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规章制度5篇(装饰工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3-07-03 15:40: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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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规章制度5篇(装饰工程规章制度)

装饰规章制度1

  1.外电防护

  1.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1.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搭电压1KV以下1-10KV35KV

  最小垂直距离(m)677

  1.3 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1.4 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0.30.30.30.50.71.11.92.75

  1.5 脚手架的上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2.1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2 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且不得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未端处),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一次。

  2.3 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2.4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箱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强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2.5 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少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2.6 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作保护接零,一部分作保护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3.1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3.2 开关箱应由未级分配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3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强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4 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5 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线应用绝缘导线,排线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3.6 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1.3m,小于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0.6m,小于1.5m,有固定支架。

  3.7 配电箱必须采用铁箱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8 配电处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3.9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4.现场照明

  4.1 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应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mA,动作时间小于0.1S。

  4.2 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外壳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蕊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4.3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4 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3m,室内灯具应大于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纳灯应大于5m。

  4.5 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①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②在潮湿和易燃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4.6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局部照明。

装饰规章制度2

1、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市场分析。

  3、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竞争对手的各种信息,并认真分析对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作为自己的运营的参照。

  4、制定市场开发方针和计划,并做好各分公司市场开发计划的分解布置落实工作。

  5、及时指导各分公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检查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6、直接参与各重大的市场开发项目,协调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7、及时总结每次业务活动,不断调整,改进业务工作。

  8、负责组织业务学习,进行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9、引进和创新各种业务理念和业务手段,提升公司的.业务层次,建立先进的业务体系,建设优秀的业务团队。

  10、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每周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市场部会议。

装饰规章制度3

  第一章目标管理

  第1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和落实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2条制定安全目标,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后落实到分公司、项目部,定期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3条成立由总公司质安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员会”,组织领导各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4条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第5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员会”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各分公司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如果有分公司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分公司现场负责人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第7条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公司质安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主管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8条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制度。各分公司在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中应有专项的安全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式提交总公司公司质安部负责人经审阅后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9条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

  第10条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第11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戴安全帽不系下颌带视同违章。

  第12条凡从事2米以上无法采用可靠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低挂高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13条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复印证件上报总公司质安部备案。

  第14条分公司管理者不得随意指挥,操作者不得随意作业,抵制随意指挥,制止他人随意作业。

  第15条施工现场各类标牌和警示标志齐全醒目(电子版本可以到总公司质安部拷贝)。

  第16条施工堆料不得占用楼道内的公共空间,封堵紧急出口;室外堆料应遵守甲方规定,避开公共通道、绿化地、化粪池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装,并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应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震动等对相邻居民、居民区和城市环境的污染及危害。

  第17条每月定期由总公司质安部负责人和分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18条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第19条管道、设备工程的安装及调试应在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须同步进行的应在饰面层施工前完成。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影响管道、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涉及燃气管道的装饰装修工程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20条施工现场用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装饰规章制度4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员工工作素养,促进公司发展壮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三.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每日打卡签到,迟到每人次缴纳快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班处理。

  2.工作时间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禁止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等一系列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缴纳快乐成长基金10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3.每周休假一天,休假时间为周一或周二轮休,其他时间一律请假,没有提前请假视为旷班(旷班一日扣除两日工资)。

  4.请假应向主管部门提前一天提出,由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假。

  5.不得对公司内任何员工进行人身攻击、恶意诽谤,一旦发现立即清退。

  6.维护好个人形象,在工作期间不得穿拖鞋,违者每人次缴纳成长基金5元(当时不缴纳则双倍在工资中扣除)。

  7.自觉提高个人综合素质,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冲撞任何客户。

  8.不得借用公司名义利用公司资源拉私单,一经发现予以200——20xx元罚款。

  9.对于公司的重要内容(如报价、材料、客户资料等)不得透漏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违者取消工资。

  10.不得越权工作。越权未对客户或公司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越权工作对客或公司造成损失的,越权者承担所有损失。

  11.外出时到前台登记。未登记按旷班处理。

装饰规章制度5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总则

  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分则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

  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

  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

  1、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

  2、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

  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

  1、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2、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4、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5、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八、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

  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

  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十一、处理合同的原则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

  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

  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灌输实施,现场的安全指挥知识;

  2、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3、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4、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5、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6、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8、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9、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第八章、质量检查办法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防御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3、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4、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

  5、建立样板制。

  各工艺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

  以样板引路,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6、建立三检办法。

  各分包单位、外包队、施工班组在施工中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

  7、建立工序交接检制。

  各工序在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

  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并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耽误的工期和时间由上道工序承担;

  8、施工中需要办理隐蔽、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蔽、预检手续,不办理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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