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许可的合同协议 篇1
商标使用许可方:(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对商标权的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
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许可方盖骑缝章)
商标注册号:
商标注册年限:
二、商标权拥有人的名称、地址:
三、许可使用商标的权限
1、许可使用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
3商、标许可使用权的性质:(作出明确选择)
(1)独占使用许可;
(2)非独占使用许可。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
由甲方(或乙方)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五、商品质量的保证
为保证被使用方的有关商品质量不低于许可方或其他被许可方,双方要共同采取以下措施:
1、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许可方可以监督被许可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被许可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被许可方定期无偿向许可方提供不少于两份的商品样品,以备质量检查;
4、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六、许可方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
七、商标许可使用的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中止条件
1、被许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标许可使用费;
2、许可方将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另外许可第三方使用;
九、商标使用许可的使用费与付款方式
1、使用费按每一件商品元计算;
2、付款方式:
十、其他使用许可条件或双方商定的事项: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许可方:(章)被许可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商标许可的合同协议 篇2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充分协商,就(合同约定事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遵守: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
甲方许可分部(乙方)使用的商标名称为:,商标注册号为:,商标注册时间为:年月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
二、许可使用的方式
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合同规定的商标。
三、许可使用的范围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限于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甲方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甲方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甲方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
五、许可使用的期限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甲方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期限内使用。
六、商标的更新
因甲方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合同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甲方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乙方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分部)应当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但甲方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的费用由负担。
七、商品质量的保证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甲方的要求。
(1)甲方(分部)向乙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甲方(分部)可以监督乙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乙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八、商标续展
甲方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认证。
九、许可使用费
甲方应当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加盟店按照标准向甲方(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十、商标转让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甲方转让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乙方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将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本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2)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通过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3)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销售给未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4)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甲方(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
(2)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
(3)。
十二、法律关系
甲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乙方可以依据合同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合同直接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甲方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三、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及(分部)各存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备案
甲方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合同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总部)(盖章):乙方(加盟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商标许可的合同协议 篇3
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一定价值的注册商标,乙方希望使用这一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第1条 商标信息
本合同约定许可使用的商标,主要信息如: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商标注册国家或地区:
商标核准注册日: 年 月 日
目前到期日: 年 月 日
商品或服务类别:
以下称该注册商标或该商标;甲方确认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第2条 许可范围
许可使用商品或服务:
说明:
许可使用方式:
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商标:
(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许可使用类型:
双方同意,许可使用类型为下列第 种方式: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乙方使用,甲方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可自行使用也可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关于再许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履行:
(1)乙方不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3)乙方可以再许可,限制条件是: 。
许可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许可期限超出商标注册期限的,由甲方负责申请续展。
许可地域:
说明:
许可使用方式:
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商标:
(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双方同意,许可地域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许可只在 国家/地区(许可区域)有效,即乙方只得在许可区域使用该注册商标;
乙方承诺不在其他国家/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该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国家/地区出售协议下商品的第三者销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2)许可地域以第一条商标注册的国家或地区为准。
交付资料: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如下材料交付给乙方:
(1)该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生产、制造该商标标识所需要的文档、电子文件;
(3)如乙方有需求,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本协议约定内容的商标授权书或授权证书;
(4)其他: 。
第3条 许可费用
商标许可使用费按以下第 种计费方式计发:
(1)一次性计费方式:金额为 元(大写: 圆),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2)按年/半年计算费:金额为每年 元。
支付方式:
(3)按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数量计费。
具体计费方式为:
(4)按商品销售额计算。具体为:
商品范围:
计费标准:
销售额的定义:
结算、支付时间:
(5)其它计费方式: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正规发票。
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以无过错方式使用该商标而被罚款或向第三方支付赔偿的,该罚款或赔偿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4条 商标制作
除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使用商标由甲方提供标识外,乙方需制作商标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视同甲方已授权乙方制作。同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制作的商标,以保证质量。
第5条 商品质量
乙方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上,应标明乙方名称和商品产地。
乙方承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符合较高标准,且不会因商品质量影响甲方及商标本身的声誉。
乙方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应当满足以下标准:
质量标准: ;
技术标准: ;
其它标准: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合理时间检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如乙方的做法或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的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6条 保证与承诺
甲方保证事项:
