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3、施工内容:详见《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装修房屋合同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预算表》
1、材料款 元;
2、人工费 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理费 元;
7、税金(4%)元;
8、其它费用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行计算。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家居装饰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
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首付:材料款100%元
施工工费50%合计元
工期过半:施工费40%元竣工验收10%合计元
如有增减竣工后一次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七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
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本合同解除。
第九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
住址:
设计人(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住址:
甲方因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特委托乙方进行该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步骤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暂定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乙方完成全套设计图纸并交付给甲方时截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迟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流程: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同时支付设计款的%,作为定金。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元,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元,乙方收到二期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简明扼要的告知乙方,若甲方中途需要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乙方职责
1、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并不得对甲方的要求进行较大修改,除非必要,应与甲方协商。
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五、设计费金额与支付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元。
2、支付时间:
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故延迟交付图纸,均视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一日,处以设计费%的违约金。
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要求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支付定金的双倍赔偿给无过错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交给建筑单位备案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年月日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o一四年一月
发包人(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身份证号:
设计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设计负责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址:。
2.建筑空间类型:住宅室内空间。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1.设计范围:客厅、餐厅、走道、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园林景观。
2.设计内容(可选择):
房间地面、天花、墙面装饰设计;
房间照明、强弱电、给排水及空调设计;
现场制作家具设计;
软装饰参考设计;
园林景观设计。
第三条设计程序及工作内容:
1.咨询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设计相关咨询;
双方明确设计意向后签订设计合同。
2.调查研究阶段及工作内容:
设计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负责上门现场测量数据;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若需要乙方测绘建筑平面图,每张费用为元;
乙方负责记录甲方对住宅空间使用设想、设计、时间进度等有关要求;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原始房型平面图、平面设计布置图、地面设计图、天花设计图、装饰效果图(装饰效果图:按建筑面积制作,在100平方米以内,乙方负责制作2张电脑装饰效果图,100—150以内平方米制作3张,150—200以内平方米制作4张,200—300以内平方米制作5张,以后每增加100平方米可多制作一张。如甲方要求提供更多电脑装饰效果图,需收取元/张的设计费用)及初步概算书;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水电设计文件。
4.水电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水电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水电设计文件内容:照明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灯具配置单、给排水管线走向图、水龙头布置图、饰品提案;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文件。
5.最终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最终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最终设计文件内容:全套设计施工图(封面、目录、材料表、原始平面尺寸图、墙体尺寸变动图、平面布置图、地面材料划分图、天花布置图、灯具位置图、开关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平面给排水走向图、立面索引图、立面图、节点图、构件图)及工程预算书;
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设计图纸甲方签收确认,设计服务结束。
6.设计收费标准
设计收费参照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的《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标准,双方进行商议;
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人民币;
本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设计费:元人民币。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3次。如施工地点在广州市外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设计项目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括软装、饰品)、设备的加工与定制需要乙方设计师跟进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7.付款时间及额度: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10%设计费作为设计定金,即人民币元;
初步设计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当日支付4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水电设计确认(三维效果图确认)当日支付3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最终设计签收(整体施工图确认)当日支付2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乙方进行设计沟通,并对图纸进行确认。因甲方原因未能依时约见乙方设计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图纸确认时间。
3.甲方在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在深化设计过程中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方案。甲方如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应对乙方作出适当补偿。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如乙方能够做到的,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在收到阶段性设计文件和全套设计文件后,有责任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设计成果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负责提供相应文件。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设计工作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完成时间。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设计改动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甲方已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各阶段款项的当天,向甲方提供各阶段设计书面文件。
4.乙方应对甲方资料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加以保密,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其资料文件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各阶段设计费,其中定金部分应双倍返还。
3.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乙方可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甲方逾期未支付设计费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不经另行通知而暂停履行下阶段的设计工作;待甲方支付拖欠的设计费用后,乙方继续进行设计工作,完成设计的期限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设计文件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重新约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5.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按设计费总额%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附则
