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12篇 作文《没错,我很喜欢》

时间:2023-11-19 12:42: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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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12篇 作文《没错,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1

  “哒”,对手又将一枚白色棋子落下,围棋盘上黑白两方明显是白方占优,黑方的棋子苟延残喘地被白棋围缩成一团。拿着黑棋的我心情自然是跌入谷底般惆怅失落。

  唉,又输了。

  回到家,我对妈妈说:“我不想学围棋了,我下不赢。”说完就回房间了。

  与围棋的初次邂逅是在一堂书法课上,却未曾想,一眼,便足以爱上。当时围棋课与书法课是一个教室,书法课课间看着旁边正在对弈的两个哥哥下棋。棋盘上黑白两方的棋子缠在一起,如同天空中老鹰追逐猎物一般,虽屡次不得手,可也紧追不舍,谁都想将对方围住。当时的我虽没学棋,看不大明白,但也觉得颇为有趣。回家后就缠着妈妈要学围棋,还承诺了一定会坚持下去。

  现在想来,“爱上”简单,而“坚持”却难。如此屡战屡败,我还有坚持的必要吗?

  打开电视,画面中跳出两个围棋大师的对弈,我瞬间被棋局深深吸引了。

  黑子白子在棋盘上布阵,宛若天上的星斗,布阵严密,相互配合,就像夜空星座。黑白两方并不急着打吃,而是先保证自己的气足够,既不被对方轻易提子,也可在失利时有个接应。双方交战,黑方从后方企图切断白方的退路,却被白方识破计谋,白方将计就计,直接做活,步步为营,直逼黑方棋子。黑方倒也冷静,来了一招围魏救赵,白方不得不调转枪头。终于,惊心动魄的打劫环节来了,这个劫虽没到天下劫的标准,但也不小了。细节决定成败,谁也不愿放弃这个致胜机会,就地寻找劫财,最终黑方打赢了此劫。我不记得最后棋局胜负几何,而那局棋的酣畅淋漓,精妙绝伦却记忆犹新。

  是呀,棋局胜负原来并没有我想得那么重要,对弈中精彩的'过程才是最吸引我的。就好像围棋课堂上老师每每为我们复盘棋局,对过程的点评永远胜过最终的结局。胜负心固然重要,但却不可被胜负心夺了初心。

  我是那么喜欢围棋,我一定会坚持下去的!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2

  蝉鸣聒噪恼人,骄阳热辣似火。一切都和六年前一样啊。我眯着眼睛望着天空,在这熟悉的景色中,陷入了回忆里……

  六年前的暑假,天气一样的热。树上的蝉聒噪的叫着,没有一丝风。小小的我和妈妈一起拎着那个重重的大包,一层一层地爬上书法班教室的楼梯。“从今天开始,你就要接触一门全新的艺术——书法了。”妈妈顿了顿,我开始有点期待了,“虽然练字的过程可能有很辛苦,但是,如果你能坚持下来,那成果将是不可估量的!”我向往又惊奇地睁大了眼睛,书法之路也就此启程。

  蝉鸣声声依旧,时光飞逝,转眼,我升入了初中。因为课余时间变少,书法的装备也被我放在房间的角落,渐渐遗忘了。课业变得繁多,每天都被各种任务塞满,但我并不觉得很充实,心里有一块地方空空落落,仿佛缺了些什么。终于,在蝉鸣停后的六个月,我又郑重而又小心翼翼地一件件掏出陪我走过童年的书法用品,摆在桌上。

  冬日的`斜阳暖洋洋地洒下暖色调的光辉。狼毫笔尖触上了墨汁,瞬间笔毛舒展开来。笔已用了很久,上面“古艺笔庄”几个字已有些磨损,笔根已变成了深灰色。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蚕头燕尾,知白守黑……”我点了点头。笔尖轻触纸面,墨汁渐渐晕染开来。我像见了故人一般温暖而又感动。藏头护尾。蚕头燕尾。知白守黑。那本用了太久的字帖在手边,仍忠实记载着惟永寿二年发生的一切。字迹填满了白宣纸上的红格子,也填满了我心中的空空落落。墨迹还未干,在夕阳下显出星星点点的金色光辉。

