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档案保密制度3篇(干部档案保管保密制度),供大家参阅。
档案保密制度1
第一条 学院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学院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限定范围内的人员和知悉的事项。学院秘密的范围包括:
(一)学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学院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项目、决策等。
(三)学院内部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和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四)学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学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学院高层领导未正式公开的谈话。
(七)学院员工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及资料。
(八)其它经学院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二条 学院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一)绝密是指在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学院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学院重大决策、经营战略、经营决策等。
(二)机密是指泄露会使学院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的财务报表、工资收入、统计资料、协议、合同、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等。
(三)秘密是指泄露会使学院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人事档案、高层领导未正式公开的重要谈话、未正式公开的各类信息等。
属于学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 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一)绝密级:董事会成员、院级领导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二)机密级:处级(正职、副职、助理)以上级别干部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三)秘密级:高级文员以上岗位人员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保密措施
(一)学院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二)院长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三)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学院秘密的.事项,应由院长批准,绝密级内容须经董事长批准。
(四)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学院秘密。
(五)员工发现学院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院办公室,院办公室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六)有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七)文档人员、保密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八)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五条 保密环节
(一)文件打印
1、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学院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分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立即用碎纸机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二)文件发放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正式聘用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三)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相关领导批准。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严格按复印份数复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用碎纸机销毁。
(四)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五)传真件
1、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要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
(六)档案
1、严格履行借阅不同密级档案的批准手续,秘密、机密档案由院长批准,绝密档案由董事长批准。
2、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两人以上参加,做好登记。
(七)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由院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和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院办公室指定。
5、会议纪要整理由院办公室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6、会议参加人员不得私自透露会议内容。
第六条 违纪处理
(一)泄露学院绝密者,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二)泄露学院机密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三)泄露学院秘密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档案保密制度2
一、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凡带密级且尚未解密或内部使用不宜公开的档案不得在互联网上登载、传递、运行。
三、对在网上运行的具有保密要求的'归档电子文件提供利用时,应设置使用权限认证系统或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四、电子文件中的涉密信息在进行物理归档时应单独保存。涉密信息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借阅档案时,应遵守保密规定,系统内各单位原则上只能借阅本单位的档案,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调阅档案时,应由档案管理人员到库房调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库房。
六、借阅和复印带密级且尚未解密的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得私自摘抄、复印。
七、在档案销毁时,应由二人以上负责监销,防止档案遗失和泄密,有关人员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
八、不得携带尚未解密的密级档案及其复制件外出。
九、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断增强保密观念,牢固树立保密意识,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工作中应做到:
(一)全面掌握库藏档案的密级情况,并准确标明,对带密级的档案按规定进行提供利用。
(二)不得利用职权擅自提供档案或不经批准扩大利用档案范围。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翻印、抄录、复制密级档。
(三)不准将档案存放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和携带到公共场所及个人家中。
(四)不准在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中谈论机密,不在私自通信、电话中涉及档案机密问题。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做到知而不言,不知不问。
(五)档案人员要定期对库藏档案的保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档案保密制度3
为了确保档案的机密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时刻注意保护档案的.机密安全,严防失泄、窃密事故发生。
一、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在家庭生活、亲友聚谈、通信、公共场所谈话涉及机密事项,更不能擅自携带机密档案出库。
二、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和借阅范围借阅档案材料。机密档案材料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
三、收回在密级档案材料时,要认真清点有无缺页,询查有无复印和摘抄机密材料,是否抄录在保密本上,应在借阅单上填写清楚。
四、不能擅自带人进入档案库房,更不能让非档案管理人员自己查找翻阅柜内档案。
五、经常检查借出去的密级档案的保密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发现有泄密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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