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劳动合同11篇

时间:2023-12-07 19:12:16 合同

标准劳动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居民身份证号:

  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从事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月工资元,试用期间工资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四、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五、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标准劳动合同 篇2

  第一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的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加班费计算标准如下:

  工作时间: 当月天数-2天,每天12小时;劳动报酬:月薪元月;全勤奖元月;津贴元月;工龄工资元月;加班费:责任制工资,以上工资已含加班费,不另计加班费。

  第二条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根据业务需要以及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场所及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

  第三条甲方有权利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加以完善,上述规章制度向乙方公示后即可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乙方除为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之目的,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在期满之后,均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泄漏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或将其用于其它可能损害甲方权益的用途。(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营业秘密、财务信息等)

  第五条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岗位为全职,本合同期限内,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从事甲方安排以外的任何工作,包括有偿和无偿的。

  第六条乙方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期满后,均不得引发、教唆、诱惑甲方的其他职员工离职或者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获利,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无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还是期满后,均不得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行为。

  第八条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的培训和研修,乙方在试用期满后的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间内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乙方应以剩余的服务期按日计算,向甲方进行培训费用的赔偿,赔偿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依据培训合同规定,培训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乙方的保证责任:乙方保证与原用人单位已合法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不违返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损害

  第三者有利益,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标准劳动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调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劳务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乙方的工种及人数:

  乙方带队负责人姓名:

  四、开竣工日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乙方劳务承包工作内容:

  甲方将 委托给乙方施工;乙方包耗材,包卸材料、上楼、场内转运及垃圾清运,自带工具及消耗品,如切割片、电缆线、钻头等工具耗材,(按附表单价相应计算造价、含管理费)以此作乙方结算工资款。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损耗控制在℅以内,超出损耗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期、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1、工期

  2、质量标准;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率%;顾客满意率%

  3、职业健康安全; 实施JGJ59-99标准检查合格率%,优良率%以上;

  4、环境(现场文明);现场环境与卫生符合JGJ146-20标准;

  七、劳动报酬及付款方式

  1、根据乙方承担分部分项工程或建筑面积,参照预算定额单价和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实行计件工资包干。工资包干中,包括人工工资、管理费、自带工具费、病伤辅助工资、差旅、伙食、住宿以及节假日加班、双抢等。乙方人员的工资由乙方定期造工资表发放到人,并交一份给甲方。

  2、具体分部分项工程或建筑面积单价:

  3、以上单价为税后价格。乙方工人进场,建设单位付款之前甲方按元/天·人预支生活费给乙方;进度款按建设单位付款时间为准,建设单位支付进度款时,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乘以单价,支付至%给乙方,在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扣除预支生活费;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按%支付给乙方;第二年质保金为%。

  4、计件包干工资与乙方承包工作内容的进度、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现场文明)挂钩。凡不能满足要求的,分别按以上四项指标扣减计件包干工资%。

  八、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

  1、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施工技术、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要求交底,进行环境(现场文明)、企业规章制度和纪律、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

  2、甲方应验明乙方人员的身份证、计生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及职业资格等证书。

  3、甲方提供乙方的安全帽、安全带、临时水电、活动脚手架、提供套活动架。

  4、乙方违反合同条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乙方清退。

  (二)、乙方:

  1、乙方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岁内的公民(一般为男性);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乙方人员必须遵纪守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3、乙方违法乱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其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违反施工操作规范,造成返工,浪费材料,要全额承担材料损失费及人工费。

  5、乙方进场时,要提供劳务人员花名册一式份,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作年限、身份证号码、家庭详细住址等。

  6、活动脚手架由乙方自行搭设。

  九、进度奖罚条款:

  乙方必须根据项目部所制定开、竣工日期,进度计划,按时完成,乙方根据所承包的工程量和进度计划要求配备相应的劳动力,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进度滞后,则按乙方施工人员每天每人扣除元。每周按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奖元,每月按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奖元,每月提前天以上完成奖元;如不能按期完工,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清退出场。

  十、奖罚执行:

