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新劳动合同11篇,欢迎参阅。
新劳动合同1
【新劳动合同法解析】:适用范围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条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和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具体为:
(1)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
(4)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
(5)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排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按照当时的设计,就是将劳动者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按照公务员进行管理;一部分按照劳动法进行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呈现多样化,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已不适用劳动关系客观发展的需要。
因此,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即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作为用人单位,并且将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也纳入本法调整。此外,本法还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和现实劳动关系的需要,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专门规定。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经济性组织,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个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如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图书馆、民办博物馆、民办科技馆等,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超过30万家。
本条第一款采取列举加概括的方式明确了用人单位的范围,就是说除列举的三类用人单位外,本款还规定“等组织”。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等”,属于“等外”,也就是说除列举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组织外,其他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也适用本法。这三类组织以外的组织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它们的组织形式比较复杂,有的采取合伙制,有的采取合作制,它们不属于本条列举的任何一种组织形式,但他们招用助手、工勤人员等,也要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也需要适用本法。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根据本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1.国家机关。
这里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国家军事机关、政协等,其录用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不适用本法,国家机关招用工勤人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就要适用劳动合同法。
2.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适用本法,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录用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本法。一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本条的规定。还有一种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条的规定执行;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就要按照本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另有规定的,就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没有特别规定的,也要按照本法执行。
3.社会团体。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的情况也比较复杂,有的社会团体如党派团体,除工勤人员外,其工作人员是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有的社会团体如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文学艺术联合会、足球协会等文化艺术体育团体,法学会、医学会等学术研究团体,各种行业协会等社会经济团体。这些社会团体虽然公务员法没有明确规定参照,但实践中对列入国家编制序列的社会团体,除工勤人员外,其工作人员是比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除此以外的多数社会团体,如果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是劳动合同,就按照本法进行调整。
三、非全日制
用工和劳务派遣工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些意见建议将一些灵活用工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如非全日制用工、退休人员重新就业、非法用工、劳务派遣用工等等。
因此,除规范正常的劳动合同用工外,劳动合同法还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作了规定,尽可能地扩大本法的调整范围。考虑到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对一些不规范的用工,本法不好调整。所以对家庭雇工、兼职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等未作规定。
新劳动合同2
用人单位(甲方):
职工(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2、无固定期限。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可以调整工作岗位。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法定假日、带薪年假、病假和社会保险等福利。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___号前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相应提前。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工作日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 5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xx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或法规规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七)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除合同约定的条件外,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管理。
(十)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一)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依法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应依法执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
新劳动合同3
合同编号: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签订劳动合同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对工资待遇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5、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使用说明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页,但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
2、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3、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____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 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为期限,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
第四条甲方应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律的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乙方应认真履行劳动义务,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并向职工公示或告知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条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________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第六条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劳动报酬
第七条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___日为发薪日。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______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_____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________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_____元。
3、其它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按时足额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其它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市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基础知识的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护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甲方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和其它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必须如实告知乙方。
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特殊保护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同时,本合同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经济补偿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五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的;
(四)除甲方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依照本合同第十九条第(四)、(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约定:
争议
处理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其它
事项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入乙方档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是甲乙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办理用工备案、处理劳动争议、续订合同或办理社会保险及流动转移手续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签章
甲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主要负责人)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新劳动合同4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有6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第六种情况是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了17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当然这并不是全部,因为《劳动合同法》还有兜底条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如何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注意:
一、用工单位与用工者签订合同要保存双方自愿签约的证据,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如果劳动合同对此没有明确约定,应该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供劳动保护,按时发放工资以及各项福利,依法缴纳各项保险。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合法,不合法的规章制度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单位以劳动者违反了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用人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用人单位不能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劳动合同法》的十七项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劳动者要注意6种情况下自己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其余情况下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笔者曾经解除过一些咨询者,他们因为“老板”、“经理”、“人事”要求自己辞职,自己就打了辞职报告。这样的情况下,用工单位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了。而劳动者自己的权益被自己毫不知情的损害了。由谁提出解除合同,真的很重要。
新劳动合同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本公司或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点。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元人民币,于次月15日前发放。
2、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七、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八、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代理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新劳动合同6
