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4篇

时间:2023-11-21 15:06:15 综合范文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2

  一、总则及范围

  为了保持公司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完整性,避免混乱,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部的技术文件;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的管理。

  二、管理业务与分工

  1、技术部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及有关技术文件各项管理业务的审批及有关事项的确定。

  2、技术员。负责总则中所述文件的保管、收发及按本制度进行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技术文件的种类

  (1)技术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图纸及各类工艺规程、工艺卡片、作业指导书。

  (2)管理类文件

  由技术部负责的项目的合同;项目资料;项目预算单、决算单等。

  2、文件登记

  (1)技术部必须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台账》,掌握技术部全文件的情况。其台账应包括:编号、名称、数量、文件编制时间。

  (2)文件接收后,技术员应及时对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并作记录。

  3、文件的归档及保管

  技术文件的保管由技术员按档案类型进行保管。

  4、文件的借用

  (1)文件的借阅应开具借条并由技术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5、文件的修改与审批

  (1)当某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或使用单位的有关人员提出对不合理或者已经落后的技术文件时,由技术部该专业的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分析确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术文件确定修改后,由技术部该专业工程师(或专业的业务负责人)填写《设计更改单》。

  《设计更改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技术文件名称、编号、或图纸名称、图号;

  (b)更改理由;

  (c)会审意见、会审签名;

  (d)设计、工艺负责人签名;

  (e)修改内容和修改要求(以图纸和文档形式表现)。

  (3)技术文件的与批准

  一般性的内容更改只须将填好的《设计更改单》交技术部负责人进行和签字批准即可。重大内容的更改与涉及安全、质量、投资等影响面较大的内容更改由技术部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审定,会议通过审定后,由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交公司批准。

  (4)技术员接到《设计更改单》后,应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时,必须把已发出和保存、储备的技术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毕以保证技术文件的统一性(图纸更改后的发放除执行发放规定外,应同时将旧图纸收回并登记)。

  (5)技术文件的管理应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存档(在登记时应作出标记)。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3

  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做到分类保存、编目清晰、标识明确、装订整齐。资料的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签字齐全、规范,内容正确。

  1、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对外发文应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发,做好收发文记录,接收人签字。

  2)文件包括公司外发文件、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两部分。

  3)外发文件的具体要求

  公司外发文件在发放记录上注明原件存放处,办公司室统一标识发放文件编号。

  4)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的具体要求

  (1)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在收发、传阅记录上签字,注明原件存放处。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公司的发文,由办公室统一接收,并及时上报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签署意见。

  (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项目部的发文,由项目部接收,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公司。

  (4)项目发放施工队的文件规定:

  发放施工队的文件、通知(不含技术交底),均在项目备案,同时由发放责任人保存原件和发放记录。

  2、竣工资料

  1)项目经理部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2)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它应交资料。

  3)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4)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

  3、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要树立爱护公司资料,保守公司秘密的观念。

  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拷备或复印资料,转借他人使用酌情给予处罚。

  3)归档的公司文件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得外借;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4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二、职责

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三、内容

  文件资料收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7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8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立卷归档

  3.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3.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按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各部门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档案保管

  3.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3.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四、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6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做好档案室的管理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日值班制度,坚持每天下班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开关是否关闭。对所保管的案卷,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年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在档案室抽烟、吐痰。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新接收的档案资料,必须经过严格核查和消毒处理后才能进库上架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好档案室内外温湿度记录,做好温湿度的调节工作(标准温度为摄氏14—24℃,相对湿度为45%—60%)。

  五、档案室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坏了要及时报告或维修,保证各项设施完整正常。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周一小扫,每月一大扫。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使公司管理体制的完善,非设备工程业务处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管理规章。

二、适应范围

  适应公司内部各部门有非设备工程业务需求的单位和公司职员。(厂内宿舍维修不在此管理范围内)

三、名词解释

  1、非设备工程业务:

  指未能纳入设备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工具器材等产生安装、维护、制作的作业需求。

  2、安装: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安装开关、插座、水电气源、门窗、网络线、电话线、风扇、空调、标示牌等业务。

  3、维护: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需求维修、保养的业务。

  4、制造:

  非设备工程管理范围内产生有制作(五金类、木材类、基础设施类)箱、柜、桌、椅、台、周转车、铁棚、防护栏等业务。

四、细则:

  1、工务课为非设备工程管理归口单位。

  2、各需求单位应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求,按非设备工程管理流程及非设备工程业务联络单办理业务。