  对乙方的罚款由项目相关人员开具罚款单,并从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中予以扣除。奖金则由甲方从项目奖励基金中发给乙方。

  十一、工作结算:

  乙方每完成一单位工程后按实际的工程量结合本协议单价表进行结算,未注明单价的项目按公司内部定额单价或甲、乙双方协商,不计管理费,签证计时工按技术工种元/工日。

  十二、其他说明补充事项

  1、乙方被理解为本合同各项工作内容及合同隐含工作内容及风险均已包括双方确认的合同之中。

  2、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补助元给乙方做材料上楼及垃圾清运费。

  3、元之内的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超过元的工伤事故由甲方协助乙方找保险公司赔偿。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年月日

标准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为(a、超过退休年龄;b、有其他工作,在甲方处兼职)人员,不具备与甲方签订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乙方亦清楚与甲方不是劳动合同的法律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本协议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从事工作,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具体劳务内容和岗位。

  第三条 乙方应参加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务安排的培训、学习,并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劳务。

  乙方提供劳务期间,应当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

  乙方出现任何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均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劳务报酬按(小时/计件)核算,元/小时/件,每月结算一次;双方均同意劳务费相关税费按甲方公司财务制度(合法合理)。

  第七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自行终止:

  1、 本协议期满的;

  2、 乙方服务的项目合同终止或提前终止的;

  3、 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4、 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5、 因本协议签署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的,需提前日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前,乙方应在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二条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前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尾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劳动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导游资格证号码:

  导游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时开始生效,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二、工作内容、要求

  1、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导游工作。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甲方要求乙方将《导游资格证》挂靠甲方公司。

  三、工作待遇

  1、甲方负责购买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2、工资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考核的办法,多劳多得。

  3、乙方组团出游,乙方获利润的10%酬金。

  4、带游客到河源大宾XX住宿提5%酬金。

  5、由旅行社委托的接:150元次。

  6、外出带团300元次。

  7、公司提供劳动保护,公司根据规定配发工作服,带团外出含个人旅游保险,利用淡季对导游进行各地景点考察学习。

  8、一个月有四天休假,休假时间由公司安排,员工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出安排休假时间。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可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五、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执行劳部发XXX号文件关于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乙方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第(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劳部发XXX号文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六、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均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盖章日期:

  签名日期

标准劳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国家和本市有关招用外地职工的规定,招收乙方。双方根据有关劳动管理规定,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二)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头天为试用期)

  (三)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份。

  二、工作任务和岗位

  (一)乙方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每日工作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不得超过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确需加班加点的必须经乙方和工会同意。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保证乙方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工资形式、标准:

  1、乙方的工资形式:。

  2、乙方的工资标准:元/月(或元/时)。

  3、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本单位工资管理制度,根据乙方工作成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三)甲方每月日如期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的,从第六日起,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赔偿乙方。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五)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给予乙方停工待遇。

  五、保险待遇

  (一)乙方因工死亡,按本市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如有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计发抚恤金。

  (二)乙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所享受的有关待遇:

  1、医疗终结期内,乙方的医疗待遇、工伤生活费等待遇,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2、合同期满,且已医疗终结后,经指定医院诊断,市、县(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残废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有关规定,一次性计发相应的残废保险待遇。

  (三)发给一次性各项工伤保险费后,甲乙双方工伤保险关系即行终止。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待遇:

  1、停工医疗期限,由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度确定。

  2、医疗期内的医疗待遇,与甲方的合同制职工相同。

  3、伤病假期间,由企业酌情发给生活费元。

  (五)乙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甲方统一标准酌情发给乙方家属丧葬补助费元和一次性优抚金元。

  (六)企业应为乙方办理缴纳工伤保险基金手续。

  六、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七、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无正当理由屡次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2、乙方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且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有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4、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但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在医疗终结前或合同期内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仍住院治疗的。

  3、职工在享受法定假期间的。

  (六)经济补偿金按国家和广州市规定执行。

  (七)按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2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甲方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

