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研究开发合同(合集11篇)

时间:2023-12-07 08:15:20 合同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 篇1

  甲方:公司乙方:公司

  代表:代表: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共同完成产品的技术开发,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和合作内容

  1、开发的产品名称:。

  2、合作内容: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报告等技术文件;样品、样机;成套技术设备等)。

  第二条、合作开发时间

  合作开发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开发项目完成止,预计完成期限为年月日,共计日。

  第三条、合作开发的投资

  1、投资总额为:元。其中甲方投资:元,占总投资的%;乙方投资:元,占总投资的%.

  2、甲乙双方投资的时间为于本协议签订之次日内共同设立账户,用于投资资金的管理。非经双方共同以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支取该投资资金。

  第四条、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对上述产品的利润分配采取按年度分红方式,其中的%用于下年度扩大生产及销售,其中%用于甲乙双方分配,甲方有该%利润中的%的利润分配权;乙方该%利润中的%的利润分配权。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完成的开发工作。

  4、就取得完全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非专利技术、技术秘密的完全的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向乙方支付补偿。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约定比例对合作开发项目进行投资。

  2、提供场地、人员等(视具体情况确定)。

  3、完成的开发工作。

  第七条、工作配合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分工、以自己的技术力量参加研究开发工作,共同制定研究开发计划,共同解决研究开发中发生问题,或按照分工分别承担设计、工艺、试验、试制等不同阶段或者不同部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与其他当事人协作配合,直至完成研究开发项目。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约定或双方另行确定必须履行的义务,都必须认真履行。

  第八条、保密约定

  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九条、风险承担

  1、因作为本合作开发协议标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没有意义的,双方应当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获知该情况的,应当告知另一方。协议因此而解除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日内进行结算。

  2、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确因在现有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合作开发项目部分失败或全部失败的,对于该失败的部分,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确认该部分失败之日起日内就失败部分进行结算。任何一方发现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3、因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就已完成部分按照甲方%,乙方%的比例承担合作开发费用。双方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日内进行结算。

  第十条、技术开发成果的归属

  1、在履行本协议中完成的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申请专利。合作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免费取得该专利的实施许可。

  2、甲方应当就取得完全的专利权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3、技术开发的成果中属于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的权利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得使用或转让该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就非专利技术或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及获得利益权的取得,甲方应于双方确定完成开发工作之日起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补偿金元(或采取其他补偿办法)。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的违约金;造成开发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的分工参与合作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协议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3、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给付违约金以外,对另一方的损失应据实予以赔偿。

  4、乙方擅自使用或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该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就甲方全部损失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争议纠纷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他方的经济利益,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变化,当事人各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本合作开发项目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地点为市,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 篇2

  合同编号: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本合同合作各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项目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

  第二条技术内容、范围和要求

  1、技术内容:

  (1)新技术;

  (2)新产品;

  (3)新工艺;

  (4)新材料。

  2、技术范围:

  3、技术要求:。

  第三条研究开发计划

  本合同合作各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2、乙方:

  (1)研究开发内容:

  (2)工作进度:

  (3)研究开发期限:

  (4)研究开发地点:

  第四条研究开发经费的数额及其支付、结算方式

  (一)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1、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2、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二)研究开发经费总额:元(大写:人民币)。经费本合同约定,项目开发经费由提供,或者双方按比列分担提供。

  (三)支付

  支付方式为:

  (1)一次总付:元,时间:

  (2)分期支付:元,时间:

  (3)按利润%提成,期限:

  (4)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四)结算方式

  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合同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1)合同经费包干使用的,合同完成后经费出现剩余时,结余经费归受托人所有,经费不足,不足由受托人自行解决。并且受托人的报酬应包含在结余的研究开发经费中,委托人不另行支付报酬。双方未约定结算方式的,按包干使用处理。

  (2)经费实行实报实销的,研究开发经费不足时,委托人应补充支付,经费剩余时,受托人应如数返还。

  第五条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归属

  属于甲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属于乙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同属于双方的设备、器材、资料:

  第六条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

  第一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二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三阶段: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2、履行地点:

  未约定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的,推定在研究开发人所在地履行。

  3、履行方式:

  第七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1、甲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2、乙方:

  (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3、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4、保密条款不应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当事人双方未就保密条款进行约定的,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亦应履行法定的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5、无论合同是否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无论合同是否生效,合同之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

