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精品14篇

时间:2024-01-11 08:27:36 合同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1

  合伙人1、姓 名 ,身份证:

  合伙人2、姓 名 ,身份证:

  合伙人3、姓 名 ,身份证:

  经三人友好协商,达成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 、共创辉煌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家装、工装设计及施工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所占股份比例 合伙人,出资人民币元,所占股份比例合伙人 ,出资人民币 元,所占股份比例 %

  (二)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

  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所占

  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6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①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②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

  ③ 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2

  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已 方: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及技术资源,乙方以人民币出资万元及技术资源,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第二条 合伙宗旨:公正公平、互助互利、团结一致 、共创辉煌、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

  第四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五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本协议有效期暂定 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工资、盈余分配、提成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工资分配

  合伙组织经营期间,甲方合伙人工资暂定每月为人民币 ,乙方合伙人工资暂定

  每月为人民币 ,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高工资。

  (二)提成分配

  1.业务提成: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工程业务提成按照多劳多得、优者奖励的方式分配,其提成方法即当事人按单个项目总工程款 %提取,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2.技术提成:甲方 ,主要负责公司客户沟通、图纸、设计、现场定位、技交底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乙方 ,主要负责公司工地现场技术掌控、图纸审核、材料安排、工种安排、售后服务等,其提成分配按总工程款 %提取。合伙双方提成共分两次发放,第一次发放在单个项目工程泥水完工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第二次发放在单个项目结算后15个工作日或下月结算工资时发放,非正常、低利润单元则合伙双方另商协议决定。

  3.经销商补助提成:除设计师自身客户外,合伙双方直接客户购买材料所产生的经销商交通、 信息补助费用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三)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结算,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四)债务承担

  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照甲方 %、乙方 %的比例比例承担,但合伙人非为合伙共同利益而产生的债务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七条 企业合伙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支

  付合伙债务;企业监督负责人的主要权限是: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购进常用货物、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事务执行

  (一) 总则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二) 事务表决

  1.普通事务表决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普通事务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重大事务表决

  合伙企业的下列重大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 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作权限和义务

  1.工作权限

  ① 全面负责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 对合伙企业进行部门职能框架建设,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考核机制。 ④ 对合伙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回款等,进行合理高效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

  2.义务

  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决定。

  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表决撤销该委托,表决办法见第九条第二款第一细则的普通事务表决。

  (四)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待遇

  1.如有必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2.薪酬待遇与业绩考核相挂钩。

  第十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本合伙有业务竞争的合伙团队。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内部人员单独签订合同。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员进行交易。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暂时停职停工,暂停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待其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恢复。多次屡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入伙、退伙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本协议明令禁止的行为或其它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4.退伙必备条件: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 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以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⑤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⑥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须经其它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十二条 违约处理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多次屡犯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 天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2.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苍南县绿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计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书》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附件《工程预算书》。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所带来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实际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使用。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50%工程装修款,合计人民币元。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合计人民币元。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收据费证明,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内如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后未结清工程尾款时,乙方有权不交付所装潢的工程。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乙方开具施工变更之前应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义务

  1.甲方

  ①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②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甲方均需向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③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①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②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③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④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除自然灾害和不可预料的事故外),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24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苍南县绿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签章)

  电 话: 电 话: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苍南县龙港大厦b幢5号门511室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4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由买方向卖方订购办公家具一批(详见清单),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 rmb(小写元。

  二、付款期限:

  1、此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买方即付总货款的 %(计rmb元)。卖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备货。

  2、货款的%(计rmb元)于卖方交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两日内全部付清。逾期支付,买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卖方财务损失。

  3、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货期推迟到15天以上的,买方必须另付一期货款,其数额加上预付款之和必须达到总货款的80%。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日期: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次日起天内。

