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10篇

时间:2023-10-30 09:18:29 合同

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货物运输承包经营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甲方将己方工厂的物件及销售的产品全权委托乙方承运,运输方式为公路汽车运输服务。

  二、运费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商定,按以车装实际拉运吨位,元/吨结算货物承运费,重量不得超出国家规定车载重量。

  2、货物安全达到目的地,凭随车货物单按一结算,结清运费。

  3、货物到达指定目的地后,收货人验货前,乙方保证甲方货物数量不缺失,外观完好无损坏,并办理货物签收手续为交货完毕。

  4、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按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证金,顺延年累计满一年止。合同期满双方续签合同,上一年的保证金则作为签合同当年的保证金。如双方不续签合同或合同解除后,保证金全额一次性退还乙方。

  三、安全责任方

  1、至签订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将自行承担。

  2、乙方承包期间对所有承运货物,车载人员负全部安全责任。若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货物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3、、维修检测、年检保养、燃油材料、违章罚款、用费税额、交通事故理赔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生产需要要求乙方货物运输到指定服务区;如甲方停工,停产等因素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问题、服务质量问题,以及技术性能存在严重问题时,有权要求乙方停车整改或终止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时,应明确承运货物品名、装货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货物到达地

  甲方不得以隐瞒的形式委托乙方托运禁运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有权获知货物在运输途中的情况和预计到货时间。

  若乙方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为甲方办理甲方货运事宜,乙方应指派业务人员为代表,代表乙方为甲方办理货物承运的相关事宜。

  在货物送达收货人之前,甲方有权随时改变到货地点及收货人。甲方有权对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改进。

  (二)乙方的权力义务:

  1、乙方不能以市场运输价格调整等任何因数,借故拖延,暂缓或是停止对甲方的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不能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的经营权限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乘坐险等附加险种)、维修检测、过路停车、燃料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每车装货完毕甲方向乙方提供装货重量、数量及货物清单,乙方出据《货物单》,一车一单(运单一式两份,货主一份,随承运货物一份),货物安全到达凭《货物单》交付货物。

  6、输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破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乙双方协议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关,合同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货物交付第三方承运;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给其它第三方承运。

  五、其他约定

  1、因第三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货物损失的,乙方应先赔偿甲方损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偿事故的处理与赔偿,由乙方与责任方按相关程序解决。

  2、乙方出现驾驶员酒后驾车,由此影响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运输若要长时间的维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务,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没有事先通知甲方影响运输服务的,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合同。

  2、甲、乙双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约定并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方赔偿对方应结算当天运费的10%违约金。

  七、纠纷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双方同意交当地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必须执行法院判决。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 篇2

  甲方:(经销商)

  乙方:(物流公司)

  双方为建立正当的物流承运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本着共同商讨,协商一致、互利合作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部分、业务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承运甲方在JAC定购的格尔发重卡商品车(以下简称商品车),包括提车、运送、交验及各环节涉及的手续办理;

  第二条、 双方约定商品车运费、送车时效及违约条款;

  第三条、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或提供担保;

  第四条、 委托运输期限自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止。

  第二部分、承运

  第一条、提车

  1、乙方按甲方要求,携《商品车自提介绍信》,办理商品车提车手续,并负责检验商品车状态完好;

  2、乙方负责核对商品车随车附件的完整、车辆合格证信息(未打印合格证的,以检验入库单及发动机合格证信息为准)与车辆本身配置相符,包括底盘号、发动机号、VIN码、车型配置、颜色及类别等;

  3、乙方负责办理商品车运送过程中需办理的所有手续,包括办理临时牌照、购买养路费、保险等。

  第二条、运送

  1、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商品车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负责商品车在运送途中的合理保养,在运送途中商品车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到就近的特约服务站检查修复;

  3、乙方对商品车在运送途中的安全负责,对车辆出现的损毁,违法罚款及相应的保险理赔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商品车运送途中,严格按双方约定不私自带货、不背车或负重,对违反约定造成车辆损毁的,商品车将由乙方买断或双方协商处理。

  第三条、交验

  1、乙方负责在交验前,将商品车清洗干净,手续整理妥当;

  2、双方共同按《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逐项核对,核对完毕,甲方负责在交接单上签字盖章,并在S系统内做收车处理;

  3、对检验不合格项目,

  [1]可以明确因乙方疏忽、操作不当或违反约定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2]可以明确因商品车本身在设计、制造等环节有缺陷而造成的,甲方暂收车辆,由甲方协调江淮公司解决;

