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合同 篇1
规划 设计 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 订 日 期:
委托方:[ ]
设计方:[ ]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其他:
第二条 设计依据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95)
其 他: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中标函(文件)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
规模 :□ 用地□ 人口 □ 其他 阶段 :□ 区域规划□ 总体规划 □ 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 修建性详细规划 □ 专项规划 □ 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 □软盘)
□其它资料
□时 间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蓝图[ ]套
□彩图[ ]套
□说明书或文本[ ]套
□时间、地点[]
第七条 费用
根据本合同第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
[ ]万元。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作为定金及启动资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30%,计[ ]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委托方责任
9.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设计方责任
9.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9.、
9.、.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 ]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委托方[]份,设计方
[]份。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设计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
备 案 号: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规划设计合同 篇2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及规章,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
4.规划阶段:
5.规划设计内容: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 规划设计基础资料、成果文件的提交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附表二)所列规划设计与相关文件资料。
2.乙方应按(附表三)的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文件。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甲乙双方在规划设计项目进行过程中,可另行签订《项目阶段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4.乙方提交的正式成果,均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技术总负责人名章、单位技术专用章和资质专用章(即四章齐全)。否则不作为正式成果,不负任何技术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规划设计收费及支付进度
(一)本项目收费
1.分项收费
2.总收费
本工程总收费为:
(二)付款进度
1.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完成后,定金抵做规划设计费。
2.乙方完成 工作时,甲方应向乙方再付总规划设计费的 %;乙方提交 时甲方应向乙再支付总规划设计费的 %。
3.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规划成果时,甲方向乙方结清该项目全部收费。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划设计资料和建设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规划设计费,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或拒交规划设计成果。
3.甲方对乙方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甲方须维护乙方的规划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内容进行规划设计。
2.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成果的质量负责。
3.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规划设计方案,协助成果报批。
第五条 违约责任赔偿办法
1.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规划设计资料,原定完成规划设计时间应按甲方实际交付资料的时间向后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进行工作时,本合同自行解除,定金不退。
3.如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如中途变更规划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设计返工或影响进度时,乙方除延长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期外,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规划设计费用。
5.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应减收规划设计费。
6.如因乙方规划设计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除在规划设计上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向甲方减收或免收规划设计费。
7.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先行向乙方付给的定金不再退还。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则双倍向甲方退还定金(指签订合同后不开展工作)。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填写本合同附件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规划设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发包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监理单位:
合同签约时间:
合同签约地点:
发包人:(以下称甲方)
设计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设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设计内容及进度:
双方同意将验收委托设计作品的评审标准、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程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另行约定。
(1)对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甲方应在收到后[15]日内将评审意见提交乙方,如甲方认为不符合要求,应提供书面修改意见。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时间,届时再次评审。
(2)甲方应在收到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后[15]日内安排双方召开评审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甲方安排,评审意见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对任一阶段的设计成果,如甲方在收到后[15]日内未安排评审会议,即视为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已通过验收;如果评审确认设计成果不符合要求,双方另行约定完成修改并交付的时间,届时再次安排评审会议;
二、设计费:
设计费为每平方25元,设计面积平方米,合计:元。
三、付款方式:
1、甲方按照设计进程而付设计费,第一期,应付总设计费的20%,
即元,进行平面布局阶段,乙方应提供总设计布局图,及各重点位置的布局图,待甲方签名确认后再进行第二阶段;第二期,支付总设计费的30%,即元,再进行布局图扩展阶段,待乙方将效果图交到甲方处,修改并确认后进入第三阶段;第三期,甲方需支付总设计费的40%,
即元,再进行施工图阶段,一组施工图交付并完善修改完,
甲方签字后,乙方提交全部设计内容打印件,同时甲方已支付乙方设计费90%,共元整。
2、业主没有任何修改内容后,15日内甲方支付余款元整。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委托一位全权代表于本工程进行期间与乙方保持联络协调。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国家现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工程设计,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进度向甲方提供合格的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成果及资料;
2、乙方负责进行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工作;
3、乙方应确保施工图质量,图纸深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4、乙方对一切有关本工程的设计图纸、设计方案及其他文件和一切由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信息负保密责任。
5、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计作品具有独创性、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否则因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而需要使用他人作品的,应保证得到该作品著作权人的有效授权。
6、乙方在收到基础资料后应立即检查签收。如乙方认为基础资料不符合本条要求,应向甲方说明理由,要求甲方尽快重新提供。
7、无论乙方是否书面通知甲方,告知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的情况,均不免除甲方就其基础资料存在错误或前后不符应承担的责任。
规划设计合同 篇4
甲方(加工承制方):
乙方(委托印刷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为乙方承制印刷品,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要求
产品名称:
产品数量:
交货日期:
成品尺寸:
色数:
纸张名称:
用纸数量:
报价:
复膜:
装订:
备注:
二、所印刷产品须符合卫生、工商管理标准、
三、所印刷产品须有乙方签字,请乙方仔细校对文字,印刷时按签字稿为准,如果乙方校对失误,甲方不承担责任;如墨稿签字后制版、印刷出现错误与墨稿不符,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委托印刷方提出修改,须重新计算费用、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交—%的.货款,余额送货时一并交清、
