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品牌时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进行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形式装修店铺。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平方米。
三、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甲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
3、乙方为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乙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甲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乙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甲乙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月平均进货额为.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甲方。达到目标进货额甲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乙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乙方所开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处,甲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甲方可替乙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乙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乙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甲方允许乙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和文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甲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乙方如发现任何仿冒甲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甲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服装代理合同 篇2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前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 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 ( 价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账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 家,酒店家,酒楼家 ( 附终端明细目录 ) ,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
第一个月应达到% ,
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元件-- 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乙方不得经销与甲方产品名称、包装、风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监督并杜绝窜货现象的发生,以确保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合法权益。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广告媒体宣传、宣传品、促销品、推广活动等事宜,乙方应提出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乙方即可安排实施。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保证提供乙方所需的货源,负责做好市场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提供电视、软性文章等宣传媒体资料及终端培训。
5.及时兑现合同约定的政策支持。
6.负责将产品运至乙方市场,运费由甲方承担。
八、产品验货约定 甲方货到乙方市场当日清点核实品种、规格、数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货运回执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产品验收生效,运送的产品、宣传品、促销品等物品如出现短缺或破损,乙方应在货运回执单上注明。否则,出现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奖励政策 参与公司经销商级别评定,兑现奖励。
十、产品调剂约定 本合同产品在发货三个月内如滞销可提出调剂,调剂产品的来回运费,运送损失及内外包装材料损失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所有调换产品必须保证包装无开封、脏、损现象,不影响二次销售,否则不予退换。 十
一、双方合作前特别约定
1.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进行商业活动,如有违反,属乙方个人行为,概与甲方无关,因此衍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乙方向甲方汇报每月库存、销货情况及下期要货计划、市场信息,乙方每次上货金额应在万元以上。
3.甲方每月对乙方的考核截止日为当月的日。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终端明细目录,由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出现虚报、错报、漏报现象,经甲方核实后,乙方支付甲方元家的违约金。
5.属甲方投入进店费的终端网点,进店所有权应归甲方。 十
二、解约手续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达到双方合同约定条款其中一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以甲方经销商确认通知函为准。
2.在解约时乙方应将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点无条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双方解约,乙方市场完好无损仍有销售价值的产品,甲方按乙方进货价%的价格回收,与甲方有关并由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应无条件交回甲方。
4.解约手续办理完毕,甲方退还乙方合同保证金。 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议补充,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服装代理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签订地点:签约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公众平台的二次开发与技术支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同合,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履行本合同。
一、合同项目
1、甲方代理销售乙方开发的产品。
2、代理权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市代理商,负责产品的销售。
2)、乙方只承认甲方为公众平台的二次开发的代理商,概不承认甲方与其他公司签订的其他代理合同协议。
3、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甲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乙方书面提出。乙方同意的,与甲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未违反软商公司的任何规定,包括客户投诉次数;)、完成软商的考核;
二、合同款项
预付款(共计)元,金额大写:元。
注:
(1)代理商统一归纳为金牌代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需将预付款转入乙方账户;
(2)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二十万元,余款十万元在甲方开展八十个客户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转到以下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产品的代理价格:详见本合同附表(一)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知道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以及接受此服务所需要的所有费用;
