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

时间:2023-04-29 10:40:59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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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更

公司股权变更申请书格式 篇1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 ) 执字第 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本院在执行一案中,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原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义务由继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4.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正文

  1.写明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理由。表述为:“本院在执行一案中,因”。在其中的 空白处依次填写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以及应当变更申请执行人的事实和理由。如申请执行人死亡,其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事实。

  2.裁定的法律依据。表述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3.裁定内容。表述为:“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原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义务由继受。”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写明变更后的申请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原申请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其承受人的姓名或名称。

  4.裁定的法律效力。表述为:“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尾部

  应当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执行员署名。

  2.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

  3.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

  4.书记员署名。

  5.“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裁定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应将其制成专用印戳,由书记员将正本与原本核对无误之后,加盖在正本末页的制发日期的左下方、书记员署名的左上方。个别涂改之处,应盖校对章。

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协议 篇2

  订立本合同各方:

  转让方:张世烈 (以下简称“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蒙山街49号1栋2单元4楼1号 邮政编码:

  转让方:张 韬 (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X

  住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蒙山街49号1栋2单元4楼1号 邮政编码:

  受让方:成都龙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成都润达合金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达公司”)股权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转让的股权

  1、润达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

  润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8万元(捌佰陆拾捌万元整),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甲方、乙方共同拥有润达公司100%的股权;

  2、甲、乙两方转让股权的比例

  (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润达公司%的股权及其相应股东权益转让给丙方。

  (2)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润达公司%的股权及其相应股东权益转让给丙方。

  3、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并在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依据受让的股权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丙方受让股权后持有润达公司100%的股权。

  二. 股权转让金、债权债务

  1、股权转让金

  甲、乙、丙三方约定股权转让金总计价款为人民币868万元(捌佰陆拾捌万元整)。其中丙方应付甲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万元;丙方应付乙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万元。

  2、润达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

  (1)本合同签订日前润达公司的全部债务全部由甲、乙两方承担。

  (2)在本合同签订日前,润达公司的债权由甲、乙两方享有。上述债权由甲、乙两方自行清收,丙方予以协助。

  三. 股权转让的程序及股权转让金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日,甲、乙两方向丙方提交润达公司现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丙方同时支付甲、乙两方定金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整)

  2、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乙两方向丙方提交由甲、乙两方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及《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文件。同时,向丙方移交润达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润达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财务凭据、贷款卡和其他银行开户手续等证照、合同、凭据和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人印章。丙方同时支付甲、乙两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600万元(陆佰万元整)。

  3、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丙方负责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丙方在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3日内,支付甲、乙两方股权转让金人民币68万元(陆拾捌万元整),同时,定金人民币200万元转为股权转让金。

  5、本协议三方一致同意股权转让金和定金全部由丙方统一支付给甲方,甲、乙两方自行解决内部分配事宜。

  四. 甲、乙两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两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润达公司的所有债务的全部债务全部由甲、乙两方承担。

  2、甲、乙两方承诺其在润达公司的全部股权未向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赠与、质押等处分,其对润达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享有支配权和处分权。

  3、甲、乙两方保证其提供的所有涉及本次股权转让及润达公司的一切资料均是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

  4、甲、乙两方保证润达公司已解除与现有全部职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五. 丙方的承诺与保证

  1、丙方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拥有签署并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并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的各项义务。

  2、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股权转让金。

  3、丙方按本合同约定签署有关文件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

  六. 违约责任

  1、如果甲、乙、丙三方未全面和实际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3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如甲、乙两方延迟向丙方移交证照、凭据和印鉴,每延迟一天应向丙方支付股权转让金总额%的违约金。如延迟超过20天,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

  3、如丙方未按期向甲、乙两方支付股权转让金, 每延迟一天应向甲、乙两方支付股权转让金总额%的违约金。如延迟超过20天,甲、乙两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

  七. 合同的变更、补充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必须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才生效。

  2、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抵触之处,均以补充协议为准。

  八.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两方签字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20xx年5月 日

  签约地点:四川成都

股权变更章程修正案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公司 、 ,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 条原为:“ ”。