五、交货方式:由甲方免费送货到乙方、
六、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现象,须推迟交货时间天、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甲方单位地址:
乙方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规划设计合同 篇5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 托 方:
设 计 方:
签 订 日 期:
委托方:[ ]
设计方:[ ]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其他:
第二条 设计依据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95)
其 他: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中标函(文件)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 称 :
规 模 :□ 用地 □ 人口 □ 其他
阶 段 :□ 区域规划 □ 总体规划 □ 分区规划 □ 控制性详细规划
□ 修建性详细规划 □ 专项规划 □ 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 □软盘)
□其它资料
□时 间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蓝图[ ]套
□彩图[ ]套
□说明书或文本[ ]套
□时间、地点[ ]
第七条 费用
根据本合同第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 ]万元。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 ]万元作为定金及启动资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设计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 ]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30%,计[ ]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委托方责任
9.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设计方责任
9.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9.、9.、.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 ]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4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6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7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份,委托方[ ]份,设计方[ ]份。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 设计方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规划设计合同 篇6
甲方(艺术家):
住址:
电话:
乙方(出版商):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一致,兹就甲方为乙方欲出版的《》一书设计封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封面设计主题为。
第二条
本封面设计需使用种颜色,尺寸为。
第三条
1.在年月日前,甲方须向乙方交付本封面设计初稿件。
2.乙方须在收到初稿后日内将选定的初稿通知甲方。
3.甲方须在接到乙方上述通知后日内向乙方交付成稿。
4.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成稿做细微改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请求甲方以外的任何人对成稿予以修改。
第四条
甲方保证本封面设计为本人创作,不侵犯他人权益。
第五条
1.甲方所设计封面,其著作财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可将本封面设计用于展览及出版个人作品集。
2.在本书出版及作其他利用时,应当注明甲方为设计者。
第六条
本封面设计原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本书出版后或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年内须将全部原件归还甲方。归还时间以上述两项条件最先到达者为准。
第七条
乙方就本封面设计向甲方付酬后而不采用本封面设计,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须在收到本封面设计成稿日内向甲方支付酬金元。
第九条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由仲裁机构仲裁。
2.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规划设计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以上双方就中国石材总部基地总体规划方案、建筑单体方案设计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位置:
二、 项目名称及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三、 设计任务:
1. 总体规划方案设计;
2. 建筑单体方案设计;
3. 个工作日,其余
设计成果交付时间另行商定。
四、设计成果:
(一)规划用地位置图(区位图);
(二)规划用地现状图;
(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划分功能区和地块);
(四)道路交通及竖向规划图;
确定道路走向、横断面、各支路交叉口坐标、标高、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的用地界线,各地块室外地坪规划标高;
(五)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六)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
1.给水规划图;
2.排水规划图;
3.电力规划图;
4.电信规划图;
5.热力管线规划图;
(七)空间形态示意图(鸟瞰);
(八)地块划分编号图;
(九)地块控制图则;
表示规划道路的红线,地块划分界限、地块面积、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控制指标;
(十)规划分析图(用地分析、交通分析、区位分析、功能分析、环境景观分析)
(十一)单体方案图:平面、立面、剖面。单体效果图。单体包括:展示区用房、标准厂房、大厂、商务行政区;
(十二)沿潮白河环境示意图;
(十三)中央景观大道环境示意图;
(十四)主入口商务行政区做两个方案。
(十五)报规划局的文本(各种分析图及平面、立面、剖面图、效果图、规划设计理念、说明、技术经济指标)。以上内容精装A3文本4套,有关效果图A1图板1套,光盘2套。
五、方案设计费用: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商定本次建筑设计费用为 元人民币。设计人员青岛—香河往返路费及食宿费由乙方承担。如有较大或较多设计修改,其设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1、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
2、报规划局的文本交付甲方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元人民币。
3、方案批准后的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 元人民币。
4、甲方将每笔设计费汇至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名 称:
账 号:
六、 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 2 份,甲方1份,乙1 份。
2、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和建筑单体设计方案的设计成果项目如有缺项应给 予完善设计,费用不计。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规划设计合同 篇8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颁发
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GBJ75-97
4、《公园设计规范》GJJ48-92
5、《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
6、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程规范与标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公园规划总面积约350亩,直接工程成本约
为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
?设计阶段:方案设计、详细规划。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建设用地现状资料、电子地形图(1:500)、规划红线范围等。
规划设计要点。
建筑平立剖面及相关图纸。
?园区给排水、电气接口位置。
?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三天内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1、提供的详细规划文件应符合城乡规划法相关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2、签定合同后5天,提交规划方案1份。
3、规划方案确定后10天,提供修建性详细规划评审资料8份,A0展示图板一套,电子光盘2张。
4、评审通过后5天,提供正式修规性详细规划成果8份(包括文本、说明书、规划图册),规划电脑彩喷A0图一套,电子文件光盘4张。
第七条费用
?双方商定,合同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包干。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规划设计评审的组织会务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按壹拾陆万计),计?元。
?提交评审资料时支付合同款的50%(按壹拾陆万计)。计?元。
?提交正式成果后一个星期内支付20%(按壹拾陆万计)。计?元。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9.?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
9.?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支付的一期设计款;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4?发包人应根据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6?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7?开工时间的确定:合同签订甲方签字盖章后次日作为本项目设计的开工时间。
?设计人责任:
9.?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9.、.4、.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设计人对设计文件中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9.?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4?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款项;