1.本项目设计方案着作权及施工后拍摄作品发表署名权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投诉部门: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投诉电话: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4
委托方 (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陕西唐韵金鼎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编 号NO.:
参照西安市室内装饰协会装饰委员会委托书制定兹有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室内装饰进行设计,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并愿意遵守。
一、内容
1、甲方项目位于西安市凤城二路凯鑫国际2层,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
2、设计内容:门头与室内装修设计。
二、图纸
1、图纸规格为按实际图纸比例进行打印出图(图纸一式三分,甲方一份、设计方一份、施工方一份)
2、初步方案图纸包括:
①原始结构平面图;
②基本结构改造拆改平面图;
③平面布置设计图;
④顶面天花布置设计图;
⑤地面铺装布置设计图;
⑥风格效果图。
3、正式设计方案图增加:
①水、电路系统图
②插座定位示意图;
③开关、照明定位示意图;
④冷热水管走向示意图;
⑤立面图 (根据据空间设计造型数量,涉及需要制作的装饰项目)
⑥现场制作家具详图(根据家具数量)
⑦特殊造型详图(根据造型数量)
4,提供设计电子版文件。
三、费用
1、费用构成说明:
本项目新做面积1885㎡,设计费 ¥80 元/㎡;合计:¥元。改造面积436㎡,设计费 ¥40 元/㎡,合计:¥ 元设计总费用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拾陆万捌千贰佰肆拾元整 ,其它服务费另计。
2、设计费支付方式:
①签订本委托书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 50 %,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捌万肆千壹佰贰拾元整。
②乙方通知甲方,到甲方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定稿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 45 %,人民币:(小写):¥元,(大写):柒万伍千柒佰零捌元整。
③乙方将所有图纸交付完毕再次支付总设计费用的.5%人民币:(小写):¥8412元,(大写):捌千肆佰壹拾贰元整。
四、乙方交图时间:
1、 20xx年5月23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
五、技术要求:
乙方参照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设计制图标准进行制作。
六、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设计方案或图纸提出异议,乙方有义务进行修改,直至双方满意为止。
2、甲方在图纸上签字确认后,视图纸验收合格。
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施工现场设计交底及设计跟踪服务。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约,乙方只负责给甲方提供原始房型平面图,如果双方未能继续合作,本委托书自动作废,所收设计费不予退回。
2、设计费未收清前,乙方将不进行其他图纸制作,超过双方约定时间,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天。
3、因甲方原因,乙方已收取的设计费不作退回。
4、因甲方无时间与乙方沟通而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应给予顺延工期。
5、因国家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拒的理由而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责任,甲方应给予谅解,乙方不承担其他连带责任。
6、乙方若未能按时完成图纸或无故拖延时间,则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
7、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私自更改设计方案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1、本委托书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委托书和乙方开具的收费证明向西安市室内装饰协会家装委投诉,请求协调处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B。
A、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形成文字,与本委托书同时生效。
十、本委托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 (签章)
名称(单位或个人):
地址(或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设计单位(乙方): (签章)
企业名称:
设计资质编号:
法人代表: 办公电话:
企业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o一四年一月
发包人(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身份证号:
设计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设计负责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址:。
2.建筑空间类型:住宅室内空间。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1.设计范围:客厅、餐厅、走道、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园林景观。
2.设计内容(可选择):
房间地面、天花、墙面装饰设计;
房间照明、强弱电、给排水及空调设计;
现场制作家具设计;
软装饰参考设计;
园林景观设计。
第三条设计程序及工作内容:
1.咨询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设计相关咨询;
双方明确设计意向后签订设计合同。
2.调查研究阶段及工作内容:
设计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负责上门现场测量数据;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若需要乙方测绘建筑平面图,每张费用为元;
乙方负责记录甲方对住宅空间使用设想、设计、时间进度等有关要求;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原始房型平面图、平面设计布置图、地面设计图、天花设计图、装饰效果图(装饰效果图:按建筑面积制作,在100平方米以内,乙方负责制作2张电脑装饰效果图,100—150以内平方米制作3张,150—200以内平方米制作4张,200—300以内平方米制作5张,以后每增加100平方米可多制作一张。如甲方要求提供更多电脑装饰效果图,需收取元/张的设计费用)及初步概算书;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水电设计文件。
4.水电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水电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水电设计文件内容:照明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灯具配置单、给排水管线走向图、水龙头布置图、饰品提案;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文件。
5.最终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最终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最终设计文件内容:全套设计施工图(封面、目录、材料表、原始平面尺寸图、墙体尺寸变动图、平面布置图、地面材料划分图、天花布置图、灯具位置图、开关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平面给排水走向图、立面索引图、立面图、节点图、构件图)及工程预算书;
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设计图纸甲方签收确认,设计服务结束。
6.设计收费标准
设计收费参照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的《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标准,双方进行商议;
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人民币;
本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设计费:元人民币。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3次。如施工地点在广州市外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设计项目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括软装、饰品)、设备的加工与定制需要乙方设计师跟进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7.付款时间及额度: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10%设计费作为设计定金,即人民币元;
初步设计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当日支付4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水电设计确认(三维效果图确认)当日支付3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最终设计签收(整体施工图确认)当日支付2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乙方进行设计沟通,并对图纸进行确认。因甲方原因未能依时约见乙方设计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图纸确认时间。
3.甲方在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在深化设计过程中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方案。甲方如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应对乙方作出适当补偿。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如乙方能够做到的,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在收到阶段性设计文件和全套设计文件后,有责任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设计成果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负责提供相应文件。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设计工作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完成时间。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设计改动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甲方已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各阶段款项的当天,向甲方提供各阶段设计书面文件。