  五、1、货物的运输费用由负责。

  2、货物的安装费用由负责。

  六、卖方有责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卖方对所有货物保修年,但人为损坏除外。

  七、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卖方延期交货时,卖方无须承担责任。

  八、付款方式:1、银行转帐或现金支票:所有支票均须将收款人、帐号、金额等填写完整。

  2、现金:买方支付现金时,由卖方出具现金收据。

  3、银行汇票或电汇。

  九、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否则视为违约,如有此现象发生,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对方全部赔偿。但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终止的除外。任何一方提出款式、颜色等方面变更,均须与对方进行协商并书面确认,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部门起诉,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一、本合同由合同正本、合同清单及组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约定:

  1、

  2、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 卖方: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办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门市整体装修,包工包料。

  3、工期:20天(20—10—5至20—10—25)

  4、合同价款:按实际使用材料计算。(单价按预算表单价计算)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办理好相关施工手续,做到二通即:水通、电通。房屋内清理干净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甲方不能让施工单位随便拆除承重结构等影响房屋质量的部位。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施工中严格按施工规范执行,遵照施工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2、做好施工方案、保证施工工期。

  3、保证原房屋的基本结构,科学施工、规范施工。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1、先行支付材料款,完工后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2、人工费:

  3、材料费:

  4、共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违反了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对方赔偿。

  2、由于乙方原因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有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联系方式: 乙方: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称聘用方):

  乙方(以下称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职务:)

  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自愿到甲方从事兼职会计师工作,甲方决定聘乙方为兼职会计师。

  第二条乙方的聘任职务是(公司)兼职会计师,其工作范围为上级工会所规定的文化事业单位的各项财会会计业务。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

  1.为乙方安排财务会计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在乙方工作成绩突出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时,给予奖励;对乙方工作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处罚;

(二)甲方须履行的义务:

  1.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动报酬;

  2.使乙方合理享受(公司)规定的待遇;

  3.为乙方履行职务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在履行职务时的合法权益;

  5.为乙方参加工会有关财会知识更新学习提供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以下权利:

  1.依法履行会计师职务;

  2.获取劳动报酬;

  3.对(公司)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4.依上级机关规定的条件参加财会协会活动和(公司)的各项文体活动;

  5.辞职(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二)乙方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领导和监督,服从工作安排;

  2.在履行会计师职务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违背职业道德;

  3.不得从事有损于(公司)声誉的活动,严禁泄漏(公司)的秘密和有关财务数据,造成财务数据丢失和泄密,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管理爱护好甲方的有关财产和设备,下班要关闭好门窗、水、电,保证安全。如由于自身疏于管理造成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6.自行承担人身安全责任。

  第五条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每季度付给乙方基本报酬元,在季度财务报表完成后,支付报酬。

(二)因工作需要,经主任同意,到外地出差时,出差补助执行铁路局规定标准。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下列情况下,(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应聘会计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应聘会计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违背职业道德;

  3.应聘会计师因违法乱纪被撤销会计师资格;

  4.应聘会计师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履行职务时。

(二)在下列情况下,合同自行解除:

  1.应聘会计师因工作需要调离(地区);

  2.应聘会计师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职务个月;

  3.一个月无故不做帐;

  4.(公司)被撤销。

(三)在下列情况下,合同可以变更:

  1.双方协商之;

  2.因国家政策法令发生变化时。

  第七条合同解除后一个月内,乙方须立即交出有关文件,案卷材料和财务的各种档案,并办理业务交接手续停止履行会计师职务。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2年,从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另行办理续签事宜。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上级机关备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一、工程地点:

  二、形式结构:室厅卫,为平层

  三、工程项目:(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四、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01)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六、合同付款:(大写)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七、付款方式:合同协议后,甲方预付35%工程款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元;泥工,木工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8

  建设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工程名称:室内装修工程

  二、施工地点:.

