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篇1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购车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于年月日购得甲方一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车原始登记时间:。
二、甲方自愿将自己的车及该车的手续和费用卖给乙方,车牌号为:;
车架号为:;发动机号:。
三、甲方已将如下车况如实告知乙方:。
四、乙方已知晓以上甲方告知的车况。
五、甲方承诺已将车辆真实情况全部告知乙方(见第三条列项),如有隐瞒,乙方可凭车辆检修部门的`证明向甲方采取以下补偿措施:
1、乙方退车,甲方将购车款全部退还乙方。乙方不付折损费。
2、甲方承担车辆检修费用,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乙方对第三项所列车况的检验期为。
逾期不再追究甲方的责任(自购车之日算起)。购车后乙方正常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此车自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自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八、购车款(大写)元整,(小写)元整。
自签订协议日预付(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待办完转籍过户手续后再付余下(大写)元整,(小写)元整。协议签字后生效。签订协议后,双方不得反悔,乙方如有违反,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付车款,甲方违反,将双倍返还乙方已付车款。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篇2
甲方(出卖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汽车品牌:型号:首选颜色:次选颜色: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车辆单价:万元,数量:台,总价:万元(大写)。
车辆交付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备忘录(见附件一),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2、车辆抵押贷款方式:
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年月日前,办妥抵押贷款手续后支付余款,计人民币万元,大写。
3、其他付款方式:。
4、车辆交付时,定金可以抵作车价款。
第四条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能通过落籍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年月日前。
2、提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
3、交车地点:
4、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外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5、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见附件二),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6、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所有权和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定金
1、双方约定: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大写。
2、乙方不能按约支付车款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能按约交付约定车辆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双方特别约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逾期在天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违约金。
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约定的车辆,按逾期期限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逾期在天之内,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车价款的万分之违约金。
逾期超过天后,乙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对上述违约事项,双方有定金约定的,一方违约时,对方既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只能在二者之中选择其一。
4、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10日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所购汽车的整车质量保证期限为年万公里,两者以先到者为限,除非不属于保证范围内。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到甲方或生产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台州市汽车经营行业协会或甲方所在地消费者协会主持调解。协商不能解决或调解不成的,选定下面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双方前列地址、电话若有改变,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中的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有矛盾时,以手写文字为准。
第十一条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篇3
卖方:
买方: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车主名称:号牌号码:厂牌型号:初次登记日期:发动机号:车架号: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9月30日。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是)出租、(/)租赁、(/)非营运、(/)其它。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十一万元整。买方应于20xx年9月1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交通事故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买方(章):
个人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1、车主名称: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
2、车辆状况说明见附件一。
3、车辆相关凭证见附件二。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过户手续费(包含税费)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过户手续费由 方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过户手续费支付给双方约定的过户手续办理方。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本车过户,转籍手续所需的一切有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 方,该方为过户手续办理方。
卖方应于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在 (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及相关凭证(见附件一)。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同中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条 送达地址条款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如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送达上述地址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
附件一:车辆相关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5、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6、车辆养路费缴付凭证
7、车辆保险单
8、购车发票
卖方: (签章) 卖方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买方: (签章) 买方开户银行:
账号: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协议内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转让价格为大写:整。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方承担,期限为10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需在购买前向乙方说明车辆有无使用问题或任何汽车机器问题,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汽车质量:该车于年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该车强制保险缴至年月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
八、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七、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个人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篇6
车 主: 买方(承买人)
车 主 地 址: 买 方 地 址:
车 主 电 话: 买 方 电 话:
车主根据《旧机动车辆交易管理规定》,与买方就下列车辆的交易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情况
车类型号: 车 身 颜 色:
车牌号码: 行 驶 公 里:发动机号: 燃 料:车架号码: 初次入户时间:
二、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radic;”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发票)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三、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四、车主保证该车的来源合法,手续齐全、真实有效,并承担因该车和手续不合法引起的法律责任。
五、成交价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六、付款方式(在方格内“radic;”为示:)
a)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一性付清全车款;办理车手续。
b)本协议签订后,买方付购车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在(¥天内,
买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元)后办理提车手续。
七、办理过户:买方应主动积极按卖方的要求备齐过户所需资料,由卖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办,取得过户受理;回执或行驶证(取证时间以车管所受理回执所规定的时间为准,包括顺延时间)
八、违约责任:
1.卖方在收到买方购车款项后,将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过户手续,如未能将车辆过户手续办妥(车管部门造
成的延误除外,届时双方协调解决),买方有权提出退车,但应维持该车交付时的状态,卖方将已付的购车款如数退还给买方。
2.买方应在提车后日内卖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元。
3.如买方逾期未交清余款,卖方有权将该车另作处理不须通知买方,所收定金不再退还。
九、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前发生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原车主或转让人负责,该车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以后发生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均由承买人负责。
十、补充条款:
十一、当该车从车方名下过户到买方名下,买卖双方办理完移交手续后,本协议即执行完毕。
十二、本协议地式贰份,买方一份,卖方一份,交易后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如需注明车辆营运或非营性质和车辆某一系统或某一部件的质量情况,请在条款中补充说明。
买方: (签章)
卖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篇7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车出售给乙方,该车相关参数如下:
品牌型号: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累计行驶里程:公里
年审有效期:
养路费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
路桥费有效期:
车辆使用性质:(请在合适的地方√)□家庭用车□公务用车□营运用车□其他
二、车辆交付地点及付款方式
1、甲方应提供车辆及其证件,以便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并于年月日交付交易车辆,交付地点,甲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证。以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八)其它有关证件。
2、交易车辆价款:(人民币)元(不含税费);大写:。
3、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的%,计元;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时,即时支付交易车辆的所有余款元。
4、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交易公司全称)依法办理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双方约定,交易手续费、证照费由方承担,评估费由方承担,佣金由方承担。
三、车辆的所有权自时转移,乙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车辆仍属于甲方所有;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必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卖车相关证件,经检测、评估的应当提交有效的检测、评估鉴定报告书;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买车相关证件。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证件,并支付相关款项;甲方在收取车款后,应开具有效的收款凭证。
五、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交易车辆主张权利致使不能过户,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乙方购买的车辆如因甲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甲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4、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车款的,逾期每日按车款总价的%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篇8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甲方现将车转让给乙方。该车车牌号码为:发动机号为:车架号为:,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汽车质量
该车于年月日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日。
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等车辆质量均表示认同。
第二条汽车价格
双方商定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元。(元整)
第三条权利义务
1.甲方转让车辆时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各种证件、手续,包括:。
2.乙方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第四条车辆过户
车辆必须过户,过户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共同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将车辆验收合格后,先付¥元(元整)定金给甲方,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将余款¥元(元整)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生效。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个人二手车辆买卖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车牌号:
发动机号:
底盘号:
登记日期:
车身颜色:
协议内容:
一、甲方自愿将车卖给乙方,车辆产权属于卖方,内容真实,无产权纠纷,一旦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
二、经双方转让价格为:¥元。
三、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前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此车自年月日时分以后与本车发生的一切有关事情及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过户由方办理,甲乙双方出示手续,一切过户费用由方承担,期限为天。
六、因车是二手车,甲方需在购买前向乙方说明车辆有无使用问题或任何汽车机器问题,如乙方在使用中因车况不良,造成一切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汽车质量:该车于年月日登记,检验合格期至年月日,该车强制保险缴至年月日,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
八、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说明汽车的现状。
2.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甲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乙方在购买该车后,负责车辆的维修以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九、双方签字协议生效以后,车辆产权属于乙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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