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政部教师岗位职责共4篇(对思政教师岗位的认识)

时间:2022-06-27 13:34:01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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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教师岗位职责共4篇(对思政教师岗位的认识)

思政部教师岗位职责共1

  思政部教师职责(试行)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爱岗敬业,遵守劳动纪律,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严格依照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3.自觉参加教研活动,通过学术探讨、集体备课、交叉听课、评课等多种形式,交流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4.重视读原著、重视教学与实践相结合、重视宣传国家成就、弘扬主旋律,正面引导学生。

5.探索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结合实际进行教学改革,着力提高教学效果,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

6.按照教务处要求做好命题、阅卷、成绩统计、试卷分析工作。 7.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开展科研活动和精品课建设。 8.完成学校和思政部的其他工作。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二○一○年七月制定

思政部教师岗位职责共2

  基础学部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弘扬学院精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加快学院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教师应按照《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教师应热爱学院,热爱学生,发扬诚信树业、忠诚奉献、勤劳节俭、奋斗不息的学院精神,拖进学院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教师应加强学习,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水平的同事,努力探索既切合学生实际与培养目标又有托普特色的教育教学方法。

  第二章 课堂教学

  第五条 教师应提出选用本门课程教材及学生参考用书的建议。在条件成熟时,鼓励自编教材。(具体按教材订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根据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教师应制订每学期的授课计划。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交系、教务处各一份,自留一份。 第七条 要认真备课,写好备课笔记,必要时要编写补充讲义。 第八条 要根据教学内容及学生实际情况组织教学。应做到教学内容充实,条例清晰,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讲究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讲课要用普通话,板书要规范、清晰;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第九条 教师负有对学生听课考勤和维持课堂秩序的责任。教师应对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并把情况及时反映给班主任。对学生的听课考勤情况要如实记录在案备查,任课教师每学期末将“课堂考勤表”统一交基础学部。

  第三章 作业与辅导

  第九条 任课教师要根据课堂的教学特点,向学生布置适量的作业,既达到使学生对所学内容练习、复(预)习的目的,又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

  第十条 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并定期讲评,作业原则上需全批全改,有特殊情况(如因教师任课班多,无法全批全改),则至少每次批改三分之一以上。对不合格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 第十一条 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答疑,形式、时间、地点可由教师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作业批改情况应详细记录在案,对缺交、迟交作业的学生应有所记录并扣除平时成绩。

  第十三条 教研室、系(部)要对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作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章 教学纪律

  第十四条 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

  第十五条 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如因特殊情况(如教师公出、病事假等)确需请假调课或停课,必须事先(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请假与调课、停课手续。一般情况下所停课时须在事后补足。若需较长时间停课的,还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请人代课。 第十六条 教师须具有良好的师德,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说、不做有损于学院教学和教师形象的话和事。

  第十七条 教师应按照职务聘任制的要求,主动、积极承担系(部)分配的教学任务。

  第十八条 教师不能擅自离开教学现场价,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安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岗位职责规程适用于绍兴托普信息技术学院全体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及兼课教师。 第二十条 本规程由基础学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随着托普学院的发展,本规程将作适当的修订与补充。修订权归基础学部。

思政部教师岗位职责共3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领导和主持思政部行政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学院下达的教学任务。

2、领导制定教学、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实验室建设等规划。对重点学科的发展、教学改革、管理改革提出意见,经部务会讨论通过,报学院批准后实施。

3、负责本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对教学、办公室等人员的业务培养、考核等工作。

4、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学期工作。参与对有关教学人员的使用、晋级、奖惩等工作的讨论。

5、建立、健全并管理好本室的教学文件、教学档案、教学资料。组织教师编写教材、教学参与资料,主持或参加编写、审定工作。

6、组织业务学习,定期组织本部门教职员工开会。开展教书育人和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坚持下班级听课并提出改进教学的意见和建议。

7、领导和支持所属各教研室主任开展教学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任务的贯彻执行情况,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

8、负责掌握本部各种经费,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按职权审批行政、教学等各项费用。

9、完成学院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思政部教师岗位职责共4

  课教师岗位职责

  2020年4月19日

  1

  基础学部思政理论基础学部思政理论课教师岗位职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弘扬学院精神,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管理,稳定教学秩序,加快学院教学基本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教师应按照《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和义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教书育人,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条 教师应热爱学院,热爱学生,发扬诚信树业、忠诚奉献、勤劳节俭、奋斗不息的学院精神,拖进学院教学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 教师应加强学习,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水平的同事,努力探索既切合学生实际与培养目标又有托普特色的教育教学方法。

  第二章 课堂教学

  第五条 教师应提出选用本门课程教材及学生参考用书的建议。在条件成熟时,鼓励自编教材。(具体按教材订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 根据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教师应制订每学期的授课计划。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交系、教务处各一份,自留一份。 第七条 要认真备课,写好备课笔记,必要时要编写补充讲义。 第八条 要根据教学内容及学生实际情况组织教学。应做到教学内容充实,条例清晰,重点突出,理论联系实际,讲究教学方法,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注重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与提高。讲课要用普通话,板书要规范、清晰;要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第九条 教师负有对学生听课考勤和维持课堂秩序的责任。教师应对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并把情况及时反映给班主任。对学生的听课考勤情况要如实记录在案备查,任课教师每学期末将“课堂考勤表”统一交基础学部。

  第三章 作业与辅导

  第九条 任课教师要根据课堂的教学特点,向学生布置适量的作业,既达到使学生对所学内容练习、复(预)习的目的,又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

  第十条 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作业,并定期讲评,作业原则上需全批全改,有特殊情况(如因教师任课班多,无法全批全改),则至少每次批改三分之一以上。对不合格的作业,应要求学生重做。

  第十一条 教师要定期对学生进行课外辅导答疑,形式、时间、地点可由教师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作业批改情况应详细记录在案,对缺交、迟交作业的学生应有所记录并扣除平时成绩。

  第十三条 教研室、系(部)要对教师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作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章 教学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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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第十四条 任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

  第十五条 任课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如因特殊情况(如教师公出、病事假等)确需请假调课或停课,必须事先(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请假与调课、停课手续。一般情况下所停课时须在事后补足。若需较长时间停课的,还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任课教师不得私自请人代课。

  第十六条 教师须具有良好的师德,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说、不做有损于学院教学和教师形象的话和事。

  第十七条 教师应按照职务聘任制的要求,主动、积极承担系(部)分配的教学任务。

  第十八条 教师不能擅自离开教学现场价,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安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岗位职责规程适用于绍兴托普信息技术学院全体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及兼课教师。 第二十条 本规程由基础学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随着托普学院的发展,本规程将作适当的修订与补充。修订权归基础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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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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