  三、工人工费总造价:元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全完工并经业主和甲方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后,甲方叁天内支付乙方全部的工程款。

  五、施工期限:从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 天内完成,如因甲方改变设计方案,或甲方材料不能按时到位,工期将顺延。

  六、保修: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乙方需进行保修,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材料)均由乙方负责;(如属人为损坏或天然灾害问题,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七、责任:

  (1)、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检查墙体结构的完整、对上工序完工的基本验收,并作好验收交接。对接收甲方的材料时应作数量和质量的验收,验收后出现的短缺和损坏由乙方负责。另如发现乙方人员偷取甲方的材料,一经证实将以一罚十处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能变更施工方案,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注意消防、工伤的安全,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指引进行施工,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的原因所造成的意外损失和工伤,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工期完成的,按延误天数每天扣罚总工程款的5%.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结算后自行终止。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华润漆黄石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为了保障双方权益,维护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以下协议:

  1. 乙方应以双方确认的产品种类和价格及时、准确地给甲方供货;

  2. 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通知(传真或电话)后48小时内,应将甲方所订购的货物按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第一次送货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二次或再次补货按照当地行情收取上楼费。

  3. 由甲方指定代表人, 对乙方送货产品的数量、金额、付款期限等项内容得以确认后,在送货单上签名或盖章作为双方的业务凭据。若甲方在人事及收货地点上有任何变更,应及时知会乙方,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 经双方协定,以现款(批结)付款方式:账期不超过天,每月日前应将当期货款结清。

  甲方需在付款期限内,以现金或有效支票形式结清到期货款,届时乙方以甲方签名或盖章的送货单为收款依据进行结帐。若甲方拖欠到期货款,乙方将保留停止供货,并依法追缴所欠货款的权利。

  5. 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若发现甲方有低价倾销的行为,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货及服务。

  6. 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处理。甲方有义务防止损失的扩大,对于甲方造成扩大部分的损失乙方有权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到现场调查处理,经问题明确后双方协商解决。如确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将补偿补偿其直接损失,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间接损失。

  7. 甲方有特殊需要如专配产品或大数量的订货时,应提前(10-15)天知会乙方,以确保乙方有充足的备货和供货时间。

  8. 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服务内容包括如下项目:

  (1)免费提供指定产品首次工地配送服务;

  (2)免费为甲方所提供面板制作样板,样板仅供颜色和工艺流程参考的标准,不作为涂装效果参考标准;

  (3)免费提供乳胶漆墙面A类浅色调色服务;

  (4)免费提供黄石市城区内遮蔽及无气喷涂服务;

  (5)免费提供所经营产品的相关技术资料,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9. 在协议期限内,货品价格是经双方确认并签字后各执一份,如果遇上游原材料价格调整,应提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后,执行新的协议价格,同时终止原协议价格。

  10. 其他事宜:

  11. 为了保障甲、乙方的合法权益,在协议期满时有未尽事或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在乙方所在地司法裁决解决。

  12. 本协议作为法津依据一式两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3. 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包含供货价格表、指定授权人委托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档案资料。

  甲方:

  地址:

  代表人:(单位签章)

  年月日

  乙方:华润漆黄石服务中心 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黄石大道1030号(农行隔壁)

  代表人:(单位签章)

  年月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工程委托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项签订本装饰装饰用工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期 天完工:从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甲方的规定要求为准。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一切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造成甲方的.利益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

  装饰用工合同生效后,进场施工15天后,甲方预付给乙方工程款元整(人民币)。

  六、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

  2)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房门钥匙给乙方保管,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附则

  1)本装饰用工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装饰用工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装饰用工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手印)后生效。

  2)附件同样具有装饰用工合同法律效力。

  3)装饰用工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签订后期服务协议。

  甲方(签字):甲方签章(手印):

  乙方(签字):乙方签章(手印):

  签约地点:

  甲方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公司装修或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法人代表家庭住所:

  身份证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电话:

  乙方家庭住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的装饰工程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装饰工程的现场管理及文明施工。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抽检与检验。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材料进行封样及审核。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二、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装饰工程项目,年工程量不得低于万元,以后每年工程量在万元以上。