  第八条风险责任的承担

  1、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按如下约定承担风险损失:双方确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的方式认定。认定技术风险的基本条件是:

  (1)本合同项目在现有技术水平条件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乙方在主观上无过错且经认定研究开发失败为合理的失败。

  (3)一方发现技术风险存在并有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逾期未通知并未采取适当措施而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认定风险责任标准为:

  (1)课题在现有技术水平下具有足够的难度;

  (2)研究开发人在研究开发工作中是否充分地发挥了主观能动性;

  (3)其同行业专家的鉴定结论认为研究开发工作的失败属于合理失败。

  3、风险责任应由受托人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承担方式为:。

  4、在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由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风险责任由双方合理分担。

  第九条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按第种方式处理:

  1、方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

  2、按技术秘密方式处理。有关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归属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按以下约定处理:

  (1)技术秘密的使用权:;

  (2)技术秘密的转让权:;

  (3)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

  3、合作各方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最终研究开发技术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特别约定如下:。

  4、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第十条验收的标准与方式

  验收时,双方都有权取得实施技术成果所必要的技术资料、试验报告和数据,并要求另一方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和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实施的条件。但合同终止后仍需上述服务的,应另行订立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合同。

  1、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

  标准号:

  发布日期:

  技术指标:

  技术参数:

  2、验收方式:验收可采用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估。验收方出具的验收证明及文件,作为合同验收通过的依据。

  第十一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作各方确定,采取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第十二条合作各方确定,各自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和条件:

  (一)甲方: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二)乙方:

  1、技术资料清单:;

  2、提供时间和方式:;

  3、其他协作事项:。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上述技术资料和条件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合作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向其他合作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其他合作方应当在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十四条合同转让

  未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合作一方或多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作一方或多方可以不经其他合作方同意,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给第三人承担:

  第十五条通知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日内通知其他合作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合作各方权利义务

  (一)义务

  1、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2、合作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3、合作各方应协作配合完成研究工作。

  (二)权利

  1、对研究开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2、有依研究开发的实际情况,要求作出有利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计划方案的修改的权利;

  3、有权对合作开发投资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有权派员参加各方代表组成的协调指导机构,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有建议、发言权;

  5、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享有申请专利权,在他方转让权利权时有优先受让权;

  6、声明放弃共有专利申请权的当事人,在他方申请取得专利权后,有免费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7、共同开发研究的各方共同享有开发研究成果,并有在使用、转让中的受益权。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合作开发中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约定不及时进行投资,或者不履行其他约定义务,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当事人一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对方或者其他各方造成的损失。

  2、合作开发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以技术出资,第三人对投资合作的技术提出侵权要求的,使合作开发合同终止的,他方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3、对于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正确履行合同的,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该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其仍不履行的,其他当事人可以拒绝其继续参加研究开发工作,该当事人还应赔偿其他当事人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推出合作开发合同的当事人,对于当事人投入合作开发合同中的投资秘密,已经刊发出的技术秘密和技术情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违反保密义务而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可能是合同责任,也可能使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造成其他合作方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应当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

  1、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

  1、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2、违反本合同第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第十九条后续改进

  合作各方确定,任何一方有权利用本合同项目研究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完成方、合作各方)方所有。具体相关利益的分配办法如下: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所作的改进应及时通知对方;

  2、属于实质性的重大改进和发展,专利申请权归改进方,改进方应优先向对方以优惠价格许可使用;

  3、于原有基础上较小的改进,双方免费互相提供使用;

  4、对于合同技术的改进,改进方申请专利,另一方应该对改进技术保密,并无权擅自向他人转让该技术,也无权申请专利;

  5、双方共同对合作技术作出重大改进,专利申请归双方共有;

  6、双方共同改进的未申请专利的一般技术成果,需由双方另定协议来处理使用权和收益分享的问题。

  第二十条项目联系人

  为有效履行本合同,合作各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作名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同解除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一方可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

  1、因发生不可抗力或技术风险;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二十二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的内容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和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这里所称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技术开发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如果是就技术上没有创新,而只是对现有的产品外形、工艺变更、材料配方调整以及技术成果的检验、测试和使用订立的合同,则不在技术开发合同之列。