4.乙方应对甲方资料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加以保密,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其资料文件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各阶段设计费,其中定金部分应双倍返还。
3.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乙方可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甲方逾期未支付设计费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不经另行通知而暂停履行下阶段的设计工作;待甲方支付拖欠的设计费用后,乙方继续进行设计工作,完成设计的期限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设计文件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重新约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5.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按设计费总额%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附则
1.本项目设计方案着作权及施工后拍摄作品发表署名权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投诉部门: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投诉电话: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6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设计内容:
三、设计面积:
四、设计规格
┌──────┬───────┬───────┬───────┐
│文件名称 │ 张数 │ 内容要求 │ 提交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元。
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计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计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计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
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 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设计内容:
3、设计面积:
4、设计规格: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1、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2、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元
平方米元。
3、付款方式:
a.合同一经签订,甲方3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计元。
b.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3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计元。
c.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3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计元。
d.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
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10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乙方权力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
第三方复制或转让。
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8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承包范围: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开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 日
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工程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发包人工作
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承包人工作
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材料供应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
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 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工程变更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工程保修
1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违约责任
1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 元违约金。
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不可抗力
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合同生效
1合同生效日期:
第16条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7条合同备案、鉴证
1合同备案、鉴证:(现场签字)
发包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设计工程名称:
设计工程地点:
设计工程面积:
乙方保证承诺其为具有合法资质的设计单位,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装饰设计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订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及初次效果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及初次效果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对初次效果图提出修改方案即支付第一期
(3)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4)工程开工后乙方应派员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工程竣工支付第三期设计费。
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内容要求
第四条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
1。设计费为人民币元/平方米,本合同设计费估算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2。支付时间: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20%(含定金);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50%;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为估算总额的30%;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第六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
2。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15年。
4。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5。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乙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甲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8。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皆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乙方责任大小向甲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第八条其他
1。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合同签订地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网络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机房装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附件:预算表及设计施工图)
四、承包方式:该工程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保修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预算)人民币(大写):整。 实际工程总造价按甲方验收合格后确认的工程量结算。
第三条、工期
一、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乙方按期提供经甲方审查批准乙方的设计文件并经甲方签发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甲方的审查批准并不免除乙方设计错漏、缺陷等所应负的责任。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签字证明后,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变更已经审查批准的工程设计,使已完成的工程需拆除更改;
(二)其它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
(三)因不可控制的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延长工期的。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应达到国家有关装修标准。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乙方的设计文件须达到如下要求:
1、地面采用水磨石或普通耐磨砖;
2、不用吊天花;
3、墙面要求用白色ICI或其它乳胶漆;
4、门采用甲级防火防盗铁门,窗采用铝合金双层密封窗;
5、装修所有材料应是防火材料;
6、预留好光缆、交流线的进出孔洞;
7、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二)乙方在工程施工还须达到以下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的监督;
