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8篇(学校后勤管理制度和职责),以供参阅。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1
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是学校后勤工作的核心,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教职员工的福利待遇,甚至关系学校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务必把工作做细做好。
1、加强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和各级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为使学校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学校一切收入均由学校财务统一上行政账,不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一切支出本着节约的原则,努力做到花少钱、多办事、办好事;
3、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学校任何支出条据上都要有经办人、证明人、主管领导和校长的最后审批,方可报销。
4、学校大型支出需有分管部门领导对学校行政的书面申请,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交主管领导和校长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5、福利、津贴、绩效奖金、遗属补助费等职工福利费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报销,也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6、大型基建项目的建设需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选派代表直接参与监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
7、设备、仪器、材料及办公用品的购置,需由各使用科室向总务处申报计划统一购置,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总务处验收入库。
8、会计人员要建立好往来帐,必要时还需建辅助帐,并且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帐。
9、学校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款项所指定的用途和范围正确的使用,严禁无计划或超计划开支。
10、加强财务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管理,财会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会制度,按时做账、报账,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向主管领导、校长交一份收支月报表。期初有预算,期末有决算,并要进行认真清理,清理情况要教代会如实书面汇报,并进行公示。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2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部门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二、各部门需要新增或更换水电设备,须向后勤中心书面申请,由后勤中心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干部、职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部门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后勤中心报修,由后勤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后勤中心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或无人在岗时未关闭电灯、电器,造成水电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20元。
八、水电管理部门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水电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后勤中心是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3
一、校产保管使用制度:
1、总务处设立学校财产总帐,各部门设立财产分帐。每学期末,各部门应检查帐物是否相符,并将分帐交总务处核对。
2、认真做好校产、校具的登记保管工作,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清点。
3、新购置固定、耐用资产,必须做到先记帐后使用(包括其它单位赠送的)。
4、固定资产、耐用资产确系使用年久,损坏无法修复,由经管人办理报废手续,经总务处请示校长提出处理意见。
5、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主管校长汇报,并进行适当的处理。
6、财产在使用过程发生损坏,要查明原因,按照责任小进行教育、处理。
7、学校一切仪器设备等教学用品,一律不得借给私人,特殊情况私人借用,外单位借用都需经校长批准(都要有借条,按时归还)。保管人员如发现损坏丢失,酌情按价赔偿。
8、任何人调换工作,调离本校,都应自觉搞好财产移交工作,不得化公为私,做到手续清楚。
9、学校的一切财产总务处可以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进行调配,有关人员要服从调配。
二、公物赔偿制度:
1、损坏各室、器皿、物件、书一律按新价赔偿。
2、教室公物的完好率保证三年在98%。
3、污染墙壁赔偿人工和材料费。
4、各室所有公物一律责任到人头,如有丢失,按全价赔偿,并追究责任人责任,扣除相应工资和考核分。
5、损坏花草树木照价赔偿。
三、财务制度:
1、学校的一切经费均应入帐,不搞帐外帐,不设“小钱柜”。
2、一切预算内外经费开支,均需通过审批手续(校长签字、经手人签名、验收人签名)方能生效。
3、一切单据凭证,均需由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方为有效,白纸单据更要严格审查。
4、会计、出纳都应做好怍支帐目,做到钱帐相符,按时报经局审计科审查,财物资料要妥善保存,定期归档。
5、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公布,实行经济,以利群众当家理财。
6、学校建立财经审醒小组,在教审计科和镇审计所的领导下,每月对学校帐目进行审查。
7、一切校产均应列入校产登记册,建立实物卡片,负责到人,定期清理,损坏或损失要依质赔偿。
四、公物领取制度:
1、学校的一切公物,购进须由验收人验收签字后入存或交付使用人使用。
2、领取公物时,须由领取人签字后方可注销。
3、购进的硬使设备,由主管使用人领取签字后入固定资产帐。
4、公物的购进和领出,均应有记载(包括汽、数量、姓名),任何人不得违此制度,否是责任自负。
五、采购验收制度:
1、学校一切所需的办公用品,均由行政研究决定后方得采买,并由经手人在单据上签字、验收人签字,学校负责人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
2、凡采购件,金额又较的,需经行政会讨论研究后,报教审批,并至少有2人以上(其中有一行政)方得去采买,同去人都得在单据上签名。
3、村小采购一切办公用品,签字手续与上同,但件(50元以上者)须报中心校总务处审批,视其情况和经费承受能力而定。
4、凡未经学校同意,无论是属于哪类人购买的物件,一律不予报销,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六、门卫制度:
1、来客必须向保安人员登记,方可入内。
2、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校内参观、游玩、拍照。
3、治保人员要经常对学校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排除。
4、按学校规定时间开门、关门、灭灯。
七、安全保卫制度:
1、每周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学校派专人同校保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凡本校师生,不得带易燃易爆物品入校,若造成损失或伤亡,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4、凡属教队员工的亲朋好友,需留校住宿的,均得在治保会登记注册,若未登记者,校内发生安全事故,须追究其留宿人员的,由该人员的`亲属负其人全部责任。
5、每天静校时必须关灯、窗户、门,严格执行公物损坏遗失要赔偿的制度。
6、各班学生不互窜教室,不做有危险的游戏。上学、放学不在路途玩耍、逗留,按时上学、回家。同学之间互相团结,出现打架斗殴现象,要与正副班主任考核挂勾。
7、凡本校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学,若必须骑车者,经家长签条负责方可,学校一律不负一点责任。
8、每晚九时关校门,若不事前打招呼而不能进校的,自行负责。凡持本校门钥匙的人员,晚间进出校门必须负责关启校门,若造成学校财产被偷盗的,由当事人员负责赔偿被盗物资的折算金额或购赔丢失的物件。
9、节假日的值班护校人员,应全面负责学校校舍、财产的安全。凡造成责任范围内不安全事故,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其全总赔偿。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4
学校财务管理是教育教学的“先行官”,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使学校的财务管理更有效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根据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财务制度
1、会计、出纳制度
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帐、记帐,经费具领、支付报销要复核,报销应凭正式凭据。记帐要规范,做到清晰、明确正确无误。会计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计法》严格执行制度,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的违纪行为拒绝执行。
2、学校经费开支制度
首先要做到精打细算,合理开支,不得超支。
学校的一切经费支付均由校长“一支笔”审批,限额的必须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审额。
学校经费支付原则
不违财经纪律,不铺张浪费
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备则备、该做则做;
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代则代。
二、财务公开制度
1、开学初向家长公开收费标准。
2、学校添置型设备及维修、基建等需经校务会或教代会决定,并在教师会上公开。
3、定期向教师公开学校收支情况。
4、每学期末向教师公开福利分配情况。学校后勤管理制度。
三、财产管理制度
1、物品登记验收制度
学校财产建立财产册和分类帐,固定资产逐一登记造册,凡购进的一切物品都要及时入帐,并进行分类登记,领进、领出建立验收经手制度。物品采购,验收、入库、入帐三个环节要相互制约,严防出现漏洞。总务管物,不管钱。
2、学校财产保管使用制度
学校财产原则上实行专人保管,专人使用的原则,并建立相应的保管使用清册。采用分线负责制,各线都有确定主要负责人,总务处将有关的物品分发到各主要负责人,教师需要时,向各线负责人领取在分发和领用过程中,都应有登记制度。
学校的学生课桌凳,教师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安排分配,落实到人,有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3、学校财产检查制度
总务处每学期对全校所有资产多进行一次检查,(班级财产每学年登记造册,期未对照检查)发现遗失和损坏要追查原因。如失责或故意损坏或遗失,要责成当事人的责人,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成立学校清帐小组,每学期期未对学校的帐目进行一次清查。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责成有关人员限期整改。
每学年对学校帐目(包括资产使用情况)财产向学校教代会报告一次,并吸收教职工的意见,逐步改善。
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优秀的.责任人,班级进行奖励;对问题较多的责任人或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教学用品的供应制度
1、每学期的开学之前,总务处应予先考虑全学期的教学办公所需要的物品,尤其是簿册征订更要分发及时,以保证能按时正常开学。
2、既要保证供应及时,又要注意克服不必要的浪费,所以每学期的簿册征订工作,教导处预先作好安排,总务处做好具体的征订计划。
3、学习资料征订,由教导处根据教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同意统一征订,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任意征订,如确实需要的必须经教导处批准。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5
学校的财产物资是保证完成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所必须的物质条件,一定要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效能。
一、全校师生员工,家属都要以校为家,爱护校产,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
二、建立财产登记簿,总务处按财产类型分别编号,建好实物账,分办公室和个人保管。
三、教学器材建立领用簿,要求手续齐全,期末清点回收,如有人损坏或遗失,应负责赔偿。
四、实验室的仪器、艺体组的器材及电教设备等必须有实物账。并做到账物相符、妥善保管,责任到人,建立领用制度,易耗品自然损耗除外;其它器件、器械如有损坏,要负责照价赔偿。
五、公物管理员每期初必须与各班、处、室签订公物管理协议,期末结束将按协议兑现公物管理的奖和惩。
六、教职工宿舍及出租门面的门、窗、玻璃的.损坏一律由注租户自行负责赔偿。教室、学生公寓、办公室等公用设施的维护,须由各使用科室和责任人申报计划,由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缮。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6
一、凡已清查建账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申请(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校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定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账,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校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学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各部门物资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若有账物不符现象,按规定扣发科室奖金。
九、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应纳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对因玩忽职守或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财产损失者,当事人或科室必须立即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隐情不报者,应严加处罚。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7
为了加强学校后勤管理工作。以管理来保护好学校财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原则上必须使学生对损害公物要有认识过程,并能自觉做到照价赔偿。各班对损害公物要有记录,期末交总务处核对并留档。