  2、“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指在技术开发合同中所产生的技术发现、技术发明创造和其他技术成果归谁所有,如何使用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

  3、“技术开发合同标的”是指新的技术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

  4、“合作开发合同”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开发完成同一研究开发项目,共同享受效益、共同承担风险的合同。

  (1)“新技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初次实现的技术或者在原有的成果基础上经过改进革新,在性能上有所突破、有所进步的技术。

  (2)“新产品”,是指在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与旧产品相比有显著改进的产品。

  (3)“新工艺”是指在生产实践中根据产品设计要求,能使产品符合高效率、低能耗、缩短生产过程、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经济效益的制造工艺。

  (4)“新材料”,是指材料新品种的增加和材料性能的改进。所谓系统,是指含有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相组合的系统工程,如自动化生产系统工程、卫星系统工程等。

  5、“验收”指技术开发合同实施完成后,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确认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否符合和达到合同标的约定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的活动。

  6、“经费的结算方式”,经费的结算包括经费包干和经费实报实销。

  第二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

  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二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 篇3

  甲方:

  住所地:

  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住所地:

  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本合同甲乙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开发项目事宜,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第一条 定义

  为避免双方理解上的分歧,双方对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特作如下确认:

  "技术开发"指项属于 (请选择填写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订立技术合同时尚未掌握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技术方案。

  "合作开发"指甲乙双方为完成一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共同投资,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共享成果,并且共担风险。

  "技术开发成果"指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尚未掌握的经过研究开发的创造性劳动所获得的技术方案。

  "可行性研究"指订立技术开发合同前,当事人对各种开发方案的实施可能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计算和评价。

  "新技术开发"指在一定时间和区域内首次利用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所进行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技术方案的开发,包括对原有技术的改进、创新。

  "新产品开发"指在技术原理、结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材料、功能和用途等某一方面或者几方面与原有产品比较,有显著不同或者新的改进的产品开发,具有明显的技术进步特征和工业化、商业化特征。

  "新工艺开发"指运用科学理论,采用新的方法,开发新型物质和材料,包括增加材料品种,改进材料性能,以提高产品性能和综合经济效益。

  "新技术系统开发"指产品、工艺、材料等多种技术之间的新的有机组合或者配套使用的研究开发。

  "技术指标和参数"指研究开发的技术在该技术领域内所要达到或应完成的某种技术标准和数据。

  第二条 技术开发项目

  本合同的技术开发项目名称:

  本合同的技术开发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开发。其技术开发项目的内容和范围如下:

  本技术开发项目要求达到的目标、技术指标和参数:

  技术方法和路线:

  本合同的技术成果形式

  第三条研究开发的分工

  双方商定,本合同双方在研究开发项目中分工承担如下工作:

  (1)甲方承担的工作:

  研究开发内容:。

  工作进度:。

  研究开发期限:。

  研究开发地点:。

  (2)乙方承担的工作:

  研究开发内容:。

  工作进度:。

  研究开发期限:。

  研究开发地点:。

  第四条 协作事项

  双方确定,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条件:

  交付时间:

  双方确定,为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乙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条件:

  交付时间:

  其它约定:

  第五条 协调和配合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双方确定采取以下方式对研究开发工作进行协调和配合:

  第六条 研究开发经费及支付方式

  双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经费及其他投资。

  甲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乙方

  (1)提供或支付方式:

  (2)支付或折算为技术投资的金额:。

  (3)使用方式:。

  其它约定:

  第七条税费承担

  现行法律对执行本合同的相关税费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现行法律未规定具体承担方的,税费承担方式为

  第八条 风险承担

  在本合同履行中,因出现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并造成合作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承担风险损失: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项目的技术风险按方式认定。

  当事人一方发现因无法克服的困难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在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以提供技术为投资的合作方应保证其所提供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合作一方或多方因实施该项目技术而侵权的,提供技术方应当

  第九条保密事项

  甲方对本项合作开发工作及其成果负有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乙方对本项合作开发工作及其成果负有保密义务。

  (1)保密内容:。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

  (4)泄密责任:。

  甲乙双方约定,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任何一方基于司法或其它国家机构要求,提供上述保密内容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同时以书面形式提示司法或其它国家机构注意保密。

  第十条验收标准

  双方约定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双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式:

  (3)验收地点:

  (4)验收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其它约定:

  第十一条 成果归属

  1甲乙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专利申请权:

  1甲乙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专利权:

  1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分配方式如下:

  1甲乙双方约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

  1非专利技术相关利益的分配方法:

  第十二条 合同维护

  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的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的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联系人的职责是对对方履行合同各项义务予以书面签字确认,双方相互沟通协调,其它职责,未及时通知或示履行职责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没有达到本合同第二、第九条款约定的,按下列第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2)赔偿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赔偿的范围 ,损失的计算方法

  (3)其它约定。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第四条约定完成协作事项或者协作事项有重大缺陷,导致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失败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2)赔偿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赔偿的范围,损失的计算方法

  (3)其它约定: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的保密义务,按下列第种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2)赔偿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赔偿的范围 ,损失的计算方法。

  (3)其它约定:

  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的%;赔偿损失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限。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1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技术背景资料:

  (2)可行性论证报告:

  (3)技术评价报告:

  (4)技术标准和规范:

  (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6)其他: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需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1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补充,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作为研究开发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包括以专利权方式公开),合作一方或多方应在 日通知其他合同方解除合同。逾期未通知并致使其他合作方产生损失的,其他合作方有权要求予以赔偿。

  任意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处理办法:

  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 月进行商谈。

  其它约定:

  第十九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正本份,副本份;乙方正本份,副本份;用于备案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签订地和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

  本合同签订日期为(此日期应与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日期一致)。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 篇4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委托单位:(甲方)

  承担单位:(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起止时间:年月至年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合同双方协商,就“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立项背景及理由

  二、主要内容及主要技术指标

  三、项目实施地点、进度和规模

  四、主要措施

  五、经费预算及效益

  在项目实施期内,甲方向乙方补助项目经费 万元,乙方配套 万元。

  1.具体经费预算:

  2.预计效益分析:

  六、参加单位及任务分工

  七、其他条款

  一、工作职责和协作事项

  (一)项目主管单位:

  (二)项目委托单位(甲方)的职责:

  1.按时向乙方提供项目资金。

  2.组织专家对项目执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项目结束后,应乙方的申请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作出鉴定;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项目承担单位(乙方)的职责:

  1.按要求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订并认真执行。

  2.负责项目经费预算,并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项目补助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等,不得挪作他用。

  3.提供省级农垦主管部门的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4.项目结束后,向甲方提供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及验收申请报告。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合同正式文本共叁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项目验收结束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 篇5

  合同类别:

合同编号: 科技合字(19 )第 号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 (公章)

(甲方)

承 接 方: (公章)

(乙方)

中 介 方: (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公章)

签订日期:19 年 月 日

合 同

有效期限:19 年 月 日至19 年 月 日

一、合同标的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委托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

三、承接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要求):

四、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七、风险责任的承担:

八、报酬的计算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中介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提取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二、有关名词、术语的解释及其他:

合同中非技术性部分的条款

(一)名称及内容:

(二)数量、质量要求:

(三)价款或酬金: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

│ │ │ 地 址 │ │

│ 委 │ (公章) ├─────────┼──────────────────┤

│ │ │ 电 话 │ │

│ 托 │ ├─────────┼──────────────────┤

│ │ │ 帐 号 │ │

│ 方 │ ├─────────┼──────────────────┤

│ │ 负责人: │ 开户银行 │ │

├────┼─────────────┼─────────┼──────────────────┤

│ │ │ 地 址 │ │

│ 承 │ (公章) ├─────────┼──────────────────┤

│ │ │ 电 话 │ │

│ 接 │ ├─────────┼──────────────────┤

│ │ │ 帐 号 │ │

│ 方 │ ├─────────┼──────────────────┤

│ │ 负责人: │ 开户银行 │ │

├────┼─────────────┼─────────┼──────────────────┤

│ │ │ 地 址 │ │

│ 中 │ (公章) ├─────────┼──────────────────┤

│ │ │ 电 话 │ │

│ 介 │ ├─────────┼──────────────────┤

│ │ │ 帐 号 │ │

│ 方 │ ├─────────┼──────────────────┤

│ │ 经办人: │ 开户银行 │ │

├────┼─────────────┴─────────┴──────────────────┤

│ │ 意见: │

│ 鉴 │ │

│ │ │

│ 证 │ │

│ │ │

│ 单 │ (公章) 负责人: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

│ │ 意见: │

│ 公 │ │

│ │ │

│ 证 │ │

│ │ (公章) 负责人: │

│ 单 │ │

│ │ │

│ 位 │ │

│ │ 年 月 日│

└────┴───────────────────────────────────────────┘

本合同一式__份。其中委托单位__份,受托单位__份,中介方__份,鉴证单位__份,公证单位__份,受托方单位所在地技术市场管理机构2份(其中1份报__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说明]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

