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饰品销售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理及授权范围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年月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 订货及付款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乙方为销售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 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 投标特别约定
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 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 售后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饰品销售合同 篇2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颜色:
产地: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住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饰品销售合同 篇3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
2、乙方的代理区域为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个区域销售(该市场年月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3、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辆(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6 、“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
1、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3 、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4、乙方为销售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5、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
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
1、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3、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2、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3、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4、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2、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3、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4、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5、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饰品销售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
乙方;王彦植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经协商共同达成一致,因乙方特殊原因,乙方不成立财务部,由甲方统一管理,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进行利润返点。
第一条 代理及授权利润范围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汽车贷款咨询;车务代理;违章代缴,照明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销售及售后服务》。
乙方的代理区为《贵州省都匀市》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贵州
省都匀市个区经销的权限。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3--5》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25--40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甲方按每销售每辆,利润18%返给乙方:《超出年销售量甲方按利润35%返给乙方》。
乙方的代理权期限为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第二条 商标 工业产权和保密。
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既停止并取消。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乙方不能用甲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商标、公司名称等向金融机构申请和抵押贷款。
乙方不能设立财务对客户进行开收发票,乙方除公司指认设立营销部外不能成立其他部门。所有对公文件必须交由甲方审批。乙方不能私设公章。如需使用公司公章,必须按流程向甲方申请审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除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四条 售后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查工作。
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于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
第五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人:代表人:
年月日 年 月日
汽车饰品销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销售汽车配件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自本合同签订日起,乙方依据本合同起向甲方销售汽车零部件。
二、甲方用电话,传真或者等确认订购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乙方供应所需零配件。乙方应协助甲方描述配件型号。
三、乙方共销售甲方指定需要配件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柒万叁仟肆佰零捌元整。(见附表)
四、甲方选择运输方式。
五、费用支付:
1、甲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付配件费用和运输费用。
2、货物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共同协调问题货物并联系乙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3、货物验收中,因甲方描述配件具体型号不准确而导致配件不符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共同协调问题货物并告诉乙方,运输费由甲方支付;
4、乙方配件在未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进行退货或调货。运输费由甲方支付;
六、如订货时间长配件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当初订货时配件价格结算。
七、关于质保:
1、乙方缺包所供应的配件为甲方指定需要范围,如发现乙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乙方需要给甲方赔偿。
2、因甲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造成配件质量下降或损坏的,概不退货。
3、乙方销售给甲方的配件,在保修范围内免费更换。
八、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签订时,双方需提供真实的有效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开户行:
开户行:
中国银行即墨支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汽车饰品销售合同 篇6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牌汽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登记人: )于20年 月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万千百元整(¥),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 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 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
(七) 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八)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20年月日,时
间:::,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九)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色牌汽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行驶证登记人: )于 年月日转让给乙方,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人民币元整(¥ .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及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
四、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时间之前,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向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甲方并要求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六、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七、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和数量
l、品种: .
2、数量: .
(必须明确规定标的物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等级、质量和检疫方法
1、等级和质量: .
(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检疫办法: .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励办法
1、价格: .
2、货款结算方式: .
3、奖励办法: .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期限: ,地点: , ,方式: .
第五条 买方的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履行期内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2、 买方如需提前交货,并取得卖方同意变更合同的,买方应给卖方提前交货货款总值的%的补偿,买方因特殊原因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 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由买卖双方约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卖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 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卖方交售的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以拒收。
第六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l、 卖方逾期交货,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交货,并应向买方偿付货物总值的%(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未交货款 总值的%(由买卖双方约定)偿付违约金。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买方仍然需要,卖方应如数补齐,并应向买方偿付少交部分货物总值 %(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如买方不需要,卖方应按逾期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由买卖双方约定)偿付违约金。
2、卖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买方有权拒收。如买方同意接收,不按违约处理。
3、卖方交售的水产品的品种、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可以拒收。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或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双方达成协议。街道要求变更或接触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赔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份,交卖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卖方名称(章) 买方名称:
住所: 住所:
法定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汽车饰品销售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方式向乙方销售商标号码为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二、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三、乙方将根据甲方电话确认、传真确认、或E-a确认订购的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甲方供应所需零配件.
