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工程设备租赁合同8篇,以供参考。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1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 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机械施工地点:
三、机械使用时间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
四、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 元/月。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 日由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给出租方。
五、双方责任
(一)承租方
1、按合同约定及时付给出租方租金。
2、给出租方机械操作手提供食宿方便,其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二)出租方
1、按承租方要求及时将机械进入工地交付使用。
2、负责办理检测手续及各种管理部门的所需证件。
3、提供机械相关资料。
4、服从承租方指挥,接受承租方检查。
5、负责机械维修、保养,提供24小时服务,满足施工需要。
6、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
7、因出租方操作人员造成的机械故障事故,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进行赔偿。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3、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签字,方能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出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2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设备名称、数量及规格型号:
二、设备使用点: 。
三、租赁时间:租赁期限暂定 个月(含节假日),设备起用和停用时间双方议定为:租赁设备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并向安监站报验获得《使用登记牌》,且持证人员到位后为起租日(当日开始连续计算租金,由甲方签字后认可)。租金连续计算至合同履行完毕。 春节期间乙方可以报停,报停时间不得超过20日。如甲方停用乙方设备,通知乙方设备出场之日起为止租日。
四、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设备租赁费每月,不足月按天折算,租赁期间租金每30天结算一次,月结月清。
2、设备进退场、安装、检测、日常保养、维修和拆卸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费用监站报验获得《使用登记牌》时一次付清。
3、设备操作工由乙方负责安排,工资含在租赁费内,保证操作工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工作时间满足甲方工程施工需要(上午6:30-11:30,下午13:00-18:00)。
五、所有权及使用权
1、设备在租赁期内,所有权属乙方,甲方享有使用权,但不得转让,转借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乙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乙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甲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2、设备应购买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按照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检测,日常维修、保养、检测应选择在雨天且不影响甲方施工。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施工升降机混凝土基础,乙方负责预埋件的预埋,技术质量符合乙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
1.2有权要求乙方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做好升节安装工作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升节、附墙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但每次加节高度不得低于18米。甲方负责安排附墙架所需安全走台的搭建与拆除。
1.3施工升降机到工地后,如无法一次性安装到位,甲方必须将标准节、附墙架及配件妥善保管在塔机作业区内,以便下次顺利安装。
1.4维护施工场所正常秩序,保证乙方人员、设备安全,承担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和机损事故责任及相应的经济损失。
1.5设备操作司机由乙方负责配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甲方不得强令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并要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每天下班后停机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
1.6负责提供施工升降机专用电箱和设备正常运转所需电源及容量并接至电控箱内。租赁期间所耗电费由甲方承担。
1.7负责乙方进出场的场地、道路的平整并为设备进出场提供必要条件,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退场时指派一名有经验人员协调有关事项。
1.8施工升降机退场时,必须将施工升降机的相关资料退还给乙方,不得扣留。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市安监站规定质量可靠的施工升降机。由乙方安排操作人员并持证上岗。
2.2向甲方提供施工升降机基础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参与施工升降机基础定位及基础完成之后的验收工作。
2.3负责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附墙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2.4负责该施工升降机的.安装、顶升、附墙及拆卸工作。
2.5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2.6甲方违约欠款,乙方有权停机,有权提前拆除租赁设备,并向甲方追索相关经济损失。
2.7乙方应在下班后或雨天,且不影响甲方正常施工时对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检测等,当设备出现突发故障时必须及时派人修理,排故时间不超过 2个小时。每次故障维修影响甲方施工超过2个小时的,扣除当天租赁费。
八、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各种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每日按应收金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收滞纳金。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管辖地为乙方所在地。
2、设备及操作人员均由乙方提供,若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调一致后另补充规定,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以下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即自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 5 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
⑴、350t租金 51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⑵、70t租金8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⑶、65t租金8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⑷、50t租金7万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乙方确认设备后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30%,并且完全支付进场费用和反程运费押金 25万 元。反程运费押金在租赁期满三个月时从当月租金中扣除。乙方应在每月提前五日向甲方交付下月租金。如到期未付租金,甲方有权停机或将设备撤场,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本设备按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
3.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20xx年8月10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
4.运转时间及租费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
5.机械的进退场费: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风力发电机安装工程
2.工作内容:风机吊装