  现修改为:“ ”。

  二、第 条原为:“ ”。

  现修改为:“ ”。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x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相关知识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是规定公司组织机构职权、义务和行为准则的基本法律文书,是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实现公司制度文明的宪法性、纲领性文件,也是公司设立、运行的必要条件和做优、做强的根本保证。

  一、制定和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是国资监管机构的法定职责

  公司章程既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和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十二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这表明,国资监管机构享有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权,或者说,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是国资鉴定机构一项不可推卸的重要职责。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章程的修改权由公司股东会行使。公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这表明,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修改权由章程的制定者国资监管机构行使,即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也是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责。

  二、需要制定和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几种情形

  从公司法中的某些规定和当前国有独资公司改革、发展实践,笔者归纳出需要制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4种:(1)设立新的国有独资公司时,应当制定章程;(2)一个国有独资公司与其他国有独资公司新设合并时,合并各方解散,新设的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制定章程;(3)一个国有独资公司吸收合并其他国有独资公司时,被吸收公司解散,吸收公司应当制定章程;(4)一个国有独资公司分立为两个或者多个国有独资公司时,原公司解散,他立后的各公司者应当制定章程。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需要及时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1)章程的内容与正在施行的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2)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董事会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内容不一致;(3)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国资监管和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修改。

  三、制定和修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程序

  根据各地通行做法,章程的制定程序大体应当是:(1)由国资监管机构直接起草章程草案,或者国资监管机构委托公司筹建机构等代为起草。(2)广泛征求国资监管机构内部各局(处、科)、董事、监事、经理等各方意见,对草案进行多次讨论,研究、修改完善。(3)草案成熟后,提交国资监管机构内部有关会议审议章程草案。(4)章程草案审议通过后,由国资监管机构正式行文印发章程,并加盖国资监管机构印章。章程的制定工作应当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前完成。

  章程修改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仅修改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或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的个别条款。二是因章程的结构和内容过期,或者公司诸多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章程已经不能满足企业运行和发展要求,国资监管机构决定对章程进行全面、系统地修改。

  仅修改章程个别条款的,其程序比较简易,即国资监管机构发现应当修改章程的情形出现后,或者董事会、董事、监会,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提出的章程修改建议,或董事会、监事会等关于章程机构采纳后,国资监管机构决定修改章程,印发修改章程个别条款的修正案。

  对章程进行全面系统地修改的,因类似于重新起草、制定公司章程,故国资监管机构一般采用章程制定程序完成章程修改工作。

  四、当前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制定和修改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地位、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个别国资监管机构依照章程治理公司、监管国有资产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观念不强,少数董事,监事,经理依照章程经营公司的意识淡薄。对章程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不重视章程的学习、宣传和执行、监督,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有的章程制定后文本较少且常常被束之高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很难见到章程,缺乏学习章程的主动性和遵守章程的自觉性。

  2、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进行理性分析和实证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当前能够对照法律法规、结合国资监管和国有独资公司改革发展实际开展公司章程研究铁相关人士太少,现有的研究成果未能过到达应有的深度和广度,未能充分发挥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实践的指导和引领作用,理论研究滞后于现行章程立法和制度体系建设,滞后于国有独资公司改革发展实际。有的国资监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不清章程“制定权”和“制订权”的区别,对国资监管机构在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中的法律地位和职权存在一些模糊的、错误的认识,对董事长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监事会主席在监事会中的地位的作用的认识也与以公司法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存有较大的差距。

  3、在中央立法层面,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顶层制度设计有等于进一步加强。公司法和企业为有资产法中,相关条款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特殊性体现不足,未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必备内容、制定和修改的条件和程序、管制措施等等做出专门规定,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建制性、约束性条款偏少,这对章程的制定质量以及修改的及时性产生了不利影响,也使国有独资公司处在一个过于宽松、难以完全避免获得垄断地位可能性的法治环境中。