  我记得老师曾问过我是不是很喜欢书法。当时我告诉老师,说我还要再写一段时间。现在,我可以很确定的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窗外知了依旧开着夏日的音乐盛宴,盛夏的阳光骄傲而热情。铺纸,沾墨,提笔,落笔,下一个夏天,我依旧还在。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3

  黑云在天空中堆积着,阴沉沉,朝地面压过来,让人觉得透不过气,又“呼”的一下消失。

  在屋内,窗外的雨果真没和别人打过招呼,哗啦啦地击打在窗户上,留下一条蜿蜒的痕迹。格外安静,坐在椅子上,拿起一本书,书名是《好好地吃一朵西蓝花》。我特别喜欢写美食的文章,文字温暖着我的`心。戴上耳机,耳边传来醇厚缥缈的声音,如临于古代清河般幽静。看到一篇题目很有趣的文章——《吃汤圆年将了》。它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写了对汤圆的认识及喜爱。我很喜欢其中一句话:“隔着花灯,站了两个人,一阵风过,花灯晃了晃。”

  母亲有时会打开门,看看我在做什么。当我指着书页对她说:“妈,你看,题目很有意思。”母亲凑近了些,待看清题目,然后重重点头。再抬眼看着我,问道:“你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

  母亲摸了摸我的头,“我下去给你煮米酒吧。”我点头。耳边的声音又幽幽传来,起身打开门窗。天已经不下雨了,抬起头,看天空放晴。阳光洒在身上,很暖。不知为何,突然很想吟出一句歌词“雨后江岸天破晓,老舟新客知多少。”雨停了,眼前是旅客上船的声音。思绪飘回,耳边是母亲唤我的声音,眼前是一碗热腾腾的米酒。用勺子挑了挑,竟然有几颗小圆子从中出现。“妈,怎么有小圆子?”“我看你在看什么汤圆的,以为你想吃了。你不喜欢?”

  “没有,我很喜欢。”

  母亲温柔地望着我。吃一口,暖流从头至尾,最后暖回到心里。

  没错,我很喜欢。因为这是母亲给我煮的米酒。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4

  “我还喜欢网球吗?”在从球场回家的路上我思索着这个问题。

  路边的绿树,知了的叫声,炎热的太阳;日复一日的景象,从未变化过,就像每天的训练一样,从未停歇。对于这个问题,一时竟不知如何给自己一个答复。

  练球多年,难道就因为辛苦的训练而放弃了吗?难道就因为炎热的天气而就此放弃吗?如果就此结束,心,会疼吗?

  初次看到网球,是在电视上,一见就喜欢:简洁明了的运动服,又绿又毛的小网球,五颜六色的球拍,还有,运动员矫健的身姿;一个简单的收手,轻盈的跑动,华丽的转身。这些也都成为了我对网球的最初印象。

  在饭桌上,认认真真地告诉父母:“我想学网球。”

  “很苦的。”

  “我知道,但是我想学。”

  的确,学习网球,是累的,是热的,是苦的。艳阳高照时汗流浃背,狂风骤雨时汗与雨交织;不知道哭过多少次,也不知道摔过多少次。上课时的高球、远近球、前后左右循环跑……和我的第一印象完全不一样。各式各样的魔鬼训练,让我无数次体力透支。汗和泪,汗和雨,当他们相融时,就是苦的——无论是心理上的还是生理上的。训练结束后,双腿好像灌了铅,每走一步都好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

  八点到家,八点半写作业。在月亮高挂的每一个夜晚,总有一盏灯亮着。辛苦让眼皮打架,击球时的爆发力让手臂酸疼,写的字歪歪扭扭,写的作业乱七八糟;课间补作业也让我近乎丧失了所有的.好朋友。那段时间对于我来说,每一天都是阴天。