编号 ( )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应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并制定相应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普法宣传、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改进。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四十五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xx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甲方应按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2、 3、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① ② ③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二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一条 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 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四条 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外,甲方应按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六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七条 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造成乙方工资收入损失的,按乙方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乙方,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3、造成乙方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乙方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4、乙方为女职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第四十条 其他违约责任 十一、双方约定的事项
十二、劳动争议
第四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照法律程序主张权利。
十三、其 他
第四十三条 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 (二) (三)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十六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新劳动合同7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劳动合同,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甲方以钟点工形式招用乙方, 乙方负责将甲方小孩从幼儿园按时、安全接到甲方家中,招用时间自20xx年 月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按甲方的工作要求,每工作1小时劳动报酬为人民币元。甲方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结算劳动报酬,于每月月底支付给乙方。
三、乙方在工作过程中须戴齐护具,因个人技术和不戴护具出现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做好本职工作。乙方有严重违纪、失职、营私舞弊或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劳动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五、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合同违约金元。
六、甲乙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订后各保留一份。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新劳动合同8
用 人 单 位: ______
劳动者姓名: ______
签 订 日 期: ___年 ___月 __日
青海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即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三、本合同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劳动行政部门(鉴证机关)各持一份。应由劳动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二○○七年十二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劳动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时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劳动者在 岗位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为 。
第五条 劳动者在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是:
第六条 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执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周期内总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三)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用人单位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应采取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的,由用人单位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 用人单位按下列第 种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 元或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 》执行。
(二)计时工资。劳动者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周、日),绩效工资(奖金)根据劳动者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三)计件工资。劳动者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单价为 。
第十一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15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补休的按2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四条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患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和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劳动者应当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二条 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青海省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公 章) 劳 动者(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公 章) 鉴证员(签字或盖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新劳动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
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新劳动合同10
《劳动合同法》第13条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是指: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
(3)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
(4)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实践中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运用较多,许多劳动合同都是一年一签,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有些劳动者还把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当成“铁饭碗”,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比较难,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哪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新劳动合同11
签约须知
一、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并各执一份,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的内容。
二、用人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 )元/月。(从 年 月起调整)
四、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国家实行平均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用人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单位安排加班,须与劳动者或工会协商一致,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单位工会或所涉及职工推选职工代表(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六、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七、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八、除以下情形,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因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双方订立了竞业限制约定的;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的。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请在“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中列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十、本合同中的空栏,是需要双方协商确定的,必须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十一、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十二、当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职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或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市举报投诉电话:1233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所在地址: 性别:
所有制性质: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现居住地址:
甲方招用乙方,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 )项确定。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起至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止。
在本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_____ 个月,即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止。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起,无确定终止时间。
3、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_____ .乙方应完成岗位(工种)所承担的生产(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是:
第三条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约定实行以下第(_____ )项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
2、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
对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应当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确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日、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不超过总法定工作时间,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乙方依法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和双方约定的各项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甲方应依法制订有关工资分配和调整、奖金发放、津贴补贴标准等劳动报酬分配规定,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劳动报酬。每月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为 元,并根据内部相应规定调整。在试用期内乙方每月的劳动报酬为_____ 元。
2、实行年薪制的,年薪为_____ 元。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按照合理制定的计件单价计算工资;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工作的,根据有关规定以不低于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实行其他工资制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方式支付工资。
3、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动报酬,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甲方应制发劳动报酬支付表,并向乙方提供个人劳动报酬清单。
4、非因乙
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在岗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 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用。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2、甲、乙双方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及其它劳动保护条件。
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并如实告知乙方有关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对于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 (工种),甲方必须采取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的预防措施、防护设施;对于乙方从事具有职业病危害(如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质)岗位(工种)的,甲方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如实告知其职业病情况,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2、本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即有效期限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双方各执一份。
3、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均应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4、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八条 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七章规定情形的,双方分别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甲、乙双方可以就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进行约定)
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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