一、委托研究、开发合同,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下列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合同。

二、合作开发合同,是指技术交易各方共同投资,共同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技术交易一方以参与研究、开发作为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的合同。

三、技术承包合同,是指一方根据另一方的委托和要求,对一个技术工程项目,一个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等为单元实行承包,承包方从项目的咨询、调研、勘探、工艺设计、试制、操作规程、质量管理体系到人员培训等全面负责的合同。其中的原材料买卖,建筑设计、勘探、施工(或加工),设备的购置、安装,厂内外运输,辅助人工的安排等为非技术性内容。应当在合同价款中划清技术性与非技术性两部分。

风险责任的负担和违约责任由双方认真议定、明确填写。

各页之间加盖骑缝章。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 篇6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内容

  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技术有偿转让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以获得该技术。

  二、技术指标

  甲方承诺其转让之技术应达到如下技术指标:

  该项技术的参数和依赖该技术所生产出之产品的质量指标,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符合该领域中产品的`通常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转让费用及支付

  1、经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就本次技术转让共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人民币元(大写:)。

  2、转让费用由乙方分期支付甲方,具体支付时间如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技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全套技术文件、技术参数等)交付给乙方;

  3、甲方在交付以上全部技术资料后,应根据乙方要求,负责指导乙方完成该技术所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工作,直至乙方能够独立生产、调试出符合国家及该行业质量标准的产品;

  4、甲方保证其所转让之技术,属于其自身合法所有,其有权决定将该技术以本协议约定之价格和条件转让给乙方,本次转让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之情形。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交付全部技术转让资料;

  2、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指导其完成该技术所应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工作;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对第三人承担侵犯知识产权等民事责任的,乙方有权就上述全部损失向甲方进行追偿。

  六、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对产品的研发能力,和甲方在产品研发的需求,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依照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与乙方共同商定:鉴于乙方对产品研发能力,甲方提供研发和设计的基本费用和其他所需物资,双方达成产品研发的合作关系。

  2、主要任务:甲乙共同研发和设计产品。

  二、项目所需物资、经费

  1、甲方提供研发和设计的基本费用以及样品生产的材料和场地。基本费用包括材料费、外加工费、人工费、差旅费、调研费、资料费。共投入资金元。

  2、本协议生效以后日内,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研发基本费用。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产品研发的基本费用和场地、设施等。

  2、乙方带领研发团队进入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研发工作,并与甲方人员互相配合。

  3、甲方指派项目负责人与乙方研发负责人员协作展开工作。

  4、在产品研发专业领域内的设计方案原则上以乙方研发负责人的方案为准,甲方不得随意干预研发进程(有意外情况需经双方友好协商)。

  5、乙方负责对所研发出产品的生产,维修等技术问题的进行解决。

  6、乙方的产品研发必须有研发进度计划表,且须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得到双方确认。甲方随时可以对乙方研发进度进行检查。

  四、收益分配及支付方式

  1、甲方产品批量生产和销售产值达到万元以后,乙方按产品产值%提成(以甲方的销售发票为准)。乙方以书面方式提出提成时,甲方以奖金方式支付给乙方(个税自理)。协议结束后,以上分成方式有效,如甲方未支付提成,乙方有权终止甲方新产品生产和销售。

  2、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提成达万元,甲方自动获得新产品的专利和版权。

  五、知识产权和保密约定

  1、乙方研发的产品和设计的.图样的专利及版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使用时不能转让第三方使用。乙方研发和设计的产品专利和版权的申请费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在产品专利和版权确定后才能进行批量生产。如违约提前批量生产,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甲方的使用权。

  2、协议期间,甲乙双方人员按本协议履行工作职责或完成工作任务。协议任何一方对协议内容以及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的保密信息(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与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并负责赔偿损失。

