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食品生产制度8篇 食品生产企业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欢迎参阅。
食品生产制度1
一、总则
我公司属于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直接关系到我公司的生死存亡,我公司以“让顾客满意,超出顾客愿望”作为自己的经营理念,因此在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卫生管理问题上不可掉以轻心。同时科学的管理和严格的卫生制度也正是我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个法宝。
二、实施细则:
㈠、卫生管理组织及卫生管理人员
1、组织:
公司配备经专业培训的以总经理为组长,各主管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各职能科室经理为兼职卫生管理员的卫生管组织。
2、职责:
对本单的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宣传和贯彻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相关的卫生法规和标准在本单位的执行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管理技术挡案,配合卫生主管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的培训、体检工作。
(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制度
1、新员工必须首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规范、食品卫生法、纯净水常识。
2、新员工经过培训合格后,必须由质管部带领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才能上岗。
3、在职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两次卫生知识考核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所有员工每年进行-次体检,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合格颁发健康证,才能工作。
(三)、库房卫生制度
1、地面整洁无尘,门窗洁净光亮。
2、墙壁和天花板无灰尘和蜘蛛网。
3、物料分类码放,整齐有序。
4、消防设施齐备。
5、防鼠板安装正确,粘鼠胶、鼠笼、鼠夹摆放科学合理,管理员每天要检查有无鼠害,及时清理鼠迹。
6、库房重地,严禁使用药品灭蚊灭蝇。
7、必须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不能用水洗地面,仓库不得有霉变发生。
8、每周消毒-次,消毒方法可采用药液消毒,也可以紫外线消毒。
(四)、公司虫害防治制度
1、公司各个部门都应该有防鼠板和防蝇帘。
2、生产车间要有双重门,风淋室和防蚊蝇帘子。
3、车间和库房出入口要有鼠夹。
4、车间卫生区负责人每天检查鼠夹,及时清理。
5、严禁在车间内存放食物,也不准在车间和调度室吃食物,以免招引害虫。
6、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点设立远离生产车间。
7、每周六下午为本店统-大扫除的日子,要把虫害防治当作重点。
8、对进入生产区域的害虫要以驱逐为目地,不能扑杀,投鼠忌器防止对纯净水产生污染。
9、严禁使用药物灭害。
10、夏季值班室或其他办公室需要有人晚上值班的部门,需要点燃灭蚊香的时候,要选购中草药制剂。
11、库房在进原材料时要把虫害检查当作-项常规检查,车间在领用时也需要检查此项。
12、车间内部的更衣室、更衣箱也是重点防治区域,参照上列规定不得例外。
(五).污物、废弃物的存放处理
工厂的污物、废弃物主要是废水、旧塑料包装,包装箱等。
1、废水通过专用下水道排放。
2、废旧塑料袋每天清理,远离生产厂区存放,定期处理给废旧物资回收部门。
3、包装箱指定专人管理,指定地点存放,定期处理。
(六)、车间生产卫生工作制度
一、生产人员上班前15分钟到车间主任处签到,不得代签。
二、全体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作好本职工作,有事提前请假,不准迟到、早退、离岗、串岗。
三、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和戴戒指,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
四、各工序操作员按规定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鞋靴、工作帽、和口罩,工作服必须罩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口罩必须罩住口鼻,必须定时洗手消毒,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必须定期清洗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工作鞋靴出车间。
五、车间内的成品、半成品、不合格品不得饮用;需要饮水时到车间指定饮水处,用自备杯子饮水,不得用生产用瓶子饮水。
六、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用品带入车间,禁止在生产场所吸烟、进食,更不准在车间打闹及进行其他有碍制水卫生质量的活动。
七、上班前、下班后打扫环境卫生,并用紫外线杀菌灯对车间空气、工作服、工作帽,各杀菌消毒30~60分钟,垃圾杂物桶必须带盖,垃圾杂物及时清出车间。
(七)、工艺卫生
1、原料水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2、包装容器应严格保管,不得放在露天或不干净的地方
3、生产、运输专用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使用前严格清洗消毒,做到清洁卫生。
4、所有产品必须按要求包装,并应注明厂名、批次或生产日期、以便检查。
食品生产制度2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季度组织培训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5.新招收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后方可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生产制度3
为维护我县市容环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百姓健康,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对问题食品后处理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置管理制度
一、各餐饮单位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各餐饮单位必须按要求与城管局签订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处理协议。
三、餐饮单位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城管局统一回收处理。回收给养殖户。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问题后食品处理制度
一、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处理工作,应当边报告、边调查、边处置,尽快查明事故原因,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危害后果。遵循预防为主、依法科学、迅速正确、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制定调查工作方案;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提交的事故调查报告;
三、调查内容;事故单位概况;导致事故的食品名称、来源、数量、流向;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造成的健康损害、死亡情况;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检测、诊断和鉴定结果;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参与事故调查的主要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四、对出现问题的食品,追根溯源,集中查封扣押,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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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索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索要食品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3、索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复印件。
4、索要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
5、每收到一批货物,如实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6、查验预包装食品上的标签: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7、如实记录供货者的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8、如销售进口食品,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9、购进食品时,如实记录进货台账: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相关检验报告的时间、食品保质期等;
10、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11、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12、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等易于丢失的凭证在每次进货后及时粘贴于台账上。
食品生产制度5
一目的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二职责
2.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及源水防护工作。
2.3仓库负责成品防护工作。
三原辅料包装材料防护
3.1运输辅料、包装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
3.2辅料、包装材料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货架上或容器中。
3.3辅料、包装材料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
3.4辅料、包装材料应先进先出。
四源水及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防护
4.1源水储水箱及管道要保持清洁,确保源水质量。
4.2原辅材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
4.3生产工人应搞好个人卫生,进入车间应穿戴好工作服、帽,及时对手进行消毒,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
4.4及时对设备、容器、工具进行清洗、消毒,防止机油、残留的清洁剂、消毒剂等对食品的污染。
4、5搞好车间环境卫生,采取防尘、防鼠、防虫等措施,对生产设施及时进行维护保养,防止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及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4、6产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其他物品同车运输。
五成品防护
5.1成品转运过程中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
5.2成品应采用规定的运输工具进行运输,不得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应轻拿轻放,不得重压;避免日晒、雨淋。
5.3成品贮存时应分类放置,一般应存放在垫板上;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或对产品产生不良影响的物品同处贮存。
5.4成品库房采取防尘、防潮、防鼠、防虫等措施,控制环境温、湿度,使其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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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相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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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管理制度。
1、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3、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4、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5、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6、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孔、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7、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8、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9、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10、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11、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12、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13、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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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食品卫生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
第二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
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第三条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企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
第四条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
具备产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
第五条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第六条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第七条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无强制性标准规定的,符合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要求。
第八条具有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第九条在生产全过程建立标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到销售后服务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十条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安全,保持清洁,对食品无污染。
第十一条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产品检验合格。
第十二条产品标识标注及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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