2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
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本合同方可生效。若甲?讲话凑招?樵?定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的代理资格,同时单方面终止此协议。
4甲方负责在当地拓展业务,维护好客户。
5在协议期内,甲方不得与本协议中约定的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第三方公司合作,若违反该约定,甲方则赔偿乙方万元人民币。
6甲方负责了解客户需求,负责给客户培训使用系统。
7甲方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年限不得超过1年,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取消甲方独家代理权。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所有经营活动中不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的内容建设及发布;
2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操作系统。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
4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需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外泄资料,避免给甲方带来损失。
6如果软件开发的平台或接口在第三方上,由于第三方原因涉及到软件不能正常使用,双方与第三方协商处理,若处理不成,乙方适当退回此功能的费用。
7乙方必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8甲方没有违反本协议中若干规定,乙方不得在甲方所有代理的城市寻找其他代理商,若违反该约定,乙方则赔偿甲方万元人民币。
五、维护条款
1乙方负责甲方所接项目的维护工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正常运行;提供7日*24小时响应维护服务;
2乙方负责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性维护,其工作范围为:软件版本升级和错误更正;合同所界定的功能范围内的局部调整。
3当出现故障时,甲方应立即通知到乙方。如属于严重故障,乙方立即委派工程师进行处理;如属于一般故障,乙方委派工程师在一小时内开展问题处理工作;必要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4由乙方负责日常性管理工作,包括信息更新、数据维护和系统管理。
六、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项目业务需求产生较大的变更、外在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致使项目期限需要延长的,乙方应及时知会甲方,在经双方协调同意的情况下,工期可以适度顺延。
2如因甲方人员不积极配合、不能满足试用或使用条件,而导致项目延误,乙方有权适当顺延项目期限,直到满足条件为止。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延期责任。
3剔除以上因素,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的需求完成项目,或项目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如数向甲方退回项目所收款。
4如甲方拖欠乙方的开发费或维护费,从应付款截止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收滞纳金,每月按应付款的2%加收滞纳金。
5如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软件,从应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收逾期罚款,每月按项目造价的2%加收罚款。
6如因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乙方项目的软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全额的开发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火灾)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1如因软件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密协议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或项目过程中了解的经营秘密及相关资料;乙方交与甲方的任何资料、图表、文字、计算过程、电子文件、访谈记录等。
2涉密人员范围:项目组成员、甲方公司及其省公司。
3保密期限:2年。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接触到的甲方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泄露归第三方,否则乙方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十、其他条款
1甲方如主动终止维护服务,应书面通知乙方。维护服务终止后,乙方仍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但不进行技术协助、软件升级、功能调整。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共同解决。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地址:
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
地址:
日期:年月日
服装代理合同 篇4
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开发建设的大厦(花园、别墅、公寓等)事宜达成一致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2.提供所委托销售项目的有关批文,包括物业名称证明、立项批复、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3.提供上述项目的设计图纸、装修标准及技术指标文件,提供上述项目周围环境及土地使用情况、建设情况及交通状况等资料和文件。
二、乙方责任
1.根据市场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安排销售时间表。
2.在甲方帮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当地环境。
3.乙方与客户接洽之后,以传真方式与甲方联系,确认客户。凡经甲方确认后的客户,成交后均视为乙方成交。
4.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以代理人身份与客户签署有关认购意向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
三、销售价格
本物业第一期销售价格暂定为每平方米元。
四、代理佣金
甲乙双方同意代理佣金为房价的2%,佣金在客户与甲方正式签署买卖合同时全部支付。
五、代理期限与销售面积
甲方同意乙方的代理期限为半年,从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计算,在代理期间,乙方须售出平方米。
六、违约责任
如在代理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销售出平方米的物业即构成违约,双方另行确定对违约行为的处理。
七、广告宣传
甲方同意支付所有与销售有关的广告费用,广告分为三期,分别在报和报上刊出。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由本代理协议产生的一切纠纷,均采用友好协商的方法予以解决,如果协商的方法不能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予以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代表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服装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品牌时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授权销售商品与区域
甲方同意乙方在进行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市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并使用形式装修店铺。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平方米。
三、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专卖店(柜)内必须销售甲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
3、乙方为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五、付款方式
