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外补偿贸易合同集锦7篇,供大家参考。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集锦1
甲方:中国 公司,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 国 公司,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 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 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 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 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 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 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 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 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 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 (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 (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 币的汇率折算成 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 币结算。
第七条 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 币及 币的年利息分别为 %和 %。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 人到现场指导,为期 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 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 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 %的罚款。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 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 国 银行。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 国 仲裁委员会按 仲裁程序在 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 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 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 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中国 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
国 公司代表(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集锦2
中国 公司(简称甲方)和 国 公司(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同意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从 年 月份起至 年 月底止,分期分批向乙方提供产吕 套(件),计总值 万美元。
品号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交货日期: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
1.甲方每次交货时,将出运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船名等在 小时前电告乙方。出运后,将全套正本货运单据:全套洁净装船提单(正本 份,副本 份);发票(正本 份,副本 份);包装单;产地证明书;质量检验证书,由甲方直接寄给乙方的议付银行。同时,由甲方将上述单据的副本 份,分别寄给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
2.乙方同意在 产品中,接受甲方次品不超过 %。次品价格,双方根据质量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3.其他条款根据中国 进出口总公司对 国出口商品合同规定。
第二条 乙方同意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底止,提供 机器 台,准备设备 台,以及测试仪器 台,附配件 套等,计总值 万美元。
交货期:
1. 机器, 年 月交货。
2. 机器, 年 月交货。
3.其他设备, 年 月交货。
目的口岸:
支付办法:
包装:
其他:乙方在发运设备时,应先将发运的.设备型号、名称、件数、金额、重量、体积等电告甲方。发运后,应将全套洁净的装船正本提单;发票;包装单;产地证明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有关设备详细的技术图纸和安装、使用、操作等说明书寄送甲方。为便于甲方做好准备工作,乙方同意在 年 月底前,先将各机全套图纸(包括基础图)寄交甲方。
第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 国 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同意后修改之。
第五条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各方应立即把上述情况的发生通知对方,说明情势并预计持续时间的长短,以便对方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条 本合同以中、 文书写,两种方体具有同等效力。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集锦3
合同号码: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在中国 市签订。
甲方为:中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 型机械 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情况,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经双方协商后,也可用 工厂生产的 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之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规定开出即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的基础上。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交货期限
甲方用 年另 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 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 分之 。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 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的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以 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 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计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 币的汇率折算为 币。
第五条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率为为百分之 。
第六条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商,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 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继续需要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 %的罚款。
第十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 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 国 银行。
第十一条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 国 仲裁委员会按 仲裁程序在 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 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 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
中国 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
国 公司代表
(签字)
见证人:
中国 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集锦4
合同号:
甲方,中国 公司,法定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
乙方, 国 公司,法定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甲方提供 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方法可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 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它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略)。
第二条 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略。),按每公历月 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它商品,双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 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 个月起,每月在原则上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 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 偿还期限
原则上限于本合同生效后 个公历月偿还完毕。
第六条 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 币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 币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 币的汇率折算成 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 币结算。
第七条 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 币及 币的年利息分别为 %和 %。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 人到现场指导,为期 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气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 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 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 %的罚款。
第十三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 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 国 银行。
第十四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 国 仲裁委员会按 仲裁程序在 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 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中、 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 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 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 公司代表
甲方(签字)
乙方: 国 公司代表
乙方(签字)
见证人:
中国 律师事务所律师
(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集锦5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
甲方为:中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洽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 型机械 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构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情况、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经双方协商后,也可用 工厂生产的 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之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寄托在乙方按规定开出即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的基础上。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交货期限
甲方用 年零 个月,分月用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乙方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 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 分之 。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 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的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以 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 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 币的汇率折算为 币。
第五条 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率为百分之 。
第六条 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商,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 名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继续需要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 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甲方:
乙方:
日期: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集锦6
甲方:中国 公司,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乙方: 国 公司,法定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 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 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 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 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 %;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 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偿还期限: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 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 (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 (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 币的汇率折算成 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 币结算。
第七条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 币及 币的年利息分别为 %和 %。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 人到现场指导,为期 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第九条附加设备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当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十条保险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十一条税收与费用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 %的罚款。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 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 国 银行。
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 国 仲裁委员会按 仲裁程序在 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 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
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七条合同文字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用中、 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 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 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中国 公司代表(签字)
乙方: 国 公司代表(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集锦7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订
甲方为:中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乙方为: 国 公司
法定地址:
电话:
电传:
第一条 贸易内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产的 型机械 台,以及各种其他辅助机械设备,并同时提供各类机械设备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备用件,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各种必需的测试仪器。具体的各类机械设备、测试仪器、附、配件、备用件之型号、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设备进口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所生产的部分产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经双方协商,用 工厂生产的 商品来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具体的偿付商品的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偿商品供货合同,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设备进口合同与补偿商品供货合同可合并为补偿贸易购销合同(见附件)。
第二条 支付条件与方式
由甲乙双方对开信用证,即由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来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当乙方支付的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其差额部分由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到期前汇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规定开出限期信用证及按规定预付货款。乙方保证按规定开出信用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偿付期限
甲方用 年零 个月,分月和商品偿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偿还日期自第一批机械设备到货后约 个月后开始,原则上每月偿还的金额是全部机械设备价款的 分之 。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需在 个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机械设备价款期间,乙方应按本协议项下的有关补偿商品合同的规定,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限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四条 计价货币和作价标准
双方商品均用 币计价。乙方提供的全部机械设备及所有仪器、附配件用 币作价,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则按签订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 币的汇率折算为 币。
第五条 利息计算
甲方所开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所预付货款的利息应由甲方负担。双方议定年利息为百分之 。
第六条 技术服务
货物到达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装,但在主要设备安装过程中,甲方认为需要时,乙方必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在此过程中由于技术上的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经双方协调,为完成此项工作,由乙方派出 数量的技术人员。在中国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附加设备
在执行在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需要继续增添新的机械设备或测试仪器时,可由双方另行协调,予以增订。增订的项目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第八条
设备进口以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后发生转移,之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 公司向投保人赔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 %的罚款。
第十条 履约保证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 分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 国 银行。
第十一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凡是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交 国 委员会按 程序在 进行 。 适用法律为 国法律。该 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 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四条 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 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 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甲方: (盖章)
代表: (签字)
乙方: (盖章)
代表: (签字)
见证人:
律师:中国师事务所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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