(1)甲方保证是该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在许可期间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如涉及商标展期,则手续与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未被质押;
(3)甲方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使用该商标构成侵权的,负责与第三方交涉,乙方对此予以配合;
(4)甲方保证因第三方指控商标侵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法律费用。
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承诺在许可地域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维护甲方对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拥有的权利;
(2)乙方承诺不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超越许可使用商品范围和地域使用该商标;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许可行为而授予乙方的权利,乙方不进行转让、质押;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第7条 合同变更
甲方为自然人的,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因甲方死亡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的,该商标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由甲方商标的继承者继续履行。
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因甲方变更、终止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或转让的,本合同由甲方商标专用权的承继者继续履行。
甲方没有承继者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乙方如为自然人,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乙方死亡,乙方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由乙方的继承者继续履行。
第8条 合同终止
在合同期满后的5天内,或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5天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以说明手中和正在加工中的商品的数量和种类。
对于许可期限内乙方已经加工或正在加工中的商品,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可将已生产出和正在加工的商品进行必要的处理或销售,但不得再进行新的生产和使用;
(2)乙方不得再将商品进行出售。
(3)其它方式:
甲方有权进行实地盘查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乙方拒绝甲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方得继续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
第9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 %作为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独占或排他许可使用的约定时,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该违约行为损害乙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乙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不支付许可使用费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约擅自扩大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为,并可要求乙方增加支付 %的许可使用费,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 日后仍未停止的,甲方有权同时解除合同。
第10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1条 保密事项
双方对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秘密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泄密致使对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该方负赔偿责任。
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毕终止时,各方仍需对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保密事项保密,保密时间双方约定为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年。
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应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书面提示相关机构注意保密。
第12条 许可备案
本次商标许可的登记备案手续,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
(1)双方同意不进行登记备案;
(2)如乙方要求办理登记备案,甲方应协助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生效后 日内,由甲方负责办理登记备案,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3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用于备案2份。
1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商标许可的合同协议 篇4
许可人:×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许可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拥有的在国家商标局核定服务项目第类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名为:,注册号码为。
第二条 许可使用的商品范围:
乙方可以在等商品范围内使用该注册商标。
第三条 使用期限:
乙方无偿(或有偿)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年。在规定的使用期届满前30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使用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乙方有权在约定期限内无偿(或有偿)独占使用该注册商标。甲方不得放弃注册或放弃续展注册,并应保证其注册商标不被宣告无效。
第五条 乙方有权同时依法使用其他商标,甲方不得限制其使用。
第六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应在使用前述商标的商品上标明甲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使用上述商标的产品的质量。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如有不符上述要求的做法或销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甲方承诺上述商标不侵犯第三方的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乙方承认尊重甲方对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并承诺不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危及上述商标注册的有效性。
第九条 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晓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的易与上述商标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或仿制品。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防止、对抗和制止上述侵权行为。
第十条 乙方同意将本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费用自负。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对于因任何一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行为或被指控的任何行为引起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和解、裁决或判决,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该乙方同意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律师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包含双方关于本合同主题事宜的完整合同,取代双方之前的任何类似合同。任何对本合同的修改须以书面形式作出,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对争议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许可方:×有限公司(盖章) 被许可方: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商标许可的合同协议 篇5
甲方(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被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商标名称、注册号:
第二条 使用期限:
甲方许可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号商标;
第三条 使用费:
乙方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元,支付办法为;
第四条 限制:
甲方可以/不得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在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发生争议,按以下第( )项方式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商标许可的合同协议 篇6
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拥有一定价值的注册商标,乙方希望使用这一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履行。
第1条 商标信息
本合同约定许可使用的商标,主要信息如:
商标名称:
商标注册号:
商标注册国家或地区:
商标核准注册日: 年 月 日
目前到期日: 年 月 日
商品或服务类别:
以下称该注册商标或该商标;甲方确认上述信息真实有效。
第2条 许可范围
许可使用商品或服务:
说明:
许可使用方式:
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商标:
(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许可使用类型:
双方同意,许可使用类型为下列第 种方式: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给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乙方使用,甲方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可自行使用也可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关于再许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履行:
(1)乙方不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2)乙方可以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
(3)乙方可以再许可,限制条件是: 。
许可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许可期限超出商标注册期限的,由甲方负责申请续展。
许可地域:
说明:
许可使用方式:
乙方仅限于以下列方式使用该注册商标:
(1)国家/地区法律规定的商标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双方同意,许可地域按下列第 种方式执行:
(1)许可只在 国家/地区(许可区域)有效,即乙方只得在许可区域使用该注册商标;
乙方承诺不在其他国家/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该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国家/地区出售协议下商品的第三者销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
(2)许可地域以第一条商标注册的国家或地区为准。
交付资料: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如下材料交付给乙方:
(1)该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生产、制造该商标标识所需要的文档、电子文件;
(3)如乙方有需求,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符合本协议约定内容的商标授权书或授权证书;
(4)其他: 。
第3条 许可费用
商标许可使用费按以下第 种计费方式计发:
(1)一次性计费方式:金额为 元(大写: 圆),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
(2)按年/半年计算费:金额为每年 元。
支付方式:
(3)按乙方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数量计费。
具体计费方式为:
(4)按商品销售额计算。具体为:
商品范围:
计费标准:
销售额的定义:
结算、支付时间:
(5)其它计费方式: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甲方应向乙方开具相应正规发票。
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以无过错方式使用该商标而被罚款或向第三方支付赔偿的,该罚款或赔偿金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4条 商标制作
除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使用商标由甲方提供标识外,乙方需制作商标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视同甲方已授权乙方制作。同时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制作的商标,以保证质量。
第5条 商品质量
乙方在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上,应标明乙方名称和商品产地。
乙方承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符合较高标准,且不会因商品质量影响甲方及商标本身的声誉。
乙方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应当满足以下标准:
质量标准: ;
技术标准: ;
其它标准: 。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合理时间检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如乙方的做法或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的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6条 保证与承诺
甲方保证事项:
(1)甲方保证是该商标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在许可期间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如涉及商标展期,则手续与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未被质押;
(3)甲方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使用该商标构成侵权的,负责与第三方交涉,乙方对此予以配合;
(4)甲方保证因第三方指控商标侵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此支出的合理法律费用。
乙方承诺事项:
(1)乙方承诺在许可地域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以维护甲方对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拥有的权利;
(2)乙方承诺不改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超越许可使用商品范围和地域使用该商标;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许可行为而授予乙方的权利,乙方不进行转让、质押;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第7条 合同变更
甲方为自然人的,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因甲方死亡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的,该商标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由甲方商标的继承者继续履行。
甲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因甲方变更、终止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或转让的,本合同由甲方商标专用权的承继者继续履行。
甲方没有承继者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乙方如为自然人,在商标许可使用期限内,乙方死亡,乙方的继承者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由乙方的继承者继续履行。
第8条 合同终止
在合同期满后的5天内,或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5天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以说明手中和正在加工中的商品的数量和种类。
对于许可期限内乙方已经加工或正在加工中的商品,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乙方可将已生产出和正在加工的商品进行必要的处理或销售,但不得再进行新的生产和使用;
(2)乙方不得再将商品进行出售。
(3)其它方式:
甲方有权进行实地盘查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乙方拒绝甲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甲方得继续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除非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
第9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 %作为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关于独占或排他许可使用的约定时,乙方有权要求支付合同约定许可使用费的 %作为违约金。甲方该违约行为损害乙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乙方同时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不支付许可使用费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金额的%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约擅自扩大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为,并可要求乙方增加支付 %的许可使用费,并赔偿甲方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 日后仍未停止的,甲方有权同时解除合同。
第10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本合同签订地 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1条 保密事项
双方对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秘密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泄密致使对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该方负赔偿责任。
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毕终止时,各方仍需对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保密事项保密,保密时间双方约定为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年。
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应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书面提示相关机构注意保密。
第12条 许可备案
本次商标许可的登记备案手续,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
(1)双方同意不进行登记备案;
(2)如乙方要求办理登记备案,甲方应协助配合,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生效后 日内,由甲方负责办理登记备案,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13条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用于备案2份。
1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商标许可的合同协议 篇7
总部:。
加盟商:。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与分部于年月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商标名称为:,商标注册号为:,商标注册时间为:年月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
二、许可使用的方式
总部授权加盟商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
三、许可使用的范围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限于商品种类,并按照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五、许可使用的期限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项规定执行:
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限于在期限内使用。
六、商标的更新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商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返还费用,并赔偿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的费用由负担。
七、商品质量的保证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
总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总部可以监督加盟商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加盟商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八、商标续展
总部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认证。
九、许可使用费
甲方应当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加盟店按照标准向总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交纳。
十、商标转让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加盟商无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将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通过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销售给未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
总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总部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
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
十二、法律关系
总部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加盟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主张任何权利。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各存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备案
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加盟商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总部:
加盟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商标许可的合同协议 篇8
厂(公司)注册的第号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
许可使用期限: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章)被许可人(章)
地址地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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