1、甲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乙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
2、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
3、甲方应将预定金的货品、货源确定,按时、按量、按质送交乙方。
4、若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打折,提前二周通知乙方,相应让扣1%-5%。
5、该地区由甲乙双方协商设定最低进货额为,月平均进货额为。若当月进货额超出最低平均进货额,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月计算;若当月进货额不足月最低平均进货额,则不足部分需保留于甲方。达到目标进货额甲方将返扣1%-2%作为奖励,在以后货款中抵扣。
六、装修形式
乙方开设专卖店的装修格调需按甲方的同意要求完成;
甲方将提供装修格式、图纸和材料的资料,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八、提货方式
乙方指定货物的交运方式,甲方负责代理交运手续,乙方在提货后,一切有关保险、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店面管理
甲方向乙方提供店面管理的整套资料文件,对乙方所开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之处,甲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
十、人员培训
乙方所聘用的人员于上岗前应进行岗前培训,如因条件所限不能培训,甲方可替乙方代为培训。
十一、信息反馈
乙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形式报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发货及补货,帮助乙方分析市场情况。
十二、商标、知识产权
1、甲方允许乙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和文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甲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行为。
4、乙方如发现任何仿冒甲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甲方之取缔行为。
十三、退换货
1、甲方同意予乙方依每月交易总额、于次月15日前提出%的退货率,逾时概不受理。
2、乙方二次追加的商品,甲方概不受理退换货。
十四、其他
此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服装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服装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服装名称:
商标或品牌:
服装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大写
第一条甲方保证提供的服装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或双方当事人约定标准。
第二条a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
b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乙方在收到货物后日内向甲方付清剩余货款。
第三条货物的交付采用乙方上门提货的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如乙方没有尽本合同第二条b规定的义务,超过一个月的,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违约金。超过三个月的,乙方需按合同金额的20%为违约,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乙方如对
提供的货物有异议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期从乙方提货时开始起算。否则构成甲方货物符合法定或约定质量的`证据。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八条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在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出卖人名称(章):
买受人姓名(章):
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服装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代理甲方产品的经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产品,授权在(区域)独家代理,在此区域内销售,代理期限为年;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合法的相关手续资料;
3、甲方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负责,在产品有效期内,因产品生产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纠纷,甲方承担质量引起的相应责任;
4、双方合同一经签定,在乙方合法经营、及时支付货款和遵守合同及其规定的情况下,在乙方的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中断产品供应,因由中断货源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乙方代理的甲方产品在销售过程中产生滞销,甲方给予退换(返货的发货费用由乙方负责),期限自发货日起三个月内,超过此期限,不予受理;
6、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市场的稳定,杜绝其他代理商恶意窜货,保证乙方在代区域内的独家代理权,如发现恶意窜货行为,甲方为乙方清市场,并追讨窜货人或窜货单位赔偿乙方市场损失(赔偿标准:进货总金额的5倍);
7、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铺底货,铺底数量按甲方的招商政策执行,在代理结束后,乙方返还货物或按代理价格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在指定区域内独家经销,在代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发生进货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代理权;
2、乙方代理协议签定后,再次提货为现款现货,既乙方将电汇底联连同详细地址、货物名称、数量、收货人、联系方式传真至甲方,甲方查明款项进入甲方帐户后,一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3、乙方在代区域内以通过正常途径、合法的宣传方式销售甲方产品;在销售上出现任何问题(非药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可帮助协调处理;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零售价不得低于零售价的最低限价,不得高于物价批准的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供货价供给零售药店,一经发现,取消代理权,扣罚市场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非甲方产品的销售以及其他违法活动,否则甲方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还要向乙方索赔50万元;
三、双方协定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2、甲方负责将货物通过邮局、铁路和货栈发给乙方,费用由甲方负责(不包括航空快件、特快专递、公路短途运输),发货方式由甲方决定,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发货失误,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因本协议发生的经济纠纷,则由甲方所在地仲裁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向签约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四、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公章:
印章:
日期:日期: 经办人:经办人:
服装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品牌装在经销权授予乙方。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品牌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元/每月,并于三个月对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4)、乙方所开的专卖店及专卖柜地点需征得甲方同意,专卖店面积不可小于平方米/店,专卖柜面积不可小于平方米。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此合同方始生效,如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元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时间为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元计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并达到我方的要求(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公司),费用乙方负责。