  下雨了。思绪被打断,我看着淅淅沥沥的雨丝,又想起了自己。

  太阳躲到了云朵的后面,就像那时的我想方设法想躲在树荫下偷会儿懒;淅淅沥沥的雨丝,就像那时的我在训练中流淌下汗水。不知几时,雨停了。我看着地上的水,水潭中倒映的自己,褪去了稚嫩的脸庞,眼中却没了从前的坚定。想起了那时的承诺,想起了那时对于网球运动的向往,我想,我有答案了。

  “没错,我很喜欢。”

  爱好,究竟是什么呢?我想,爱好,就是值得付出、永远热爱、永不放弃。网球于我也是如此,可以让我在失败时悲伤,胜利时欢呼。

  只因,我在热爱中挥拍,在热爱中收拍,在热爱中打出每一个球。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5

  提笔,轻点墨汁,逆锋起笔,果断行笔,又是一回,一勒。柳体的刚劲在我笔下呈现。没错,我喜欢书法。很喜欢。

  初学毛笔字,我一窍不通。面对从软笔,我手足无措。学会了握笔,写字又是“鬼画符”。正当我心灰意冷,将要鸣金之时,老师的一双大手出现在我面前,包住我的小手,带着我一点,一横,一竖,一勾,一提,一撇,一短撇,一捺,写下了第一个字“永”。虽然知道这不是我的水平,但“永”字那优美的样子,让我对书法有了好感。

  “不对。再来。”背后又是熟悉而厌烦的声音。想不通啊,为什么一直让我写“永”这个字。悬置的手已经酸胀了,笔中的'墨水逐渐干涩。而转身看那一张布满“永”的宣纸,却一个个越加扭曲。“老师,我练了那么久,为什么还不通过呀?到底哪里不好啊?”听到我的抱怨,老师低头,指着字说:“八法。”只有这两个字。我领悟了:老师一直让我写一个字,是在磨练所有字的基本功。梵高小时候学画画,每天都画同一个鸡蛋,几年的坚持造就了一位大师。而我才一个星期。玻璃上折射出的自己无精打采,焦躁不安。我沉思片刻,似乎心中的什么被打碎了,化为一潭清水,平静而无波澜。我拿起那熟悉而陌生的笔,笔尖微静默中,全身投入的书写。“永字八法”,脑中回想,提笔。点为侧,横为勒,竖为弩,勾为跃,提为踢,撇为掠,短撇为啄,捺为折。抑扬顿挫,工整端正。这八法饱满地体现出颜体的流畅。“很好,这个永进步很大。”老师久违的微笑,让我找回了书法失去已久的快乐。

  时光飞逝。不知不觉。以后的日子,我都会努力去写好我的每一个字,每一悬腕,回笔,精益求精。累了,就放慢速度。我追求的,已不是证书、进度,而是美的享受和自豪。我体会到了,真正的快乐。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喜爱,不是仅仅的一句话,它是要经过时间、事件的磨练后,方可得出的体会。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纸绘人生百味。

  而我,可以自信地说:“没错,我很喜欢书法!”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6

  死气沉沉的课堂上,同学们不是头摇摇欲坠似的做着单摆运动就是趴在桌子上进入梦乡……似乎只有我还精力旺盛、全神贯注地听讲。老师对此也十分惊异,于是邀请我为大家讲讲保持精力的原因,其实原因非常简单——武术。

  小时候的我总是爱看电视,然而大多数时候,我不是在看动画片而是在看某些节目上的武术表演。惟妙惟肖的动作和激情四射的背景音乐使我整个人都“燃”了起来,我还不停地模仿表演者的动作。虽然只是花拳绣腿,但我却仍旧乐在其中。从此我便一直喜欢上了武术,并终于在之后接受到了正规的训练。