四、乙方自己选择运输方式,委托运输公司办理货物的运输,并向运输公司支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
如买保险的货物出了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公司沟通协调问题货物并告之甲方。
五、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次月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六、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货款而终止履行时,如乙方在未支付货款前已向甲方发出下次《货物订单》传真,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订货价值30%的违约金。
七、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九、关于质保问题如下: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零配件为原厂零件及配套厂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范围内),所以甲方向乙方发的货物上都有甲方的标签为证,无标签的甲方概不承认,如发现甲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甲方按假一赔十赔偿给乙方。
2、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给予退货
(1)经乙方确认代订的急件、期货。
(2)乙方收到货物在当天未提出异议。
(3)电器、灯具出门概不退货。
(4)零件安装过、包装丢失、损坏的概不退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向甲方订购所需货物时,甲方会将订货清单传真至乙方,乙方认可后签字回传。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给乙方(在厂家有货的前提下),按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赔偿给乙方。直至货物到达乙方为止。
十一、协议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汽车饰品销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方式向乙方销售商标号码为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二、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三、乙方将根据甲方电话确认、传真确认、或E-a确认订购的汽车配件项目清单向甲方供应所需零配件.
四、乙方自己选择运输方式,委托运输公司办理货物的运输,并向运输公司支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
如买保险的货物出了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公司沟通协调问题货物并告之甲方。
五、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次月日前向甲方付清本月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六、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货款而终止履行时,如乙方在未支付货款前已向甲方发出下次《货物订单》传真,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订货价值30%的违约金。
七、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九、关于质保问题如下: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零配件为原厂零件及配套厂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范围内),所以甲方向乙方发的货物上都有甲方的标签为证,无标签的甲方概不承认,如发现甲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甲方按假一赔十赔偿给乙方。
2、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给予退货
(1)经乙方确认代订的急件、期货。
(2)乙方收到货物在当天未提出异议。
(3)电器、灯具出门概不退货。
(4)零件安装过、包装丢失、损坏的概不退货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向甲方订购所需货物时,甲方会将订货清单传真至乙方,乙方认可后签字回传。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给乙方(在厂家有货的前提下),按总价的每日万分之五赔偿给乙方。直至货物到达乙方为止。
十一、协议签定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汽车饰品销售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由于自身需要,向甲方申请售后回租的方式租用车辆,现委托甲方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双方在经过平等协商,真实、充分表达意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目的、内容
服务目的:结合市场条件和乙方综合能力,为乙方提供融资租赁方案。
服务内容:融资租赁需求分析、结构设计、交易安排、财务、税务、效益分析以及其他有关的服务。
第二条:费用及付款
本协议下的咨询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3日内交纳上述费用,或交纳至甲方合作的经销商处,乙方同时授权甲方自甲方按乙方申请向经销商或经销商指定的第三方支付甲方用于购买乙方车辆的.“转让价款”时予以抵扣。
甲方收到此项服务费用后,视为甲方已按照协议要求提供完咨询服务,任何条件下不予退还此项费用。
第三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条款无条件履行义务,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的相关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保密约定
协议下的任何一方非经对方同意,不得将协议下涉及的对方商业、个人秘密向无关的第三方公开。
第五条:争议解决
若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出现任何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生效条件及协议补充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若协议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补充协议在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饰品销售合同 篇10
甲方(卖方):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1、车辆状况:,品牌:,型号:,车身颜色:,坐椅颜色:,材质:,发动机号:,车架号:,产地:,制造商:。
2、购车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车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车辆,委托甲方办理汽车按揭手续。
3、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1)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乙方提车确认单为准。
(2)乙方向汽车销售商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以汽车经销商及乙方签名盖章的提车确认单为准。
4、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下列种方式及期限付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元,其余车款乙方委托甲方向中国银行支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年限,按揭%,金额(大写)。
5、权利与义务。
6、有关汽车按揭的约定。
7、违约责任。
8、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9、本合同所指的汽车销售商,系指乙方所购汽车的开票单位。
10、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银行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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