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篇1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σ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9、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然终止。
10、合同实施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验收时双方须共同参与,并签字确认。
11、房屋租赁期间.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或其他原因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1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5)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6)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8)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
13、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其中,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它未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 月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青岛市城阳区路号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平方米不含房屋建筑面积)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已载于本合同附件一。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缴纳订金万元后,乙方可以装修。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于每年月1号前支付上半年房租,月日前支付下半年房租。
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用水和电力的供应,并负责为乙方另行安装水表和电表。由乙方按照电表和水表的计数缴纳费用。
2、甲方应当保证来乙方的车辆进出无阻。
3、甲方在乙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做好治安工作。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自己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乙方所承租的房屋顶部。
5、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且保证产权明确无误。
乙方责任:
1、房屋的改造装修由乙方负责并出资。
2、乙方应当爱护建筑物及设施,如需改建、扩建,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安全情况下乙方自行施工,但需通知甲方。改建、扩建的设施,在合同终止时不得拆除,设备除外。空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做他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3、合理使用电器、房屋及其它设备,不得人为造成房屋设施的损坏。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根据工作、生产及生活的需要,在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安排装修施工。
5、乙方有权在承租的房屋顶部安排广告宣传。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当年租赁费的10%作为经济赔偿,但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全部赔偿。
六、上述房地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缴纳。
七、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执行,造成双方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八、合同终止和续约
1、合同到期视为本合同自行终止。
2、合同到期,乙方如续约,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九、适应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青岛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青岛市签字。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中文、韩文正本各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关部门三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区楼单元号 房屋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一条
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第二条
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日前交清。
第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第四条
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第七条
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第八条
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第九条
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第十条
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一或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第十三条
其他。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7、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 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 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六)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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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支持企业发展,甲方愿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特立本合同,以便双方遵守。
第一条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第二条出租房屋、面积、租金等:见附页
第三条租赁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
至 年月日为期 年个月
第四条费用及交纳
一、租房押金
1.租房押金交纳标准为50元×租赁房屋总面积。
2.乙方租赁房屋总面积为平方米,应交纳租房押金 元。
3.租房押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及(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各项条款的基础上于合同期满之日起7日内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押金;在合同有效期内,若乙方退租部分房屋,租房押金不予调整,直至乙方全部退房迁出时,由甲方一次性退还押金。
4.乙方提前退房,甲方有权按每提前一个月扣除租房押金总额的十二分之一归甲方所有,具体数额依此类推。
5.乙方在任何情况下欠交租金时,甲方有权直接抵扣租房押金充抵租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以租房押金抵扣。
二、租金
1.租金应自本合同签字的同时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以后的交纳时间为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前十天,标准见附页。
2.若乙方迟交租金,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收取标准为:
逾期一个月内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1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一个月以上,不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取日租金的20%乘以迟交天数作为滞纳金归甲方所有。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可以采用协商或法律手段追回乙方所欠各项费用(含滞纳金),其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逾期超过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用房屋内的一切财产(物),自留置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完全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同时对留置的财产(物)依法进行处理,由留置所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收取违约金或留置乙方财产后,不影响乙方项下义务的履行或甲方其他权利的行使。
3.若乙方提前退房,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45天的房租作为违约金归甲方所有,用以弥补因乙方提前退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房押金和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按本合同第四条项下的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押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押金和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房押金及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维护房屋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房屋。
4.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并承担由此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须恢复原状,不能(愿)恢复的,向甲方支付恢复所需的费用,该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同时承担由于恢复给任何他方造成的损害责任。
甲方有权批准或不批准乙方所提方案。
5.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6.承担承租地域内所发生的事故责任(包括安全生产、用电、防火防盗等),对事故造成的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9.三资企业承租房屋,除应当接受本合同中乙方项下所有义务外,应当依法向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使用费。
10.乙方不得占用大楼公用面积或在公共区域随意摆放物品,如乙方有特殊需要,需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11.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合同期满前,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甲方提出继续承租的要求,经甲方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批准后延续原合同期限或签定新的租赁合同;如在合同期满前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到期自行终止。
第九条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关系如需恢复,须重新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与(企业孵化与综合服务协议书)(编号:)一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留二份,乙方保留一份,自双方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享有。
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杨远琼,女,身份证号码xx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曲靖市麒麟区南宁南路49号区种子公司职工宿舍2单元1楼2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个月。
二、本房屋租赁期限为 年,由乙方接房前付清 年租金,月租
金为人民币 元/月,合计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 整)。剩余下半年租金乙方若在次年 月底以前不能付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收视费及其它由乙方居住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1000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
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按手印):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xx年五月十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房东)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房客)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
3、水、电、煤气、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的使用费及物业、电梯、卫生费等所有费用都由乙方支付。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两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月,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街号室;房型规格:居住面积平方米;
2.室内附属设施:
电器:
家具: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人将出租给承租人居住使用。
承租人已对房屋的布局、设施等情况清点验收无误后,同意接收。
二、租赁期限为一 年,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租金为每 月 元{ 元整},壹 年为人民币 元( 元整),其中合同签订之 日先付六个 月的租金为 元, 年 月 日之前再支付 元。
四、双方权利义务
1、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自行承担水、电、暖、物业管理、卫生、电视等相关费用。
2、出租人可以给承租人提供床、 日常用品,但在租赁期满时,需完好交给出租人。
3、出租人不许在房间酗酒、打闹影响邻居休息。
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第三人;如发生违法案件,承租人自行承担责任;如承租人拖欠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人:(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人:(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或室)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起止。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应在每月(季)第一天内全额支付。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返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房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当事人支付;水电、环卫、房屋管理费由甲方支付。
六、乙方必须按照合同支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乙方应每天支付租金金额%的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如乙方故意或过失损坏租赁房屋及配套设备,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甲方负责租赁物业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人代为维修,维修费用折算成租金;因甲方延误维修或未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损坏,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相关事宜可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解除合同。甲方如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乙方如需退房,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逾期未偿还续租的,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签名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经办单位:(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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