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采购制度3篇 学校校服采购制度

时间:2023-04-30 17:29:12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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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服采购制度3篇 学校校服采购制度

校服采购制度1

  一、采购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二、采购程序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为我校学生提供校服。

  2.签订合同

  按照上海市统一校服采购合同进行签订。校服合同价格严格按照沪价费【20xx】13号文执行。

  3.公示采购情况

  学校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学校将通过公示栏、校园网站或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

  4.交付验收

  学校在收到生产企业提供的校服后,同时向企业收取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校服抽样检测的合格报告。

  5.学校送检

  学校在收到校服生产企业的校服后,第一时间将该批次校服抽样送至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待检验合格后再发给学生校服,完成整个采购工作。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校服售后

  学校采购校服一经发现质量问题,要立即与生产企业进行交涉,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事宜,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质监部门反映。

校服采购制度2

  为确保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43号)、《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学生校服采购、穿着制度。

  一、发挥家委会作用,强化学校责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长牵头、德育处、总务处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校服质量监控负责,设立校服专管员负责具体发放、补定事宜。

  2、在校服订购前,我校听取家委会意见,家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与信誉好的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校服采购情况。

  3、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学校积极配合家委会相关工作。家委会通过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价格,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学校接受家委会提出的改进建议,发挥校服穿着制度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

  二、规范学校校服采购程序

  1、学校通过综合比较,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经家委会审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

  2、学校要将合同复印件及时报区教育局后勤中心备案。并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尽快到区质量技监部门申报。

  3、学校将校服样衣保留,作为验收校服款式、面料、颜色等的依据。

  三、做好学生校服“双送检”工作

  1、学校接收校服时,严格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破损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拒收。

  2、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将按照同一面料抽检1套校服的要求,及时将校服送市纤检所检验。检验合格后,学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开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学生校服送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向学生另行收取。

  3、学校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选用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将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并向质量技监部门报案处置。

校服采购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和监督,根据《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的通知》(池教体[20XX)]13号)要求,特制定城西小学学生校服采购管理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前提

  1.按照自愿为主的.原则,学校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共同商定本校是否穿着校服。

  2.在通过本校统一穿着校服决定后,成立有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的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

  3.由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共同制定校服穿着制度和校服采购管理制度。

  二、采购管理

  1.遴选校服生产企业

  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应对校服生产企业资格进行审查,学校应当要求生产企业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生产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生产设备、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等,并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作为供应商。

  2.签订合同

  按照池州市统一的校服采购合同进行签订。对校服质量情况,校服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对原校服款式、质量、价格、服务没有异议的,可延续合同一年;有异议,原校服生产企业又不能解决的,则按程序重新采购。

  3.公示采购情况

  将采购情况与家长委员会沟通后,学校通过公示栏、网站或者家长会等形式公示采购情况。

  4.交付验收

  学校收到生产企业的校服后,同时向企业收取由质检部门出具的该批次校服抽样检测的合格报告。

  5.学校送检

  学校在收到生产企业的校服后,主动及时将该批次校服随机抽样送至质监部门进行检测,检验合格,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后,方可发放给学生。

  6.递交相关校服采购管理材料

  (1)学校在完成校服采购后,将企业营业执照、合同、检测合格报告以及《校服采购管理备案表》一式两份交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2)学校交齐相关校服采购管理材料,经区教体局核准后,再进行财务结算。

  7.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应当减免校服订购费用,减免费用由学校与销售企业协商解决。

  三、采购工作要求

  1.学校不得向列入市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

  2.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区间范围进行采购。

  3.学生校服的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合格标准,严格执行有关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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