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销售合同12篇

时间:2023-11-17 17:56:06 合同

服装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因乙方决定将公司生产经营事宜与丙方共同合作,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乙方与丙方协商一致经甲方同意确认,对 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宗旨: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亨利润,共担亏损。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服装有限公司服装生产及销售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合作方式、期限

  1、合作人乙方:服装有限公司现有设备财产(详附件)出资,计人民币元。按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由丙方经营管理。

  合作人(丙方)为履行经营管理义务,愿出资现金人民币 万元,并以出资为限承担亏损。

  2、 合作人(丙方):。

  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付乙方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协议人同意指定乙方管理上述及经营期的资金、

  3、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不得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现有设备由乙方所有,新增设备由乙方丙方共同所有。但合作期间乙方所有的设备不计提折旧、如生产经营需再次投入资金,另立投资协议,各合作人签字确认生效。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约定比例分配, 乙方占 %,丙方占 %,其中由乙方按每月丙方签名确认的财务报表,出具利润分配确认书给丙方,并由乙方每半年分配一次利润给丙方。

  2、债务承担:本合作协议订立之前债务由乙方承担,债权由乙方所有。本协议订立之后的债权债务以各合作人的盈余分配为据,按比例承担。

  3、经营风险的承担:甲方仅具有注册登记人身份,已全权委托方乙方及丙方经营,盈余与甲方无关。投入资金全部由乙丙两方投资,独立经营,独立管理,自担风险,自负责任,自负盈亏,涉及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与责任由丙、乙两方承担。甲方不干涉甲、乙两方的合法经营。

  第六条出资的转让及退资

  各协议人出资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三年期间不得转让,也不得要求退还出资。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其他合作人的权利

  乙方为合作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对外代表公司,不参与生产经营日常事务的具体管理。

  其主要权责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其所订合同所产生的收款承担收款及收款不能的赔偿责任。

  ②决定重大财务支出,按月按定额拨付资金到财务账户给丙方作为日常开支。

  ③保管公司印章及财务章,支付合作债务,承担合作终止的债务、

  ④按约定时间支付合作人报酬及应分配的利润、

  2、合作人 担任厂长职务,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其权限为:

  ①履行厂长的职责,对所有资产进行管理,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及承担资产安全责任

  ②履行厂长的职责,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及审批;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纪的活动。如因违法或违规经营,企业受到有关部门查处而造成停业、歇业或被取缔的;因经营形成对外拖欠债务、工人工资等情况的;因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的疏忽,造成治安事故或消防事故的;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承担赔偿责任

  ③按乙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组织生产及组织交付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生产所需原材料;对生产产品的质量及期限承担责任

  ④具有月预算定额内日常财务开支审批权。凡涉及 元以上的开支、费用需 签字方可生效。但不得以本合同项下公司名义对外举债,不得对外签署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签署的文件;不得持有本合同项下公司的财产及印章、 丙方的对日常事务进行监控、

  ⑤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报乙方批准。

  3、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协助丙方 对合作事务的生产,行政事务进行日常管理、对乙方报告生产工作

  4、丙方 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其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其权限为:

  ①监督丙方各合作人的工作情况;

  ②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

  5、 由丙方 负责业务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6、 由丙方 负责处理财务及主持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7、由 任总经办主任,负责各印章的加盖及报关事务及日常行政事务、 每月薪金为人民币 元

  8、合作人的共同权利:

  ①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作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合作竞争的业务。

  3、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5、不得泄漏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九条 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作期届满;

  ②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期间地亏损达到100万元;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如双方不能就继续合作达成协议或合作终止,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交付资产给乙方、超出乙方现有资产部份应按投资比例返还给丙方、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东莞市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协议人违反本协议条款,违约方应承担相应合同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包括诉讼所支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各存一份。

  合作人:

  合作人:

  年月

服装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服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进行服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服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形式装修店铺。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平方米。

  三、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注册证书。

  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甲方提供之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

  3、乙方为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乙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甲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乙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甲乙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月平均进货额为,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甲方。达到目标进货额甲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乙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乙方所开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处,甲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甲方可替乙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乙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乙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允许乙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甲方和文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甲方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乙方如发现任何仿冒甲方之货品,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甲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服装销售合同 篇3

  订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订地点:

  一、双方订购产品协定下列条件:

  二、乙方保证提供的服装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样品质量标准。

  三、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并收到甲方提供的订货单后天内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订购产品。

  四、交货地点:

  五、运输与包装方式:以乙方常规包装为准,运输方式为物流,货到达当地物流公司时,乙方通知甲方去取货,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以甲方所确认的.服装颜色与实物色差值不得超过5%,色差值超过5%必须甲方重新确认。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甲方按合同约定款式布料、质量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予以收货,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八、尺码按工厂的标准尺码:甲方收货后,如对货品质量或尺寸有异议,须于日内向乙方提出。

  九、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货品数量为准。

  十、付款方式:

  1、甲方订货后须先向乙方支付50%的货款,当甲方收到全部货时,经验收合格后,当日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

  2、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普通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3、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

  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一、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乙方应该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如产品在甲方收获后日内,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同意在日内更换或修改,修改和更换后的交货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二、违约责任:有下列情形的,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

  1、乙方延迟交货日以上的

  2、验收不合格率达5%的

  3、经修改或更换仍验收不合格的

  4、延迟付款3天以上的

  三、本协议有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四、经双方确认的样式样板、面料、尺寸清单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

服装销售合同 篇4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

  第二条费用清单服装销售合同。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服装销售合同。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服装销售合同。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服装销售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坐落于天津市装厂经营权转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现有正在运行经营的服装厂经营权转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同意接受承包该服装厂的.经营权。

  二、服装厂厂房、设备:有厂房一座、服装厂内有平盘机台,双针机台,带刀台,包缝机台,打结机台,订扣机台,平眼机台,幌针机台,大烫机台,共计台,以上厂房、场地及上述设备全部转包给乙方王伟使用。乙方在经营期间使用设备时负责保养及维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满后乙方必须将上述设备完好无损如数交还给甲方,并保证所有设备能够正常运行使用。乙方在承包期间的水、电、税、(给村委会贰仟元承包费)等各项费用归乙方负责缴纳。

  三、承包期限叁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每年承包费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交清当年承包费,余下承包费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乙方逾期不交清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将服装厂转包给他人使用。乙方在承包期间如需扩建厂房、建筑房屋、租赁或转让他人时必须先告之甲方,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以扩建厂房、建筑房屋、租赁或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四、乙方承包期间如遇国家、集体征占该服装厂场地时,所得国家补偿款由三人均分,与乙方无关。甲方不承担给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服装销售合同 篇6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服装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服装名称:毛衫、T恤

  商标或品牌:发财羊

  第一条:甲方保证提供的服装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或双方当事人约定标准。

  第二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

  第三条:甲方负责所提供品牌服饰产品及售后服务,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货款支付:乙方收到货物后支付100%货款,乙方未履行付款义务的,产品所有权仍属于甲方所有。

  第五条:甲方代为办理运输事宜,货交承运人,运输、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如对甲方提供的货物有异议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期从乙方提货时开始起算。否则构成甲方货物符合法定或约定质量的证据。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九条: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服装销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1.在大货投产生产前乙方任意码制作确认样经甲方技术部门确认后方可投产。

  2.按甲方提供的样品、品质要求操作生产,若乙方生产途中品质不合格,或工厂有变故,生产能力不足或转发其他厂家生产,甲方有权收回订单,终止合同,甲方不支 付任何费用。

  3.乙方有义务随时向甲方自动报告生产进度和品质状况,以便甲方向客户反馈生产情况;并配合甲方QC不定期的检验、查货,如谎报、虚报生产进度和品质状况而无法实施验货或多次验货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检验方式

  甲方技术部门品检到乙方工厂抽查、指导为随机查货,其结果并不能免除货物抵达市场分发销售出去后可能隐藏的.品质问题。同时乙方加工的成品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送到甲方验收。如成品质量不合格,乙方负责重新检验、返工,合格后包装。

  四、付款方式:经甲方品管部门检验合格出货后,先与甲方仓库部门核实材料用料,并持该书面合同到甲方财务部门对帐确认后45天内,甲方付清乙方所有货款。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各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服装销售合同 篇8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规格、颜色、数量、单价、金额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如果乙方在销售此批货物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乙方有权要求退还商品,甲方应无条件接收退还商品要求。

  如果乙方发现大小号不一,或色泽发生错误等,甲方也应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三条 交货方式:甲方送货

  交货时间:日

  交货地点:成都

  运输费支付方式: 货到时由乙方支付

  第四条 付款

  乙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预付给甲方壹拾万元整的押金款,逾期不付的将视为放弃本合同。乙方应于货款送达之日起半个月内将剩余款项全额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收到预付款后甲方无货。使乙方造成损失,应偿付乙方此批货款总价5%的违约金。

  2.甲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甲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乙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甲方此批货款总值3%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处理费用由甲方时候补付给乙方。

  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七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此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妥善保管。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月日

服装销售合同 篇9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服装销售合同。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服装销售合同。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 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服装销售合同。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服装销售合同。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服装销售合同 篇10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第二条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服装销售合同 篇11

  供方:

  需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玖拾叁万陆仟元。

  其产品名称的规格、质量、数量、单价、总值、交货付款等详见销售票。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余款。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

  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

  之一的罚金。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

  额千分之一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⑤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拒绝接货,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

  请鉴证机关备案。

  (5)如因生产原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变更产品品

  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七天与对方协商修订调整,并报鉴证机关备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一方变更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购,因此而不能执行合同应偿付对方千分之五的罚金。

  (6)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单位(盖章):

  需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人:

  年 月 日

  《服装销售合同范本》

服装销售合同 篇12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产品销售合同范本。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

  .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1)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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