不得重复记取。包干价的包干范围为包工、包全部辅材、包中小机械、包工期、包安全、包现场文明施工,包质检部门水电检测合格,具体包干内容如下:

  水电工程安装工程(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

  工作内容:按甲方要求及设计施工图,水、电预留预埋、水电安装、消防给水预埋、消防报警预埋、弱电消防预埋;弱电系统预埋,包现浇混凝土楼面、墙面套管预埋制安(预埋钢套管主材甲供),包门铃对讲系统线管预埋,避雷焊接等电位预埋,包室外落水管、室内排水及空调冷凝水管(含穿墙套管预埋或开孔器开孔),包厨卫水管洞口吊模混凝土封堵,包施工及临设用水用电安装到位(含施工过程中照明及动力电源提供安装到位,即甲方施工中不单独另外安排水电工,含夜间施工照明大功率镝灯乙供及安装)。

  施工范围:按施工图,梯间、电梯前室等公共部位全部电路安装到位,配电井电缆及桥架架设到位,动力电源布设及设备安装(电梯及机房电源到位、轴流风机安装、排污泵安装),机房照明,设计图中动力、照明及备用电箱安装到位(含箱体基础制安或支架制安),图中避雷及等电位、钢铝窗接地等均按图及规范要求全部施工到位,强弱电进各分户后设置各分户箱,箱内配置安装到位,室内弱电箱前线管预埋,室内各分户一户客厅一盏灯预埋及安装,厨房安装一水嘴;给排水部分:给水起点为室外接自来水水表井,排水系统至室外排水井,水管井给水系统按要求安装到位,水进户,水表及水表箱安装,管道支架制安。如乙方施工中漏埋套管,采取的补救钻孔措施费用甲方一律不认可。

  三、水电安装工程价格

  四、工作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合同要求的时间进场,进场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住房、食堂、公共卫生设施,组织指导乙方施工技术人员熟悉工程(工地)内外周边环境提供内部施工平面布置图。

  2、开工前,乙方要组织自己的施工技术人员认真了解图纸并积极参与甲方建设、设计、质检、监理等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的图纸会审及具体技术措施的交底,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各项技术,拟定出完整的施工(材料用量、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措施的计划书,结合甲方指定的施工方案,精心施工。如中途退场,按所做工程量的60%结算。

  3、开工后,甲方必须严格按已审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严格施工,每到程序完工后必须经过甲方检查认可签字后,方可继续下道工序的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施工方案和图纸、变更的要求。变更时由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

  五、双方责任

  1、乙方现场必须文明施工。每天做到工完清场,不论结构或装修。边角余料要充分利用,能用即用若发现人为的故意浪费现象,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要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有偷盗行为。无论是谁,抓获一次罚款1000元,不得有打架闹事行为,否则不论任何原因,双方个人(班组)各罚款1000元。

  3、乙方人员自带流动人口证、身份证、婚育证、计生证、婚检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如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临时暂住证)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施工人员还要自带安全帽、安全带、雨衣、胶鞋、手套、防护眼镜等一切防护用品。

  4、施工过程中,乙方若施工人员人力不足,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人员,其工资按照乙方工人标准双倍发放。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验收及付款

  1、乙方必须按规范施工,严格控制质量、接受甲方及其他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各项检查。发现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整改、返工,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并确保工期的正常进行,如乙方拒不执行整改,返工的或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可安排其他工序的作业人员返工,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付款方式:按照甲方进度款同步。顶板浇筑完成,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地上部分主体结构每完成5层,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七、安全及其他

  1、安全:乙方应教育职工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操作流程、规范施工,并定期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有关章程。加强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对“三宝”、“四口”加强管理,如乙方未履行责任造成的工程则产生大的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不准带小孩在工地逗留、玩耍、不准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上班、不戴安全帽等条例,如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20xx0以下由乙方承担)。

  2、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负责教育职工加强工地正常使用的一切设备、设施和成品的保护意识,接受甲方对已完工部分工程的成品、半成品构件采取的保护措施的要求,如施工不力或认为蓄意破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买单。

  3、其他:甲方通知开会,乙方不得无故耽误,确实要事要事先请假,并另派人参加,如耽误10分钟以上,一次发现罚款100元,无故不到会一次罚款200元。

  4、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在施工途中反悔,如哪一方反悔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反悔的一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后生效,望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交工验收付清尾款后自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建筑水电承包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沈丘县北城社区(幸福苑)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在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辅助材料)、包设备、包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风险、包技术资料整理、包交工验收、包综合治理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水、电、防雷安装工程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具体工作内容:

  ①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②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

  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暖气、消防、强电、弱电预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③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护、设备调试、竣工交验。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⑧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施工。

  ⑨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若甲方施工则扣除乙方该部分工作的相应费用)。

  四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②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五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作为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

  乙方若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六双方职责与权限

  ㈠甲方:

  1.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清洁卫生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2.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 提供住宿方便(住房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4.制定施工计划。

  5.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6. 提供水电暖完整完整图纸2套(竣工图一套)。

  ㈡乙方: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购进、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

  2.乙方组织有资质证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预防丢失,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合同价款

  1.乙方承包价为准。

  2.工程量结算按20年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期内的有关的文件规定执行,以工程结算总造价下浮16%作为甲方的综合管理费用(含税,除此之外,

  乙方不在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八付款方式

  1.依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为准,其合同附后。

  2.预埋阶段:甲方应按建设单位制定的拨款计划同步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河南省20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和有关的最新文件规定及所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总造价下浮16%)结算给乙方,结算造价按甲乙双方和业主方最后审定的造价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下浮16%后)的97%,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乙方保修期(以甲方和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无利息)给乙方。

  5.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订立合同后乙方必须交 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构起一层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并支付乙方工程款总造价5%,主体结顶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7.以上合同不包括现场变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需要工期顺延,变更造价按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8.如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后,乙方概不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竣工后此协议作废。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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