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拆迁安置合同3篇,供大家赏析。
拆迁安置合同1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其所有的安置房自愿出售给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肥西县上派镇凉亭安置点9号楼二单元504室,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 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该房屋是 、 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产权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 上述房产的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面积为82平方米,共计人民币 叁拾壹万元 (¥:310000.00)
第四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首付人民币 叁拾万元整(¥:300000.00) ,
由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给甲方,尚欠房款 壹万元整 ,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当日将买卖的房屋及其附带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并由乙方使用、收益、处分。
2、甲方交付的房屋即现有双方见证的房屋,交付后所有质量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3、甲方交付房屋后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致使房屋受损,甲方概不负责。
第六条 产权登记及过户约定对本房屋以后需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1、甲方在国家政策许可的.情况下,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应在能够办理的三个月内积极办理。
2、买卖房屋办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手续所缴纳的税收和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五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3、在已办理到甲方名下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之后,自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所需相关费用(包含双方交易费、营业税等)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房屋产权人的产权证及土地证,原房屋产权人结婚证复印件,原房屋产权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阻挠。
4、如买卖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手续能直接办到乙方名下,所需相关税收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条款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2、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若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要乙方退还买卖的房屋,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
第八条 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签定本合同后双方应严格遵守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产权人各持一份,乙方持三份,留存备查或作办理产权过户使用。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签定日期:
拆迁安置合同2
合同双方当事人(须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卖方(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 :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拆迁安置房房屋的所有人,且其对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该拆迁安置房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下述拆迁安置房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位于xx平方米。
第三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计价方式:每平米 元,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_______ )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款。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当在所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法定工作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箭户至乙方名下。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 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特别约定:合同签订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八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拆迁安置房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拆迁安置房的房屋。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人:
其他权利人书面同意声明: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拆迁安置合同3
【案例分析】张某与李某、吴某于20xx年5月签订《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吴某自愿将坐落上海市浦东新区某路某弄某号某室拆迁安置房屋转让给原告,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价格为100万元;张某按约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李某、吴某房款,李某、吴某出具收条并捺印,同时将《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物业管理费发票、维修基金、有线电视初装费、燃气设施安装费等材料交给原告。同时,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张某入住系争房屋。后20xx年年底张某联系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李某、吴某却称当初是向张某借款100万元,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也是被逼签的,只是作为担保,因为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便向他们提供动拆迁协议、电费、燃气费、水费等各种交费证明原件。而其他被安置的三个人表示拆迁分得多套房屋,该套只是同小区其中一套,又称拆迁事宜一直系李某、吴某办理,出售的事情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现张某主张协助办理过户义务,而李某等人起诉张某要求法院确认购房合同无效,返回房屋。
【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有效,支持张某诉求,判决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驳回了李某等人的诉求。
【律师分析】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时,因为尚未领取房产证,无法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就为日后纠纷产生留下隐患,而加上房价飞涨,不断出现卖房人变卦,买房人起诉的情况。对此,上海资深房地产律师杨东表示,本案也是比较典型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纠纷。就本案而言,争议焦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本案中张某与李某、吴某签订的'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认定合同效力应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而上海动迁安置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被允许上市交易之前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的政策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另外,即使未办理登记手续,但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因借款被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作为担保是否有效?
本案中借款事宜没有证据证明,且也没有被胁迫的证据。()对其主张的事实,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应承担不利的后果。而与之相反张某却有签订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银行转账记录,又有出具收据,并实际交付占有使用,持有拆迁安置房的原始材料,这一系列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说明拆迁安置房买卖的事实。
三、未经其他安置对象同意出售是否有效?
如果明知拆迁安置房出售后二年内不提起异议,那么应该视为已经默认同意。况且作为拆迁安置的重大事项,作为家庭成员应该有商有量,应该对自己的切身利益尽心对待义务。其他安置对象长时间的不实地查看,不闻不问,放任不管分得的拆迁安置房屋,另外其他安置对象分得同小区房屋已经实际入住,不可能不关注到系争房屋已经出售的事情。而直到张某主张过户义务时,才主张不知情,显然也不符合常理。由此推断其是知情且同意出售的。
【律师提醒】最后,杨东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拆迁安置房比起其他房屋虽然有价格优势,但买卖过程中存在诸多风险,一天不过户就是一天的隐患。所以涉及房产买卖系重大财产的处分行为,尤其是动迁房买卖,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及各种限制更多,还是建议委托专业房产律师为提供陪购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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