.5?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计划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一)提交?委员会;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提交正式详细规划文件为止。
1?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苗木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苗木的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人执?肆?份,设计人执?贰?份。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建设行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盖章)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规划设计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规划设计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建设部及陕西省有关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搞好协作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规划设计委托概况
规划设计委托文号、日期
规划设计地点范围
规划设计规模
规划技术深度要求
预计工作日期及阶段划分
第二条 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及资料
第三条 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规划设计成果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拔款方式
本规划设计按国家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并考虑物价上涨因素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应支付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费总额为(大写):元(小写:元),收费计算标准详见规划设计费计算表。
规划设计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30%,计(大写)元(小写:元)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规划设计方案确定后,甲方再支付40%即(大写)元(小写:元);乙方提交全部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付清其余规划设计费,计(大写)元(小写:元)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5. 甲方委托规划设计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规划技术深度要求和阶段划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
甲方提交上述文件及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内,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间相应顺延;规定期限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间。
5. 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技术深度要求或提交的文件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后又需作较大修改,导致乙方规划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 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规划设计工作时,甲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未付定金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定金;乙方已开始规划设计的,甲方根据乙方该阶段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规划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全部支付。
5.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分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多支付相应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
5. 甲方要求乙方比本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成果时,甲方应支付赶工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另议。
.6 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7 规划设计成果的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乙方交付的规划设计成果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8 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9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他责任。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国家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根据甲方提出的技术深度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
.2 乙方对其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质量负责,并负责对规划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补充。
.3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双倍赔返定金;未收定金的,不予赔偿。
.4 因乙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成果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最高限为全部规划设计费。
.5 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规划设计成果后,参加有关上级组织的规划设计成果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需增加的内容及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
第六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进行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讼)。
第七条 其他事宜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当及时协商并共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委托单位(盖章): 承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规划设计合同 篇10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承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与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及规章,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规划设计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
4.规划阶段:
5.规划设计内容: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 规划设计基础资料、成果文件的提交
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附表二)所列规划设计与相关文件资料。
2.乙方应按(附表三)的要求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文件。
3.设计文件提交日期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若不能确定,甲乙双方在规划设计项目进行过程中,可另行签订《项目阶段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附件执行。
4.乙方提交的正式成果,均应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技术总负责人名章、单位技术专用章和资质专用章(即四章齐全)。否则不作为正式成果,不负任何技术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 规划设计收费及支付进度
(一)本项目收费
1.分项收费
2.总收费
本工程总收费为:
(二)付款进度
1.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规划设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规划设计完成后,定金抵做规划设计费。
2.乙方完成 工作时,甲方应向乙方再付总规划设计费的 %;乙方提交 时甲方应向乙再支付总规划设计费的 %。
3.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规划成果时,甲方向乙方结清该项目全部收费。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如期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划设计资料和建设文件,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规划设计费,否则乙方有权暂停工作或拒交规划设计成果。
3.甲方对乙方进入现场作业人员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甲方须维护乙方的规划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及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内容进行规划设计。
2.如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规定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成果的质量负责。
3.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规划设计方案,协助成果报批。
第五条 违约责任赔偿办法
1.甲方如不能按时向乙方交付规划设计资料,原定完成规划设计时间应按甲方实际交付资料的时间向后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三个月内无法进行工作时,本合同自行解除,定金不退。