  4、在国资监管机构的执法层面,中层制度设计的基础工作仍有薄弱环节。与法律法规相衔接和配套的、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度体系尚未健全和完善,打造高质量章程、监管国资监管机构制定和修改章程的程序过于简化,规范化和流程化程度不高,章程内容和结构的随意性较大,各公司章程之间共性不足、个性有余、个性不足的现象同时存在。有的国资管理机构对公司章程重视不够、研究不深,依法制定和修改章程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未给章程应有的地位,不重视发挥章程应有的作用。有的国资监管机构执法不严格、守法不自觉,内宣传部内部所设机构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不够,导致同一个机构制定的章程和其他文件之间时有矛盾和冲突,超越章程、违反章程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行为仍未绝迹。

  5、在具体操作层面,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质量参与不齐,有些章程经不起法律或实践的检验。有的章程草案未经过周密的研究论证、未听取有关方面意见而仓促印发,导致章程的有些条款随意性较大,内容不科学、逻辑不严谨,经不起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审查,经不起推敲。有的章程是公司董事会起草持报送国资监管机构,由于有关人员把关不严、审查不力、加盖单位印章了事,导致章程制定主体和执行主体错位、章程质量不高,国资监管机构的章程制定权扣或近乎落空。有的章程将修改权或解释权授予公司董事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章程制定权、修改权、解释权的统一性,也不利于维护章程的严肃性权权威性。总之,章程内容和程序上的这些瑕疵对章程实施效果和作用发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制定和修改工用的几点建议

  1、加强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笔者建议组织、引导、鼓励有关教学和科研机构的专家、各极国资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和监事等,深入研究和剖析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为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2、修改、完善涉及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法律法规。建议将公司法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修改为“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有国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取消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机构批准”的规定,将制定、修改章程的职责全部、完整地交给国资监管机构。建议在公司法中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必备内容、制定程序做出特别规定,提升章程的规范化和科学性。建立在公司法或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创立国有独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将章程列为国有独资公司必须向公众披露的内容之一,保证任何公民均有权利、有途径查阅、复制、监督国有的独资公司章程。

  3、完善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提高国资监管工作水平。建议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章程这一制度资源,加快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尽快出台、完善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的制定文体、程序、条件以及章程的执行、确认公司章程在国资监管机构文件中的最高地位,建立章程管理的长效动态机制。建立结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贯彻实施,把国资监管行为以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同的履职行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都统一到章程的轨道上来,把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作为是否办理如何办理审批和备案等事项的依据,逐步实现国资监管制度和监管行为的章程化。

  4、清理、修改现有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努力提高章程质量。要稳妥有序地清理、审查现有国有独资公司章程,对部分制定时间较早、内容陈旧、可操作性不强的章程要尽早修改,确保章程能够反映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公司治理制度的最新变革、不与法律法规抵触,确保公司治理结构与相关制度体系符合国有出资人意志。同时,要以章程修改为契机和突破口,促进公司改进内部管理、完善涌进结构和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尚未完成公司化的个别国有独资企业尽快完成公司化改造。

  5、加强宣传培训,促进章程观念深入人心。建议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文本发本公司的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设机构、分支机构、独资子公司,发国资监管机构的负责人和内部所设机构。要通过章程制定时组织讨论征求意见、制定后举办讲座组织学习等形式,强化依照章程监管国家出资企业的意识,强化依照章程组建和运作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的意识,确保董事、监事、高级人员和国资监管机构相关局(处、科)工作人员了解章程的自觉性,把章程作为公司治理和管理的行为准则,充分发挥章程对国准则监管以及公司治理、内部管理和对外交往的规范、指引和约束作用,树立和维护章程在国有独资公司各类文件中宪法性地位。

公司股份变更协议 篇4

  股份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合同(新设合并)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市街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市街号,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上述双方当事人就公司合并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合并后,新设公司名称为: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街号。

  2.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万元,负债总值万元,资产净值万元,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值万元,负债总值万元,资产净值万元,两公司合并后资产净值为万元。

  3.新设公司注册资金总额为万元,计划向社会发行股票万股计万元,发行股票后,新设公司的资本构成为:

  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万元。其中

  原公司持股万元,占资本总额25%;