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
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
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
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在协议期乙方购买甲方货品的价格为参考零售牌价折。(其它特价商品另议)
2)每笔交易独立结算,款到出货。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
1)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
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同上第二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广告宣传
甲方提供宣传推广指导性策略、相应的宣传资料及宣传品;
乙方在协议期间的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品牌产品形象。任何损害、破坏行业将导致追究及赔偿,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
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十、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利。
十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为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期满前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天书面向甲方提出。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服装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为拓展销售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甲方将现生产经营的“”牌运动手表(含所有表业公司注册的“”商标的包装品、物),特许给乙方在(省、市、县、区)辖区内为甲方在该地区的销售总代理。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
1.甲方在委托乙方特约经销期间,提供给甲方有关的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的证照复印件、特约经销牌匾和授权委托书;乙方应遵守经销原则,只允许在(省、市、县)所辖的范围内代理经销,不得在其它非辖区内转让和销售;甲方同样不出售“”商品给乙方所在总经销辖区内的其他经销商。
2.以协商为前提,乙方在特约经销开始之前或一周内必须提交一份包括如何在当地构建市场销售网络、如何确保特约经销初期“”在当地销售量不发生聚减、如何响应消费者需求,在短期内提升销售量,和年内具体时间、地点、拟销数量等内容的可行性经销计划给甲方。以便甲方确立发展方向、规模和作为甲方检验乙方经销能力的依据。
3.乙方在特约经销期间必须确保代理经销的月销售量最低下限,依据现有的月销售量区域大小,现确定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每月不低只,约价值万元。
4.甲方给乙方的.货款垫底资金为元。垫底以外的资金必须每次结清:即每次订货,乙方应提前天下订单,并与货款一起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甲方在收到货款后的天内发货。
5.关于运输方式和问题交涉:甲方按乙方的意愿进行包装送站托运,运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货后应立即清点验收,如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书面传真告知甲方,否则,概由乙方自负。
6.关于经销期限和年检审:甲方委托乙方经销期限为年,以甲方的授权委托书为准;那么乙方每年年底交回授权委托书,经由甲方年检审后重新授发。
7.如果乙方擅自违约或变更经销方案造成甲方形象损害或营销渠道受阻的,甲方有权利随时取乙方的代理经销资格。
8.此份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签章:
日期:
乙方代表:
签章:
日期:
服装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xxx服装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洽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市场设立xxx专店,作为该区域代理商,对该区域进行市场拓展及品牌销售服务工作,双方达成协议之内容如下:
一、授权区域经销经营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约期为年;
◆区域授权经销内容、区域及方式:
(一)区域授权经销内容:
Ⅰ、甲方规定乙方在协议区域拓展店面,并完成地区市场最合理化的覆盖和进货、零售额;
Ⅱ、甲方规定乙方对其所拓展的店面进行品牌和售后服务及数据信息的经营管理工作,乙方不得同时经营其他类似产品。
(二)商品保证金
1、商品保证金是为了确保乙方店面正常销售的基础商品押金,本合同签定时同期生效。
2、取得直辖市(特指北京、上海)经营权的代理经销商,等同于省级管理商;
3.直辖市代理经销商必须具备在2个月内开发2~5家以上分店的能力;
若直辖市代理经销商放弃开发,则甲方有权选择该地的第二家开设分店;
4.付款方式
、乙方以区域代理形式取得甲方授权,首次投入的商品保证金要求如下:
a、大区及直辖市(北京)50万元RMB以上;b、省级代理经销商40—50万元RMB以上;
c、一级城市代理经销商25—40万元RMB以上;e、地级城市代理经销商20—30万元RMB以上;
f、县级城市代理经销商10—20万元RMB以上。
、对甲方授权区域市场,收取乙方万元的商品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定的同时全款支付给甲方,并确定开业时间.
(三)特许商的授权:
i.授权方式:
甲方按100%退换货率提供退换货服务,并提供出厂价格,提供市场零售指导价格。零售价格乙方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乙方有义务跟甲方沟通。
Ⅱ为更好的推动xxx在该地区的发展,区域代理经销商经甲方同意有权在该地区设立特卖促销活动,公司有义务协同开展,公司将给予利润返点(按比例递增).具体点数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协商确定.
Ⅲ区域授权经销权的经营、结算方式:
A、乙方在规定区域内拓展市场,但其所拓展的市场及店面必须经甲方考核并同意,
B、乙方负责管理该区域品牌并进行市场有效维护;
C、专厅装修道具返还及广告补贴政策:
......
服装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xxx服装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洽商,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市场设立xxx专店,作为该区域代理商,对该区域进行市场拓展及品牌销售服务工作,双方达成协议之内容如下:
一、授权区域经销经营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合约期为年;
◆区域授权经销内容、区域及方式:
(一)区域授权经销内容:
Ⅰ、甲方规定乙方在协议区域拓展店面,并完成地区市场最合理化的覆盖和进货、零售额;
Ⅱ、甲方规定乙方对其所拓展的店面进行品牌和售后服务及数据信息的经营管理工作,乙方不得同时经营其他类似产品。
(二)商品保证金
1、商品保证金是为了确保乙方店面正常销售的基础商品押金,本合同签定时同期生效。
2、取得直辖市(特指北京、上海)经营权的代理经销商,等同于省级管理商;
3.直辖市代理经销商必须具备在2个月内开发2~5家以上分店的能力;
若直辖市代理经销商放弃开发,则甲方有权选择该地的第二家开设分店;
4.付款方式
、乙方以区域代理形式取得甲方授权,首次投入的.商品保证金要求如下:
a、大区及直辖市(北京)50万元RMB以上;b、省级代理经销商40—50万元RMB以上;
c、一级城市代理经销商25—40万元RMB以上;e、地级城市代理经销商20—30万元RMB以上;
f、县级城市代理经销商10—20万元RMB以上。
、对甲方授权区域市场,收取乙方万元的商品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定的同时全款支付给甲方,并确定开业时间.
(三)特许商的授权:
i.授权方式:
甲方按100%退换货率提供退换货服务,并提供出厂价格,提供市场零售指导价格。零售价格乙方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乙方有义务跟甲方沟通。
Ⅱ为更好的推动xxx在该地区的发展,区域代理经销商经甲方同意有权在该地区设立特卖促销活动,公司有义务协同开展,公司将给予利润返点(按比例递增).具体点数根据实际情况甲乙双协商确定.