2、隐蔽工程需在甲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测试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4、乙方在装修中所涉及的电气及有关设备的安装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装资格,且安装应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5、乙方在施工中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五条 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由乙方购买及提供
(一)乙方对其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质量合格证,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合同预算规定的材料进行施工,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列明材料品种、品牌、规格、颜色、材料等的清单,经甲方代表核实签字后可购买。材料到货后,经甲方代表验收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但该核实与验收不能免除乙方的责任。
(三)乙方对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变更或代用其它材料的,应向甲方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同意并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
第六条 付款方式和结算
一、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付工程预算总造价的 %,即人民币元给乙方(作为工程备料款);
二、经甲方验收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审定并办理竣工结算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付至实际工程总造价的 %。
三、剩余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
四、甲方支付工程备料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付款金额的收据;验收合格结算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相当于实际结算工程总造价的 %的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保修期满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相当于剩余的工程价款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交付并经甲方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竣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如需变更、修改设计,必须将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送达给乙方,乙方应予以实施。
三、若由于甲方变更、修改设计,造成工程总造价增加,按实际工程造价结算。
第八条 工程验收
一、 验收标准:工程竣工验收,以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 验收方式(手段):乙方在完成装修工程项目并通过自检合格后,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由甲方派工程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
三、甲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应将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资料交付给甲方。
第九条 保修期
一、本工程的保修期为 12个月,保修期自甲方签署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
二、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设计或材料或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乙方完全负责并无偿保修。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天内负责免费返修,否则,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费用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如质量保证金仍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向甲方补足。
第十条 双方其他义务
一、甲方委派 为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工程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二、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提供完整的并经甲方批准的机房装修工程施工设计图、施工技术等资料。
三、乙方承包的工程任务,不得分包给其他任何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乙方代表必须经常留守工地,保持与甲方联系,随时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
五、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并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保证构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通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六、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天应清理场地,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泥,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清扫干净。
七、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八、因乙方设计或施工之故而造成的不符合装修标准的质量问题或工程的隐患在甲方验收时没能发现,乙方仍应负责免费整改。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
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二o一四年一月
发包人(甲方):身份证号:
住所: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身份证号:
设计人(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设计负责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址:。
2.建筑空间类型:住宅室内空间。
3.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范围及设计内容:
1.设计范围:客厅、餐厅、走道、厨房、卫生间、卧室、阳台、园林景观。
2.设计内容(可选择):
房间地面、天花、墙面装饰设计;
房间照明、强弱电、给排水及空调设计;
现场制作家具设计;
软装饰参考设计;
园林景观设计。
第三条设计程序及工作内容:
1.咨询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费的设计相关咨询;
双方明确设计意向后签订设计合同。
2.调查研究阶段及工作内容:
设计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时间由乙方负责上门现场测量数据;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若需要乙方测绘建筑平面图,每张费用为元;
乙方负责记录甲方对住宅空间使用设想、设计、时间进度等有关要求;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初步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初步设计文件内容:原始房型平面图、平面设计布置图、地面设计图、天花设计图、装饰效果图(装饰效果图:按建筑面积制作,在100平方米以内,乙方负责制作2张电脑装饰效果图,100—150以内平方米制作3张,150—200以内平方米制作4张,200—300以内平方米制作5张,以后每增加100平方米可多制作一张。如甲方要求提供更多电脑装饰效果图,需收取元/张的设计费用)及初步概算书;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水电设计文件。
4.水电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水电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水电设计文件内容:照明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灯具配置单、给排水管线走向图、水龙头布置图、饰品提案;
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并约定乙方在确认之日起日内完成最终设计文件。
5.最终设计阶段及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按时完成最终设计阶段文件并向甲方进行设计的讲解;
最终设计文件内容:全套设计施工图(封面、目录、材料表、原始平面尺寸图、墙体尺寸变动图、平面布置图、地面材料划分图、天花布置图、灯具位置图、开关控制图、强弱电插座布置图、平面给排水走向图、立面索引图、立面图、节点图、构件图)及工程预算书;
乙方向甲方交付最终设计图纸甲方签收确认,设计服务结束。
6.设计收费标准
设计收费参照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的《广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标准,双方进行商议;
收费标准: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人民币;
本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设计费:元人民币。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施工交底,设计师到现场指导施工及整体竣工验收应不少于3次。如施工地点在广州市外的交通住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本设计项目的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包括软装、饰品)、设备的加工与定制需要乙方设计师跟进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收费标准另行协商。
7.付款时间及额度:
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10%设计费作为设计定金,即人民币元;
初步设计确认(平面方案确认)当日支付4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水电设计确认(三维效果图确认)当日支付3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最终设计签收(整体施工图确认)当日支付20%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原房型建筑平面图等有关资料。
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与乙方进行设计沟通,并对图纸进行确认。因甲方原因未能依时约见乙方设计人员,应及时通知乙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图纸确认时间。