3.施工地点:山西神池县楠华山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基本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第七条 乙方的基本职责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挖掘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8.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第八条 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 10万 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九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十条 其它相关事宜
1.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8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2.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以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99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4.设备保养:乙方每月因提供 2天正常设备保养时间,超出正常保养时间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不超过 2 天(维修时累计 20 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特殊原因除外,如机器配件缺少等)。
5.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得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 20 %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租赁合同附表.租赁机械收据.及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做出的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4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需要向甲方承租垂直运输设备:施工人货电梯。 甲乙双方为明确设备租赁的权利及义务,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几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设备名称、数量及设备租赁交接地点、使用地方。
1、 设备名称:
2、 租赁数量:
3、 租赁设备交接地点:
租赁使用地点:
4、 设备使用高度:
二、 租赁期限及日期:
1、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使用完毕停用为止。乙方若超期使用,可续签补充协议,但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办理续租手续。
2、 租赁日期: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于 年 月 日安装验收,或安装三天后开始计算租赁费至设备租赁结束停用为止。
四、租赁期设备的维修,保养与其它:
1、设备租赁期间维护保修工作由甲方承担。维修一般工作必须在四小时内完成,机构换件不超过8小时,特殊故障在24小时完成,未能解决的扣除相应租赁费。
2、甲方设备进入乙方现场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保管好设备的各种附件,并由乙方提供库房一间用于保管。若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赔偿。
3、 租赁设备的操作人员每台三人。(工资由乙方承担)
4、租赁设备的操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支付,由于操作不当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违章指挥所发生的费用有责任方承担。
5、甲方设备进入乙方现场后,乙方应安排好设备及各种附件保管和管理工作。
五、甲乙双方责任
1、乙方负责设备的基础施工,基础必须符合设备的参数要求,满足设备的使用性能,若因基础问题(未按甲方提供的数据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设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所提供的数据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不得对所租的甲方设备进行销售、转让、改制、转租、抵押或有其它任何侵害甲方的所有权的'行为。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3、租赁设备的报验费由甲方承担。
4、租赁设备纳入乙方设备管理范围。
5、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场地、电源及道路畅通工作,协助甲方做好设备的垂直度、水平度的观测,电梯附墙安装孔由项目负责,使之符合规范要求。
6、乙方负责教育员工不要乱动设备,未经甲方许可动用设备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设备损坏由责任方负责。
7、甲方负责提供必要的食、宿便利条件。
8、甲方操作人员听从乙方的正常工作安排管理,如甲方操作人员不听从乙方的正常安排,乙方有权退回更换人员,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9、甲方租赁设备由乙方调度,人员24小时听从乙方安排管理指挥。
10、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应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安装方案,并指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甲方必须严格按乙方的要求,纳入乙方安全体系管理及规范管理。
六、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销除合同,违约方按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款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一经签定,对甲、乙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XX年 X月X日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5
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在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已方承租设备特签定此合同。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G320湘潭绕城线一期及白云路工程。
三、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已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租期自20xx年xx月xx号至工程完工止。
2、设备租赁费按小时计算:300元/小时,油料由已方自负。租赁费每月一结,结算后一个星期内结清。
五、 租赁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
1、设备在租赁期间由甲方使用,已方应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使设备保持良好的状态,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维修保养如需甲方协助,甲方应尽量配合。
2、设备操作机手每天24小时值班。
六、已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及设备合格证等资料。
2、配备一名具备操作证的操作手(工资由已方自负)。
3、进入甲方工地后,已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如不服从,甲方有权责令其改正或清除退场。
4、已方机手在施工现场,不服从施工人员安排擅自违章操作,由已方承担责任。
5、在施工场内由机手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已方全部负责。
七、甲方的义务。
1、负责提供已方机手的食宿,免费提供床位和住宿场地,餐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不得强迫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租赁期间,设备在工地停放安全由甲方负责,如发生丢失、毁损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核定价格赔偿,赔偿期限在丢失、损坏当日起三十天内。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已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十、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6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机械设备,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 设备型号: 数量:
二、租赁期限(时间):
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方式为月租。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变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
月租,每月租金 元整(大写:_____元)人民币,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或气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标准计收。
四、甲方应该安排好机械作息时间。