Ⅲ区域授权经销权的经营、结算方式:
A、乙方在规定区域内拓展市场,但其所拓展的市场及店面必须经甲方考核并同意,
B、乙方负责管理该区域品牌并进行市场有效维护;
C、专厅装修道具返还及广告补贴政策:
......
服装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服装销售达成以下协议:
服装名称:
商标或品牌:
服装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单价:
总价:
第一条甲方保证提供的服装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要求或双方当事人约定标准。
第二条 a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
b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 %;乙方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甲方付清剩余货款。
第三条 货物的交付采用乙方上门提货的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如乙方没有尽本合同第二条b规定的义务,超过一个月的,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违约金。超过三个月的,乙方需按合同金额的20%为违约,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乙方如对
提供的货物有异议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期从乙方提货时开始起算。否则构成甲方货物符合法定或约定质量的证据。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第八条 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在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服装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女装,双方就此达成协议如下:
1、供货
甲方提供乙方品牌女装产品,在乙方的店面零售。甲方每次送货提供货物清单二份(如果是快递,货物将附有装箱单,装箱单无须签字,甲方会另外寄送货物清单,此单需要签字后交还甲方一份),乙方清点确认后,一份签字盖章交甲方。
2、价格
甲方按以下价格折扣与乙方结算。
3、结算周期和方式:
甲方按批提供乙方货物,每批的供应原则是,每款/每色(如有多色,一般提供1到2个颜色给乙方)/每个尺码按照3件/2件/1件的比例。乙方销售后,通知甲方补充货物。每天结算一次。乙方以现金结算给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提供乙方收据。但不提供乙方任何形式的发票。
4、质量
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条款:
纺织面料所有物理指标和色牢度指标符合欧美质量标准;服装的缩水率,按照-3~+3%为合格;-5~+5%为合格(任何含有氨纶或人造棉的产品)。特殊产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书面正式说明。
5、乙方义务
乙方确保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在销售及保管期间无丢失。无损坏。无污染及吊牌/商标/成份标完整,乙方在收货时必须核查清晰,否则按已销售计算。每款每色每码各一件,因乙方需要出样,可以允许有吊牌破损。
(如乙方需要在多家店销售,请提前告知甲方)
6、退货
乙方可以随时退还甲方未销售的货物,所有退回的销售物品必须包装/吊牌/商标/成份标完好(以上承诺乙方一套展示样的不在此要求范围中)。甲乙双方无须为退还的物品支付给对方任何费用。
每一季,距第一批货供货的30天,如乙方销售不佳,甲方可以要求索要回产品,乙方需要在一周内准备好退还甲方。
7、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服装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服装加工所需场地、设备、加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乙方提供订单以及相关的所有原辅材料和制图工具,进行技术指导和订单质量跟踪,乙方以最低保底加工费和计件加工费相结合的形式给付甲方加工费。
二、合作期限壹年,合同期满,若双方愿意继续合作,双方须提前三个月洽谈合作条款。
三、合作条件
(一)设备:甲方确保现有设备正常运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以后是否增加生产设备完全有甲方自愿,乙方不得以缺少某种设备为由扣减加工费(附设备请单)。
(二)乙方用甲方服装加工生产线工人。
(三)合同签订当日付清第一月加工费,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四、生产安排由乙方技师与甲方管理人员共同进行生产和质量管理,各负其责。
双方依据订单充分沟通、协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甲方在不违背河南省天霖地工贸有限公司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保证正常的`生产时间,每天8个小时,每月26个工作日(国家法定节日正常休息)。
五、加工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加工费用:每批产品以双方谈妥的价格计算当月加工费。最低保底加工费月人均元。当月加工费低于保底加工费时,按照保底加工费结算。当月水电费用由乙方负担。
(二)结算方式:先付款后加工。乙方应于每月日前支付上半月的保底加工费。日前支付下半月保底加工费。月底统算后支付当月实际加工费。
六、质量要求
(一)乙方负责生产工艺的编排、人员分工、前后道人员配比等,甲方必须按乙方要求配合好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确保成品质量和乙方材料的合理利用。材料的合理损耗由双方共同确定,超损耗部分,分析原因,划清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派驻2-4名男性技术人员指导生产,在甲方场地验收产品质量,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场地。甲方按标准检测包装,出货前乙方发现产品不合格,甲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至合格。
经乙方检验合格的成品,出甲方加工现场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乙方超过双方约定的结算日没有及时结算(法定节日顺延),满七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相当于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材料或成品。
双方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当月加工费等额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八、其他甲方为乙方人员办理有关出入手续,乙方人员要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九、所加工产品不得用于出口十、协议期满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签的权利。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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