  [3]不能明确责任方的,甲方暂收车辆并扣押《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向承运单位出具收条,在甲方联络重卡营销公司裁定责任并解决后,办理交接手续,但最长处理期限不超过7天;

  [4] 对商品车发生事故的:

  ⑴一般事故:处理时间7天内。车辆损失100%由乙方承担。

  ⑵重大事故或超过7天处理时间的,由乙方直接买断。

  第三部分、运费和时效

  第一条、运费

  1、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费,就是指乙方在商品车承运中产生的临时牌照、保险、过桥过路费、养路费、油费、驾驶员工资、途中食宿和返程交通等所有的费用;

  2、甲乙双方约定运费标准如下:

  ⑴、合肥—阜阳:牵引车为950元/台;四缸亮剑为700元/台;载货为800元/台,自卸车、搅拌车为950元/台。

  ⑵、阜阳—合肥:牵引车为800元/台;四缸亮剑为550元/台;载货为650元/台,自卸车、搅拌车为800元/台。

  第二条、结算

  1、乙方以《JAC商品车发运交接验收凭证》(甲方盖章有效)作为运费结算凭证,向甲方开具运输业发票(双方其他业务另行约定)进行结算;

  2、结算标准按双方约定标准执行;

  3、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次月兑现。

  第三条、送车时效

  1、送车时效指乙方接到甲方指令后,到完成指令的单车时效,包括提车、运送和交验的全过程总时间;

  2、甲乙双方约定提车出库的时间是1个工作日;

  3、甲乙双方约定运送时间为:平原按500Km/天计算运送时间,山区按400Km/天计算运送时间。

  第四部分、违约

  第一条、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双方约定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责任,对拒绝履行责任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终止合作,对由此带来的损失,可以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

  2、在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提请诉讼,诉讼地即签约地。

  第二条、风险保证金和担保

  1、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运输业务时,需向甲方缴纳风险保证金,保证金的额度由双方约定。

  2、乙方风险保证金在下列情况下,将由甲方处置:

  [1]乙方违反约定,且拒绝继续履行责任时;

  [2]商品车在运送途中发生事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处理意见时;

  [3] 乙方违反送车时效规定甲方提出索赔要求时,对超期的天数,按200元/天扣减;

  [4]对因乙方责任,客户提出赔偿要求时;

  第三条、业务终止

  1、甲方委托期满,双方业务即终止,特殊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后继续执行;

  2、合作期间,因一方原因,不能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时,双方业务即终止;

  3、对因乙方违约或服务承诺不能及时兑现的,甲方可以随时提出和终止业务。

  第五部分、其它约定事项

  第一条、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送车延期时,乙方需在2日内向甲方提供书面说明材料,经甲方认可后,可免于追究违反送车时效责任;

  第二条、对其他未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年月日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 篇3

  防护服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外币账号: 外币账号:

  人民币账号: 人民币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 篇4

  托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承运方: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

  承运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加工合同?|?委托书?|?赠与合同?|?居间合同?|?供货合同?|?运输合同?|?聘用合同?|?招标书

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详细地址:,联系...

  甲方:;

  乙方:.

  甲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甲方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项目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行。

  乙方:

  第一条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则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条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设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间断或停止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实施: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发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 篇6

  委托方:

  承运方:

  鉴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第一条:运输费用

  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单为准,该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如果乙方需变更价格,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否则,甲乙双方按变更前的价格结算。

  二、第二条:甲方责任

  1、运输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预报当月运输计划,货柜数量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数量而订,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

  2、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传真书面的《托运单》并注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箱型、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拖柜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乙方安排拖柜来厂装货。

  4、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24小时。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三、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

  2、乙方需按甲方《托运单》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提前6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迟。

  否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四、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乙方车辆按计划时间正常到达甲方指定工厂或仓库,如厂方无法即时装货,所产生的压夜费用为元/天,由甲方支付。

  2、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将上月的月结对帐单传给甲方,甲方须在10天内核对完后回传给乙方确认,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提交给甲方财务部,于10个工作日内将该费用按以下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3、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账户名:物流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支行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五、第五条:合同的终止

  1、如因不可抗力(仅指战争四级以上地震)无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承担各自的损失,互不追究责任。

  2、乙方在一个月内延迟到柜10次,六个月内累计延迟到柜60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告知对方。

  六、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需按甲方的装柜时间表安排到柜,在未经甲方同意而延迟到柜,每延迟6小时按该柜的运输费用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乙任何一方违反诚信商业、有贿赂行为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向违约方支付所有应付但未付的款项。