五、甲方在租赁乙方机械期间机械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
六、机械设备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机械退场办清退租手续,款项结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7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因工程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工程机械设备,本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
数量:壹台,机械使用地点:
二、租赁期限(时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以月租的方式出现。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改变月租方式。
三、租金及支付:月租,每月租金__元整(大写:__元)人民币,__工作时间为240小时/月,如果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或气候原因以致完不成工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租金仍按月租标准计收,甲方应保证乙方按月累计2天的'维修时间,超出2天以上部分甲方则可扣除超出天数的租金。若月度使用不足240小时,仍按一个月租金计算支付。超出小时则按__元/小时进行结算。
四、甲方应该安排好机械作息时间,师傅一天工作9小时,超出9小时则补助司机加班费,每小时__元。
五、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视为设备正常工作,租金照收。甲方必须在月工作时间完成后10日内支付租金。
六、甲方无偿提供设备使用的燃料(柴油)和设备操作机手的食宿,甲方在租赁乙方机械期间机械所有权归乙方,甲方不得擅自转租或抵押。
七、机械设备只能由乙方指定的操作工操作,其他人员不得上机操作。所租机械退场时一次结清。
八、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机械退场办清退租手续,款项结清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_乙方:
单位名称(签章):__单位名称(签章):
联系电话:__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__身份证号:
合同签定地:
签订时间:年__月__日
工程设备租赁合同8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受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岳阳设计院及成都分院的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拒付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本案“候连书”承诺支付租金的时间为20xx年5月中旬。然而,被上诉人于20xx年7月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请求已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被上诉人从未提交任何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证据。
3.一审判决“审理查明”部分,没有任何关于诉讼时效延续的事实依据;然而,在“本院认为”部分,却直接以“原告亦向被告主张了其权利”作为“基础事实”,认定诉讼时效连续。这里,所谓的“基础事实”,完全是“凭空而来”的。
据此:即使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欠付租金的关系,被上诉人的请求也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二、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租赁合同关系
1.成都分院《营业执照》载明的“成立时间”为20xx年12月12日,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7月5日。签订合同时,成都分院根本就没有成立。绝不可能以成都分院的名义与被上诉人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最后一条明确约定“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这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因成都分院当时还没有成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有成都分院的.公章。合同所附条件不成就,合同当然不生效。
3.候联界确系岳阳设计院成都分院的负责人,但是,并不是候联界的所有行为,都应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只有其“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才能由岳阳设计院承担责任。
4.岳阳设计院的经营范围是“工程设计”,租赁空压机的用途属于“工程施工”范畴。因此,即使候联界有租赁空压机的行为,也不属于“在职务范围内”的行为。其责任不应当由岳阳设计院承担。
5.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借用资质的现象。候联界除在使用岳阳设计院的资质外,还借用了“四川广安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广安智丰公司”)的资质。而且广安智丰公司具有“施工资质”。凭什么认定,候联界的签字行为就代表岳阳设计院,而不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呢?
三、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没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1.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实际履行合同的依据是“候连书、候颖渊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针对这一问题,二审法官当庭询问了被上诉人的经办人秦光明。
法官问:“候连书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
秦光明答:“不知道是不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只知道是候连界的亲兄弟”。
被上诉人的经办人至今都仍不知道“候连书”是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一审法院凭什么认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呢?
然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仍称“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属于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想以此逃避其举证责任。
2.《租赁合同》第6条约定:设备进出场时,要签进出场单。被上诉人并没有提供与上诉人之间的设备进出场单。
另外,与协议履行相关的证据,还包括已支付的部分租金、进出场拖车费、汽油费、机械手人工费、设备维修费等诸多凭证。岳阳设计院从来没有支付过这些费用。谁支付的这些费用,谁才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实际履行租赁合同的关系。
3.被上诉人主张:其与上诉人之间存在实际履行合同的关系。被上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不能举证,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四、涉案设备的承租人应当是“广安智丰公司”
1.白鹤滩电站支洞配套工程(二工区)的劳务承包人是“广安智丰公司”。这有广安智丰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为证。《劳务合同》、《民工工资保证合同》的签章处反映“候连书”系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2.“候连书”与广安智丰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更明确了候连书借用广安智丰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事实。因此,“候连书”的签字,只能是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能代表岳阳设计院。
3.一审法院仅仅因为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候连书”,就以此推定“候连书”是岳阳设计院的职工。按此逻辑推理:如果被上诉人将设备交给了一审法院,那么,一审法院是否就是岳阳设计院的分支机构了呢?显然,这种推理是十分荒谬的。
综上所述:
1.白鹤滩电站二工区是广安智丰公司承包的施工项目。候连书是广安智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和实际施工人,也是本案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
2.候连书及侯颖渊并非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的员工。二人的签字行为,只能代表广安智丰公司,而不是代表岳阳设计院或成都分院,其责任也只能由广安智丰公司承担。
3.被上诉人的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此致
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法银律师事务所
杜正武付贤禹律师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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