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买卖合同 篇1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年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斤/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1级)为基础,且不含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 —20、《无公害食品生鲜牛乳》 ny5045—20.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5)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第四条 结算方式
1、甲方应支付乙方
2、付款方式为现金。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调整购销计划。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食品买卖合同 篇2
食品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供方向需方提供货源达成如下协议:
一、品名、单位、规格、二、议价周期:
因市场价格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利益,食品在每隔天/月,双方
重议一次单价,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供方将单价以书面形式告知需方,经需方签字盖章回传生效,若需方对新的价格不予接受,可解除合同,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结算方式:
采用月结。
1.甲方结账日为发货当月的月底31日(即每月最后一日),乙方在次月10?日前将上月发票送至甲方。
2.甲方于次月20?日前支付上月货款(以甲方实际验收为准)至乙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更换该账户或以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任何个人,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交货方式:
1.乙方应将产品按时保质保量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甲方需提前?3天以书面传真方式向乙方订货,乙方应根据甲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
五、质量保证:
⒈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产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品检验合格证及说明书等相关证件,同时保证所提供资料是真实的、完整的。
⒉若因产品质量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验收标准:
甲方在收到乙方运送的货物后应立即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乙方已通过甲方对交付货物的验收。
七、违约责任:
⒊乙方需按订货单上约定数量交货,少交的部分,甲方若需要,乙方应照数按时补交,若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⒋若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必须按第二条约定的结算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超过三十日以上的,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可向甲方索赔相应损失。同时,在甲方延迟支付货款期间,乙方有权暂时停止向甲方供货。
八、不可抗力:
如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段内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要求相应变更协议条款;如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就本协议的解除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可证明发生不可抗力的书面材料。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年?12月?01日起至20年?11月?30日截止。
2.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中止合同者,须承担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⒈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⒉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
⒈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经双方各自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传真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签订时
间:
乙方:?地址:授权代表:?电话:?传真:?签订时间:
食品买卖合同 篇3
供货方: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广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内容:
乙方为满足本公司工程建筑的进度所以需要于20年02月12日起向甲方购买PE给水管件、PVC排水管件PVC电线管及配件。
订价方式:
每批管材的价格均以厂家报价书下浮30%。
质量标准:
甲方须按国家质量要求提供给排水用管材:
工程需要有特殊要求时,由乙方另行提出后,按甲乙双方在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二、供货方式:
1、在合同订立天内乙方需提供甲方工程管材使用计划有关材料作为甲方拟定管材供货计划依据。
2、乙方指定为乙方货物接收人,负责于甲方的所有到场管材交接工作。管材进场前,乙方需将指定的货物接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接收人签名样本和相应的乙方委托书(加盖乙方公章)交于甲方。
3、在施工期间,乙方将实际施工所需要的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和数量详细给列出需求清单,发货前天将需求清单(加盖乙方公章)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4、所供材料到达乙方指定工地现场后2小时内,乙方货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单和送货清单对所到管材的单价、规格、数量和重量子力学进行清点核对,乙方货物接收人核对时认为有差错时,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员现场重新清点核对。
5、所供材料乙方核对无误后,乙方货物接收人应当场在甲方的送货清单上签字接收,并开该批货物的出入库单,入库单与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验收方法:
1、甲方应按批次管材提供提供相应厂家质量证明有关原件或复印件。
2、管材到场24小时内,乙方必须对到场管材按质量监督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测,结果以二次复检为准;初检时发现问题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参与复检,并对现场管材妥为保管;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甲方未参与复检,则视为默许乙方提出的异议和正理意见。
3、检测期限为管材进场后七天;管材进场超过七天且乙方无有效检测结果和向甲方书面反映质量问题时,该批管材甲方有权视为质量合格。到场管材检测合格时,乙方应将检测结果通知甲方。有关检测费用由乙方自理。检测不合格时,该次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对于乙方使用、保管、保养管材不善造成的所有质量问题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付款责任:如有银行承现汇票按市场贴息为准。
每月25日前结清当月所有货款。乙方中途不得向其他供货商要货,如有此行为乙方必须支付工程总货款的'百分之十做为违约金给甲方。
五、有关责任:
1、乙方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和拒绝接货。则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批次管材货款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非质量问题中途退货或拒绝接货处理。
2、变更到货地点时,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3、变更接货人,乙方应在交货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交货前乙方应将新的接货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乙方授权书交于甲方。
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时,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的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
5、对于复检不合格的管材,乙方应在检测期限内将结果通报甲方,如果乙方同意使用则按质论价。
6、乙方逾期付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供货。乙方应向甲方偿付所欠货款千分之五的日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
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完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按本合同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货款、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或终止合同后3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九、其它条款:
用管材大约万元。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合同。合同如未尽事宜,需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和副本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货方:(章)需货方:(章)