  原公司持股万元,占资本总额的50%;

  新股东持股万元,占资本总额的25%;

  4.原公司发行的股票万股,旧股票调换公司股票按1:5调换;原公司发行股票万股,旧股票调换X公司股票按1:2调换;新发行的万股公司股票向社会个人公开发行。

  5.合并各方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合同的'时间应当是年月日前。

  6.公司和公司合并时间为年月日。

  7.合同双方应为合并提供一切方便,并及时解决好原公司的有关债权债务问题,及时办理交接,为双方合并成立新公司铺平道路。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时间:

股权转让通知书公司股权变更通知书 篇5

  各股东:

  本出资人拟将拥有公司﹪的万股股权以1: 的价格转让给。请各股东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没给予书面答复,确定是否需要购买本出资人出让的股权;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法人(还其他组织)

  股东盖章:或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年月日

股东变更股权转让协议规范 篇6

  范本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下面是给大家带来加油站股权转让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加油站股权转让合同范本一  甲方:  乙方:  乙方 系加油站投资人、所有权人,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转让协议:  

  一、 合同标的  本合同转让的为: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的全部资产及该加油站的各项经营资质与权力,包括但不限于:  

  1、 加油站已有的全部资质、证照、文件批复等。  

  2、 本合同标的项下的“ 集用 第 号”土地使用权 平方米及租赁土地 平方米,共计约 平方米;房产编号为“ 房权证 字第 号”的 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权。  

  3、 加油站其他资产清单。  

  二、 声明和保证  

  1、 乙方保证对合同所涉转让标的拥有完全合法的独立权益和权利,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担保或其他

  第三方权益,也不存在任何争议及诉讼。  

  2、 乙方确保受让合同转让标的后,甲方能够完全合法拥有所有资产、资质和权利等。  

  3、 乙方保证附件中所列的加油站资产详情在各方面均真实、完整、准确。  所交付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及证照均真实、合法、有效。  

  三、 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转让费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甲方预付 万元作定金;余款 万元在乙方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甲方依法经营所必需的证件变更至甲方名下后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乙方完全搬迁完成后)。  

  四、 资产交付、证照变更  

  1、 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

  第一条

  1、

  2、3款所列财产及证照。  

  2、 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交付甲方加油站所有工程资料(加油站设计图纸、建筑施工图纸、竣工验收图纸、资料等),加油站设施、设备等的合同,发票和保修证明等相关原件及资料移交给甲方。  

  3、 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负责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土地租赁协议等甲方依法经营所必需的证件变更至甲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  

  4、 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 债权、债务  乙方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对加油站原有人员另行安排或与其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并承担相关费用。  甲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工,乙方原加油站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声明和保证,乙方需支付甲方违约金 万  元,如给甲方造成损失,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

  1、

  2、

  3、4项约定,未能按约交付约定财产、变更相关证照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  

  3、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费,每延期日支付乙方转让费总额千分之三违约金。  但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三条第2项约定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加油站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加油站股权转让合同范本二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鉴于: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100%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股权转让比例。  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100%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一)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 。00万元(大写:人民币 伍拾万元整 )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权。  

  (二)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先行支付 。00 万元(大写:人民币 壹拾万元整)至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收到乙方此款后,按本合同约定,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完成公司年检并在年检通过后3个月内完成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所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与乙方完成所有交接工作,年检通过并且所有变更交接手续完成后乙方将剩余 。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万元整)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结构。  

  (一)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进行公司年检、法人变更及股权变更,甲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3个月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相关工作。  

  (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乙方完成。  

  第四条、公司交接。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日,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公司的证书、 印章、印鉴、批件、及其他资料、文件的移交和接收(以下简称“交接”)。  

  (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相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  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  

  (三)公司财务帐薄等相关财务资料和文件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件向乙方移交。  

  (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成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处理。  

  第五条、 交易费用的承担。  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和支付,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相关部门缴纳。  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要求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要求支付所缴纳的税费。  

  第六条、 甲方保证及承诺。  

  (一)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甲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二)甲方保证对其所持公司的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合法、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机构采取查封等强制性措施。  若有