  拉伸韧带,是武术训练当中最重要的环节了。每当做“八字开、一字开”这些基本练习时,胯下的肌肉似乎都要被撕裂一样,剧烈的疼痛感渗入心田。让我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个武术训练者的'艰辛与劳累。每天的家庭作业都是枯燥的拉韧带,练拳法,我都认真对待。尽管这个过程是漫长的,但我因这份喜爱而最终选择咬牙坚持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学业渐渐变得繁重起来,我不得不暂时放下武术,把重心放在学习上。一天晚上,正在努力复习功课的我突然听到客厅的电视机里又响起那熟悉而又陌生的练武的背景音乐,时而低沉时而高昂……我全身似乎都燃烧了起来,武魂在我的心中再一次被唤醒。我放下手中的笔,把我所熟知的拳法甚至小时候的花拳绣腿全都打了一遍,直到汗如雨下,体力不支,才十分不情愿的停了下来……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即使在初三繁重的学业中我没有足够的时间练习武术,但武魂却早已融入了我的血脉,成为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练武不仅使我的体魄健壮,使我的精力充沛,更使我懂得要把中华民族的勤恳、坚韧的优良品格传承下去。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7

  喜欢,是一件让人很快乐的事,不管是一件东西还是一个人。也许,你会默默的藏在心里,独自享受这份喜悦,也许你会写进自己的小本本中,扔进记忆的长河,也许————。你是否想过大胆的说出来,坦荡的说:“没错,我很喜欢。”

  春去冬来,时光老人静静的来,又悄悄的'走,从不曾停下脚步,又是一年冬天。门前的小树苗早已长成一棵大大的金桔树,而我也从婴儿长成了一个大姑娘。

  有人说,女儿是妈妈的贴心小棉袄,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孩童时爸爸在我眼中简直是无所不能,就像是一个大英雄,那时小小的人儿总是崇拜的看着他伟大的爸爸。

  记得从前,爸爸总是喜欢用他宽厚的大手捏着我的脸,我一脸疑惑的看着他,他就傻乎乎的笑,我也跟着后面笑,口水流了满面。而妈妈总是一脸嫌弃的看着我们俩。我也不怎么和妈妈亲。晚上总和爸爸一起睡。爸爸的肚子对我来说是一个超大号的皮球。我总是爬上去玩好长时间,还会去咬它的肚皮,那个时候不管什么事儿都和爸爸说,搞得妈妈都吃醋了。

  可是渐渐地,我长大了,与妈妈之间是越来越亲密了。可与爸爸却是越来越疏远了,可能是因为他长期在外工作,只有过年才能回来所以也就不怎么亲近了。基本上是不说话的。因为不知道说什么,每次妈妈和爸爸通话,爸爸都会问起我,那个时候,明明有很多想说的话可是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每当这时妈妈总会问我说:“你不是想爸爸的吗?怎么一句话也不说呢?想说就说什么,一点也不关心爸爸。”

  对呀,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把思念告诉爸爸,大胆的说:“我想他。”这并不是难以开口的事。我们要把握机会。千万不要错过。爱,就要勇敢的说出来。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8

  “你还喜欢葫芦丝吗?”老师将我单独留了下来,教室独余依稀还在悠扬的葫芦丝声,我和老师四目相对。

  学习葫芦丝四年,该因为繁忙的校园生活和大量的补习班而停下吗?每两周的葫芦丝课也经常缺席,一下子对乐谱的韵律也生疏不少,我还喜欢吗?放弃了,会为此感到后悔却无能无力吗?

