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街商铺租赁合同合集5篇

时间:2023-11-26 13:59:20 合同

沿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位于 临街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商铺坐落于x号商铺,该商铺建筑为上下两层 。该商铺不得用于饭店等对室内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

  2、甲、乙双方应互示身份证以真实的证明双方身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作本协议附件。

  3、该商铺租赁期三年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合同期内,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在原价格基础上随行就市协商而定。

  4、商铺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时,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乙方续签合同。如果乙方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其自行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铺房屋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纳时间为合同双方签约后2日内交付。以后两年必须在每年阳历 月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房屋,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铺面,乙方拥有合同期内合法的使用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原则下有权转租此商铺,但转租前须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收回商铺房屋,且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7、合同期内,与该商铺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城市市容费、垃圾清理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乙方滞交所产生的罚金应由乙方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应于 年 月日内将该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并经双方交验移交房室钥匙及物业手续等交割完毕后视为交付;乙方租赁后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不得因装修等原因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和墙体结构。

  9、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此商铺押金¥1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冲抵商铺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将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甲方并交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交付的相应押金。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动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自行装饰、装修的构筑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

  11、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其他损失,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沿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2

  甲方:xxx

  乙方:北京xxx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于20xx年 7月17日就甲方所有的xx区xx花园三区39号楼房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由乙方承租该房屋用于房地产经纪业务,租期自 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现乙方由于经营政策调整,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租赁合同。

  2、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已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3、乙方同意,最迟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

  4、甲方同意乙方最迟于乙方须在搬离房屋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注册于该房屋地址的营业执照注销。

  5、甲方同意如果自20xx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能找到或甲方自行找到第三方新的承租人并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甲方退还乙方元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的房租。

  6、如在20xx年3月1日起一个月内,乙方未能寻找到新的承租人,则甲方不退乙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任何费用,双方别无其他争议,不再相互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7、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及扫描件有效。

  8、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沿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租凭合同,并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洪梅汽车站商铺间租个乙方作为合法经营场地,商铺位于编号为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凭期限为年,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权。

  三、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为免租期,每月租金按建筑面积40—50元平方米计算,每月计付租金元。租金采用按月支付方式,并于当月5日前缴清,逾期按每日2%计付滞纳金,第二年做适当调整。

  四、管理费按人民币2元平方米月,合计为元。(此费用包括治安管理费、卫生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费在免租期内不得减免,并于当月5日前交清。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月内向甲方交纳租凭商铺押金元人民币(每个铺面),押金用以保障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期满后不计利息如数退还,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作为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乙方经营期内所有的费用或按有关规定应付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以上所收的一切费用都不含税,甲方收取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乙方所用的水费按元吨,电费按元度。

  七、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的或者合同期间终止合同关系的,乙方须在天之内将铺面交还甲方,交还时应当恢复原貌(如间墙、门窗、管道等),否则应当支付恢复原貌的费用,同时乙方负责自行清理所有杂物,并搞好卫生,租凭物内的装修材料(包括水管、电线、隔楼、门窗等)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如建、翻修、不得改变原建主体结构和面局。租凭期间由乙方负责维修、保养,乙方必须配备防火器材,消除安全隐患。

  九、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因经营需要装修店铺的,须向甲方有关部门登记备案,执行并遵守甲方的有关部门规定(如统一制做招牌、用电安装等),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装修,并于日必须正常开门营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押金,收回商铺。营业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连续三天关门,否则视为违约。

  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应该按照约定时间缴纳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供水供电等,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下达书面催缴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商铺及附属的设施设备及装修材料,且押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收滞纳金的权利。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年之内不得将物业转让,以后如确需要转让租凭权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由甲方收取500元的转让手续费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否则视为违约,则按违约处理。

  十三、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及《治安管理条例》等,必须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终止合同并不作任何赔偿。

  十四、本合同如有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20年月日

沿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香巴拉大道45号商铺一间

第二条 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

  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第三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年,自日至年 月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人民币)2万6千元/年。大写贰万陆仟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 维修养护、装修及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中止及续租

(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甲方代理人: 联系电话:乙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沿街商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四、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五、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

  付款方式:第一年租金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现金支付,本租赁合同终止。当年租期满(已交纳租金有使用权的日期)后乙方无条件搬出,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或费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的一切税、费等开支,如:店面所有设施的维修,水电费及经营过程的各种纠纷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租赁期满,乙方不得以装修、装璜为由,折价给甲方,且不得破坏乙方现有的地面、墙体及房屋吊顶的装修,否则押金不退。

  七、合同租赁期间,乙方如遇特殊情况需将店面转租,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含合伙人之间的拆伙转让),剩余租期内租金由甲方另定,且乙方须交纳 元转让费给甲方,否则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均无效,甲方有权在乙方租期未满的情况下,终止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店面的使用权,未满期租金及押金均不退还。

  八、本店面不准从事有关鞭炮、农药、化肥、餐饮以及法律法规不允许从事的经营活动,甲方一旦发现,将有权提前收回店面使用权,且剩余租金、押金不退。

  九、乙方应做好防火、防盗等措施,如发生事故与甲方无关;损坏店内墙面墙体,必须负责无偿恢复。

  十、如店面中途因县城规划需要拆迁或遇不可抗力,甲方只负责退回乙方已交纳的剩余租金及押金,甲方在此店面内的任何投资及其他费用均与甲方无关;店面如有任何补偿款全归甲方享受,乙方不予享受。同时甲方有权在不影响乙方租赁期使用权的`情况下将店面出售给他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沿街商铺租赁合同合集5篇相关文章:

商铺租赁合同协议书最新5篇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8篇】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4篇 房屋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5篇(简易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经典7篇 关于商铺租赁的合同模板

房屋商铺租赁合同5篇(个人商铺租赁合同)

合集商铺租赁合同6篇 商铺租赁合同标准版

通用商铺租赁合同7篇 商铺租用合同样板

商铺租赁合同必备7篇 商铺租赁合同注意哪些

商铺租赁合同优选7篇(租赁商铺合同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