  2、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经装饰工程项目单位签章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工程报价及施工工艺说明,并向乙方进行交底,须双方签字认可。

  3、甲方负责按照本协议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及时给乙方拨付工程款项。

  三、乙方权利: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交纳定金元作为履约保证,乙方提出终止合作时甲方应于当日全额退还给乙方此定金。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工程施工队与客户沟通,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乙方责任:

  1、乙方派出人员须遵守合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所派出人员应能胜任施工中各个环节的相应工作任务。身份证号:

  3、乙方对所派出人员进行甲方企业文化的学习与教育。

  4、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中提出的各项合理要求。

  五、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六、工期延误

  6、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或经业主单位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及其它情况的;(3)不可抗力;

  6、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业主单位原因或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6、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七、质量标准

  7、1工程施工质量按甲方与业主签署的相关协议及甲乙双方施工前认可的相关标准执行;

  八、工程验收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竣工验收。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9、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十、违约责任

  10、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0、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除按照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100元的罚息外,还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其它相应的违约责任。

  10、4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违约的,除按照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100元的罚息外,还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其它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一、协议终止

  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作协议,须提前10天通知对方。合作协议终止时,甲方应于当日全额退还给乙方此前向甲方交纳的作为履约保证的定金。如甲方不能按期退还视为违约,除按日支付1‰的罚息外还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其它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它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或双方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甲、乙双方因本合作协议产生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当地仲裁机构仲裁,仲裁不成的,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作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劳动合同为劳动合同。

  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省市路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社会保险及其他社会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当地的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

  第六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

  第七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八条、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第九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13

  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由买方向卖方订购办公家具一批(详见清单),并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 rmb(小写元。

  二、付款期限:

  1、此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买方即付总货款的 %(计rmb元)卖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备货。

  2、货款的%(计rmb元)于卖方交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后两日内全部付清。逾期支付,买方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承担卖方财务损失。

  3、由于买方原因导致交货期推迟到15天以上的,买方必须另付一期货款,其数额加上预付款之和必须达到总货款的80%。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日期:卖方收到买方预付款次日起天内。

  五、1、货物的运输费用由负责。

  2、货物的安装费用由负责。

  六、卖方有责任提供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卖方对所有货物保修年,但人为损坏除外。

  七、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卖方延期交货时,卖方无须承担责任。

  八、付款方式:1、银行转帐或现金支票:所有支票均须将收款人、帐号、金额等填写完整。

  2、现金:买方支付现金时,由卖方出具现金收据。

  3、银行汇票或电汇。

  九、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否则视为违约,如有此现象发生,对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对方全部赔偿。但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或终止的除外。任何一方提出款式、颜色等方面变更,均须与对方进行协商并书面确认,还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部门起诉,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一、本合同由合同正本、合同清单及组成。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其它约定:

  1、

  2、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买方: 卖方: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代表: 代表:

  日期: 20xx年x月x日 日期: 20xx年x月x日

装饰公司聘用合同样本_装饰公司聘用合同 篇1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姓名):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武汉共工同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洪山街红旗欣居商业街D4—106A

  施工负责人:陈今龙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工程承包: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工程期限 日(以所有手续交接第二天起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款和工程预算表: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详细见工程预算表):

  (2)工程预算表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作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款的根据。

  第二条 甲方工作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无偿提供施工过程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必要的条件保障。

  负责在物业部门办理开工手续,支付所有相关费用并交纳物业部门收取的所有押金。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程预算表》,本合同书,以及工程所设计的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负有保密责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水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载荷,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的保护。

  (4)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定及履行过程中设计的各种标准、规范、设计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便查阅。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四条 工程变更

  在工程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表》,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建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 工程验收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乙方未进行水电改造的情况下,乙方不用提供水电改造图。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果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衣柜、电视柜、电视墙、电脑桌、隔断、立柱、门、窗及相关木制品基层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后造成损失的,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年月

  (盖章):年月 乙方 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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