  与葫芦丝的相遇,也可算是缘分吧。小时候,有事没事就上七宝老街溜达一圈,走过小桥流水,无意中听见那扣人心弦的声儿,一会儿如同野狼般高亢激昂,一会儿如溪水般欢快跳跃。趴在胡同的窗上往里张望,葫芦丝、乐谱架,再看看里边的人儿,气质非同寻常。他们手指在葫芦丝的洞口上跳跃着,仿佛是舞动的精灵,美得如同雪白的天鹅在乐谱之间自由的创想,毫无一丝拘束、一丝害羞。葫芦丝的美,确确实实惊艳到了我,深深迷恋,久久不愿离去。

  回去后便缠着妈妈要学葫芦丝。她问:“真的`想学吗?练习乐器可是要吃苦的,你能坚持吗?”“没错,我很喜欢!”小小的我竟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很苦,确实。初学便是那毫无趣味、断断续续的音符练习,我先将食指与大拇指轻轻搭在两个小洞上,嘴巴贴紧吹口,用较缓的气流吹出“咪”这个音,接着另一只手再练习一遍,再练习一遍……长音练习索然无味,往往课程还未过半我便迫不及待地看向时钟盼着早点下课。那音符拖着长音,根本吹不出美妙的乐曲来,连一句一段也无法顺畅的连接,无休止的练习让人心烦意乱,初见时对它的迷恋也不像往常那样了……忽而,我又想起了那学姐优雅的演奏,那乐曲韵律的美。于是苦闷中我得以坚持,正因为自己内心深处的呐喊——没错,我很喜欢,我要坚持下去。

  光阴如梭,现在的我已经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吹出小曲儿来了,我会想着那流逝的时光,想着那曾经拥有过的光彩,清风明月,指尖飞舞,脚不由自主地打着节拍,幻化作一道光芒划过心间。“没错,我喜欢葫芦丝,很喜欢”我终于将嘴边的话说出口,话音刚落,转头拾起,指间奏响了《蓝色的乌巴拉》,脑海里一片欢快跳跃的音符,乐曲时而悠扬,时而轻快;奏响了《金色的孔雀》,乐曲抑扬顿挫,金色孔雀的羽毛熠熠生辉,光彩夺目。

  因为喜欢,所以坚持,不要轻言放弃,只要坚持,那终将会有收获。葫芦丝---这不仅仅是初见时的惊艳,更是未来岁月里漫长的陪伴与坚持。

  教室里的葫芦丝声依旧在悠扬……没错,葫芦丝,我很喜欢。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9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题记

  “我还喜欢古筝吗?我真的该放弃吗?”我不止一次这样问着自己,望着手边因为太用力而崩断的琴弦,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思绪随着时光穿梭,回到了我初见古筝之时,那时,桂花正开的旺盛,空气中都弥漫着香气。一位女子正坐在桂花树下,手指在琴弦上飞舞,琴声像泉水叮咚,但又带着忧伤,好似那山谷的幽兰,却也不少那份气概,让我深深陶醉其中。我回过头对妈妈说道:“妈妈,我想学这个。”

  刚开始学的时候,是苦的,是累的`。孩童坐在琴凳上,挺直了腰板,手指不断地在琴弦上舞动着,练习着最基本的指法,琶音,遥指,轮指,期待着自己能够弹出像记忆中那位姐姐一样的美妙乐曲。

  多少次,为了老师的一句夸奖,为了聚光灯下的那次演出,五六个小时不知疲惫,手指磨出水泡,一碰东西就会有钻心的疼痛。夜色降临之时,房间的灯依旧亮着,从房间内传出悠扬的琴声,额头上的汗一滴一滴落在琴上,有几滴糊了我的眼睛。连贯的遥指和轮指,没有杂音的勾托抹托,将从小没有受过苦的我,磨炼成了一个真正的舞者,曲子中的一段单独拎出来练,练得手指都酸了,眼睛都花了,一首乐曲弹了成千上万遍。老师不满的话语,无奈的摇头,我的心跌倒了谷底。

  “我该放弃吗,我还喜欢吗”不,我不会放弃的,我很喜欢古筝。我不舍得我这几年苦练的岁月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浪费。

