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管理制度5篇 警用装备管理规定

时间:2024-02-16 15:59:00 综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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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用管理制度5篇 警用装备管理规定

警用管理制度1

  1、警用器械(对讲机、警棍等)是安保人员工作的重要工具,每名安保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管,细心爱护;

  2、当班安保配发一部对讲机,夜班安保人员视工作需要配备警棍;

  3、对讲机在更换电板时必须先关掉电源开关,以保护对讲机的使用寿命;

  4、对讲机不能经常更换电板,充电时间必须达到8~10小时。否则会加速电板的老化;

  5、严禁用对讲机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严禁用对讲机、警棍打、砸其他物品,妥善保护好对讲机、警棍的外观和性能;

  7、通话时严禁使用不文明语言;

  8、警棍的`配备是作为威慑工具,在未发生涉及安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严禁使用。

  9、对讲机、警棍应配挂在皮带侧或握手中,严禁抓着腕带玩耍;

  10、每班安保应认真做好警用器械交接工作,以防在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委责任;

  11、遵守'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负责;'的总体原则。

警用管理制度2

  物业园区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程

  (1)目的

  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2)适用范围

  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3)职责

  ①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②保安主管负责保安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4)工作程序

  ①对讲机管理

  a、对讲机是管理处员工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管理处的公共财产,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保安队的全部对讲机应建立《通讯器材台账》。

  b、对讲机只供员工执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况须由主管领导同意方可。

  c、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d、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员工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视情节赔偿。

  e、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脱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f、对讲机充电器由相应的'班长领用,并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充电器在每天0:00~2:00停止充电,16:00~18:00停止充电,且只能用于对讲机电池充电之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否则按违纪处理。

  ②警棍的管理

  a、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b、所配警棍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警棍是用于保安员执行公务时自卫使用。

  c、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严禁将警棍带出。

  d、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与他人玩耍。

  e、执勤保安员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严禁丢失或损坏。

  f、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并追究行政责任,谁丢失、损坏、谁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g、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做好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h、对违反b至f条款者,除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处,处以50元~300元罚款。

  (5)相关记录

警用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证机关工作用车,使警车的使用,管理规范化,经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警车管理

  1、警车实行局长和办公室专人负责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行统筹安排,调节使用的原则。

  2、实行派车单制度,凡工作用车,由用车科室事前向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凭派出单加油、出车。如遇紧急情况,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先出车,但事后应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3、用车范围及派车方法。

  (1)办公室首先保证局领导用车,

  (2)各科室工作用车,须提前向办公室或局领导提出用车计划。

  (3)外单位借调用车,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

  (4)机关干警和直系亲属因病急诊、住院,可申请用车。

  (5)干警私事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办理手续后方可用车,

  4、车辆维修:汽车一般维修和大修,驾驶员应填写报修单由办公室报请局长同意后到指定厂家修理,检修后由驾驶员负责验收。

  5、警车日常加油由办公室负责,驾驶员根据路程填写加油登记表加油。

  二、驾驶员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提高驾驶技术,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2、凭派车单出车,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酒后出车和出车期间饮酒,禁止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同意警车不得在外过夜停放。

  3、爱护车辆,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保证车辆附件、工具完整,除正常损耗外,损坏的工具附件由驾驶员负责。

  5、车辆清洗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

  6、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被罚款,财务不予报销。

  7、驾驶员在行车中要确保驾驶安全,

  8、驾驶员不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或为个人、他人私自出车或开车办私事的,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停止驾驶工作,并由局务会讨论给予处分。

  9、认真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全年无违章肇事,无责任事故,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安排,安全行车者给予奖励。

  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警用管理制度4

  为了切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警用车辆正常运行,促进公安业务建设,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一、县局所有单位车辆实行固定驾驶员专人驾驶。局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它业务单位安全责任书

  由驾驶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签订。从 20xx年11月1日起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警车准驾证上岗,凡未领取警车准驾证的,一律不得驾驶警车,若发现驾驶警车现象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责任。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非警人员和无照人员驾驶,凡发现一次,属聘用的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若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县局和车辆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务派车。各单位均要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自制派车表,局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由各单位填写,驾驶员持派车单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单。

  三、定点停放。所有车辆在非工作时间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位置,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饭店酒楼和公共娱乐场所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驾驶员私自将车开出或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外,发生问题及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责,单位概不承担责任,发现一次扣发一个月工资的50%,发现第二次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四、规范驾驶。严禁在非公务期间鸣警笛、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如违反要求,一经发现的要在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待岗一个月。

  五、定点维修。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提前申报,经核实,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持维修单到指定修理点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外出执行公务的车辆无法保障行车安全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向车辆主管人员报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维修。

  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严禁饮酒。未出车在上班时间内,驾驶员不能离开单位,保证随叫随到,鉴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手机要24小时开机。凡每月累计3次不在岗或一次不在岗贻误工作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七、钻研业务。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驾驶有关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水平,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带病车、开英雄车、酒后驾车,违者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

  八、责任追究。驾驶员若一年内发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给予待岗1个月,负全部责任的,待岗2个月;全年发生两次一般事故的给予待岗3个月;凡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待岗6个月,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予以辞退,一切损失费用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警用管理制度5

  物业小区保安警用器械管理规程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保安警用器械管理的职责和方法,保证器械功能完好、正常使用。

  适用于保安警用所有器械。

  二、职责

  1、当班保安员负责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2、保安大队负责保安器械的采购、发放、送检。

  3、管理处负责本小区保安器械的管理。

  三、工作规程

  1、对讲机管理

  (1)对讲机是保安员执行任务的`工具,属于公司的公共财产,每个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对讲机的正常使用。

  (2)对讲机只供员工值勤时使用,严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

  况须由管理处领导同意方可。

  (3)对讲机由值班人员使用,严禁转借他人,严禁个人携带外出,如确有需要,须报主管领导批准。

  (4)对讲机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严禁员工私自乱拆、乱拧或乱调其他频率,否则按违纪处理,若损坏照价赔偿。

  (5)员工在交接班时应做好对讲机交接验收工作,以免出现问题时互相推卸责任。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加以处理。

  (6)对讲机充电器由相应的班长领用,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2、警棍的管理

  (1)警棍是保安人员执行公务时的专用工具和武器。

  (2)所配警棍只供当班保安员执勤时携带和在紧急情况下使

  用,非值班、执勤人员严禁佩带和使用。

  (3)严禁将警棍提供他人,无特殊情况或未经管理处主任批准,严禁带出。

  (4)严禁用警棍嘻戏打闹,严禁将警棍交与他人玩耍。

  (5)执勤保安必须将警棍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放或托他人代为保管。

  (6)使用人员要爱护使用,如有丢失或非因公损坏要予以赔偿,当分不清具体责任人时,由该岗位人员共同赔偿。

  (7)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要进行器械和其他物品交接验收工作,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四、文件和记录

  1、保安一日工作情况记录

  2、领用物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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