二、教师使用公物要办理出借或登记手续。调离本校后,总务处要逐一清点回收,丢失或损坏要照价赔偿。
三、节约用电。及时关灯,教室内无人或白天光线正常不开灯。
四、对于教学使用电教器材的管理,要确保用于教学,尽可能发挥其作用。
1、由教导处落实班级,专人管理,学期初登记,学期末验收入柜。
2、落实后非课堂教学不得提出教室,如有班级室外活动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要报知教导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需及时送交总务处检查,总务处安排负责检查。
4、保管不善或丢失,非课堂使用损坏,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要酌情赔偿。
五、班级公物管理、使用。开学初,总务处与班主任办理公物交接手续,责任到班级管理,期末清点回收。属于班级损坏的公物,原则上要及时维修。总务处不定时的对教室的门窗、桌椅、墙壁、电等进行检查,有问题即使处理。
六、食堂人员要持证上岗,搞好室内卫生,做到清洁整齐。餐具、饮具每天进行消毒处理。坚强食品管理,保证饮食安全。常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教育,杜绝买过期变质食品。实验教师要时常检查实验用物品、药品,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严格试验要求和操作规范。
七、定期对校舍的'线路、电路、开关、插座进行安全排查,做到有防无患。
八、定期对固定资产盘查,做到帐、卡、物相符。
学校后勤的管理制度8
第一条学校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后勤管理处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学校水电管理部门应认真抓好对全校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水电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第三条水电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第四条水电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水电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水电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用户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交旧领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二)人为损坏,由责任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交费后,方予维修。丢失的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
(三)公共场所、电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及时申报,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后进行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负责人赔偿,查不到负责人的,由使用人分摊损失。
第六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开水(另有规定的除外)、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0。1元/瓦罚款或纪律处分。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或特殊行业(医疗)等使用电热器具者,必须报校领导批准,后勤管理处备案,发给使用许可证。不办理使用许可证者,按违规论处。
(一)所有人员必须要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因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负责人所在单位追究其责任,拿出处理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管理处维修。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学校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功率。未经批准者,没收用电设施,并处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七条各部门科研、创收和各承包户基建施工单位用水、用电,均按表计量收取水电费。如发现偷用水、电,一次罚款500元,两次两倍,依次类推。
第八条用户水、电表出现误差或损坏,应及时申报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派人送去校验或更换新表,费用由用户自理,无故不报者,水、电按历史最大用量2倍收取。不准私自更换、改动水电表,违者按偷用水电论处。
第九条各部门办公室、教室、宿舍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水电维修人员、宿管员等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同时各部门应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节水、节电教育,对于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后勤管理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每次给予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十条各处室、系部办各种培训班,必须到后勤管理处核定用水、电量。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否则不予供水、电。
第十一条窃用水、电按下列计算确定:
(一)在学校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的,所窃水、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二)以其他形式窃水、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所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所窃水量按相应口径水表单位时间最大流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确定。
(三)窃用水、电时间无法查明时,其窃用时间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对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十二条窃用学校水、电者,除按上述规定补交水、电费外,还应承担补交水、电费三倍的违章使用水电费。对拒绝承担违章责任的,水电管理部门将依相应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因违章用水用电或窃电或窃水、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因违章用水、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违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用户遵守学校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检举、查获窃用水、电或违章用水、电的有关人员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学校相关部门另定。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用电按《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条理》执行。
第十六条水、电费各种赔偿和罚金,均按后勤管理处开具的交费通知单,到学校行财处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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