  没错,最终我还选择了继续,我再一次坐在琴凳上,重新带好指甲,窗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窗外的桂花正开的旺盛,香气传入房间里,使我的心沉寂下来,再次弹起那支熟悉的曲子,手指再次拨动琴弦,奏出美妙的乐曲。眼前的景色似乎不再是房间的景,是连绵群山之间的潺潺溪流,流向山脚,永不回头。

  因为幼年时期的那份心动,那份渴望,我守护了十年,它也深深印刻在了我的骨子里,永不忘却。

  没错,我很喜欢古筝,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是。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10

  “初中作业量增加了,我们把口琴停了吧!”妈妈不容商量地对我说。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才想让我放弃口琴。

  想起六年前,我才是个幼儿园的小不点,听到口琴中传出的优美旋律,觉得太神奇了,便缠着妈妈说要学,妈妈说,口琴是小乐器,不会被人关注,但我坚持要学,她问:“真那么喜欢吗?”我坚定地回答:“没错,我很喜欢。”

  任何乐器的学习过程都是艰难而枯燥的,口琴也是如此,为了提升速度,反复练习快速爬音,嘴唇要不停地在口琴上左右移动。冬天,干燥的嘴唇碰到冰冷的口琴,常常被黏住,有时甚至磨出血来,但即使如此,我仍然坚持着,因为我自己的那句承诺:“没错,我很喜欢。”

  不知不觉中,口琴已经陪伴了我五年,它就像我生命的一部分,陪我经历了辛苦,也为了带来了很多荣誉,我也骄傲地成为了豫园成人乐团最小的成员。就在不久前的音乐会上,我骄傲地站在领奏席上,音乐响起,我缓缓举起口琴,琴声如流水般缓缓流出,时而舒缓,时而激昂。颤音、手震、五度、八度,我熟练地展示着各种高难度技巧。此时,我仿佛化身一直小鸟,在天空自由地飞翔。在我身后,整个乐团的老师在为我伴奏,他们用琴声鼓励我、支持我、肯定我。一曲莫扎特的《f大调浪漫曲》在如雷的'掌声中完美谢幕,那热烈的掌声久久回荡在座无虚席的音乐厅,也久久回荡在我心中…

  “妈妈,我可以少休息,但不能放弃口琴。”我抬起头满眼泪花,却坚定地看着妈妈。

  “你就那么喜欢吗?”

  “没错,我很喜欢!”只有坚持过,艰苦过,享受过才会收获真正的喜爱;而人的一生,若能有一样真正喜欢的事物一直陪伴,将会多么幸福。我一定会将我的喜欢坚持到底!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11

  鹅毛大雪,天地冰封,股股寒流步步逼近,寒风刺骨,像针一样扎进我的心。真的,要放弃吗?

  几个月前,我进入了学校管乐团,担任了长笛乐手,跟随乐团到各地的剧场去演出,但随着学习的进程推进,乐曲的时间也跟着越来越长:原来2分钟的曲子增加到了4分钟,原来3分钟的曲子增加到了6分钟,接着,我的演奏技巧越来越力不从心,最后导致我的每首曲子都出现了问题。

  终于,我害怕的情况发生了:“小赵,明天起你不用参加乐团的训练了,候补的同学会替你完成后半学期的演出”老师那冷漠的话语像一记重锤砸在我的心上。我花了那么长的时间练习,就是为了进校乐团,现在就这样被“解雇”了,这该让我怎么面对我的初心呢?

  我浑浑噩噩走出办公室,“怎么办,怎么办”回家的路上,这句话一直飘荡在我的'脑海。

  不经意间,我抬头望了望那灰蒙蒙的天空,忽然,看到远处的树枝上,有一个淡粉色的小点儿,走近一看,原来是一朵腊梅啊!环顾四周,所有花全都因为冬天的到来而凋谢,只有它,依然傲立风中,原因是什么?因为它坚强,即便经历风雨,也依然不屈不挠。即使自己只是无名之辈,也仍孤芳自赏。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我只是经历了一次失败,又怎能自暴自弃?我为什么不能像这朵花一般,即使自己是无名之辈,即使有风雨,为什么却不能勇敢面对?为什么不能为了自己的梦想去努力呢?