3.如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4.甲方如中途变更规划设计要求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由此造成的设计返工或影响进度时,乙方除延长规划设计成果交付期外,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规划设计费用。
5.乙方如不能按时向甲方提交规划设计成果时,应减收规划设计费。
6.如因乙方规划设计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除在规划设计上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向甲方减收或免收规划设计费。
7.如甲方不履行合同,先行向乙方付给的定金不再退还。如乙方不履行合同,则双倍向甲方退还定金(指签订合同后不开展工作)。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填写本合同附件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与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规划设计合同 篇11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委托设计商标事宜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使用在商品的商标一套(包括中,英文名称和图形),商标设计稿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定稿。商标要求美观,实用,并能够核准注册。
二、甲方支付给乙方设计费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预付乙方%,商标定稿后日内支付另%。
三、甲方商标定稿后,委托乙方代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费用由甲方承担,查询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商标若未能注册成功,乙方免费再为甲方重新设计,并免费为甲方代理注册申请(规费仍需甲方承担),直至注册成功。若商标未能注册成功,乙方不承担甲方由于使用该商标造成的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
代表(签):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规划设计合同 篇12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甲方将位于 项目的景观工程设计委托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周期
此项目设计周期 天,本合同自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
二。乙方的景观设计工程
根据项目的特点乙方的设计工作分 概念及初步设计 阶段。深化扩初设计 阶段。施工图设计 阶段
甲方对以上各阶段的设计如作修改,应向乙方补给相应的设计时间。
三.乙方的详细工作任务
1、概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
甲方将项目总体规划方面的情况告之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项目总体规划和甲方对景观设计的初步设想,开展概念设计,确立总体景观设计的主题,能够和项目总体规划有机的结合,内容如下:
a)概念设计说明;
b)总体景观设计概念分析图和组团分析图;
c)总平面图;
d)主要景观区域的分布图,可用图片的形式来表达。
(1)乙方根据经甲方确认的概念设计及其意见,开展方案深化设计(进一步表达方案的构思和内容)。
a)方案设计说明和主要植物品种的说明;
b)景观方案彩色部总平面图,其中包括道路铺装、绿化;
c)景观结构分析以及景观立体模式分析;
d)项目各级景点和景区的平面、立面和文字说明;
e)用以表达主要景点(经与甲方商定)的彩色效果或图片:主入口、中心道路、景观小品;
f)项目景观道路设计图,提供平面和文字说明。
2、深化扩初阶段
扩初设计是为了控制景观设计的细部效果,并根据甲方确认的总体环境规划,完成分区的细化及深化设计工作。
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
1. 总技术说明:
2. 项目园境规划平面图(彩色),以及分区放大平面图:
3. 提供各种铺装大样和地面停车处理方式;
4. 园林照明系统、排水系统、喷灌系统组织的布置图及部分大样图、灯具的选型图;
5. 绿化栽种区域地带的地形整体,垂直分布图;
6. 植物品种和布置图及观赏特性(主要景观树木的选型图和选择苗木的艺术要求);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法
参照国家及河南省规划设计收费有关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本项目的景观设计单价为平方米。景观的计价面积为:总规划用地面积减去规划用地内建筑单体的总基础面积。即:总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减去规划用地内建单体的总基础面积平方米等与平方米。则项目的总设计费=总景观设计面积乘以设计单价。
本项目实际确定的景观设计费总计: 元整
本项目景观设计费甲方按分期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具体安排如下
五、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员组成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 在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提供建议。
2. 乙方进行景观设计的每个阶段工作完成后,甲方组织会审验收。
·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的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及项目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所需设计院的总图。设计所含的所有专业电子版图纸)。
2。在乙方进行设计过程中,甲方应保持与乙方的充分沟通,定时会审图纸。
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后,在乙方进行深化设计时甲方不得推翻原来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而重新设计,否则甲方向乙方补偿合同额50%的修改费。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发现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设计所需的图纸及其他技术图纸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基于本合同完成的设计成果著作权归乙方,不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次工程设计成果转让给第三方或用于其它方面和项目。
3如果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时,乙方有权终止设计。其间造成的延误的工期及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支付乙方损失(按合同额的2倍)。
义务
1. 乙方要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给的设计方案,乙方不能擅自改变设计内容。
八.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日期进行景观设计工作,赔偿甲方的损失。
2.甲方如果不能按约定要求与乙方交换意见,定期会审方案,图纸及甲方多次修该设计造成乙方工作延误,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
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核确认后,在乙方进行深化设计时,甲方不得推翻原来的概念和初步设计方案而重新设计,如果甲方执意要改变方案,应向乙方补偿相应的设计费。
九.本合同一式4分,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帐号:
规划设计合同 篇13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 其他: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他: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称:
规模:□用地□人口□其他
阶段:□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比例尺)
□地形图电子文件(□光盘□软盘)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 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万元。
7.2 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 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 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委托方责任
9.1.1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 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 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 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 设计方责任
9.2.1 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 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 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 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 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9.2.7 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11.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向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11.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以第种方式解决: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12.3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四份,委托方二份,设计方二份。
12.6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7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盖章): 设计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
规划设计合同 篇1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后如
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
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
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
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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