  3、承办单位应对需求单位提出的业务需求作审查工作,发现有违反安全管理要求、厂纪厂规 及其它管理制度的需求业务作意见反馈,需求部门要将改善方案呈报批示后再办理业务。

  4、承办单位审查无误应根据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安排作业,并遵守安全作业要求,完工确认后认真填写联络单。

  5、安装:

对于安装工时在1小时以内及安装材料费用在约¥100元以下的非设备工程业务无需部门主管审核,单位主管确认方可办理业务。

对于安装工时1―8小时及安装费用在约¥100元―¥1000元的非设备工程业务,要需求部门主管审核,方可办理业务。

对于安装工时超出8H及安装费用大于约¥1000元的非设备工程业务,需求部门主管审核及(副)总经理核准,方可办理业务。

  6、维护:

需求单位申请维护作业时,原则上需单位主管确认,部门审核方可办理作业(特殊情况承办单位可先执行作业)。

  7、 制造

需求单位制造业务办理标准可参考安装业务要求办理。

五、附件:

  1、非设备工程管理流程

  2、非设备工程业务联络单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学校管理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隶属教导处领导,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指导其他各部门做好当年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立卷、归档

  第四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资料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五条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文件、资料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上级文件,内部资料,活动资料及簿、册、图表,出版物、照片、光碟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七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立卷方法。学校档案按文书、教学(含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会计、基建分类,声像档案独立编目组卷。

  1、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由档案管理员组卷归档。

  2、会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会计文件材料分别排列,由财务室整理归档。

  3、学籍档案,按教学年度、届分类,按年级、班级组卷,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4、教师业务档案,以人为单位分类、整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基建档案,按基建项目组卷,由总务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档案室。

  6、声像档案,按载体性质、形状分类排列,由电教室人员整理、归档。

  7、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年终移交综合档案室。

  第九条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资料,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十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十一条档案盒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十二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

  1、阶段归:凡专项工作、基建工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相关部门一个月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专项负责人审定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2、随时归:上级文件、通知,人事调动材料,在落实好文件精神或办好调动手续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3、年度归:各项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十四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各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3、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黑色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4、档案盒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五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以电子文档保存。

  三、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按照学校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盗。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八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九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做到:

  1、调阅人员应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2、调阅的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室查阅,借用前必须登记,用后应及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查、核对和注销。

  3、调阅一般档案由教导处主任批准。调阅带密级或重要的管理档案,须经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只有在上一级党政领导机关或司法机关必须以档案原件作为证据或者学校某项工作必须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将档案原件借出室外使用。

  4、调阅人员摘抄、复制档案时,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第二十条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到:

  1、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2、要仔细检查归还档案,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3、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4、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一条建立由分管档案的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档案鉴定、销毁。

  第二十二条制定各类档案保管期限,作为档案鉴定销毁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销毁档案程序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要拟写销毁报告并登记造册。

  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其他档案销毁应由学校鉴定领导小组签字,两人以上参加销毁,密件按规定要求销毁。

  4、销毁的文件要造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档案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统一制发的“保密守则”和本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对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机密守口如瓶。

  第二十六条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

  第二十八条利用档案中的密件,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在调阅室内阅读,不准带走。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校文件收发的完整、及时、准确,促进学院内部及学院和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本制度涉及的文件是指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包括请示、报告、决定、通知、意见及规定等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公文,以及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文件资料。

  三、文件收发要做到仔细、认真、及时、完整。

  (二)收文制度:

  1、接收文件应在文件登记表上的作好登记,填写应仔细、如实、及时,并由办公室人员签字确认。登记表须保持清洁、保存完整以备归档之用。

  2、联络员在校团委领取的文件应根据校团委的指示及文件内容的缓急,及时将文件送达学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以备查。

  3、传阅文件应保持文件完整无缺,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归还办公室。

  4、分团委各部门每月月初和月末应按时上交当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如要举办活动,应上交相应的计划和总结,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将按考核制度上的有关规定扣分。

  5、各部门上交的计划和总结包含打印稿和电子稿,打印稿应存放在各部门文件夹中,电子稿应存放在办公室电脑各部门的文件夹下。

  6、上交上来的打印搞应及时、认真、如实的做好各项登记,查看是否有图片并做好备注,上交电子稿时办公室接收人应确保其能打开并含有相关内容,做好相应的登记。

  7、分团委所属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办公室查阅文件,但不得善自改动文件内容,查阅时应经过办公室有关人员的批准。

  (三)发文制度:

  1、学院各类文件指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放文件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有关人员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发放。

  3、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院统一规定编号在发文登记表上分门别类地做好文件的具体信息的登记,学院任何发送文件都得做好登记,该登记表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4、文件发送之前应加盖学院相应的公章。

