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交售方: 签订地点:
收购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粮食品种、等级、质量、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 及交货数量 品种 等级 数量 质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及数量 水份 杂质 时间 数量 时间数量 合计金额:仟 佰 拾 万 仟 百 拾 元 角 分
二、交售方交售粮食,必须完成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三、收购地点:交售方式:
四、运费负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方法: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要求:费用负担
八、定金数额:给付时间:
九、结算方式:期限:
十、违约责任: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种方式解决。a: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十三、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合同副本(存) 当事人。
粮食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卖人(供方):
买受人(需方):
一、粮食品种、等级、质量、金额、交货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途
。
三、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验收办法及费用负担
。
四、运输工具、方式及费用负担
。
五、发货路线、位置,始发:经:到达:
六、包装物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
七、损耗处理方式和计算方法
。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
九、定金:买受人于年月日交付出卖人定金元。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和解;不愿和解,可去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经鉴证后,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送具有直接收购自用粮食资格企业所在地粮食部门一份。
监制部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
粮食买卖合同 篇3
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用途: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买受人:
日期:日期:
粮食买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件,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给甲方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应物及价格
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二、合同供货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供货期内所有货物甲方审核无误后在年 月 日签订
三、每批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送货,乙方须按期、按量供应,送货时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四、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货物供应,保证质量,不得以假充真,保证向甲方供应的大米、面粉、油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送货时保证所配送货物是包装无破损、商标完整清楚的合格产品,且离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同时需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六、甲方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质量不合格,卫生不达标、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无检验报告单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进入我院。
七、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月结,即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当月供货期满后,根据实际供应量开出正式发票,并于次月10日前到甲方报帐结算,
甲方: 乙方:
时间:
粮食买卖合同 篇5
甲方(卖方):签订地点:
乙方(买方):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摩托车一事,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摩托车型号、单价、数量:
摩托车品牌:型号:颜色:数量:车驾号:发动机号:单价:
二、交车方式及验收标准
1、甲方负责三包,具体按最新《摩托车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细则》执行。
2、乙方收到摩托车当场验收,若有质量问题,立即通告甲方,否则视为货物符合质量标准并已验收。
三、货款结算方式及期限
1、乙方同意收到甲方货品后,首付款结清于年每月固定偿还元,于年月日前结算清。
2、乙方不能按上述方式付清货款,该货物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采取任何方式收回货物。
四、违约责任
乙方保证提供的身份证、驾驶证、住址、电话等个人资料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1、乙方不能按第三款规定向甲方按时支付货款的,则乙方除向甲方清还所有欠款,应向甲方甲方支付滞纳金,其标准为每逾期一日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一计时。
2、如在规定还款时间内,如乙方未即时还款的由甲方收回乙方车辆,且由乙方承担往返路收回车费用,如甲方收回摩托车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仍旧没有付款的,甲方有权将摩托车拍卖,拍卖得收入归甲方所有。
3、如摩托车损坏的,乙方同意用家庭中任意财产赔偿归还甲方,其中车款未付清尾款,乙方所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4、如果乙方拖欠欠款,甲方每次到家索要拖欠欠款,按每次补偿甲方。
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之有管辖权的法律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同,经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身份证号:
授权代表: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家庭担保人签字:
粮食买卖合同 篇6
供方: 签订地点: 买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用途:水分≤14 无霉变、杂质<1% 其他均按照国家二级标准。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普通蛇皮袋包装,包装物不回收不 作价,包装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四条 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车站电子磅实际重量为准。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闻喜县礼元站。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以供方定,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本合同第二条以及国家二级标准为准。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预付款项50%,到站付清。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自合同生效日开始,供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期交货,或者抬高价格。违约一方赔偿本合同20%违约金。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粮食买卖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粮食收购任务,根据龙池米业粮食收购方案,结合粮食市场收购行情,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兼顾粮农经济利益的原则,特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如下:
一、收购品种:
年生产的一类优质稻谷、二类优质稻谷(丰两优系列、华安501、黄华占、6326、杨良优)。
二、收购质量:
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按公司当天公布的收购质量标准执行)。优质稻谷必须达到国标优质稻谷二类以上标准(含二类)。
三、合同数量:
四、收购价格:
随行就市(按龙池米业当天的挂牌收购价格执行)。
五、收购方法及时间:
1、乙方将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年生产的优质稻谷送到甲方院内,经甲方验质员检验合格后入库,数量以地磅称重数量为准。
2、检验、计量后的`稻谷一律经输送机输入仓,水杂超标的按龙池米业当天公布的扣价扣量办法执行;其它指标按国标执行,超标拒收。
3、包装随车退回。
4、售粮时间截止年12月31号止。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资金和仓容、电子磅、输送机、收购器材、劳力等方面的准备、待乙方货到验收入仓后现金支付货款。
2、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和收购人员,收购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年产一类优质稻谷和二级类质稻,并单送到甲方院内经检验、计量、复检、清杂后输送入仓。
3、乙方所送年生产的优质稻谷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异品种互混、不得掺杂使假、不得装头盖面。入仓过程中必须执行龙池米业的业务流程和手续制度,维护好龙池米业正常的收购秩序。
4、乙方不得在甲方院区内和大门口拦截客户或与农民及其它售粮客户串通完成合同数量,一经发现即取消合同。
七、奖励办法: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单车单号(指定车号)送往甲方优质稻合同数量达500吨以上的(含500吨),甲方按每吨10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2、乙方组合车队完成1000吨优质稻的,甲方按每吨5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3、乙方组合车队完成3000吨优质稻的,甲方按每吨10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4、售粮发票作为返奖依据,不得改动,涂改后的售粮发票为无效发票。
八、未尽事宜:
收购期间粮食价格随行就市,由甲方根据市场周边县市的行情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事项如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粮食买卖合同 篇8
甲方(订购方):地址:
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交售方):地址:
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食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粮食公斤(市斤)。
1.品种:
2.订购数:
3.订购价:
二、合同订购的粮食质量、等级、水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合同订购的.收购:。
四、甲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保证不借故压车、退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保证不压等压价。对乙方交售的粮食,结算形式不限,现金、转帐由本人任选。除农业税外,不代任何部门扣款,不打白条。
五、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订购品种、数量、种足种好各种作物,正常年景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售。遇灾可向甲方申请减免。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粮食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内给予记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粮管所各一份。
甲方:
乙方:
粮食买卖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出卖人(供方):
买受人(需方):
一、粮食品种、等级、质量、金额、交货时间
二、质量标准、用途
。
三、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验收办法及费用负担
。
四、运输工具、方式及费用负担
。
五、发货路线、位置,始发:经:到达:
六、包装物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
七、损耗处理方式和计算方法
。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
九、定金:买受人于年月日交付出卖人定金元。
十、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和解;不愿和解,可去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经鉴证后,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送具有直接收购自用粮食资格企业所在地粮食部门一份。
监制部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制单位:
粮食买卖合同 篇10
甲方(订购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交售方):地址:邮码: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粮食购销管理政策,在平等、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粮食公斤(市斤)。
1.品种:
2.订购数:
3.订购价:
二、合同订购的粮食质量、等级、水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合同订购的收购:
四、甲方必须做到及时收购,保证不借故压车、退车,做到认真执行国家质价政策,保证不压等压价。对乙方交售的粮食,结算形式不限,现金、转帐由本人任选。除农业税外,不代任何部门扣款,不打白条。
五、乙方必须做到按签订的合同订购品种、数量、种足种好各种作物,正常年景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售。遇灾可向甲方申请减免。
六、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乙方负责人(承包人)有变动时,由接替人继续执行本合同。
七、乙方交售粮食时,需携带本合同,每次结算,甲方要在合同的附表内给予记载。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粮管所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粮食买卖合同 篇11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粮食品种、数量、价款、交(提)货时间
品种产地商标或品牌等级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用途: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
第四条损耗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九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名称(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号:
买受人名称(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号: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
年月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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