  3、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需遵守本保密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直至对方书面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该保密信息已公开,不会因违反本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害时止。

  六、违约责任

  1、双方约定违反本协议条款的行为视为违约。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七、附则

  1、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2、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协议结束。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方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后,签订补充或修改协议,效力等同于本协议。

  4、本协议签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执行协议条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 篇8

  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本着“利国利民利已”的精神及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合作、开发新能源市场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主体

  经甲方授权,乙方可用甲方劳动中心拓展部的名义,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联系开发新能源市场。

  二、业务区域

  本协议适应合同能源管理及风光互补供电系统应用项目,随着业务拓展的进度及双方合作的深入,可逐步扩大业务区域。

  三、业务范围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2、风光互补独立供电系统及应用领域的开发

  四、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公司形象宣传、产品介绍及价格表、营销模式等相关资料(部分资料仅收取相关的工本费)。

  2、配合乙方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客户需求调查,编制能源管理合同及工程方案。负责现场对比测试等前期工作。

  3、当甲方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后,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及所需资金,依据合同实施节能改造、维护等各项工作。

  4、负责对乙方的业务人员进行新能源基本知识的培训。

  5、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分成款项。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工程合同签订前)市场的前期拓展工作,并承担所需费用。

  2、严格执行甲方所制定的营销模式,不得随意删改、变更。

  3、详尽了解客户及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协助做好技术咨询、产品测试、编制方案及签订合同等前期工作。

  4、乙方与用能单位对项目实施达成共识后应及时向甲方报审,以避免其它合作单位(人)介入该项目。

  5、和客户经常保持沟通,敦促客户按合同中的付款时间及时付款。

  6、维护甲方权益,保密甲方的商业机密。

  如出现下列情况的任何一种,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1、乙方从事有损甲方形象及名誉的活动。

  2、乙方主观或客观的失误导致甲方出现大的经济损失。

  3、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

  4、乙方不能完成双方约定的业务指标。

  5、此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甲方与用能单位所签订的工程中乙方的责、权、利。

  六、合同能源管理费的分成比例及结算时间。

  (一)节能管理费的计算、结算标准:

  (另附加细则。)

  (二)核算内容:

  1、纳米光学组合灯

  2、纳米光学节能灯

  3、风光互补项目

  根据每个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分成比例。

  (三)结算时间及相关事项

  1、在甲方收到用能单位支付的合同能源管理纲或者货款后十五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按分成的比例支付给乙方,乙方提供发票。

  2、乙方不能出具正式发票,甲方支付分成款时将按国家税务部门相关规定代扣所得税。

  3、乙方未能独立完成项目的承接工作,需第三方出面支持配合,分成比例另行协商。

  七、乙方如开设展厅,需配备展示的样品由甲方提供,甲方根据展品的数量、品种向乙方收取押金。

  八、违约责任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应赔偿给对方因此所带来的损失,情节来得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十一、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 篇9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起止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研究开发目标、主要内容、技术关键、预期成果

  二、主要技术、经济考核指标

  三、进度安排、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按季度填写)

  四、责任条款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协调检查研究进展,组织合同验收。

  2.甲方可根据乙方研究进展及要求,补签有关协议。

  3.甲方责任未履行合同时,应根据情况,做出适当调整安排。

  4.甲方按《信息产业处科技项目管理及考核实施细则》,对项目进行考核并兑现乙方奖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接受甲方对乙方研究工作的检查和协调,并按时向甲方提供以下书面报告:

  ★项目实施情况,6月3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半年度技术工作小结。

  ★项目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合同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及时申请合同验收。

  2.乙方须按《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和合同要求,完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及时办理专利申请。

  3.乙方应该认真履行合同内容。

  4.部门负责人要全力支持项目负责人的此项科技相关工作。

  五、共同条款

  1.本合同一经签定,签约各方均应认真履行。在执行中,如需变动或修改,需由签约各方协商一致,签订相应的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相应损失。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三份,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人、承担单位各一份。

  六、项目(课题)参加人员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 篇10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四、投资总额:。

  其中甲方投资。

  乙方投资。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乙方占%。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1、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他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他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乙方负担%。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合作研究开发合同 篇11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本合同同意在公司内共同出资建立 “生产的合同工厂(以下称“合同工厂”),特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组成方