  (八)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交给乙方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低值易耗品除外)

  (九)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天通知对方,但在试用期内,以及符合第八条第(三)款3项、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包括原因、依据及生效时间等内容。

  甲方:

  乙方:

标准劳动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 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据甲方生产需要招用季节性临时工,乙方符合招工条件者自愿报名,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用(试用期为天)。

  二、用后,生产期间,按计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任何费用。

  三、生产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工作服当年用工结束时统一收回保管),不再享受生产以外劳保福利待遇。

  四、乙方必须遵守以下的厂纪厂规。

  1、按照规定上下班,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2、不得找人代替(特殊情况不能上班者,必须事先请假)。

  3、爱护公司财物,保管好自己的工具用品。发生丢失要给予赔偿。

  4、注意环境卫生,进餐统一在公司食堂,不允许在车间内进食。

  5、经甲方准许,不得携带厂内任何物品出厂。

  6、严格按甲方各管理规定做好本职工作,保证产品质量。

  7、满25天以上才能计发工资,在公司规定日发放工资,其它时间不予发放。

  五、如违反上述厂规厂纪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辞退;乙方对工厂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离厂。

  六、本合同于年用工时开始签订,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当年用工结束时即终止。

  七、注意安全生产,乙方如违反操作规程所出现的事故,乙方应负责主要责任;乙方确因无法避免的工伤事故,甲方承担医疗期间医疗费用及工资。

  甲方:

  乙方

标准劳动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经济类型: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甲地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前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试用期。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同意根据甲工作需要,在部门,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完成的工作数量,达到质量标准,或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

  第三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安排乙执行下列 种工作制。

(1)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安排乙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保证乙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安排乙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乙相应待遇:

(一)安排乙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乙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乙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 甲为乙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负责对乙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甲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工资,工资不低于,工资分配水平在岗位(聘任)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生产任务不足,使乙下岗待工的,甲保证乙的月生活费不低于。

  第五章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女职工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执行。

  第十三条 乙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为乙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应遵守甲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违反劳动纪律,甲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1.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 甲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四条 乙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离休、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八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 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支付乙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 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应根据乙在甲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乙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1.经与乙协商一致,甲解除本合同的;

  2.乙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应根据乙在甲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1.乙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被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二条 甲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三条 支付乙经济补偿时,乙在甲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乙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还应发给乙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三十五条 甲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乙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

  第九章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条 以下文件或协议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盖 章)乙:(签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标准劳动合同 篇9

  劳动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书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籍地址: 联系方式:(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别声明:甲、乙双方在此声明,保证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没有任何伪造,欺骗和故意隐瞒的内容,如甲、乙双方以上信息存在虚假内容,则应各自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和后果。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明悉《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规对各类劳动合同形式定义的基础上,协商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认本合同期限。

  1. 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 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解除或终止。

  3.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以为标志。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订立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限亦自实际用工之日起起算。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工资为:。

  第四条 甲方对试用期内的员工,执行月度考核程序,乙方如在任何一次月度考核中未达到甲方录用及考核条件,甲方视乙方的能力情况决定是否终止试用或给予乙方再次培训机会。考核乙方试用期的录用条件,甲方以试用考核表及岗位任职协议的形式向乙方明确,试用期考核表及《岗位任职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甲方为适应生产经营需要及合理有效配置人力资源,须对员工的阶段相关工作作出必要的调整。对此,乙方确认已被事先如实告知,并已表示接受。

  第六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内容;甲方可以岗位说明书的形式具体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岗位工作时间。

  第七条 乙方同意并承诺严格按照《岗位任职协议》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及任职期限等内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并以此为依据,接受甲方的考核。经考核后,因乙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可视为乙方不胜任所聘任岗位工作。

  第八条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不能胜任所任职岗位工作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继续履行双方权利义务,乙方拒不执行的`,按甲方《员工手册》相关办法处理。

  1.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安排乙方参加所任职岗位相关的岗位带教培训或以工代训,该期限为一个月时间。