  很快,春天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我们的身旁,万物复苏,阳光撒到大地上,暖暖地照耀着花,微风轻轻吹拂过刚刚破土而出的小草。吹完一首曲子后,乐团面试的老师说:“你吹得非常好,你明天就来乐团里训练吧!”我听了这话,心花怒放,果然,一点点沿微光前行,一点点努力,终究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重新回到乐团的我,即兴奋又紧张,因为刚刚回到乐团的我,就要登台,在我们学校的礼堂演出了,上台前我很紧张,只听见背后传来一声音:“加油!不要紧张,你很棒!”接着,一首《野蜂飞舞》欢快而又流畅,高音像小鸟般鸣叫,清脆如水音,胜似天籁,百听不厌,低音像一弯淙淙的的溪流,婉转清脆,轻吟浅唱,颤音如波浪起伏,久久地回荡在耳畔

  一曲奏罢,全场掌声如潮水般涌来,经久不息

  没错,吹长笛,我很喜欢,它是我的梦想,我会为了它一直在努力的道路上前行着,永远不会放弃,永远热爱!

没错我很喜欢初中作文12

  还喜欢吗?

  几朵无生气的樱瓣在窗外徐徐落下,我抱着笨重的口风琴,嘴中无力的含着吹管,时不时地吐出断断续续的气,手指在黑白琴键上重重地砸下,举起。在琴房的一片静寂中,脑海中回荡着带着冰冷的声音。

  樱花灼灼,记忆飘回那个春天。与口风琴的初识,是在一场音乐会上,演奏家着黑色礼服,白色手套,缓缓坐下,指尖在黑与白的世界上起舞,是一曲《贝加尔湖畔》,四四拍的节奏缓慢似溪水,脉脉似清泉,缓缓动人,宁静神秘,犹如湖水的深不见底,宛若湖水的平静,无一丝波澜。在那种轻柔的乐曲中,恍若光影交错,扁舟慢行。在那一曲悠扬,宁静中,我心底埋下了一颗种子,便缠着妈妈要学口风琴。

  “确定吗,可是要练习的哦!”“嗯!我很喜欢!”小小的人儿斩钉截铁。

  是要练的,也是痛苦的,每日数个小时的吹奏,常常口干舌燥,汗水斑驳后背,两颊渐渐火烧般疼痛,衔着吹管的牙,早已无力得发软,起舞的手指已被琴键磨出细细的血丝。再一次吹奏,针扎的疼痛随着手指蔓延至全身,两颊似被烧伤似的,牙齿已衔不住吹管了,“啪嗒”琴重重的摔在地上,弯下腰,拾起来,再吹一次。几乎每次都练习到很晚很晚。

  樱花无力的垂在叶上,如此付出精力也造成一定的结果。学校里,一次考试的`失误,原本能进前十的我,被远远地甩在了末尾,老师与父母联系后,一时间几乎家里所有人都不同意我继续练琴下去了

  “想好了吗?”老师的声音再次在脑中回响,激起无数的涟漪。

  樱吹雪,荷出泥,桂压枝,梅飘芳。我细数着几年来琴声带给我的快乐,几年来的吹奏真的走到尽头了吗?真的无法忍受住这样的压力了吗?放弃了会痛吗?

  闭眼沉思片刻,缓缓说道:“没错,我很喜欢!非常喜欢!”

  窗外的落樱在风的吹奏下,纷纷起舞,恍若雪花般轻柔,童年稚嫩的声音于这一刻重叠。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因为有雪,得以飘芳,因为喜欢,得以坚持,在心中悄悄埋下了一颗口风琴的种子,用时间和努力去灌溉它,自会绽放出如初见时的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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