  1.甲方:;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2.乙方: 全权代理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合同名称:合作生产经营“”。

  第三条 合同工厂履行地:

  第四条 合同工厂的设置:甲方出任董事长、总经理,乙方全权代理人出任副总经理。

  第二章 出资

  第五条 合同工厂的投资总额为715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双方以现金支付金额、相关的设施或技术折合的人民币金额按比例出资。

  1.甲方占投资总额的60%比例,其组成为:部分公用工程设施、设备和厂房等折算的人民币金额和以现金支付的人民币金额。

  2.乙方占投资总额的40%比例,其组成为: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质量要求的“”生产技术折算占投资总额10%和以现金支付的占投资总额30%人民币金额。

  第七条 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章 合同内容、要求和工业化生产规模

  第八条 内容:双方,成立生产、经营核算的工厂,用二步合成法生产技术,合作生产和销售“”。

  第九条 要求

  1.“”纯度≥60%;

  2.“”生产得率≥60%;

  第十条 工业化生产规模:年产10吨;

  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提供的“甲维盐”生产的技术和设备资料,负责及时提供符合乙方提资要求的场地、资金、设备及公用工程设施。

  2.负责生产、管理人员的组织工作。

  3.负责提供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办公、食宿和交通条件。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甲方正确、完整的提供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合同工厂将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和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制造工艺、技术标准、测试化验方法、机械设备和公用工程的提资、厂房设计以及“三废处理”等书面技术资料符合本项目产品生产和质量要求。

  2.在甲方预先没有同意前,不可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合同期内,负责合同工厂生产中所需的非市场供应的原料采购,并保证生产过程中不中断。

  4.负责本项目在设计、实施过程中,以及试、开车整个阶段的技术人员派驻合同工厂的落实工作。

  5.负责合同工厂生产甲方原因造成或无法在短时间内克服的异常、故障等的技术支持。

  6.负责本项目初次的员工培训工作,包括生产操作和控制要领、分析化验的规范和行业安全教育等有效培训的落实。

  第十三条 双方的共同义务

  1.同意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的时间段内,该项技术属保密。合同期内,合同工厂及其全体员工和工作人员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对方事先同意前,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此技术或商业资料。

  2.精心作业,合理分配资源,正确把握市场,努力使合同工厂的效益最大化。

  3.共同负责劳动生产管理,或经双方商定另外指派。

  4.共同负责生产中通用原料的采购。

  5.共同负责合同产品的销售。

  第五章 保证

  第十四条 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的生产技术和技术资料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计算、产品图纸、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试验安装、调试、运载及维修等有关合同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必须和目前乙方使用的资料内容相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

  第十六条 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可靠的、清晰的。有关定义如下:

  1.“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3.“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第六章 技术资料交付

  第十八条 在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

  第七章 分享与分担

  第十九条 以合同工厂各方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条 合同工厂按会计年度进行分配。在前年度的亏损未被全部弥补前,不分配利润。

  第八章 标准和方法

  第二十一条 甲方使用该项技术,试生产 后,达到了本合同所列技术指标,按标准,采用方式验收。

  第九章 质量验收

  第二十二条 为了验证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的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本项目履行地之外进行试验或重做。费用由合同工厂承担。

  第二十三条 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本项目中的标准规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四条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1.若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如系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甲方责任,费用由甲方负担。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

  3.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解决问题;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技术咨询。如系乙方责任,甲方有权修正合同。

  第十章 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第二十五条 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合同工厂。

  第十一章 技术转让费

  第二十六条 技术入门费为万元。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转让费,作为项目的前期费用,由合同工厂承担。

  第十二章 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章 垫款处理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事件

  第二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九条 若签约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第三十条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 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第三十一条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 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造成损失或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方法

  第三十三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十四条 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申请项目履行地委员会;

  2.向项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章

  第三十五条 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提交项目履行地委员会进行,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三十六条 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八章 相关定义

  第三十七条 “甲氨基阿维菌素B1苯甲酸盐”在本合同 中称为“甲维盐”。

  第三十八条 “合同工厂”为”的项目履行地。

  第三十九条 “合同产品”,指 “甲维盐”。

  第四十条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乙方在生产中执行的标准。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式两份。

  第四十二条 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出具的委托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正文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四条 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前交换的所有文件、函电等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自动失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投资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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