  第三方对甲方转让股权主张权利,由甲方负责予以解决。  

  (三)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期间,不置换、挪用公司资产,公司资产性质不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不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业务。  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任何文件、支出任何款项。  

  (四)公司在交接前的.对外借贷及担保所产生的民事债务由甲方承担。  

  (五)公司在交接前不涉及拖欠职工工资及欠交社保费用之情形,也不存在职工安置问题。  

  (六)公司在交接前未收到工商、土地、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口头或书面通知。  

  (七)甲方对乙方公司交接之前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保证及承诺。  

  (一)乙方保证其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甲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保证有足够资金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收购及付款义务。  

  (二)乙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及履行,不会受到乙方自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导致对乙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  

  (三)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所述条件下购买甲方所持公司100%股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交接后公司新发生的债务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八条、或有债务的处理。  

  (一)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

  第六条

  第四款、

  第五款所述债权人直接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应通知甲方,不得自行或以公司名义支付。  经甲方确认属实后,由甲方直接支付,若甲方确认后因未及时支付而由交接后的公司或乙方承担了支付义务的,乙方及交接后的公司有权向甲方追偿。  

  (二)完成交接后,若出现本合同

  第六条

  第四款、

  第五款所述债权人以司法途径向公司主张债权的,乙方承诺由公司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人代理诉讼,并由甲方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  若该主张的债权经确认为交接后形成,由交接后的公司及乙方清偿该笔债务,并承担诉讼费和甲方支付的律师费。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甲方所做的保证和承诺,甲方退还全额转让金,乙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0%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或乙方所作的保证和承诺,甲方可选择本合同继续履行或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预付款10万元。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二)法律规定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发生后,或双方根据本合同

  第十一条的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解除合同一方应按本合同

  第十三条约定的地点和方式向对方送达书面解除合同通知,本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三)合同解除后,双方按照约定办理合同解除事宜,没有约定又不能协商一致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通知及文函送达。  

  (一)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任何通知及其他书面文函,除双方当面交接外,均应按下列地址、联系方式以(E)形式发送至对方:  甲 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乙 方:  地址:  收件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二)如以(E)形式递交通知及其他文函,则收件局收寄后的第日为收件日期。  

  (三)双方任何一方本合同

  第十一条

  第一款约定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发生变更,均应书面通知对方。  

  (四)双方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向本合同

  第十一条

  第一款约定对方联系地址递交的通知和其他文函,均视为向转让方及受让方的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  

  (一)本合同及股权转让中的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由双方在 签订。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加油站股权转让合同三  出让方:  住所地:  受让方:  住所地:  鉴于:  

  1、 公司是一家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2、出让方持有公司100%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  

  3、转让期指该公司资产负债表目为所有者权益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  

  4、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由出让方将其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据此双方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5、出让方以租赁方式出租给受让方的 加油站,该租赁合同自然终止,且出让方已经交纳的 元租金直接冲抵为股权转让款。  

  一、股权转让。  出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100%的股权及依该股权享有的所有股东权益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该股权,并在转让成交后,依据受让的股权享有相应的所有股东权益。  

  二、股权价格。  转让股权作价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整),由受让方与股权转让并变更工商登记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  

  三、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1、出让方为标的股权的合法持有人,其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转让标的股权;出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已经履行的必要和全部的内部审批手续取得了出让方内部有权机关的批准和授权。  

  2、出让方承诺未以转让股权为其自身或

  第三方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出让方履行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任何违反其与他人签署的合同、单方承诺、保证等;  

  4、受让方根据本协议规定和其它约定完全履行其各种义务;  

  5、受让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标的股权,成为公司的股东;  

  6、受让方负责办理标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一切手续,出让方应协助办理。  

  四、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一般规定。  

  1、本协议自协议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项下部分条款或内容被认定为无效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  本协议签订地点:

股权变更委托书 篇7

(六)股权变更

● 必须提交的基本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打印,企业盖章);

  2.企业董事会或权力机构一致同意股权变更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或权力机构成员签字、企业盖章);