  5、对每一号文件办公室都须将文件原稿及文件发放记录按照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存放在办公室文件夹下。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三、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档案的利用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其中非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受控文档的借阅要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七、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11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使其纳入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管理,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纳入档案管理的项目

  1、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

  2、确定的重、特大及一般性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登记表。

  3、安全隐患重点单位、部位登记表。

  4、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5、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检查记录。

  6、各种上报、汇报材料。

  7、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其它。

  二、查阅档案程序

  1、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签批;

  2、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写借条经领导审批。

  三、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12

  为完善我院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实验室设备的利用率,适应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实际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实验报告等有关记录、报表。

  2.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品及材料: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账卡、验收报告、使用维修记录、分类分户账及各种凭证;低值品的分户帐及凭证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消耗品及材料的领用记录等。

  3.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学院和主管部门下发有关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工作的文件;实验室制定的各项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实验室改造情况等资料。

  4.实验室经费使用: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消耗、仪器设备维修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等。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实验室档案建立和管理由实验科和设备处负责业务指导,各中心、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新建实验室应建立工作档案。

  2.专兼职人员、教师应根据各中心、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有关事项的记录,并将有关资料提供给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并保存在本部门。

  4.各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工作。

  5.实验室工作档案向院内外提供利用。凡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应经所在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和损坏,用后及时归还。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13

  (一)目的

  建立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记录档案,并加强对安全记录的有效管理,充分利用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为安全生产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材料保管借阅销毁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文件、档案管理。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四)职责

  1、行政人事处负责公司安全文件和档案的日常管理。

  2、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记录和档案的管理。

  (五)管理要求

  1.档案管理范围

  公司对涉及主要安全生产过程、事件、活动、检查的安全生产资料(包括文件和记录)定期归档,实施档案管理。

  对一般的安全记录按公司的《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2.保管事项

  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的保管,要符合国家文件和档案管理要求,有文件柜存档的文件,使用文件夹档案袋存柜,分类清楚合理,便于查阅,做到防火防潮防鼠防蛀清洁通风干燥。

  重要的文件档案,要按时归档,存放在公司档案室。

  一般文件、记录,由各分厂、处室自行按规定保管。

  保管档案的场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完善安全保管措施,防止档案人为或自然的损坏。

  案资料的保管和存放应科学、规范,便于查找。

  3.归档时间

  办理完毕的文件,按工作阶段性进行归档。

  按年度形成的文件,第二年上半年归档。

  凡是有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一经识别就立即归档。

  凡是有机密性的文件,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4.文件和档案保存形式档案用纸张形式保管。

  5.安全档案的借阅

  凡本公司职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技术文件档案,技术人员登记后方可查阅,其它人员须部门负责人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如查阅财务数据、考勤、工资等须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其它文件的,须部门主管批准,并经档案员同意后,方可查阅。

  查阅档案需办理登记手续,原件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予以复制。

  公司重要的文件、技术资料、合同(协议),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查阅、借阅。

  专业工具书,一律实行先归档保存,再办理借阅手续,如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应自备一本。

  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资料,必须得到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的`批准同意。

  每次借阅档案资料时间最长为半个月,可以续借,到期由档案室人员负责催讨,如须长期使用的部门内部则复印予以备份,并保证文件内容不得外泄。

  查阅、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要爱护公司财产,使用过程中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划线、标号涂改、抽取等损害档案、资料的情况发生,违者严肃处理。

  6.保密事项

  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部门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对够不上密级又不宜公开的档案,可划为“内部”。

  密级和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以及解密,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

  查阅“绝密”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绝密”档案必须放在保险柜中单独存放。

  0定期检查档案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档案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造成泄密事件的责任者,要视情节严肃处理。

  7.修改、补充事项

  修改、补充科技档案,必须填写修改、补充申请单,并经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批后,方可修改,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擅自改动。

  档案室必须对自己归档的科技档案的修改,进行监督和检查。

  8.销毁

  档案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登记,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共同鉴定档案,确定销毁或续存,分别送交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进行初审。

  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单。销毁清单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同时还应该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销毁清单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销毁,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再销毁清单上详细注明。

  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承办,并将销毁清单归档。

  对已到保存期限安全生产文件和档案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审核签批,对审批同意销毁的材料,由公司生产技术处或相关部门销毁,并在销毁记录上签字。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的科学管理,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有效地为学校管理服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学校成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学校设立综合档案室,隶属教导处领导,统一管理学校各部门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负责指导其他各部门做好当年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根据档案工作实际需要,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的接收、管理,提供利用等工作,各部门设兼职档案人员,负责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并按规定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二、立卷、归档