甲方:广西有限公司乙方:广西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食品买卖合同 篇4
第一条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单位:元/
编号品名品种商标规格数量产地包装标准及要求保质期限及要求产品标准运输保管条件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
¥:
第二条出卖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第三条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办理。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食品验收方法::
第六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合同解除:出卖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出卖人责任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追回责任:买受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出卖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出卖人提出赔偿。
第九条买受人违约责任:
出卖人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食品买卖合同 篇5
卖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品种、数量及价格
第二条质量要求
蔬菜的产品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
有机食品标准。
绿色食品标准。
省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地方标准。无公害食品标准。约定标准。
第三条包装要求包装方式及要求。包装物由方提供,费用由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和货款支付交付的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送至。
2、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段至提货。
货款的支付按下列第项执行:
1、即时结清。
2、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货款。
3、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甲方交付蔬菜后,乙方应于蔬菜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货款,定金抵作货款或返还。
4、其他方式。
第五条验收乙方应在蔬菜交付当日对蔬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对蔬菜农药残留进行抽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且甲方无异议的,乙方可予以销毁。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以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为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当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合同约定价格的%时,双方可对蔬菜价格进行重新协商。因气候等因素造成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的,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七条违约责任交付的蔬菜品种、规格、产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交付蔬菜的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甲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日,应支付乙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提货的,每迟延日,应支付甲方约定批次价款额%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迟延日,应支付甲方迟延货款额%的违约金。因包装物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损失的,由包装物提供方承担相应损失。其他。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工商部门调解,也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食品买卖合同 篇6
甲方:公司
乙方:食府
经双方领导协商,签字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的——专供商,供货期限x年x月x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间甲方单独为乙方提供,乙方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如发现从其他渠道进货的问题。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单独与乙方配送货物,如甲方违反规定乙方追究甲方经济责任并承担乙方全部损失。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可退货,由甲方承担商品损失。
三、甲方按乙方约定的时间,数量送货,不得拖延。
四、乙方每月x号给甲方结帐。乙方不得拖欠甲方货款。
五、甲方提供乙方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送货时间。如甲方价格不合理,质量出现问题,服务违反乙方规定,乙方可以从其它渠道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为保证双方的诚信合作,甲方需为乙方质押一定金额的保证金,金额为——元。如因甲方的过失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直接可从甲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七、以上双方如违反者,可到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食品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广昌20xx-006
广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收购方(甲方):签约地点:
种植方(乙方):签约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价格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种植要求:
第四条种藕提供方式、验收方式、数量、价款结算方式:
种藕提供方式为(□甲方提供;□乙方自备)。
1.种藕应达到的质量要求为:
2.对种藕验收的方式:
3.种藕数量、价款结算方式:
第五条产品收购时间、收购地点、验收方式、结算方式:
1.产品收购时间:
2.收购地点:
3.验收方式:
4.价款结算方式: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支付收购款的,应按总货款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时,应按总货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拒收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产品的,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甲方提供的种藕质量问题的原因而影响乙方的产品品质、产量等问题,应承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其它:。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
甲方(订购方)(签章)乙方(种植方)(签章)
住址:住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食品买卖合同 篇8
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供货地址:供货铺位: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大米、食用油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一次,寒暑假除外。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1天告知对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粮、油价格应每周报价一次,但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一十,并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同时不得高于本街道(社区)中餐学校食堂所购同类同等粮、油食品价格。
2.乙方应于前一周周五以前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必须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并具同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工商、卫生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经营者年度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粮、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粮、油食品,甲、乙双方过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每袋/桶不得超过3‰。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粮油食品送至学校食堂食品库房。
3.供货验收:乙方送交的粮、油食品必须是定量包装,货物净重量必须与包装袋/桶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大米按供应袋数的5%抽验数量与质量,油逐桶验收数量和质量。(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发票或单据,同时甲方支付购货现金,钱货两清。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年月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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