  3.企业各股东认可股权变更的书面意见(原件1份,股东方的董事会决议,股东盖章);

  4.企业成立的批准或核准文件及变更事项的批准或核准件(复印件各1份),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

  5.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出具的最新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

  6.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含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复印件 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补充章程);

  7.股权变更后的企业修改合同、章程或补充合同、补充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股权变更后企业的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股权变更后的企业为外资企业的免交企业合同);

  8.新中方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企业盖章);新外方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1份,外国投资者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应当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原件1份,均须附中文译件);

  9.填报股权变更后的《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存根》(原件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

  10.新增外国投资者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授权人)和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载明:接受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11.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原件。注:在申请报告中作出如下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属下列股权变更原因及相关情形的,须另提交相应的专项文件、材料:

⑴ 企业股东之间协议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企业股东向非股东投资者(新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

⑵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但股东不按原出资比例缴付增资额的,以及企业增加新股东并同时增加注册资本的,提交各股东签订的股权变更协议(原件1份,各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注:股权变更后各股东订立的修改合同已包括有关股权变更协议内容的,免交本项要求的股权变更协议。

⑶ 企业股东因未缴付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自愿退出企业,而其他股东或新股东愿意

  承接退股股东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的,提交退股股东自愿退股声明(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注:在没有投资者承接退股股东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而导致企业注册资本调低,且符合法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的,企业须同时向审批机关申报调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⑷ 企业股东已缴付部分出资,但未缴清全部出资,在不违反法定的出资规定情况下,该股东自愿放弃其未缴付出资部分的股权,而其他股东或新股东愿意承接该部分股权的,提交该股东自愿放弃其未缴资股权的声明(原件1份,有关股东法定代表签字,股东盖章)。注:股权变更后各股东订立的修改合同已包括有关股权变更协议内容的,免交本项要求的股东声明。

⑸ 企业股东不履行企业合同规定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义务,守约股东依法申请更换股东、变更股权的,提交:①守约方催告违约方缴付或缴清出资的证明文件;② 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催缴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③ 违约方已经按照企业原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提交企业对违约方的部分出资进行清理的有关文件原件。

  注:在本情形下,必须提交的基本资料中的企业申请报告和董事会决议代之为:守约股东的申请报告1份(打印,全部守约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盖章)。

⑹ 企业股东破产、解散、被撤销、被吊销或死亡,其继承人、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法取得该股东在企业持有的股权的,提交股权获得人获得该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⑺ 企业股东被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裁定或裁决其股权变更的,提交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或调解书或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⑻ 企业股东合并或分立或其他方式重组后的承继者依法承继该股东股权的,提交股权承继者获得该股东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⑼ 企业股东经其他各方股东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并经审批机关批准,质权人或其他受益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取得该股东股权的,提交:

① 审批机关批准质押批文(复印件1份);

② 出质股东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复印件1份);

③ 质权人或其他受益人获取出质股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⑽ 属第⑴、⑵项股权变更原因,且变更股权的中方股东(含新股东)的股权结构有国有资产出资的,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2003年第3号)执行。[即提交:① 以国有资产出资的股东的产权单位同意该股权变更的书面意见 原件1份(打印,产权单位法定代表签字,单位盖章);② 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需变更股权的企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③ 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出具的确认书(原件1份或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注:● 本情形提交的①、②、③项文件可代之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明确批准股权转让价/承让价或股权变更后的具体出资比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 对变更股权的中方股东不能明确其股权结构不含国有资产出资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核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原件1份)。

⑾ 股权变更后的新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① 新股东董事会会议一致同意变更为新股东的决议(原件1份);② 新股东的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③ 新股东最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1份);④ 税务局出具的新股东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股权变更协议书 篇8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问:怎样办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有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四)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四、五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6、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7、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8、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9、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0、新股东承诺书;

  11、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2、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3、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公司变更申请书 篇9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文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项 目

  原登记事项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 称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注册资本

(万元)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万元)

  公司类型

  经 营 范 围

  营业期限

  股 东

(发起人)

  备案事项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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