  七、第七条:其它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双方可商议续约,协商一致,另行签订续约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 篇7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乙方散货及快件经深圳或广州口岸出口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代理其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和运输业务,应保证安全及时地将货物送到目的地指定交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件公司提货。

  二、除事先约定外,乙方应自行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应按照公布的班车发车时间和发车地点发车,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

  三、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所有交运货物,并有权拒收一切海关禁止出入境、来历不明或不适于卡车运输的货物,以及需要有关报关文件报关而乙方无法提供该文件的货物。

  四、乙方应根据甲方对进出口散货及快件的报关资料及单证要求,准备齐全所需单证及商业发票,在明显位置张贴规定的运输标志后与甲方交接。如乙方客户自备国家行政机关签发的有效许可证或配额等正式报关文件,应通知甲方正确使用该文件向中国及货物终到国海关报关。如因乙方事先未明确通知甲方使用该文件而造成该文件失效以至该文件项下的货物在中国海关或目的地海关无法报关、清关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规定,对揽收的散货及快件认真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供交货清单,如有到付需要在清单上写明并加盖到付章,货物上张贴到付标签。如出口名牌物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甲方依据交货清单制作报关清单。乙方须正确申报货物品名、价值及数量,严禁谎报、夹带或冲货行为,如因乙方有上述行为造成海关对货物进行扣仓及至没收等处罚而产生的货款、罚款、仓租及连带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甲方可豁免责任;如因甲方未能尽忠职守而造成的货物遗失或损坏,由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申报价值赔偿,但每笔交接单快件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肆百元人民币。

  七、对于乙方交运的散货及快件,甲方仅负责其独立的外包装的封闭状态良好,而并不负责其内装货物数量的是否短少、类型是否相符、货物是否损坏等状况。

  八、结算价格,特殊货物根据类别另议。

  a、运输原则上以实际重量计费,但当轻泡货物体积重量超过实重50%时,计费重量以该票货物的实重加上体积重量之和除以2计算。

  a.因货物品类原因而产生的海关动植检附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双方签定协议前,乙方根据货量向甲方交纳相应预付款。甲方要在乙方结算预付款不足时,提前通知乙方。甲方每月5号前开具乙方上月交运散货及快件的清单和运费发票给乙方。

  十、本协议自二零零三年五月一日至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有效。任何一方如对协议内容及运费标准有改动,应在不少于七天前通知对方。

  甲方:国通骏江广州营业部

  乙方

  二零一X 年X月X日——二零一X年X月X日

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 篇8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xx北xx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xx班列xx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xx北(含xx),到站xx等xx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 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xx北xx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元,每日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 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xx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xx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x铁路局、x北xx及xx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日赔偿乙方损失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日赔偿甲方损失 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xx北xx及x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xx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xx北xx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全权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甲方向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乙方调派吨位船舶艘(船舶吊装设备),应甲方要求由港运至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货物于天内集中于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装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货物。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天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有关规定乙方需承担元/天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乙方可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元/天,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作照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费用自理)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按国家规定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元,全船运费为元,一次计收。

  九、费用结算: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身份证号:

  20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身份证号:

  20年月日

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 篇10

  托运方(甲方):

  合同编号:

  承运方(乙方):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20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平等、公平、等价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议,维护双方责任,特定此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性质、包装标准、外形尺寸):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第三条 货物运量:以实际发货量为准

  第四条 用车车型及数量: 车型不限,数量根据托运方的需求

  第五条 运价及费用:

  第六条 运费期限:

  第七条 货物运输的.要求及运输道路条件:货物要加盖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实 际运行过程中约定为准。超出约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价赔偿。如出现货物质量问题运费不受影响。

  第八条 运费及结算方式:

  第九条 安全要求及责任:乙方负责运输全过程中货物的安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2、***

  第十一条 经双方协议,双方应尽以下义务:

  1、甲方安排装车应核实运输车辆的派车单。(攀枝花骏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车通知单为准)核实无误后方可装货发车,否则发生货物丢失与乙方无关。

  2、乙方所派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如发生甲方货物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3、乙方所派的车辆手续不齐,甲方可拒绝使用该车辆,如发生货物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收货人并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协议形成的有关文字、材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有效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出口货物运输的物流合同10篇相关文章:

地区货物运输合同协议(最新6篇)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5篇

货物运输协议书6篇

热货物运输合同8篇(运输货物的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10篇

货物运输协议书5篇(运输协议书简单版)

货物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13篇

货物运输协议书(精品10篇)

货物运输协议书6篇(运输协议书简单版)

货物运输协议书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