  第四条各部门平时要做好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文件、资料的整理、上缴工作是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认真做好。

  第五条各类文件、资料由综合档案室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第六条文件、资料立卷归档范围。凡是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包括上级文件,内部资料,活动资料及簿、册、图表,出版物、照片、光碟等),均属立卷归档范围。

  第七条立卷的原则。遵循文件、资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资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文件、资料的保存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立卷方法。学校档案按文书、教学(含学籍和教师业务档案)、会计、基建分类,声像档案独立编目组卷。

  1、文书档案按保管期限、年度分类,由档案管理员组卷归档。

  2、会计档案,按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会计文件材料分别排列,由财务室整理归档。

  3、学籍档案,按教学年度、届分类,按年级、班级组卷,由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4、教师业务档案,以人为单位分类、整理,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5、基建档案,按基建项目组卷,由总务处收集、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档案室。

  6、声像档案,按载体性质、形状分类排列,由电教室人员整理、归档。

  7、学校各部门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年终移交综合档案室。

  第九条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1、永久保存。凡是反映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的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划为永久保存。

  2、长期保存。凡是在相当长时间内需要查考的文件,划为长期保存。长期保存为15年至50年。

  3、短期保存。凡是在较短时间内需要查考的各种文件、资料,划为短期保存。短期保存为15年以下。

  第十条文件的组合。组合的.基本作法如下:

  1、法规性文件,如制度、办法、条例、规定等一般按单一问题组合。同一问题的请示与批复、转发件与原件,应组合在一起。

  2、会议文件应单独组合。

  3、统计、报表、名册等各类表格文件,应组合在一起。

  4、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一般可按部门名称组合。

  5、特殊性文件材料,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组合。

  第十一条档案盒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第十二条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复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第十三条归档时间。

  1、阶段归:凡专项工作、基建工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在任务完成后,相关部门一个月内要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专项负责人审定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2、随时归:上级文件、通知,人事调动材料,在落实好文件精神或办好调动手续后交综合档案室归档。

  3、年度归:各项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分类整理好,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综合档案室移交。

  第十四条归档文件案卷的要求。各部门移交归档文件案卷,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真实情况和历史过程。

  2、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系统齐全、完整。

  3、每个案卷必须填写案卷文件目录、编件号、页号、案卷封面,填写时用黑色笔书写或打印,字迹要工整、清晰。

  4、档案盒的名称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

  第十五条案卷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纸制文档保存,另一份以电子文档保存。

  三、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综合档案室按照学校对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存放的各类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分类保管,编制各类检索目录,搞好档案的借阅利用、统计等工作。

  第十七条综合档案室的管理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盗。经常检查防护设施和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字迹褪色、纸张变色的档案,要有计划的进行修补、复制,保护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第十八条档案的利用。利用档案人员,按规定办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与有关登记表,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第十九条借用档案人员必须做到:

  1、调阅人员应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划、剪裁、拆散、翻印或转借。

  2、调阅的档案只限在档案室室查阅,借用前必须登记,用后应及时归还,归还时要进行清查、核对和注销。

  3、调阅一般档案由教导处主任批准。调阅带密级或重要的管理档案,须经校领导同意方可进行。只有在上一级党政领导机关或司法机关必须以档案原件作为证据或者学校某项工作必须的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将档案原件借出室外使用。

  4、调阅人员摘抄、复制档案时,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第二十条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到:

  1、接待档案利用人员要热情,认真负责,按规定提供利用。填写好查阅档案登记表。

  2、要仔细检查归还档案,发现对档案有损坏或泄密者,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3、确保文件、材料的安全,做好保密工作。

  4、平时汇集,按实际顺序或内容分类、收集、整理,应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来源、时间、内容方面的联系。若遇有上级漏发文件,应及时请求补发或取得复印件,以便存档和查阅。

  四、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二十一条建立由分管档案的领导、主要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的鉴定销毁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档案鉴定、销毁。

  第二十二条制定各类档案保管期限,作为档案鉴定销毁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销毁档案程序

  1、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要拟写销毁报告并登记造册。

  2、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

  3、其他档案销毁应由学校鉴定领导小组签字,两人以上参加销毁,密件按规定要求销毁。

  4、销毁的文件要造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档案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有关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统一制发的“保密守则”和本单位有关保密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对涉及党和国家以及本系统、本单位的机密守口如瓶。

  第二十六条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二十七条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认真履行借阅手续。

  第二十八条利用档案中的密件,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在调阅室内阅读,不准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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