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产品购销合同【合集11篇】

时间:2023-11-24 21:41:03 合同

水电产品购销合同 篇1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甲、

  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履行:

  一、供货材料:碎石、水泥;

  二、价格:砂石价格为90元/吨、水泥340/吨;

  三、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供货地点:公路施工地点、老哇山公路及村组道路;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该批砂石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砂石质量确实不合格的,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砂石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乙方在2日内换送合格砂石。

  七、付款方式:乙方材料款达万元,甲方按乙方材料的70%支付。余下的30%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八、计量标准:乙方每批货物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由甲方负责人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作为结算依据;

  九、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购货方(甲方): 代表人:

  供货方(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水电产品购销合同 篇2

  供方:(简称甲方)

  需方:(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重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要求标准:符合行业标准规定和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陈水生虾塘,根据需方要求发货,交货时间另定。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由需方负责组织运输工具,运费、搬运费等均由供方自理。

  五、货物重量的计算方法:按货运单据为计算依据,需方可随机抽样过磅。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相关行业质量技术规范要求验收,如不符合要求,需方有权拒绝收货。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采取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方式,凭本合同和供方提交的需方开具的`验(收)货单据结算货款。结算期在十五天内。

  八、如遇价格上下浮动时,按当天上市价结算。

  九、违约责任:若有任一方不按上述条款履行,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按标的物价款的倍违约金。

  十、其它约定事项:需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供方支付保证金5万元整,保证金可抵1减最后一期货款。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水电产品购销合同 篇3

  订 购 合 同

  采 购 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供 货 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远洋城物管中心项目提供工程物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订购物、数量、价款

  1、1、物品名称:

  2、2、物品材质:

  3、3、定货数量:

  4、4、计量单位: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单 价:/元人民币。

   总 价: 元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

   价款支付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

   价款的支付时间:

  年 月日,乙方交付全部货物,经甲方确认若全部货品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3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本合同为封口合同,报价的工程量与实际有差距,按照实际工程量结算。

   发票开具: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各阶段款项的同时,开具相应合法

  有效的发票,如乙方拒绝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工作。

   本合同约定之价款为包死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任何其

  他费用。同时不得擅自增加单价或总价。

  第三条 样品约定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提供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双方将其妥善封

  存于,双方签字后,样品由甲方保管。

  货物交付时,样品可选择以下第 a 种方式处理:

  a.可抵作应交付货物,此项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b.返还给乙方。

  第四条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或行业对于合同标的产品的相关技术要求。

   乙方所交所有成品,各项质量指标与样式均需与样品一致。

   产品交付时完整无损、外型美观、表面光洁、包装齐全。

  第五条 物品交付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

   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

   产品包装:产品包装应保证货物在正常运输及存放过程中,保持完好

  无破损及磨损。

   交付状况:所有采购物资符合相应国家质量标准 。

  第六条 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质量要求及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验收方式:产品交付时,需由甲方人员确认,并签署相关文件。如无

  签署之书面文件,视为甲方未收取物品。

   消防验收前,乙方消除部分错误地址码,待验收合格后,将地址码全部恢复。

  第七条 保修

   订购物的保修期为产品交付后30天。在此期间,对于订购物的非

  人为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免费维修及更换物品或零部件。

   保修期过后,乙方负责对物品进行维修,并只收取成本费用。

   其他约定:无。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收到乙方货品后应于3日内,组织人员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应于

  当日内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付款。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员对物品进行验收。

   乙方应依照合同约定或双方议定按时向甲方供货。

   乙方应确保送至甲方处的物品外包装满足产品运输及安装要求。

   乙方应确保购得的材料质量满足本合同约定。

   甲方所购买的物品所需安装的,乙方负责安装完毕并调试合格。

   其他权利义务: 无 。

  第十条 保密条款

  双方承认保密信息构成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即不可抗力,如战争、恐怖事件、地震等,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合同的另一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之有效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免除违约的责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如甲方向乙方继续续订本合同约定之物品,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之 价格、质量标准等与甲方签订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 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

  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水电产品购销合同 篇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二、交(提)货的方式

  三、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四、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供方将需方所购水产产品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需在水产产品到达指定地点小时内验货如有异议需及时提出,否则视需方已验收产品,验收产品全部合格.。

  2.供方将需方所购水产产品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在合同签订的.时间内验货后发现异议需及时通知供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视需方已验收产品,验收产品全部合格。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需将所购水产产品的全部货款打入供方提供的支付宝内并及时通知供方,供方确认后及时向需方发货。

  2.供方将需方所购水产产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需方验收无异议后,需方需填写回执并加盖需方公章。

  七、违约责任

  (双方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即可)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者选一)

  九、其他约定的事项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得单方任意变更或解除,若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正本二份,购销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水电产品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需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品名规

  格、型号、牌号、商标产

  地或厂家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执行

  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四、运输方式到达

  站(港)及收货单位:

  五、运输费用负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

  七、包装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附件: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帐号: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

  银行:帐号:

水电产品购销合同 篇6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水电工程的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承包方式:包材料、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第二条工期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2、如因由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拖欠工程款)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四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万预算。结算按工程完成时的最新定额,材料价格参照11年价目表,人工费60元/定额工,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款的10%作为启动资金,电线、电缆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30%,开关灯具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20%,配电箱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10%,安装完成付总工程款的2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安全施工

  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

  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关于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负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水电产品购销合同 篇7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六条货物验收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验收地点:送货以货物接受地为验收地点;提货以提货地为验收地点;贩运的以海上交易地为验收地点。

  (二)验收时间:乙方在收到货物的当日验收完毕,乙方对水产品的质量、品种、数量等有异议的,应当日书面向甲方提出。

  (三)验收标准:。

  (四)自然损耗:所订水产品自然损耗应在%以内(含%)。

  第七条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预付款元。合同履行时,预付款冲抵甲方应付货款。

  第八条货款结算按下列第项执行:

  (一)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钱货当场结清。

  (二)银行结算。乙方在验收合格后日内,把剩余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开

  户银行,帐号。

  第九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按协议执行。达成协议之前,仍按本合同执行。

  当事人一方因因遭遇台风等不可抗力事由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按下列约定执行:

  (一)甲方拒绝交付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原因造成所订水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按收购日市场价格交付水产品;乙方不需要的,甲方自行处理。

  (三)乙方拒收所订水产品的,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愈期支付货款的,应结清货款,同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愈期部分的利息、并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解决:

  (一)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部门备案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电话:

  邮编: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

水电产品购销合同 篇8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甲方为乙方提供水产品:

  鲢鱼每市斤 元、草鱼每市斤 元、螺丝混每市斤 元。

  第二条:甲方必须保证成品鱼级别和成活率分别为:

  1.鲢鱼每条5市斤以上、草鱼每条6市斤以上、螺丝混每条7市斤以上;

  2. 甲方必须保证成品鱼的成活率为: % ;

  第三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

  2.交货地点: ;

  3.如成品鱼到达乙方河塘后、经水产专家验收后达不到质量要求的,乙方有权退货。

  第四条: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汇款方式支付。 年 月 日前先预付定金 %,余款在鱼货验收合格并成活72小时后,付清;(装卸费、运输费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第五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有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或纠纷,应本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任何一方可向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

  第七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以达成补充合同。

  第八条:合同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因销售市场及价格因素变动而解除。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水电产品购销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供方向需方提供货源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名、单位、规格

  二、议价周期:

  因市场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食品在每隔天月,双方重议一次单价,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供方将单价以书面形式告知需方,经需方签字盖章回传生效,若需方对新的价格不予接受,可解除合同,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结算方式:

  产品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当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时,乙方在接受甲方商品,确认型号,数量,及合格后,乙方应在接受商品后,当天以现金进行结算。

  四、交货方式:

  1.乙方应将产品按时保质保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甲方需提前天以书面传真方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应根据甲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

  五、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截止。

  2.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中止合同者,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2.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原件一式二份,经双方各自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传真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水电产品购销合同 篇10

  甲方(购方):乙方(销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年月以前(或月旬内),向甲方交售(农副产品)斤(担)。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农副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按地区标准执行;

(4)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农副产品)的包装,按下列第()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包装物由乙(甲)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另订附件。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办理:

(1)送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提货,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3)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农副产品的验收地点

(实行乙方送货或乙方委托运输部门代运的,以接收地点为验收地点;实行甲方提货的,以提货地点为验收地点。)

  第五条验收办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期限;(2)验收手续;(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5)在验收中对产量质量发生争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交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裁决。)

  第六条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农副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

  2.乙方如因违约自销或因套取超购加价款而不履行合同时,应向甲方偿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货款总值%(5%~25%的幅度)的违约金,并退回套取的加价款和奖售、换购的物资;乙方违约自销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上交国家财政。

  3.乙方在交售(农副产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5%~25%)的违约金。乙方交售的鲜活产品如有污染或疾病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乙方的包装不符合规定,发货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发货后因包装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其实际损失。乙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

  5.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6.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甲方应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间,乙方应负责支付实际开支的一切费用,并承担非因保管、保养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7.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8.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乙方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人)时,应按合同规定重新发货或将错发的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接货单位(人),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及其他费用;造成逾期交货的,还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运输路线或运输工具的,应承担因此多支付的费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5%~2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6.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7.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8.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9.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进行验收后未提出书面质量异议的,即视为默认符合规定。对于提出质量异议或因其他原因拒收,应负责妥善保管,等候处理,不得动用。一经动用即视为接收,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则按延期付款处理。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农副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有效期至年月日。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水电产品购销合同 篇1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于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电子产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销售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批发参考价进行产品销售。

  二、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货物运输方式:

  1、乙方书面订货后,甲方在2-5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

  2.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电子产品购销明细、单价及数量见附表一及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货物总额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下订单后2天内,乙方向甲方货款。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年度内向甲方进货不低于万,甲方出货前1天内,乙方将剩余货款金额划入甲方开立的帐户上。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预付款后xxx日内。

  第四条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1、逾期交货: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交货的,甲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乙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取货:如乙方暂缓要货,甲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乙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已经通过的电子产品,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3天内验货完毕。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日期: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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