3.甲方在确认设计方案后,不得在深化设计过程中要求乙方变更设计方案。甲方如确需变更设计方案,应对乙方作出适当补偿。
4.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5.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提交设计文件时,如乙方能够做到的,甲方应支付赶工费。
6.甲方在收到阶段性设计文件和全套设计文件后,有责任对乙方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设计成果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并负责提供相应文件。乙方未能按时完成设计工作的,应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取得一致意见后另行约定完成时间。
2.乙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设计改动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对甲方已确认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各阶段款项的当天,向甲方提供各阶段设计书面文件。
4.乙方应对甲方资料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加以保密,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其资料文件通过任何形式告知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非因乙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各项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各阶段设计费,其中定金部分应双倍返还。
3.甲方没有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乙方可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甲方逾期未支付设计费超过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不经另行通知而暂停履行下阶段的设计工作;待甲方支付拖欠的设计费用后,乙方继续进行设计工作,完成设计的期限相应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设计文件未按约定时间交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协商,重新约定设计文件交付时间。
5.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金额%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乙方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每逾期一日按设计费总额%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附则
1.本项目设计方案着作权及施工后拍摄作品发表署名权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完全履行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投诉部门:广州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投诉电话: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1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平方米
4、设计工程范围:
二、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 (按以上2
(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
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
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提交成果
序号
图纸名称
份数
内容要求
提交时间
1 装修设计方案图 1套
平面、天花、主要立面、效果图、年月日前
2装修施工图 2套
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样、年月日前
备注
1、《装修施工图》为ACAD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效果图张数双方协商;
2、上述设计成果应提交打印文档一份。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
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
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4)甲方支付
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13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甲方住宅的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签定下列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位于的住宅,实用面积合计 ㎡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设计。
二、乙方接受委托书后,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住宅建筑平面图(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勘测),并结合甲方所提供的意见办理如下事宜:
1、提出平面布置方案。
2、平面布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乙方绘出平面图、吊顶图、电路图、立面图、家具图及相关剖面节点图。
3、提供工程中所需要的详图,若甲方需要效果图,另按每张300元收费。
4、乙方负责解释图纸。
5、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6、乙方负责提供设计图一套,若需再提供设计图纸,按工本费A3(100元/套)、A4(50元/套)。
三、设计费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四、设计费的付款方式:
1、签约时,预付设计费(大写)元整。
2、乙方交付经甲方同意确认后整套设计图纸时,甲方一次性付清设计费余额;如中途甲方有要求乙方提供部分图纸,甲方需付相应设计费。
五、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甲方确认后日内完成并交付给甲方。
六、乙方不得拖延以致影响工程进度,若超过约定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
甲方可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归还已收的定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时,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所完成部分的设计费用。
八、因甲方原因对已确认的设计进行修改的,乙方可相应提供一次修改,如超过一次甲方应付修改部分的设计费(双方协商决定费用)。
九、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的版权为甲方拥有;只供乙方作为本合同指定的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或作其它用途,若乙方有本合同施工以外的其它用途,应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保留收取转让费之权力,转让费另行协商。
十、本合同系指设计委托,若需委托施工另行签定工程施工合同;若需委托监理时,另签定监理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在收到设计方案的全部图纸时,不得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态度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它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无效时,不得影响其它条款的实施。
十三、双方就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福州市室内装饰协会调解,该调解结果为最终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由双方分担。
十四、若本合同设计的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设计费全免,在施工工程款中扣除。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负责人:
年月日
住宅装饰设计合同 篇14
本补充协议作为甲乙双方针对业主的居室所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按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施工。
2、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
3、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乙方应文明施工,工人不得在现场做饭及居住。
4、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理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对于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经甲方及委托代理人进行检验确认后方可使用。
5、乙方在进行水、电路施工时,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质管材或护套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如支付工程款时工程量发生变化,应按照变更后的金额重新确定付款额,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及时到位。
7、乙方承诺在工程验收20日后,由甲方邀请国家环保检测机构对甲方标的居室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提交由该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如检测结果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改善不合格项目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工程验收后,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完全修复,不能完全修复的,根据质量检验证明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9、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施工过程中如有项目变更,工期顺延,需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0、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供居室的水、电路布置图及完整施工资料。
备注: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约定,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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