  2.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中止双方的岗位任职,安排乙方参加所任职岗位相关的非在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继续按《岗位任职协议》约定履行。

  3. 告知乙方不胜任岗位理由,另行安排乙方合理的工作岗位。

  第九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1.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所在地及所辖区域。

  2. 本合同履行的工作地点为:。

  3. 基于乙方的工作性质,其具体工作地点具有不固定性,为此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建立在 ,并安排乙方在等多处区域工作。

  第十条 乙方确认工作地点在 的变更不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愿意接受在上海区域内的工作地点调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十一条 乙方为甲方全日制员工,甲方依岗位和行业作业特点安排乙方出勤,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最长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十二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并经劳动部门批准,涉及乙方岗位需调整为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甲方公布的调整

  公示为依据,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执行国家与地方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乙方的请假程序需按照甲方的《员工手册》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 甲方施行加班审批制度,凡乙方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向公司进行书面申请,经书面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视为自愿延长劳动时间的行为。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尊重和维护双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应主动通过登录公司网站、公共盘获知各项规章制度的最新内容。

  第十七条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标准劳动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现在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及有关劳动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承担任务,担任工种。

  乙方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工作)条件为保证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产(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具体内容如下:。

  第四条劳动纪律

  1、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2、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1、甲方应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因生产需要确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须经乙方本人同意,并发给乙方加班工资。日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乙方如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点。

  2、甲方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同乙方协商确定的具体工资标准和工资方式以及奖金、津贴、补贴如下:。

  3、甲方应当每月按期给乙方发放工资。超过当月规定发薪日期的,从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额的%,赔偿乙方损失。

  4、甲方应当根据企业的生产发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六条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资总额的%,乙方按不超过本人工资的%,按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缴纳退休养老金。

  2、因第七条第2款第(2)项和第3款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工作每满1年(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发给乙方1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如合同期未满,甲方应发给乙方合同期内的失业补偿费,标准为:距合同期满,每相差1年发给相当于乙方标准工资1个月的补偿费,生活补助费、补偿费分别合计最高不超过12个月乙方标准工资。

  3、甲方参照(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向待业保险机构缴纳待业保险基金,乙方待业期间可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4、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所需医疗费用由甲方支付。医疗终结,经市(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为残废的,由甲方发给残废金。乙方因工残废或患职业病死亡,由甲方发给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残废金、丧葬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其工作时间长短给予3至6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发给不低于本人原工资60%的病假工资。

  6、乙方为女职工,其孕期、产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假日、公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是:

(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因停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3、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违反国家规定,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甲方无力或不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的。

  4、乙方被劳动教养,以及受刑事处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试用期内应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对方。

  6、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2款规定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乙方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合同期限届满,应即终止执行。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1、甲方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

  2、甲方为乙方解决伙食问题;

  3、甲方按国家规定的补贴项目,每月应发给乙方共计元;

  4、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国家规定以外,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应为甲方服务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培训费元;

  7、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是:。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是:

  第十条争议处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等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鉴证机关:(盖章)合同鉴证人:(签章)

  合同鉴证日期年月日文书要点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是指私营企业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在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三种,这三种企业在录用劳动者时应与劳动者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

  特别提示签订私营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明确约定合同期限,避免签订没有合同履行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可以是长期的(5年以上),也可以是短期的(1—5年),也可以是以完成某一项工作、任务为合同履行期限,同时,还必须约定合同履行的起止年、月、日,以免以后发生纠纷无据可查。

(2)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并且当事人双方均要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有条件的,最好经劳动合同鉴证机关鉴证。要避免签订口头劳动合同,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空口无凭。

(3)生产任务、数量、质量指标要具体规定。

(4)关于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保证提供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护用品、数额、发放、劳保、医疗费用的约定要具体、详尽。

(5)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一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加班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并支付高于工资标准的报酬,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报酬方面、工资数额、支付方式、奖金数额以及工资、奖金迟延支付的责任必须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

标准劳动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1、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按计件生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无固定工资;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 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 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2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30天通知对方。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9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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