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装修合同必备13篇

时间:2024-01-07 08:40:25 合同

商铺装修合同 篇1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为保障商业巷步行街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减少装修管理纠纷,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力盟商业巷步行街 商铺装修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37号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巷号楼号商铺。

  第二条 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青海力盟海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成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无损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情形,在经消防等相关部门统一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装修押金。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 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损害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赔偿、维修费用,并对所有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 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装修期限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 50元,逾期1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经营权。

  5、 乙方装修改造商铺时禁止下列行为:

  (1) 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在承重墙上剔槽、钻孔、扩大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砖、 混凝土墙体;

  (3) 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 改变建筑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5)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商铺外立面;

  (6) 在房屋外墙加设檐篷、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

  (7) 堵碍商场内所有内场边厅窗户;

  (8) 其他影响建筑桔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如有违反,严格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乙方须做整改并恢复原状,对未整改商户视情节程度收回商铺经营权。

  6、 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甲方审核通过,如擅自施工则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

  7、 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且须袋装化,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垃圾、废料由甲方指定物业公司统一清运,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在提出装修方案时必须符合甲方制定的《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在装修期间应支持和配合甲方的装修管理工作。

  9、 乙方不得要求施工方进行违背相关规定的施工操作。

  10、 乙方应对日后由于装修对其他住户造成的影响和不良后果(包括电路问题,卫生间给排水的渗、漏、堵等)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11、 乙方擅改暖气管道,损坏暖气管道后果自负,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2、 乙方在装修中如发生损坏消防设施时,除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13、 施工完毕后,施工队和商户共同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联系单》以及《装修临时入场证》,如丢失需承担违约金50元(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第五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即由其提供的设计资料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电气施工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甲方的义务

  1、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有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2、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

  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

  4、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机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4、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质量要求:具体质量要求参照甲方提供图纸要求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1、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实际项目计算。

  2、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体现装饰效果,合理利用资源,如遇材料变更,施工工艺变更等事项,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甲方的认可。可对相应装饰预算总金额进行浮动,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2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

  六、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次总工程款的70%,即工程开工起支付元。

  第二次总工程款的25%,即各部件装配结束支付元。

  第三次总工程款的5%,即保洁工程结束支付元。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1、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八、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曾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2、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失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九、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1年,终身维护。损耗品、使用不当、人

  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付的所有款项。而战争及自然灾害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3、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

  4、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

  5、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出入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电话(或手机):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月日确认日期:年月日

商铺装修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位于的店铺进行装修,双方经协商并根据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装修地点:

  二、装修内容:

  三、装修面积:

  四、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历时天。

  五、装修价款:店面装修总价款人民币元。总价款包含设计费、材料款、人工费、施工清运费、装卸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六、付款方式:协议一经签定甲方付给乙方元,占总价款的% ;装修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付给乙方元,占总价款的% ;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付给乙方元,占总价款的% 。

  七、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店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店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店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店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相应的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店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店铺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店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八、装修验收

  1、店面装修完毕后甲方对所用材料、施工质量、店面装修的整体形象进行初步验收,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店面初步验收合格后,店面投入使用,在初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出现任何问题的,乙方无条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 其他

  1、装修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装修中所用水电。因水电问题影响施工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2、乙方负责在装修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文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商铺装修合同 篇4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商铺经营者

  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xx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xx商厦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xx区商业街2号楼xx商厦内之号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20xx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xx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xx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装修合同 篇5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店面装饰装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范围:

  1、商铺装修工程及电气工程:包括天花板、地面、墙面和细部装饰等;

  2、甲方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要负责相关验收。

  第三条: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工程造价

  1、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70%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第六条、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材料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本合同报价表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日期:

  代表人日期:

商铺装修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 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元的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商铺装修合同 篇7

  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内容: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预付款,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验收日期。

  十一、违约责任: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代表人:日期:签订合同地点:

  乙方单位(盖章):代表人:日期:

商铺装修合同 篇8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为保障商业巷步行街全体商户的合法权益,减少装修管理纠纷,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37号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巷号楼号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青海力盟海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缴纳装修押金(¥)。装修完成后,经甲方书面确认无损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情形,在经消防等相关部门统一验收合格后10日内退还装修押金。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场及他人的人身、财产、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损害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赔偿、维修费用,并对所有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装修期限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支付违约金50元,逾期1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商铺经营权。

  5、乙方装修改造商铺时禁止下列行为:

  (1)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承重墙上剔槽、钻孔、扩大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砖、混凝土墙体;

  (3)损坏房屋原有的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改变建筑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5)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商铺外立面;

  (6)在房屋外墙加设檐篷、烟囱、天线、广告、招牌等物件;

  (7)堵碍商场内所有内场边厅窗户;

  (8)其他影响建筑桔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如有违反,严格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乙方须做整改并恢复原状,对未整改商户视情节程度收回商铺经营权。

  6、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甲方审核通过,如擅自施工则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

  7、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且须袋装化,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按照《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处罚。垃圾、废料由甲方指定物业公司统一清运,清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在提出装修方案时必须符合甲方制定的《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管理规定》,同时在装修期间应支持和配合甲方的装修管理工作。

  9、乙方不得要求施工方进行违背相关规定的施工操作。

  10、乙方应对日后由于装修对其他住户造成的影响和不良后果(包括电路问题,卫生间给排水的渗、漏、堵等)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11、乙方擅改暖气管道,损坏暖气管道后果自负,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2、乙方在装修中如发生损坏消防设施时,除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外,还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13、施工完毕后,施工队和商户共同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时,交回进场《力盟商业巷步行街商铺装修联系单》以及《装修临时入场证》,如丢失需承担违约金50元(从装修押金中扣除)。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装修合同 篇9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

  三、工程项目:

  1、地面铺设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元押金,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合同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商铺装修合同 篇10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统一和提高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

  自合同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本合同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装修合同 篇11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店面装饰装修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范围:

  1、商铺装修工程及电气工程:包括天花板、地面、墙面和细部装饰等;

  2、甲方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要负责相关验收。

  第三条: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工程造价

  1、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70%工程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第六条、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材料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第七条、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本合同报价表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日期:

  代表人日期:

商铺装修合同 篇1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5、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商铺装修合同 篇13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就乙方对商铺进行装修改造活动,根据《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营管理制度》及其它各项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装修商铺

  本合同装修场地位于区商业街号大厦内层号商铺。

  第二条装修期限

  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装修押金

  乙方进入场地装修前,需向商厦管理处缴纳装修抵押金元,装修完成后,经商厦管理处确认无损坏、破坏商铺环境、设施设备等条件后,一个月后无息退还装修抵押金予乙方。

  第四条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商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商厦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商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商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商厦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商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商厦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商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第五条生效

  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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